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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简介三种面谈学说

直销的基本程序是找寻、约见、接近、面谈、异议、成交。

其中以面谈最为重要且复杂,因为它包含了全部说服艺术、策略,和技巧。直销员如何将三者予以巧妙的联合运用,使之发挥应有的面谈功效,以达到成交目的,是面谈沟通的重要课题。

面谈在理论上有三种不同的学说:即a。刺激反应说,b。直销公式说,c。需要满足说。

对于这三种学说的选用,直销员事前必须有两点基本认识:

第一,直销员在选用时,应依本身销售商品(劳务)的性质,顾客的类型,和直销程序的进行阶段,做有效的弹性变换应用,万不可拘泥一说而不知变通。

第二,每一学说的运用,除涉及直销员和顾客的共同“参与”面谈外,还有时间分配的技巧。面谈时间若为直销员所占,则说者为直销员。所以直销员与顾客的参与面谈,在听与说角色扮演方面,互有相斥性。因此,直销员对于面谈时间应做适当控制。

(1)刺激反应说。这一学说是依据顾客购买行为的“刺激反应模式”引申而来。它认为顾客购买行为常受制于种种外来因素(如价格、品质、服务、款式等)的刺激,而做不同的购买选择(如不同的商品选择、品牌选择、经销商选择、数量选择、和交易频次选择),因此,“刺激因素”和“购买反应”之间,常有因果关系。例如商品廉价,可能会影响顾客对商品品牌、数量、和采购频次的选择,那么,廉价就是刺激因素,受影响的品牌、数量、和采购频次选择,就是反应。

整个面谈过程,可以说完全由直销员主动,不断地利用各种因素去诱说顾客,以掀起顾客有利购买的反应,然后在适当的时机,由直销员向顾客提出成交请求,完成交易。

图中之纵轴代表直销员与顾客双方在面谈过程中的“参与”

程度,横轴代表面谈“时间”经过。因为直销员事前对于顾客的购买心理并不了解,因此就不断用各种不同的诉求(刺激)试探,以期获得预期的反应。

在整个面谈中,绝大部分时间,都由直销员参与面谈,只有在直销员企图获得顾客的反应或成交时,顾客才会有意见表示。

直销员若一次试探失败,可再继续进行说服,如此屡败屡试,反复进行,最后成功完成交易,或成交不成而自行离去。

这种大部分由直销员主动向顾客说服的面谈学说,可适用在价廉但所费说服时间较少的商品(劳务)直销上,二般出售食物、药品、百货、和日常零星用品之直销员最宜采用,因为出售这类商品,面谈的频次既多,时间又短,而问话也较为简洁了当,如:

例一:“太太,这种汗衫轻巧细软,是今年夏季最受欢迎的一种,我看替您随便包几件带回去吧?”

例二:“这种上衣,无论款式、颜色,和图案都很适合您呢!

还是拿两件吧?”这种简洁的问话,有几项特点,必须在此一提:

①每一问话,最后都是成交试探,因此,直销员只要不断应用各种诉求,进行试探,必能获得顾客反应,但反应是否如意,直销员并不太计较。

②直销员对于参与面谈的顾客,都一视同仁,较少注意他们的差异,因此,所用的问话都千篇一律,毫无变化,其模式都可予以标准化。这种方式执行起来,固然十分简便,但长期演练下来,直销员的说服技巧一定会有长足进步。

③对于简易直接的直销,这种问话十分有效,但对于直销情形复杂而又迂回时,情形就完全不同。

(2)直销公式说。这一面谈学说,与前说相同,乃源自于顾客购买行为的“刺激反应模式”,但两者的基本假设却迥然不同。

“刺激反应说”的直销面谈,是在直销员对顾客的心意,事前并不十分了解情况下进行,所以须利用各种不同的诉求先行探索反应,然后从各种不同的反应中,再去揣测顾客的真实需要或疑难。等到确切掌握之后,立即作成交请求。在整个面谈过程中,直销员占据了大部分参与时间,他本人实为面谈的主宰,而顾客仅居被动从属的地位答问而已。

而直销方式说的,假设则与上述情形稍有不同,因为直销员在面谈展开之初,对于顾客的需要、疑难、或偏好已有相当了解,只要循面谈的逻辑程序(公式)逐步推进至成交即可。

直销员在面谈开始之初,即能主控面谈的大部分参与,在接触过程中依事前已知的资料,拟订面谈策略,逐步循序与顾客对话,使直销员与顾客双方都能参与面谈。从面谈中,直销员尽量协助顾客自我发现与肯定他的真实需要。

这项协助工作,如果进行顺利,直销员便针对顾客的需要,提供最合宜的直销建议(商品或劳务),此时,顾客若提出疑虑,直销员即设法加以一一澄清,直到顾客满意,完全接受建议。整个面谈过程,是依据直销逻辑的正常公式,即根据:诱发需要、提供商品、满足需要而进行,故被称为销售公式说。

这一学说特别适用特殊品(如百科全书)或选购品(如电冰箱)的直销。就以百科全书为例,顾客对于商品在购买前即已有相当了解,因此直销劝诱的任务简单,只需告诉顾客如何获得即可。此外,具竞争性的上市新品,如要打入市场,也可利用此一学说。因为市场既已为旧有商品所占有,新品便不易打入,除非直销员能预拟一套销售公式,将上市新品的各直销要点逐一推荐给顾客,使他们肯定接受,否则难有成功希望。

在直销员的直销经验缺乏,基本训练又感不足的场合,亦可利用此一学说来进行面谈。因为应用此一学说所产生的面谈方式,整齐划一而有模式可循,其要领极易被直销员所掌握。

(3)需要满足说。这一学说的基础,顾名思义,满足顾客的需要是面谈的最大目的。

(三)显示,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需要引发阶段,在进行面谈时,直销员仅居于引导顾客说话的地位,鼓励顾客采取主动,将其心中真实需要表露出来,因此大部分面谈时间几乎都被顾客所占据,而直销员仅在必要时,稍加激发鼓励而已。

第二阶段——为需要自识阶段,在此一阶段,直销员对顾客的需要已有所发现,了解也较为深切彻底,于是就做较多的面谈参与,以协助顾客自我了解、肯定其真实需要的所在。

第三阶段——为需要满足阶段。在此一阶段,无论顾客或直销员都已对顾客本身的需要有充分了解,于是直销员就主动提供商品(劳务)以满足顾客的需要,而顾客也因经由直销员密集的说服,同意接纳直销员的建议,觉得唯有直销员所提供的商品(劳务),才是真正能满足其需要的手段,至于其他具有竞争性的同类商品(劳务),则不在考虑之内。

需要满足说与现代行销观念的基本理论,颇为吻合。因此较前述两种学说——刺激反应说与直销公式说——无论在本质和形式上都较优越,故最为直销员所乐用。除此之外,尚有若干特点为学者专家所重视,兹分述如下:

①直销员个人的直销技巧,容易在此一学说应用中发挥,所以一旦成交,其个人所得的成就与满足甚大。同时,顾客原本对于自己的需要并不十分了解,由于直销员应用直销说服技巧,经引发、功能和价值自识,而最后获得满足。所以专业直销员,在应用此一学说中,获得肯定。

②直销员在同一直销领域内,对于不同的顾客需要,可采用适当而不同的诉求来满足他。换言之,商品(劳务)的价值,经由直销员直销功能的发挥,变得更高更大。例如,以直销录影系统为例,其原有价值可能仅限于满足顾客的娱乐需要,但直销员也可利用录影系统的特殊功能,满足教师的教学需要,学生的学习需要,企业或其他职业团体的训练需要,以及警卫治安人员的保安需要。

③从整个面谈过程观察,自顾客的“需要引发”阶段后,至“需要满足”阶段止,直销员参与面谈的密集程度愈来愈深。当进行至顾客“需要自识”阶段,直销员的劝诱说服工作渐渐加重,参与面谈的密集程度较顾客相对增加。在此情形下,顾客已对直销员的说服渐渐信服接纳。最后,终于进入“需要满足”阶段,顾客的心理几乎已完全为直销员所掌握。所以,不但可以达到顺利成交的目的,而且亦为日后重复购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