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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书生番外 (1)

第 43 章 书生番外 (1)

谢行远的番外(衔接楔子的前情)

饥饿彻底击溃了疲倦,从五脏六腑扩散到全身,手脚不由自主的痉挛蜷缩,生生把他从梦中唤醒。

“******,做梦都梦见自己挨饿。”谢行远骂骂咧咧的喃喃道,不舍的睁开眼睛。

这座破旧的瓦屋就是他今晚栖身之地,除了他之外,还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几个乞丐,尽管这件破屋无处不漏风,屋子还充斥着汗臭味和食物败坏的酸味,透过屋顶碗口大的裂缝,可以看见月亮肚皮吃的浑圆,舒舒服服的躺在天上,这是他居无定所以来第十二次看到满月,转眼间流浪生涯已经满一年了。

想到这里,心中涌起莫名的惆怅来,这种情绪他很久没有了。饥饿、寒冷、轻蔑、嘲笑……对他来讲如同家常便饭,就像无时无刻都要呼吸一般,贫穷催眠了他除了饥饿之外的所有神经,每日醒来,他唯一考虑的就是如何让自己吃饱,或者至少不要饿的那么难受。

谢行远推开搭在他胸口上的一只污秽的小腿,从头下取出被他当作枕头的破皮靴,这双皮靴是一个月前他从街头一个醉酒的军官脚下脱下来的,他坚持说是脱而不是偷,尽管那个冬天他在睡梦中被人偷去了鞋子,醒来后暴跳如雷,骂了三条街,寻遍半个城市都没有找到那双破烂的鞋子,最后的结果是他被一群乞丐打了一顿,在滴水成冰的夜晚冻掉了两个小脚趾头。

有了这些经验,他宁愿挨冻,也不穿着鞋子睡觉,每次都是宝贝似地把鞋子抱在怀里或者放在头下当枕头——谁知有没有好命再碰到醉酒的官兵,而且还那么轻易的让他脱下靴子,还顺手拿走钱袋。

谢行远踮起脚尖,蹦蹦跳跳的绕过地下熟睡的人们,斜靠在门框上,穿上鞋子,开始了新一天的觅食路程。

他走路的姿势很特别,双手抱胸,缩着脖子,低着头,蓬乱的头发披在前面,当然这只能让别人看不见他的脸,而他还是可以看清周围的一切,表面上他看起来摇摇晃晃,永远一副没有睡醒,快要饿死的瘦猴模样,可实际上他一直都非常警觉的关注地面上的任何东西,从闪亮的钱币到角落里的残羹剩饭都逃不过他的视线。

他曾经异想天开的许愿,路上行人的口袋都有窟窿,那么他每天只需要蹲在街头捡银子就好,不用那么难堪的乞食,老天似乎挺眷顾他,好几次都随愿让他捡到了细碎金银,这是昏暗日子里少有的几抹亮色,正因为那几次的偶然,让他可以有段时间不用出去乞讨,像野狗一样混迹街头寻觅吃食,这种机遇,让他觉得冥冥之中,会有些什么在等着他,只要没有被饿死、冻死、打死,他就有可能的等到他的娘子息昔,明知深陷淤泥不能自拔,却还能躺在烂泥里欣赏风景的秉性。

今天早上的运气很不好,街道上除了几滩新鲜的马粪外,什么都没有,远处东方天色慢慢亮堂起来,城门已经打开,陆续有车马进城。

谢行远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已经一个时辰过去了,还是没有找到任何可以吃的东西,步行在消耗他的体力,还不如找个地方坐下来等人流多了再说,在这样走下去,他就要饿昏在街头了。主意拿定,他朝着杭州城最热闹的湖泊——西湖走去,天亮后那里的码头会有大量的货物流动,说不定可以漏下些东西。

正值昼夜交替之际,天色略显昏暗,初春的凌晨仍然有些寒冷,谢行远看见石拱桥上有个漆黑的人影站在桥中间,初春的微风吹动发带,四处飘扬。

走了一盏茶的时间,谢行远才晃到桥头,白天终于驱赶了黑夜,天色慢慢亮起来,隔着轻薄的晓雾,他看见一直站在桥中间的是一个披着黑色旧斗篷的少年,定定的看着脚下的河水,兜帽垂在后背,头发用一根墨绿色的发带束在头顶。

突然,少年身体往前一探,双脚离地,半个身子都悬在桥外!

“不要跳啊!有事好商量!”谢行远情急之下纵身一跃,双手死死抱住少年往后拖,青石板铺就的桥面被露水湿透,双双后仰,摔倒在地。少年躺在他身上,并没有怎样,而谢行远却是结结实实的倒在冷硬的石板上,后脑一热,估计是出血了。

“哎呀!”一身惨叫惊飞了晨起的鸟儿,谢行远捂着受伤的后脑勺,

“你干嘛?!”黑斗篷的少年退后几步,怒气冲冲质问道。

“正是好心没好报,我看见你要跳水轻生,拖住你保命,你还反过来问我?!”谢行远怒气更盛,“早知道就让你跳下去就好,你看,你看看,我的头见血了!”

少年莫名其妙四处张望,“谁要轻生了?”

“你刚才站在这里一动不动,又突然往河里扑,不是跳河轻生,这么冷的天,难道是要游泳啊!”谢行远望着手上的血迹,忿忿的说道,今天出门就见血,大势不妙。

“哦!”少年反而展颜一笑,走到谢行远面前,“你如果喝了一坛酒,会不会醉?”

“有时候会。”谢行远诧异的舔舔干裂的嘴唇。

“那你喝完酒后还要坐在大篷车里颠簸四个时辰,你会不会吐?”少年继续问道。

“会啊。”谢行远一愣,闻着少年身上飘出淡淡的酒味,焕然大悟,“你刚才是要吐啊!”

“是啊,你真是个疯子,我怎么可能会……恩,”少年停顿了一下,像是嘲笑似的加重语气,提起了谢行远反复提起的词,“轻生呢。”

“我走了,以后可别突然在身后出现,我还以为是打劫呢。”少年抽了抽鼻子,转头欲走。

“喂,等等,你是不是认识我?”谢行远跳起来叫道。

“想不到仙界文曲星官法力全失,落魄如此,都没看清我这个小小的蔷薇花神孟霄潇。”少年摇身一变,恢复了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你真的不应该和我们芳主抢老婆的。”

“是你?”谢行远忿然道:“息昔这一世是我的妻子!令狐晞这个混蛋使诈逼走了她!”

“看来你还是执迷不悟啊!”孟霄潇摇摇头,“如此我就帮不了你了。”

夕阳西下,总算是熬过了今天,明天不会比今天还倒霉吧,谢行远靠在油乎乎的墙壁发闷。

今天他在寺庙前排队了三个时辰,才领到一碗薄粥,一个玉米饼压饥,向和尚讨了些香灰敷在后脑止血,浑浑噩噩中被酒香引到了这家小酒馆,这个小酒馆简陋的连个牌匾都没有,只是挂出一幅被烟火熏的看不出颜色酒旗。

酒馆无名,但并不代表没有客人光顾,每到晚饭时分,店里十张桌子从来没有空过,掌柜经常挂着八分歉意二分得意的笑意说:“十分抱歉,您看小店实在是没有地方伺候各位,下次您早点来,我给您留个好位置。”当然了,如果是特别熟的回头客,掌柜会变魔术般从拥挤的柜台搬出一张折叠竹桌,腾出地方挤一挤,店小二全凭瘦小灵活的身体在这个打个喷嚏都能溅到另一桌客人脸上的地方端菜送酒。

“今天吴军爷赢了钱,黑豹有好东西吃。”店小二端过来一盆饭菜,放在拴在门口的一只黑狗面前,

瓷盆里装着半只烧鸡,还有三块明显是被人啃剩下的肉骨头,不过黑豹毕竟是只狗,天性就喜欢啃骨头,它从盆里拔出肉骨头,放在两只前腿里,趴在地上啃的高兴的直腰尾巴,却将半只完整的烧鸡弃在一边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