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实用谈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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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警惕对手的刻意欺骗

谈判对手最普遍使用的诡计,就是对相关事实、权力或意图作虚伪的陈述,即刻意的欺骗。

比如谈判对手在谈到一部汽车的优点时,他说:“这部车子原来的车主是一位老妇人,行驶里程仅仅为4000公里,并且她开车的时速从未超过40公里。”

对于这样的陈述,一般人都很容易信以为真。那么,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你该如何应付呢?

1.假如对方没有特别的事实值得你相信,就别轻易地信赖对方。当然, 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将对方视为撒谎者。但请记住这一点,不论你是否相信对方,你都必须进行谈判。你可以揭穿他的刻意欺骗,但不必声张。不要让对方觉得你在怀疑他,或者让对方觉得你是在进行人身攻击。谈判独立于信任之外,谈判与信任并不是必然的条件或关系,而是两码事。

2.谈判时,检验对方言辞是否真实是一道绝对必要的程序。要不时地对对方的陈述、主张、所提示之事实加以求证和检验,确认其是否真实。这样可以减低对方不实的动机,同时,亦可减少受骗的损失。

3.就算对方拿出存折以证明他在银行确实有一笔可观的存款,你也绝不可因此便无条件地将欲出售的货物交付给对方。你须求证并确认对方的支付能力与信用。如果对方反问你,你便回答:“我相信你不会骗人,可是,最近不值得信赖的人太多了。”在这里再次提醒你:银行大笔的存款与“付不付款”是两码事,对方带走你的货物之后,他不一定会付款给你。

4.如果对方虽一再强调会履行协议,但你仍怀疑对方没有诚意时,便可以在协议中加上强制履行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