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机关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等文件精神,贯彻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任务,力促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上台阶。县政协先后两次被咸阳市委授予文明机关、文明单位。
县政协机关从三个方面着力抓好精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精神文明建设当作大事来抓。一方面,县政协机关每届都根据人员变化的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政协办公室的副主席任组长,各委办主任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落实,制定领导小组职责与任务,建立学习、会议、督查制度,以加强对机关精神文明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推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把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席、办公室、专委会层层负责、全体干部职工人人参与,使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化和制度化。从1985年开始,县政协机关成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把学习、宣传“双创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来抓,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卫生单位活动。二是与时俱进,常抓不懈,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在“双创”工作中,对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的良好道德风尚和崭新的精神风貌。三是立足办事,着眼服务,搞好机关各项工作。在深化机关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工作,以开展活动为载体,促使“双创”工作卓有成效。机关先后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通过乒乓球、象棋、拔河、演讲、知识问答等竞赛活动,活跃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