书城青春文学等到大学再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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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流过青春的小河(1)

卢程琪

黄纱巾

人们都渴望得到自己喜爱的东西,但是有的东西即使得到了,也不似先前那么快乐了,就像加浓了的巧克力,在嘴里越含越苦,就像加重了的心灵砝码,使心灵失去了平衡,越加越失落。

西子今年十六岁了,正值人生中最灿烂的季节,人们都说十六岁是花季,此时的西子真像一朵刚刚绽放笑脸的迎春花——活泼、天真,从没有雨季的多愁善感。

两个月,在外地工作的姑姑给西子买了一套新衣服——深蓝色的毛衣和牛仔裤,这是市面上最流行的款式,西子很喜爱。这天,她穿上这身衣服上学去了,好友们看了她的打扮羡慕得“啧啧“不已,好生评价了一番,最后像是极内行地说:“要是再配上一条纱巾,就再没话说了。”西子听了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淡淡地一笑,既不附和也不反对,可在她心里除了美滋滋以外还着实抖了一下,家里现在的境况是不允许她有这些不实际的念头的。母亲下岗了,父亲厂里效益不佳,工资已经拖欠几个月了,家里几乎没有经济来源,哪来的钱去买纱巾这样的奢侈品呢?但是朋友的最后一句话让西子的心不安分地跳动了一天,连上课都没了心思。可是巧得很,当天放学后,好友拉着西子去逛街,在一家饰品意患呈、一条黄色蚴鄙毫不羲兜雠了西子筑僦送彩咿j票芜饭厂,有上云邢仟轾,那徉显眼,摸起采又是那么柔软,那么舒服……它正适合西子。当然,也适合她身上的衣服。西子耳边不由自主地响起了“要是再配上一条纱巾……”和好友的“啧啧“声,她又想象着自己戴着这黄纱巾,完美无瑕,她跳着、跑着,胸前的纱巾随风飘逸。”哎呀,真漂亮!”朋友叫道。”西子,它正合适你,买下来吧!”西子动了心,她决定买下它。于是,她向好友借了钱当即买了纱巾。那时的她心里充溢着满足感,系上纱巾的西子像一位快乐的天使,使她忘却了所有应该记得的东西。

愉快的心情伴着西子回到家里,她习惯性地扫了一眼整个屋子——还是那么冷清。不过,今天例外,她主动烧好饭菜,收拾好屋子,然后就开始做作业珊等着出去找工作的母亲回来。

作业做完了,父母还是没回来,再看看表,已经六点了。西子坐到窗前看着天上少数几颗星星在眨眼,但眼前总是浮现出父亲那疲惫的身躯,疲惫的眼神还有那无奈的抽烟的动作,她心里很矛盾。母亲终于回来了,西子急忙招呼母亲吃饭,在饭桌上,西子对母亲说了整件事,母亲开始不做声,许久,她说:“家里有困难,这你是知道的……唉!”母亲没再说什么,除了这一声叹息。

第二天早上,西子醒来,父母早已经出门了,桌上放着一叠零钱和一张纸条。

孩子:

拿钱去还同学吧,只要你开心,我们也高兴……  此时,西子的心情无法形容,看着手上的那叠零钱和胸前的纱巾,她感觉不似先前那么柔软、轻盈,变得好沉、好沉……  张吴锋

流过青春的小河

学校后边有一条河,碧色连天,水面清平。

那时候,因为要应付自考,我便在每天下午去河边看书,那座驼峰便成了我的天下——一个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地方。

耳畔清风流水,眼内书中黄金,其境悠悠,其意融融,心下自是不胜惬意。

只是,有一天下午,当我赶到;D—j边时,却发现自己的领地遭到了侵犯。

那是一个女孩,素妆淡雅,清丽超凡,手捧着一本书正坐于我的驼峰之上。她低垂着头,一缕长发从耳际泻下,微风拂过,发梢便翩然起舞,如同一曲优美自然的音律,更像.

一首只有在孩提时代才听过的童谣。

远远望去,她端庄秀丽,圣洁得像个女神。我想,西子捧心的人间美景岂不正是对她的写照吗?曹子笔下洛河女神的惊鸿游龙岂不正是对她的描绘吗?

我怦然心动,无意去讨要自己的地盘,在她旁侧寻了块石头坐了下来,去翻看自己的书。

夕阳染透天际的时候,她站起来,挟着书自顾走了。我注意到那本书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小河之水潺潺而流,映着她绰约如莲的身影远去了,也从我的心头逝去了。我顿感意兴索然,全没了往日的情趣,只盼望明天她能如约而至。

果然,第二天下午,她来了,手中拿的却是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依然坐在我的驼峰上,依然是无限娇媚。

万顷波光,辉映小河,她忘形地阅读着,读至伤心处,竞已是满面晶莹。水色、波光、轻凝珠泪的眼眸,还有我跟她之间一种超越距离的感觉,显得那么和谐,那么平淡。

这以后,似乎成了规律,她每天下午都来,只是手中的名着不停地变换着。偶有雨天或别的什么缘故,她没有出现在小河边,我便像失落了什么似的,浑身提不起一点儿精神,心中急切地期待着次日下午。

小河叮咚细语,吟唱着千年不变的岁月之歌;她不停地编织着文学梦,我也毫不松懈地翻阅着自己的前程。有时候,在喧嚣的礼堂中,在汹涌的人潮中,我们会偶然相遇,只是我们从未说话,因为我们从不相识。也许,她曾留心过我,或者,她根本就没有在意过我,因为我们之间没有故事,也不会有故事发生,倘要说我们有某种联系的话,那也只是每天下午在这条小河边,一个为文学而生的女孩充当了一个虔诚的男孩心中陌生的歌者而已。

其实,人的一生中有些事情何尝不是因为陌生才倍感亲切与温馨呢?

她在看书时,一动不动,小河之水也轻缓低吟,似乎为她的风华而停滞,而凝固;而我在翻书时,心如止水,轻轻地无声息,生十白把她从文学的梦中惊醒。

哦,流过青春的小河呀,浸湿了我的旅途。挣扎前行中,我奋力将自己打捞上岸,在岁月的烙石上晒干灵魂。而我也深深知道,这条小河已经载着我一生的希望,飘啊飘啊飘,一直飘到遥远的梦里头。

倘若没有这条河,倘若没有一个纯真的她,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每天下午像背负着某种使命,去翻读那厚厚的或是薄薄的课本,去用自信和汗水丈量自己的前程,去抚摸自己凝重而又恬淡的心情。

或者,我将更加勤苦吧!

张吴锋

归乡

故乡的黄土路真的很长。别离故乡时,我十六岁,带着母亲的期盼,顺着这条黄土路,走向烟雨迷潆的前程。而今,我的泪滴流成了江海,在这条黄土路徜徉,惟恐成了无家的旅人。泪水此刻如潮水般四处流淌,我是怎么了?

哦,乡思是旅船的白帆,只有故乡的河埠头才能栖息伤感;乡思是一种思归乌,哪个白飞离故乡的枝头,也要编织怀乡的梦。

斑驳的墙壁,吱呀的大门,生锈的门环,这一切的一切在我梦中缥缈过,而今真真切切地出现在我的眼前,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这儿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在回答我。脚踩在光滑的石板上,眼望着过往熟悉的一切,重温昔日的那份情感,那份浓浓的乡情,远离故乡的生疏刹那问就烟消云散了。我知道,我属于这儿,我爱这儿,爱这儿的苍茫景色——静静的港口,多姿的桥,道旁的古树,还有那沿街深闭的衰落朱门。

随手推开那扇已关闭多年的门,空气中一股缺乏活力的气味便刺入鼻中!屋里凌乱的一切正显示着临走时的心情,灰尘已抹去了曾经踩得太深的脚印;也依然是那写字台,无数个夜晚在昏黄的灯光下,我留下了许许多多苦读的痕迹;哦,依然是那古色古香雕花的书架,无数次我站在它面前翻阅我心爱的书籍。那一段段往昔残梦如电影一样在眼前放映,只是,从前我是演员,现在我是观众。”我回来了。”我对着天边飘过的白云大声呐喊。”我回来了。”回到了我梦中的王国,回到了我天真的童年,回到了我魂牵梦绕的故乡。

我是好学生

吃过了晚饭,兀自走进自己的房间。我的房间在客厅的尽头,拖鞋打在地板上“踢答踢答“发着响声。我身后的老爸还是坐在油腻的圆桌旁欣赏着他的鸡翅,嘴巴鼓鼓囊囊的,嘴角上还悬着几滴黄油与唾液的混合物。但老人家似乎并不满足,依旧把菜盆中最后一匙汤送入口中,然后才仰在靠椅上,用手抹了一下腮帮。

“兹咔“一声,椅子重重响了一下,他“踢里咣啷“站了起来,几只大碗就这样被扔进了水池,只留了几根被吮得溜光的骨头躺在桌面上。我扭头瞅着这几根骨头,又瞅瞅老爸那一脑袋的头油和净是坑坑的胖手,突然想起了“九?一八“纪念馆中的万人坑和那肥头肥脑的日本侵略者。我于是止不住的一阵恶心。真的,是深深的一阵恶心。

妈妈和小弟早坐在了电视旁,屏幕闪着刺眼的光,其中的男女主角情不自禁地搂在一起啃得死去活来。小弟想看VCD,老爸前天买了一纸袋动画片原版光盘,但此刻却丝毫不敢打扰妈妈的兴头,只好眼巴巴坐在电视旁,奇怪于妈妈那一脸的泪水。

我于是不再留恋这晚饭后的“天伦之乐”,打开了自己房间的门。那门是铝合金的,硬塑料制的门板,门把手长长的。我总觉得这门把手像蛇的脚,相对这扇门是多余的东西,破坏了整幅画的协调。然而没有它又不行,没有它怎样去开这扇门呢?我的手指甲虽然不比女孩的短,可要插进门缝撬开这扇门也是无能为力。这门把手长在门板靠右的一.边,这更显得难看,不符合美术或几何中那对称的概念。应该在门中央安装把手,把手的开头最好是正方或正圆,和那硬塑料制的门板构成印象派的风格。然而,物理书上说过,门把手装在门的一侧是为了使力臂最大,开门最省力。

人世间偏偏有这许多矛盾的东西,比方这艺术与物理的矛盾。不想它了,我轻轻一扶把手,吱吱呀呀,门颤抖着开了。门内拥挤着椅子、书桌、台灯,一大摞的教参、习题、迅速成才妙招、解开高考大门的金钥匙。一间屋子里我最满意的就是这把转椅,厚厚的海绵垫,软绵绵的靠背,椅身可以旋转,椅腿下还有轱轳,可以滚动。我虚脱了似的陷在椅子里,抬起腿蹬住书桌的边缘,一用力,嗖,椅子已经向后滚了一段距离。我哈哈大笑起来,有趣,我发誓,我保证,这是一天中我做的最有趣的一件事情了。

报时钟提醒我,已经八点了,我该学习了。所有的快乐、烦恼、私心杂念、酒色财气全部抛开。在台灯柔和的光下,只有ABC,只有XYZ,只有写不完的作文,演不完的习题,背不尽的公式。同学们都说我用功,每天睡得最迟,起得又最早用在书本上。我承认这是事实,这真的是事实,但我怀疑自己,是否算一个好学生。晚睡早起这不符合生理常识,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害。其实我是早睡晚起固然舒服,但人的生命似乎就都在无知觉的睡眠中度.

过了,人就凭空少活好多的时间。我贪生十白死,因此加倍珍惜生命。之所以晚睡早起,因为我想时时刻刻知道,我的神经,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着,都在释放着能量。这样才心安理得,才不会空虚,不会失落。我选择了深夜苦读,那再自然不过,在这巴掌大的房间,我不学习还能做些什么呢?我别无它法,我不能允许时间在静坐中耗尽,可能我不是个好学生,我是个……是个胆小鬼。

早上五点钟,天还灰蒙蒙的,窗子上刚刚露出一点黎明的颜色。窗子外的天空沉重而诙谐,仿佛一个悲剧的童话中突然出现的小丑。让人在苦恼和伤感中叹一口气,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这段时光真是美妙,连小弟也不来打扰我,没有鸡骨头,没有电视中那惺惺作态的镜头。我在昏暗中摸索起来,从枕头下扯出一双雪白的袜子。班中的男生,只有我的袜子这样雪白。第一,我从来不踢球,第二,我的皮鞋从不褪色。老爸肯花300多块装饰我的脚,这一点还真得感谢他。我思索了半天,该把哪一只袜子穿在哪一只脚上,我就这样苦苦地想,苦苦地想,直到对面三楼的灯光啪的亮了起来。”他妈的,这是袜子,不分左右脚。”我一边诅咒自己的愚蠢,一边盯着对面的三楼。那个阳台上的窗子打开了,一个穿白睡衣的女孩站在窗口前,手支在下巴上,身子弓弓的,像一只伸懒腰的小猫。”她的身体一定是软软的,皮肤一定是白白的。”我越想她的形象越可爱。那一定是个漂亮的女孩,虽然我的高度近视看不清她的脸。”她一定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那长长的眼睫毛就像蒲公英的茸毛,忽闪忽闪的。”我已经注意这个女孩好久了,十天?二十天?还是一个月、两个月?我只知道每天早晨她都要穿一身白色的睡衣,打开阳台的窗,用手支住下巴,呆呆地望着冷清的大街。她耍在窗口站一个多小时,一动不动,嫦娥仙女般的玉洁冰清,西子捧心般的楚楚动人。但是,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就消失了,像梦幻的泡沫,消融在暖暖的阳光里。有时候,她还唱歌,咿咿呀呀地唱。那歌声真是动人,像清泉一样,流淌在我的心里。她唱的歌很流行,总是最近的上榜金曲,这几天唱的是梁咏琪的《新鲜》和许茹芸的《真爱无敌》,她惟妙惟肖地唱,我的心随着歌声不住地颤抖,我陶醉了。阳光升起来,我也兀自不醒,仿佛和那女孩一样,消融在又一个明媚的清晨。”一天之计在于晨”,受了这番感动与鼓舞,我迅速补充了能量。我要拟定这一天的奋斗计划,我怎能不开心呢?

老师颁布了第四次模拟考试的排名与成绩。我还是班中的第一名,没有人能赶得上我,就连第二名的分数和我比起来也是天壤之别。这时老师开始表扬我,说我如何如何用功,如何如何扎实。于是同桌也随声附和地拍两句马屁。当然也有人不高兴,有的大呼冤枉,老师少算了二十分,有的抓头发,扯衣襟,一副悲痛欲绝的模样;有的直直地盯着满卷子的红叉,痛定思痛……我知道他们怎样想我,羡慕、嫉妒,却又无奈。这班级第一那么容易得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受之无愧。我把卷子重新研究了一遍,找出几条做题的新招,又牢记了几个典型的题目,然后才满意地抬起头来。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有些同学考不好知道上火,又烂嘴唇又发高烧的,却不知道把错题好好弄清楚呢?我正寻思间,一个小角落里,世界上最不起眼的缝隙中,传出了一句话:“有什么好傲慢的,不就第一吗?老子还不稀罕。”我的身上猛地一抖,才意识到自己的头拾得过高,于是马上泄了气,身形缩小了二分之一,全身的支点放在胳膊上,把头埋起来。眼睛再不敢乱扫了。”的确,我没什么值得骄傲的。”我心里嘀咕。”可也不必挖苦我,考第一难道有什么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