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人妖仙魔共存的世界。
人族强大,占据着土地最肥沃、灵气最充沛的中洲大部。
妖族天生蛮力,且寿命绵长,却因数量稀少而只能偏居南疆一隅。
在普通人族无法踏足四座未知之地,自古存在着传说中的四大仙宗,也就是山上的修道之人。
却不知从何时起,世人竟是将那得了道,能够化为人形的妖族,跟那传说中的四大仙宗,都统称为了仙人。
仙人们自诩自己为山上人,以除魔卫道为己任。
而那魔族,终年生存在一片极度寒冷,又极度贫瘠之地,故而那里的绝对强者,无一不将“南下”中洲,当做毕生之志,这也直接导致了,千万年来,人族和魔族都是天生的敌对状态。
但自千年前,那位名叫楚昊的千古一帝横空出世,而在楚昊之后,不仅魔族已经沉寂了千年,就连那些曾经山上的仙人们,也高坐云端了千年,不下山行走人间了太久。
就像是一群被这个世界遗弃的存在。
直到那个魔族的年轻影子,裹挟着无法阻挡的大势,重新出现在中洲的大地之上。
可不管世事如何风云变幻,这都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
……
枯藤,老树,破庙。
旧衣、旧鞋、旧人。
旧衣很干净,旧鞋布满泥土,一对亮若星辰但明显充满了倦意的眸子,让他看上去就成了旧人。
旧人林凡,拢着袖子坐在破庙门口,满心的垂头丧气。
武功自认为还算凑合,但是无名,无才,无银钱。
更无美人一旁相伴。
典型的四无人才。
所以他感觉自己目前很落魄。
江湖落魄人。
深秋季节,微凉的夕阳余晖照着坍塌不齐的寺院围墙,墙上几近枯死的藤蔓安静的一动不动,偶尔发出的些微响动,也像在嘲笑庙前这个借宿的落魄江湖人。寺院门前有棵看上去很是粗壮高大的树,满树的枯黄树叶却看上去异常生动,仿佛吸走了寺庙周围所有的灵气。
嘎嘎——
一只在树顶驻立许久的黑色乌鸦,估计是耐不住长久的沉默,忽然无聊的扑腾了下翅膀,漆黑的鸦眸滴溜溜的转着,然后对着树前的年轻人,蓦然发出了一阵刺耳的嘎嘎声响。
突兀而起的鸦鸣令心情惆怅的林凡怒意横生,猛然一脚探出,正好踢中了一颗脚边儿的石子儿。石子儿飞旋而出,在空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度,啪的一声脆响过后,竟是硬生生打断了黑鸦脚下的那根树枝。
他心情无名的烦躁,却也不是一定要打杀这只厌人的黑鸦,只是不愿接受一只畜牲的嘲弄。惊走了事。
可让他意外的是,这只括噪的黑鸦,非但没有被一名人类恐吓手段吓到,反而像早早预料到了石子儿最终的落点,于树枝断裂的间发之际,堪堪跃到了另一根枝丫上。
空气里瞬间又响起了数声的嘎嘎怪叫。
那黑鸦似是通了灵性,数声嘎嘎间隔有序,节奏分明,空气里弥漫的嘲笑味道便更加浓烈了几分。
“我这暴脾气,孽畜休走—”
林凡又气又笑,腾的起身,就要跟这只不太懂事的畜牲较一较劲。人类欺负老子也就算了,你一只鸟儿算老几?
嘎嘎——
想是看穿了他的心思,那只黑鸦非但没有落荒而逃,反而兴致高昂起来。那意思像是在说,愚蠢的人类小子,你能奈我何?
“孙子,有种别走啊—”
林凡被彻底激怒了,决定要给这只鸟一个罪有应得的教训。他探手从地上抓起数粒石子儿,邪笑着说道:“死鸟儿,这可是你自找的!”
只是话音未落,攥着石子儿的手腕突的一阵生疼,若不是反应及时,凭着本能稍稍偏了寸许,那颗从天而至的石子儿只是擦破了点儿皮,否则立时又出丑了。
火辣辣的痛感令林凡猛然清醒了几分,他豁然明白了擦伤手腕的石子儿正是先前自己随脚踢出去的那颗,这只小畜生分明是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这哪儿还是一只普通鸟儿,简直是只通了灵性要成精的妖怪啊。
一瞬之间,数个念头闪过了林凡脑海。这个江湖虽然没有说书人说的那么好,人与人之间也很少有信任和道义可言,但起码有一点是对的,那就是侠义之辈,当以斩妖除魔为己任。这只该死的鸟儿虽说还不是传说中,能够化为人形在人间行恶的妖怪,但已然有了成精的苗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教训是肯定必不可少的。
所以,他立时决定,要给这只该死的乌鸦一个注定毕生难忘的教训,省得有朝一日真的修成了精怪,就仗着妖力在人间胡作非为。
一念及此,他便要施展出祖传的轻功绝学,腾跃而起,先抓住这只怪鸦再说。
他没有注意到,当这个念头涌现的那一刹那,那只栖身于一片金黄视线之中的乌鸦,那对原本漆黑如墨的瞳孔之中,赫然出现了两团无名的白色漩涡,而在那放佛永无尽头的漩涡深处,正有两粒骇人的猩红,疾驰而来。
黑鸦鸣,祸事生。
这是一句已经流传了数千年的人间谚语,只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林凡哪里还会想起这些,对他来说,行走江湖,就是要除魔卫道…虽然…现在…这话听着,怎么都像在自己嘲笑自己。
是的,他很迷茫,不知道自己一心追求的侠义之道究竟身在何方,所谓除的什么魔,卫的又是什么道,就更模糊不清了。
而他现在就是被一只莫名打断自己思考人生的怪鸦挑起了肝火,一脑门子想着,如果这都不给对方教训,以后还怎么自称江湖人?
念头急转之间,就要腾身暴起!
那只同样嗅到危险气息的怪鸟也变得暴戾起来,身上黑亮的羽毛陡然根根炸起,倏忽间就要与地上那个不知死字儿怎么写的愚蠢小子,展开殊死决斗。
大树四周的空气仿佛被二者之间的暗流涌动所凝固,好似两军对垒,大战一触即发。
偏在这时,一道充满血气的人影豁然出现在了大树之下,事情发生的甚是突兀,以至于好像就眨了个眼,树下就多了个受伤的姑娘。
她的脸色看上去一片惨白,嘴角仍存留着尚未干涸的血迹,又有点滴血色渲染在她胸口的白色衣襟之间,场面诡异的安静。
她就那么静静的倚靠着身后的树干,凤目紧闭,微凉的秋风抚起她白皙额间的发丝,像极了熟睡中的婴儿。
……
林凡一时怔住了。
他不由得使劲揉了揉双目,定睛一看,终于确定自己看到的是真的,庙前的参天大树下,真的凭空多出了一个人。
还是个看上去,十分特别的姑娘。
独自行走江湖三年,一路南下,已然辗转行过了八千里的云和月。林凡也自诩是‘万花丛中过’了,江湖豪杰结识了不少,江湖美人自然也认识了几个。
比如在北方一座名为‘紫都’的大城里,有位爱极了红妆的女仙子,常常独自一人坐在城中最高的大楼角檐,举杯独酌。有时白天,有时夜晚,从不理人人也从不理她。林凡一时好奇,曾经酒壮怂人胆,借着一晚不那么明亮的月色,施展出祖传的绝学轻功,偷偷潜进那处角檐的三丈之外,试图近距离一睹芳容,结果迎面而来的就是一道凌厉的剑气,那道剑气蕴含着浓郁的月魄精气,若不是跑的够快,林凡相信自己已是茫茫世间的一缕孤魂。
从此之后,对这位傲气重杀气更重女仙子,再提不起半分兴致。
我只是想问问你的姓名,你却一言不发就要取我的性命。
再比如中原那座有‘花都’称号的河洛大城。那位‘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牡丹姑娘曾经有言,哪位江湖儿郎能一口气不坠,便能摘下那颗悬于城楼离地十六丈的硕大骊珠,她就亲手赠送一坛自她出生起,家父就深埋地下的女儿红。无数江湖才俊慕名而来,却都无一例外的铩羽而归,只能望珠兴叹。毕竟不是神仙,内力再好也无法不换气的一步登天呐。
只是这事儿对别人难,对林凡不难。
那日无钱买酒,酒瘾突起正愁苦间,忽然抬头望见了城楼上高悬十六丈的骊珠,他心内开云开雾明,猛然在脚下跺出了一道不浅的坑洼,施展出祖传轻功绝学,如一朵云烟,傲游青天之上,微微探手,骊珠手到擒来。
兴匆匆去找牡丹姑娘要一坛珍藏十八年的女人红,未曾想,人还未到府中,接新姑爷的轿子已到了近前。
说时迟那时快,林凡眼见势头不对,豁然清醒,酒也不要了,瞬间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我只是想凭本事要坛酒喝,你却要骗我的身子。这他娘的怎么看,都不像是划帐的买卖。
后路过蜀川,于彩云间见到了那位号称‘人间第一仙’的女官宋伊人,倒是没有先前两位的作风吓人,既不取人性命也不骗人身子,却和世间的绝大多数男子一样,不爱江山爱美人。
……
八千里路云和月,那么多的江湖美人,却无一人让林凡生出同眼前女子一般的特别感觉,她的姿容并没有她们出色,但身上却萦绕着一种独有的神秘。
林凡怔怔的看着她手边,那里有一把主人虽然昏迷也绝不放手的古朴长剑,剑身并无过多的装饰,唯有雪色的剑鞘之中,隐有铮铮的细鸣从中传出,看上去充满了灵性。
树梢之上,一直冷眼旁观的黑色乌鸦不知何时起,就悄然消失无踪,嘎嘎声也像是从来没有响起过。
破庙之外的世界也未像现在这般的安静过。
我是要时来运转了吗?他如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