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并成
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研究所
五代宋初,居于祖国西北的党项羌在纷乱的历史局面中崛起,并不断将势力向陕甘宁一带渗透,河西走廊即为其禅力争夺的地区之一。据《宋史夏国传)、《西夏书事)、《西夏纪)、《舆地广记》、《元史地理志)等史籍记载,党项政权于宋真宗咸平六年(1003年)就曾一度占领凉州(今甘肃威武),仁宗天圣六年(1028年)攻取甘州(今甘肃张掖),十年(1032年)再度攻占凉州;景佑三年(1036年)又连克肃(今酒泉)、瓜(今安西)、沙(今敦煌)三州,遂奄有整个河西走廊。自此始至公元1226年成吉思汗取河西,河西地区在西夏的统治下走过了近两个世纪的历程。
河西归属西夏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在这近200年中河西的历史是如何发展的?由于史料的缺乏,长期以来若明若暗,不甚了了。笔者不揣谫陋,拟对西夏王朝对河西的开发经营状况作一较系统的探讨,以复原其历史面貌,并对于今天正在实施的我国西部大开发提供有益的切实的历史借鉴。
一、行政、军事建置的设立
西夏对河西乃至我国西北大部地区的统一,结束了安史之乱以来这里政权林立、战事频多的局面。西夏统治期间虽然在其东北、东南地区与宋、辽、金、吐蕃争战不休,但在其西部地区却比较平静,仅见“黑鞑靼国攻河西”;《“先后之朝西羌梗边,寇乎凉土”等少许战事记载。这种状况不仅为河西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相对安定的政治环境,而且本区还成为西夏与各政权交战中供给前方、镇抚内部的大后方,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清人吴广成论及西夏统一河西之举:“昔汉人取之号为断匈奴右臂,德明立国兴灵,不得西凉,则酒泉、敦煌诸郡势不能通,故其毕世经营,精神全注于此”;当党项稳定河西全境后,他又论道控制伊西,平吞漠北,从此用兵中原无后顾忧矣。”《3)因而河西的开发受到党项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西夏在河西置凉、甘、肃、瓜、沙5州。据额济纳旗黑城所出《天盛年(1149-1169)改旧定新律令》(以下简称《天盛律令》)第10章《司次行文门见,“凉州”一名已被西凉府所取代;《元史地理志》、《西夏纪)卷5亦云,凉州曾被西夏改为西凉府。又于《元史地理志》载,西夏亦曾改甘州为镇夷郡(州),又立宣化府。宣化府为其民族宣抚机构,主要职责是处理回鹘、吐蕃事务,以强化对当地各民族的统治。西凉府、宣化府与其都畿地区的中兴府(今银川)、西平府(今宁夏灵武)为夏国所立的4府,其2府即在河西。又于上引新律令中知,西夏官府分为上次中下末5品,河西的2府和番和州(肃州)均属其府州的最高品级——次品,由此可见河西地区在夏国中的重要地位。镌于天佑民安五年(1094年)的《凉州重修护国寺感通塔碑》(以下简称《西夏碑》)汉文碑铭即曰大夏开国,奄有西土,凉为辅郡,亦已百载。”百载之言虽虚,辅郡之称属实。
西夏府州之下还有县的建置。《多桑蒙古史》载,成吉思汗二十一年(1226年)“取西凉府搠罗、河罗等县《元史太祖本纪》亦持此说,则知西夏西凉府辖有这两县。两县的位置于目前所见史料中无考,《西夏纪事本末)卷首所附《西夏地形图)中亦无标绘,只好暂付阙如。河西还有乡一级的建置。武威小西沟岘出土的西夏便条中可见“依中口各乡以属行遣”的记载。又于敦煌莫高窟第363窟(西夏窟)供养人榜题中见“社”的称谓,这一农村基层组织应在河西普遍存在。由上可知西夏时期当一如唐宋,府(州)、县、乡、社各级行政机构均已在河西建立。西夏的军队布防分全域为左右两厢,设12监军司,委付豪右分统其众。由《宋史夏国传)、《西夏书事)等史料知,河西属其右厢,置有甘州甘肃(驻甘州)、瓜州西平(驻瓜州)、黑水镇燕(驻兀剌海城,今山丹北)、黑山威福(驻居延故城,今额济纳旗东南)4个监军司。又由安西楡林窟29窟题记中见“沙州监军司”一名,知当时还有沙州监军司之设,这可能为后来西夏增设的军司。监军司兵为西夏军队的主力,其总数约50余万,而甘州监军司3万人,由此推之河西5所监军司当共有兵员10余万人。河西诸军司的职责在于“以备西蕃、回纥”,保证其后方的安定和绿洲开发的顺利进行,同时军司10余万兵员本身亦是西夏开发河西的重要生力军之一。
二、移徙人口,增加劳力
开发河西,首先需要足够的人力资源。自中唐以后河西历经270余年的动荡和萧条,区内原有人口或逃亡流逸,或殒于兵燹,较之盛唐损之大半。大量劳动力的增加遂成为开发河西的当务之需。西夏河西劳动力的来源主要有三:一是移来的和原有的汉族农业人口,二是迁入的党项部族和当地原有的少数民族部落,三是防戍兵士(已如前论)。
党项占有河西后,区内东部的西凉六谷族大首领厮铎督率部10万逃奔桷厮罗,则凉州一带的原有居民当大部南徙。而河西中部原甘州回鹘政权和河西西部原瓜沙归义军政权治下的民众则未有迁徙的记载。本区原本就有党项羌的族帐当其成为河西统治民族后移入这一宜农宜牧地区的党项人一准不少。本区又为西夏后方基地,从战争中掳掠来的汉人和其它民族成员亦当在区内有较多安置。西夏军队中有专门用以捕掠人口的“抢生十万”,其捕获的数量自然不在少数。宋人王称《东都事略)卷127云囊霄……得中国无艺者,使耕于河”;宋人曾巩《隆平集》卷20亦曰得中国人无艺者,使耕于河外,或守肃州城。”河外乃指黄河以西、以北,包括本区在内的广大地域。于武威西郊林场发现的两座西夏墓题记中见,两位刘姓的墓主人祖籍彭城(今徐州),为徙居河西的汉人,并担任“西路经略司都案”等要职。1999年6片7日在修建武威市乡镇企业楼时,发现西夏天庆八年(1201年)小型砖室火葬墓一座,墓内木牌上所书亡者姓名为唐吉祥、唐奴见,亦为汉人。又于莫高窟、榆林窟30余座保留西夏文题记的洞窟中见,题记中的姓名均为汉姓,其中索、翟、曹等归义军时期的河西大姓屡屡可见。依之可以推测这一时期移入的和区内原有的汉族人口应发展到占有较大比例。
武威两座西夏墓还出土了29幅彩绘木板画,由画面上人物形象、服饰和发式观之,除主要表现了汉族的特色外,还有西夏、吐蕃、回鹘等民族特色的体现。威小西沟岘发现的天庆虎年(1194年)“会款单”上列有10人姓名,全为西夏人,而同时出土的“请假申请书”和“欠款单”上的3个人观其名可能为汉人。小西沟岘还保留有藏文印本和写本,于张掖出土的《西夏黑河建桥敕碑》碑阳为汉文,碑阴为藏文,说明当时河西必有许多吐蕃等操藏语的居民。唐安史乱后吐蕃乘虚而入曾统治河西80余年,期间不仅大批吐蕃部族迁进河西,而且当地一批汉人亦已“吐蕃化”。迨及西夏散居河西的吐蕃族帐仍有不少,如《西夏纪》卷6赵元昊广运三年(1036)条记,分布于甘州一带的吐蕃部族就有“扑丁原、庄浪族、乔家族诸路,以麻宗山、乳酪河为界堠,内包斫龙川、采木岭等地”。
《西夏书事》卷15广自元昊取河西地,回鹘种落窜居山谷间,悉为役属。”《松漠纪闻》卷上亦曰甘凉瓜沙,旧皆有(回鹘)族帐,后悉羁縻于西夏。”《西夏纪》卷6云,河西的回鹘族帐“有合黎山、竣稽山、居延塞诸路,以牛头、朝那山为界堠,内包张掖、敦煌等地”。役属于西夏的河西回鹘保留了“各立君长,分领族帐”和单独向宋、辽入贡和贸易的权力。沙州地区的曹氏后代及回鹘族帐,自景佑至皇佑中就曾向宋廷七贡方物。北宋庆历元年(1041年)回鹘沙州镇国王子还直接上书宋廷,“愿率首领为朝廷击贼(党项)。”可见当时河西回鹘人亦占有一定数量,且势力还比较强大。西夏大庆元年(1036年)升肃州为番和郡,升甘州为镇夷郡,又置宣化府。当时河西民族杂居的情形和夏人“升州郡,益边防”的本意,从“番和”、“镇夷”、“宣化”之名上即可概见。
由上考可知,西夏治下的河西仍是一个多民族聚居之区,区内人口较多的民族应为党项、汉、回鹘和吐蕃四族,这可能正是《西夏碑》中所云“番汉四众”的来由吧。区内拥有的总人口数史乘无载,但由河西布防的10余万军队数量推估,其非军事居民人口起码也在10万以上甚或更多,其人口总数无疑超过20万,已接近盛唐时期的水平。历经晚唐至宋初270余年动乱的劫掠殒损,河西的人口数量有所减少,但至西夏时终于又达到了一定规模,从而为本区农牧业的开发提供了劳动大军。
三、农田水利的兴盛
史载,西夏境内“耕稼之事,略与汉同”。其建国之初即有农田司、群牧司和受纳司的设置,以掌理农牧和粮食贮积给受。在其统治河西近200年中,区内农业开发遂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西夏文字典《文海》释“农”字农耕,灌溉之谓”,反映了西北绿洲地区农业土地开发与水利灌溉密不可分的关系。《宋史夏国传》载其地饶五谷,尤宜稻麦,甘、凉之间则以诸河为溉;兴、灵则有古渠曰唐来,曰汉源,皆支引黄河。故灌溉之利,岁无旱涝之虞。”《金史西夏传》亦记,其地“土宜三种……兴州有汉、唐二渠,甘凉亦各有灌溉,土境虽小,能以富强,地势然也。”甘、凉一带的灌溉河道据《西夏书事》卷9记有居延、鲜卑、沙河诸水,襟带回环。”居延水即今黑河下游,沙河水为今石羊河水,鲜卑水大概是今金川河水。《西夏黑河建桥敕碑》:“庶几水患永息,桥道久长,令此诸方有情,俱蒙利益,佑我邦家。”西夏文百科全书《圣立义海》载:“积雪大山(祁连山),山高,冬夏降雪,雪体不融,南麓化,河水势长,夏国灌水宜农也”;“焉支上山,冬夏降雪,炎夏不化,民庶灌耕。地冻,大麦、燕麦九月熟。”祁连山脉(焉支山为其支脉之一)横亘河西走廊南境,其冰雪融水自古就为河西水资源的主要来源,河西绿洲的形成及绿洲文明的兴起发展,全赖其哺育滋养之功。本区水利灌溉和农业开发确乎颇有起色。
为保证水利灌溉的顺利实施,西夏政府还制定了一套较完备的水利法规和管理制度,即《天盛律令》中的《春开渠事门》、《园地苗圃灌溉法门》、《灌渠门》、《桥道门》和《地水杂罪门》。同时专设农田水利管理机构,在中央有农田司,地方为水利局分。水利局分设大人、承旨、司吏、事小监、渠水巡检、举主、渠头,专门负责一州一县,或一渠一沟的分水配水及渠系设施的维修管护。《天盛律令》中对于各级管护人员的职责和失职处罚作了详明规定,如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长吏都要亲自过问水利灌溉,每年春天开渠大事,先由局分处提议,事小监、诸司及转运司大人、承旨、前宫侍等“于宰相面前定之,当派胜任之人,自口局分当好好开渠,修造垫板,使之坚固”。西夏所建立的这一整套农田水利开发和管理制度,即使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水利灌溉的发展推动了西夏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文海》中多次出现渠、畦、垄、地畴等反映农田水利建设的字条,如“渠”释为挖掘地畴中灌水用是也。”“地畴”释为此者地畴也,畦也,开畦种田之谓也。”“田畴”释为此者田畴也,种田也,出粮处也。”随着灌溉渠系的开浚与发展,大片农田被划分为一方方小畦,农业生产的精细程度逐步提高。
四、耕地的垦辟与先进生产工具的使用
西夏政权大力提倡幵垦荒地,《天盛律令》卷15《租地门》规定,生荒地归幵垦者所有,享受减免土地税之优待,开垦者及其族人可永远占用,有权买卖。用法律保障的形式鼓励垦荒拓田,这不仅可促进绿洲土地资源的大量垦耕,并且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其新兴的封建制生产关系。
河西从事农业开发的不仅有汉民,党项人和其它一些民族成员虽然“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使”,但由于受汉族影响其一部分人亦开始经营农业岁时以耕稼为事”。气西夏碑》中还有“官作四户”的记载,官作之户应是在国有土地上耕作的民屯户。西夏的屯田史乘有载,《西夏书事》卷7记李继迁围灵州时对其周围的土地就“为屯田计,星辟耕耘”,这无疑为军屯,河西境内驻防的10余万兵员自当亦有屯田的垦辟。上引史料言西夏掳掠中州人往河外(含河西在内)耕作,其经营方式想必亦是采用历史上曾行之有效的由政府统一组织的民屯形式。
一般认为,西夏的土地制度除其国有制、党项贵族大土地占有制外,还有寺院土地占有制和小土地占有制。西夏笃信佛教,佛寺遍及全境,兴灵、甘凉、瓜沙、黑水为其4大佛教中心除兴灵外其余3大中心均在河西。由《天盛律令》卷15《租地门》、卷11《为僧道修寺庙门》知,僧人、道士可以买进土地,寺中有行童、居士、农主和奴仆等从事种作,田产经营为寺院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河西地区的寺院自当如此,惜因文献缺略,其详况未明。额济纳旗黑城出土的西夏文《天盛廿二年卖地文契》记,是年寡妇耶和氏宝引等将自有土地22亩连同茅屋3间、树2株出卖他人,所反映的是一种小土地占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