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污渍与特殊污渍,都有很多种类,性质也不同,要达到去除污渍的目的,必须采用不同的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处理,目前去渍处理按其特性可分为四类:溶解作用、乳化作用、化学作用、分解作用。
(1)溶解作用。溶解就是将液体或固体分散于另一种液体的总称,是利用某些液体去溶解另一种液体,或者利用某些液体去溶解某些固体,而达到去除污渍的目的。
(2)乳化作用。利用表面活性剂类洗涤剂或皂液,通过润湿、渗透、分散、乳化等作用,能使原来憎水性污渍变成亲水性污渍而溶解于水,加上适当的机械力,产生大量泡沫,发挥乳化作用,污渍随之脱离织物,达到去除污渍的作用。
(3)化学作用。化学作用包含氧化作用和还原作用,是利用某些化学药剂与某些污渍产生化学反应,使污渍演变成无色状物或可溶性物质,以及利用酸和碱的化学反应来去除污渍。如某些色素污渍可采用氧化或还原反应的作用,使之变成无色,达到去渍目的。
(4)分解作用。利用某类物质对另一类物质的特殊作用,使之变成为另一类易于去掉的物质达到去渍目的,例如:牛奶、汗渍、血渍等蛋白质类的陈旧污渍,利用碱性蛋白质、脂肪酶可将其消化分解成水溶性的可分散于水的氨基酸基多肽,而达到去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