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武康县(当时属浙江湖州府)有个山民叫刘通,因为与兄长刘衡争夺家产发生斗殴,把刘衡打昏后,一不做,二不休,索性用斧子把他劈死。
为了灭迹,他又将兄长的尸体火化了。一切安排妥当后,穿上丧服,上县衙报案去了。
刘通向武康县通判王茧庵磕拜后,哭道:“我兄前日被一只吊睛白额大虎咬伤,那虎常出没在山间,恳请大人派遣猎手为民除害。”
王通判想:“如果他的哥哥真的被虎所伤,何必匆忙火化尸体呢?”但他不动声色地说:“既然尸体已火化,此事也就了结了,你可以回去了。至于派遣猎手之事,本官自有安排。”
刘通见官府不深究下去,很是高兴,立即回家去了。
第二天,王茧庵带几个差役去山里查访。在峰峦重叠的群山丛中转了一天,才找到了刘通。刘通一见王茧庵来调查刘衡死因,大惊失色。王茧庵见他神色惊慌,更觉得应把刘衡的死因查清。
面前是一片焦土,这是刘衡火化的地方。王茧庵问刘通的邻居,刘衡是不是被虎咬死的?邻居们回答说:“我们没看见刘衡被虎咬伤,是刘通告诉我们的。”
王茧庵带领差役搜查了刘通的住所,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把斧子,上面有血点,王茧庵说:“这是杀人的凶器!”
刘通脸色沮丧,但他不肯服罪。
王茧庵说:“我可以让你心服口服!”他吩咐在火化尸体的地上烧炭,并撒上芝麻。过了一会,又把炭块扫去。这时,原来从尸体上流出来以后冻结的脂肪因受热而开始融化,芝麻也因受热而爆裂渗油,两相融合交流后,焦土上就呈现出一具人体的形状,看上去手、脚以及肢体都齐全。左肋下爆裂了芝麻数十粒,肚脐等几处要害的地方所爆裂的芝麻,有的多,有的少,都是受伤的地方。王茧庵指着左肋及肚脐等几个地方,说:“你在这几个地方砍了几斧头,这是很明显的事!”
在精明的“法官”面前,罪状已无法隐瞒了,刘通只得“扑通”跪倒在地,供认了犯罪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