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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豆瓣看到一个线上活动:“一句话证明你读过王小波”。
要求参与者在读到题目的一瞬间将自己想到的小波的句子贴出来,一个热贴是:“走在天上,走在寂静里,而阴茎倒挂下来。”
另一个是:“好大一片麦子!咱们俩坏一坏吧!”
当然最热辣的那一贴是:“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这句话也正是我能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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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校园之后,为稻粱奔波之后,腚大肉沉之后,椎骨渐渐曲卷,毛孔渐渐闭塞,躯壳渐渐僵木,天赋人类单纯、美好的情感,逐渐进化成有壳类的软体,像福寿螺、寄居蟹和忍者鳖,像大家闺秀待字闺中一样藏在灵魂的内帷中,不敢展露心声,不敢襟怀坦荡,渴望交朋友,又不愿探出触角;渴望爱与激情,既看不到橄榄枝,又不敢轻易放鸽子。
还好在我的情感小金库里存货颇丰。在我二十一岁那一年,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那是我一生的黄金时代。那时我有一票像我一样,青春懵懂、激素水平飙高、蠢蠢欲动的“最佳损友”。
人世间有些纯美的情愫说来很是诡异。比如死党或者铁磁,必得是在“年轻时一起扛过枪”,必得是在“坐牢前一起嫖过娼”。而我们兄弟十个人,既没有那么慷慨激昂,又有没有那么风流倜傥。我们的关系不过是我知道你有套霹雳袜子和霹雳内裤,你知道我脱鞋后是玫瑰花香型还是莱福士花香型;我看过你烂醉如泥,卧床不起,你知道我失恋后萎靡不振、寻死觅活。不过是在你我发育都成熟之前,彼此珍藏着一丝丝靠谱或不着调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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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兄弟的基本配置是五男五女。虽然不全是五对恋人,但是保持着40%内部成功配对率,保持着亲密的同学关系、高调的情侣关系,和低调的“同志”关系。
十兄弟在大学期间横跨三界。学生会是我们相识的纽带,也是撒欢的舞台。首先是大哥进了学生会并做了学生会主席,然后发展了下线二哥和大姐,接着发展了老四、老五、老六;我们这片野火燎原之后,留下了老七作为星星之种,薪火相传。十兄弟的组织机构建设就像个分工严密的传销机构,大哥是匪首,也是女生部的精神领袖,二哥是幕僚与军机大臣,大姐是匪三,是男生社团的精神领袖。
结拜兄弟也是很偶然的事情,2003年“非典”,全校封锁前夕,大哥召集了整个传销社成员(老六,在校园做内应),他说,学校里晒太阳,不如去山顶上晒自己。于是乎,我们借了十几辆自行车,排成一列春光灿烂的猪八戒,一路骑向幸福的高老庄。不料有人告黑状,说我们擅自离校,要求学校必须给我们处分。
学校连夜就把我们给做了,虽然现在看来当年那个“严重警告处分”,的确有点儿无关痛痒的感觉,可是在当年,真是轰轰烈烈了。
封校之后,大哥启用了他闲置多年的黑道渠道,搞来两瓶“二锅头”,发短信让我们到学校操场上集合,有没有沐浴焚香我忘记了,反正我跟老四是洗刷过的,反正我记得那天的月亮特别亮,好像王母娘娘缝在天幕上似的,大月亮地里,操场上小胡同里打啵的小情侣们看到我们声势浩大的团队蹈死不顾、大步流星地冲过来,全部都抱头鼠窜。
大哥指着月亮说:“老子他娘的反了!”
众家兄弟一起跪拜:“不求同年同日生,在天愿作比翼鸟!”
现在看来,老大的眼力极其毒辣,当年被他拉进来入伙的,今天仍保持着亲密的感情,当年感情亲密没入伙的,现在也都散伙了。甚至在当年,我和我的初恋打得火热的时候,他的一句:“你丫跟老七注定有一腿!”最后也一语成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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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我青春小说读得上瘾,极想出一本半自传体的大学回忆录,写那个年代的激情、狂热,诸多不靠谱与不知天高地厚。
于是开始构思,十兄弟肯定得浓墨重彩吧,宿舍里8条狼不能不说吧,隔壁宿舍一个火工头陀,三个科学怪杰不能不写吧。“湘北”篮球队十几个队友得写吧,末班车乐队得写吧,猪腰子脸东方尼古拉斯凯奇的班主任得写吧,来自“大城市”花容月貌的团支书得写吧,声腔气若游丝、讲话让人心跳加速的女报编辑得写吧,闲花照水的英语老师得写吧,“不穿裤子”的自控老师得写吧,社团联合会主席得写吧,老乡长得写吧,当然,我的初恋也得写吧。为了给我的初恋制造一点儿麻烦,我得意淫出一个校花来竞争吧,为了写成一部屌丝的狗血奋斗史,我得编出一两个邪恶的腹黑老师吧??
这样粗略的一算计,四十个人物开外吧,一锅烩肯定不行,那就搞章回体吧,四十个人物,照着《红楼梦》奔出去了,《红楼梦》哪一章最出彩呢——自然是这个“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仿照这个写下去,自然是“屌丝男初试云雨情,十兄弟一进学生会”,这题目怎么看都像是个三流的黄色小说,碍于我笔力有限,才情不济,这个方案终是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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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消了自传体之后,我觉得甚是对不住这十兄弟的情感。于是改为系列散文,以我为原点画圈,为每个兄弟素描,初定名《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男孩)》,题目有点像个Gay片。
一开篇“大哥云”,我是这样写的:那一日,我初见大哥云,不知道他刚刚为失恋剃了一个秃瓢,只觉得这个人头顶精光放电的男人仿佛满世界都能撞见。他说:“你想当学生会主席吗?”一开口就电了我一个大跟头。
接着写跟着大哥在学生会混吃混喝,在去听新年音乐会的路上,大哥从屁兜里摸出他冒着热乎气儿的私房钱,为我买了人生第一只冒着热乎气儿的肯德基鸡翅。
接下来写,我和七妹(老7)结婚,大哥抛下病重的嫂子,从大连赶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他在所有同学中第一个赶到,里里外外忙得不亦乐乎,我甚至一点儿都没问起大嫂的情况。
再接下来,七妹在协和住院,她做小肠镜全麻的那一天,大哥从外地特意赶到北京,病房里,他抬上抬下,跑前跑后,还请我老丈人吃了饭,还给七妹买了整套的《哈利?波特》。而我,还他妈在宁波先天下之忧而忧呢!
写着,写着,我眼睛就开始泛潮了,再回忆下去,我估计要在毁三观的成长之路上完美地实现自我摧残了,于是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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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写“二哥英”:二哥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且说那一日,我的初恋像灭烟头一样,将我一脚踩扁(学术上叫做kening死)。我无限惶恐地从宿舍里冲出去,住同一层的四哥看我苗头不对,追我出来。
“咋啦!”
“被人家踹了,不活了!”
我四哥拽住我说:“你等一下再去死,先问问二哥的意见吧。”
我说:“行吧!”
那段时间二哥复习考研,在校外租了民房。我跟老四走过去跟二哥聊了半天,二哥说:“就这点儿事啊!饿不饿?我给你煮碗面。”
二哥厨艺精湛,煮的挂面汤里还卧着个荷包蛋,太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