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雌性的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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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叔叔突然出手,将两个身量不亚于他的汉子一左一右击下马。他们爬起来就向叔叔扑,却见洞穴般的枪口已等在那里。姑娘们静静地看着叔叔用枪把一人给了两下,才问:“指导员,他们刚才讲了啥?”

叔叔说:“说你们长得漂亮。”

姑娘们嘻嘻笑起来。那两人跨上马,张红等忽然来了兴致,对他们说:“民族同志哎,向你们学习向你们致敬!”

两人堵住冒血的鼻孔问叔叔:“她们对我们说什么?”

“她们说,祝你们牛马羊群都发瘟!”叔叔认真严肃地翻译。然后他回过头,远远看着无声无影在草地上跑着的红马。他谜一般的假眼里映出一团红色的谜。

叔叔知道红马周围已潜伏下多少敌人。不会有好结果的,他想。姑娘们正想把刚才的事告诉他:那两人出惊人的价要搞走红马。他制止她们说:“我一路跟着他们来的。”他又把枪瞄来瞄去。沈红霞吃惊地发现,他是在瞄准红马。

两个汉子已走远,回头什么都看不清了:帐篷、人,但还能看见那匹红马。他们从百里以外专程为红马赶来。说了很难让你相信,在草地的那一隅,也存在着一匹极优秀的红色骏马。一切特征都与这一匹完全相同。两人中一个是精诈的马贩子,一个是高超的驯马手。他们就是那匹红骏马的主人。因为他们有一匹高贵的马,他们就是那一带的高贵者。再往下说你更不相信,他们倾家荡产来买这匹红马,是为买下它就杀掉它。因为他们古老的原则不允许草地同时活着两匹同等杰出的骏马——有了这匹,那匹的价值就贬了一半。

“怎么办,哥?”驯马手问。

没有回答。马贩子痛苦地猛扭过脸。这是真正的雄性的妒意,比在任何一个绝色女子身上体现的要强烈百倍。

柯丹与毛娅老杜赶着马群往高地走。随着夏天到来,低处草地的水洼里开始滋生一些小生物,它们会寄生到马身上使马掉膘或接二连三地倒下。

因此必须把马往干燥寒冷的高地赶。草地妙就妙在这里,高低层次颇多,形成若干小气候,每个海拔层面,都有自己的一层天。仅几里路之隔,柯丹她们这块草场却飞着蠓虫般的小雪,透过雪看另一块地域的阳光,明亮得晃眼。熬到第二夜(一般说来她们三天三夜换一班),三个姑娘直挺挺地坐着睡着了。

半夜柯丹被冻醒,跳起来便喊:“日你先人咋睡着了?!”

老杜和毛娅的脸被愧疚与倦意弄得一团糟。老杜两只紧攥在枪管上的手冻僵了,像两只鹞子的爪爪扣死在枪上。她自己用嘴去咬,说一点也不痛。没及时续柴,火早熄了。马灯半明半暗微微发出稀脏的红光。柯丹提马灯正要出去,突然发现这顶出牧用的三角帐篷被撕了很大个口子,装料豆的麻袋被拖了出去,不仅空瘪了而且被咬得千疮百孔。柯丹大骂着钻出帐篷,顿时不骂人了。因为偌大一群马一匹也没了,连三人的骑马也不知怎么伙同马群溜掉了。马就用如此狠毒的方式来惩罚她们的失职。

雪停了,雪地上却未留一个蹄印。

老杜与毛娅相互搀扶,徒步走回放牧班大本营。沈红霞与张红李红赵红正在缝补帐篷,因为帐篷一夜间出现无数密密麻麻的洞,似用某种原始的或先进的利器捅的。来者不厌其烦地精心割出一个个三角形窟窿,早起一看,帐篷犹如翻起一层鳞片。老狗姆姆(现已给它取了名)嘴上被套了只羊皮袜子。

“是有人想偷看我们抹澡?”一个姑娘问。

沈红霞说:“可能吧。”

“恐怕是想搞走红马……”

“可能吧。”沈红霞这些天一直把红马拴在帐篷里。

“会不会……有人想整我们?”

沈红霞用一个严厉的眼神制止她们问下去。她朦胧感到,有那么个东西,自她们走进草地,或许是从大批学生从城里开来那时,就盯上她们了,无所不在却又不那么具体地随时表示着它的敌意。有时,在好端端的空气里,她会突然嗅到一股气味:一股草原男性浓重的气味在这时一飘而逝。

她们这时都停了手里的针线,看着金红色的晨光中走来两个落荒的人。

她俩合披一件膻臭烘烘的毡衣。因为长途跋涉了大半夜,因为四十二码的长筒胶靴不合脚,两人踩碎一脚血泡。

“没到换班时间怎么就回来了?”张红李红赵红问,“马呢?人呢?班长呢?”

沈红霞什么也没问就明白出事了。毛娅开始没头没脑地讲马群无缘无故地消失,泪水在她虚肿的脸上慢慢地淌。等她说完,老杜从怀里掏出一只皱巴巴的手,冻得又黑又硬。“看,从昨夜里它就变成这样了。”她郑重地说。

在两人啃冷苞谷粑的时候,沈红霞跨上红马。

写到这里我吃了一惊,因为我听见一个声音在门外轻喊:“喂,要想看看沈红霞和红马就快出来!”

我迅速打开门,却只见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视觉里划过。我知道,这就是我要的效果。

然后我看见了他,刚才那声喊显然是他发出的。逆着光我看不清他的模样,凭感觉我已明白他是由从前年代走来的人,整个形象带有岁月剥蚀的痕迹。这时,我看见他嘴里有什么东西一闪。我立刻想到我描写过指导员叔叔的银门齿。

“我早晓得会有这一天。她们在这里待不长的。”他的喉音让我想到草地正午的风声。“你看,两百匹马跑得一匹不剩。”他的话没有任何情绪倾向,“她们闯了祸就会乖乖地退出草地。”

“要不退呢?”我想他的预见总不见得会改变我小说的梗概。

“不退?那你就看着她们一个个死在这里吧。”他的话使我浑身一悸。

再想跟他讨论点什么的时候,他已掉头往从前年代走去。巍巍峨峨地晃。我说:“你是帮她们找马群去吗?”

他不答我。走得越远他就越显得黑暗,最终成了个黝黑的赤身的小男孩。

小点儿知道她的花会活。

正像她知道自己无论怎样都能死乞白赖地活下去。她已作为女子牧马班的一名非正式成员来到这里,第一眼就看到帐篷前的葵花苗。她没有铺盖卷,几乎一无所有地来了,但没关系,她知道自己活得下去。柯丹裁下半张狗皮褥子给她,另一个姑娘给了她半块毡子。她接受施舍时的风度不会使任何人想到她是个真正的穷光蛋。老杜怯生生地把一件旧棉袄放在她的面前,她当即穿上,做出出洋相的样子:“这样的傻大袍一穿真是暖和死了!喂,我穿着肯定像个傻瓜吧……”她夸张地表现那棉袄对她多不合适,弄得老杜竟害起臊来,似乎自己是拿垃圾打发一位公主。当全体姑娘被她逗乐时,她的眼睛却在暗暗查点刚得到的这堆东西。她想,行,我待下来了。

她有厚厚一叠盖有各式大印的白纸,它们可以任意填写各种内容。在上个世纪,这个红色的圆圈可以对任何事物权威性地肯定或否定,它可以不容置疑地证明一个人的身份、历史、操行及一切。看见了吧,就是这样一叠带红色圆圈的纸,使她不名一文地走遍天下。后来她周围有了一群人,成了个小小社会,有着社会各种权力机构证明的一伙人便是一个完整齐全的社会。有着红色浑圆的大印就有了社会的根据。后来他们有恃无恐地行骗行窃。后来他们被发觉,有人叛卖了他们,他们合力把这人结果掉了,就在阳光普照的大街上。

以上是我在多年前对我几个文学朋友谈到的小说的隐情节。我扼要地谈完后,一个朋友直言说:“不好,不真实。一个少女怎么能去参加杀人?”我说:“那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全中国都在稀里糊涂地出人命。”我想朋友们或许淡忘了那个四处血红的年代。我就把那时一件真实的事件讲给他们听:某条街某个熟肉铺,一天有一帮男女青年在铺里熬浆糊,当然是准备刷大标语大字报。这时他们中的一员突然指着街上一个行人说:“他是我们的对头。”很快便捉了他进来,很热闹地打,狂欢一样。一个长得极迷人的少女,不声不响端起刚沸腾的浆糊浇在那人身上。瞧,多省事。朋友说:“想起来了,那时闹什么派性,还管大规模地打群架叫武斗。”我说不尽然,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黑暗,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让它蔓延。它需要某种冲击力,使法律与理性出现缺口。当时,政治的狂热便形成了这种冲击力。另一位朋友说:“人在非理性的状态下,甚至可以虚设一个对立面,然后每个人把自己的罪恶都加到他身上。”我说:“后来我见到公审这群凶手的相片,贴得满街都是。我见到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美丽少女,她在相片上显得哀戚动人,就带着这样一张慑你魂魄的脸容服刑了。”

朋友们齐声问:“给毙了?”

我说:“记不清了。好像没毙,也许毙了。”那一拨毙了好多人,记不清。但全城人都记得这个漂亮的小姑娘,谁都不相信她会干出那样恶毒的事。据说她有只眼睛是碧蓝的。

我关掉录音机,中止了几年前与朋友们的那场讨论。我得接下去写小点儿这一节。我捉笔苦思。多年轻美妙的生命,却容纳着老人一般繁杂丰富的历史——作恶多端,又备尝痛楚的经验。

此时,小点儿站在一片放荡的金黄色里。黑的斗篷、银灰的肤色与葵花组成一幅极棒的画面。她是听见一声响鞭才回过身的,在这之前,她一直把耳朵贴在紧闭的窗缝上。两位客人是来邀请姑父去骟马,其中那位粗声粗气的女客人是女子牧马班的班长。姑姑照例向客人抱怨着她的病痛,抱怨一个兽医的家庭是世上顶不像样的家庭。只有她隔着窗缝听懂了她实质上在抱怨什么。她一次次偷她钱,偷她唯一的靠山——她的丈夫,她都假装不知,而她却把控诉藏在一切与此无关的怨言里。就像她假装不知她行过凶,把痛惜和恐怖转化成对她容貌的一味赞美。

她转脸便看见那个女班长,忽然想起,曾在河边见过她,那次她手里也攥着一把多头葵花。许多天之后的一个深夜,她起床轻手轻脚地穿衣、梳妆,在夜间的镜子里和一个女罪犯告了别。接着她走出这三间温暖而奇形怪状的屋子。

这个叫小点儿的女子朝黎明的草地走去。首先与她照面的是一枚洁净的头颅白骨。她军雨衣宽大的下摆把没膝的草唰啦唰啦地扫,惊动了那种叫“地拱子”的草地老鼠,把它们出卖给一只跟在她身后飞的鹞。

她执拗地往草地深处走,连那位兼任她姑父的情人也未将她挽留住。他骑上马,怏怏僵立,看她走下了坡,被草淹没了。

草地一波接一波。草已不青,也不润,草尖结出黄色的穗,风吹来吹去,就有了一波接一波泛金色的、微乎其微的浪头。太阳由红变紫,渐渐发出淡蓝的光,于是凝重的草浪在冷色的太阳里如同植物的沙漠。

她将怎样去活,我不知道。草地太大,她随时可能逃出我的掌握。我只告诉你结局,我已在故事开头暗示了这个结局,她将死,我给她美貌迷人的日子不多了。

柯丹的双脚越走越厚。她脱掉胶靴,用皮腰带拴在腰上。因她从小骑惯各种牲口,一双脚未得到有效的发育,长得宽大扁平。这样的脚使她的步态很像那种带足蹼的动物,摇摇摆摆给人的错觉竟雄赳赳的,谁也想不到她步行比任何人都吃力。起码在狼眼里,她是个不易冒犯的庞然大物。

这只狼已跟了她很久。当柯丹坐到草地上脱胶靴时,已明白有狼在跟她做伴。也许有两只,但绝不会是三只。三只狼聚了头,就不会那么辛辛苦苦一路跟着。三只狼就可以将她固定在一个方位上,起码断了她三个方向的生路。她坐在那里定定神,又四下看看想找根木棍。狼满怀希望地合计着她:多大一堆肉啊,简直够吃一生一世。柯丹后悔了,该背上枪。寻马心太切,竟敢深更半夜空手在荒草地上闯。用腰里的一把短刀来对付狼是不中用的。它会躲过这把玩具似的小匕首。虽然她力大无穷,够狼累一阵子,但她不敢肯定自己一定不吃亏。从古到今,草地上只有狼咬人,而没有人咬狼。

但她胆怯不得。狼都是精,揣摩得到人的心思。其实人很少有活活被狼咬死的,除非整群的狼。人往往在狼张嘴之前主动放弃了搏斗权,在狼从容不迫撕下第一块肉时,人的一切生理功能和力量尚存,只是失了魂,以及被魂带走的意志。

狼从她一侧转到另一侧。

从她坐在那里脱靴歇气考虑对策的时候起,就把方向概念给弄错了。天上无星,夜如一只巨大的吸盘,把她往黑洞洞不可测的腹腔里吸。她认为自己在朝前走,实际上却在黑夜弯曲盘桓的肠道内转了个圈。

狼像狗那样坐下来,看着她走进帐篷,很快又走出来,站在那里半天一动不动。

柯丹颓丧得一点力气也没了,活到三十岁她还是第一次迷路。她骑过牛、马、驴、骡,甚至老羊和大狗,现在她明白最难驾驭的是自己的双腿。她没有武器,只得去拔那个木桩。狼看见她像只熊似的手足并用,随着木桩拔起,帐篷撒了气一样一点点瘪下去。狼被她这股蛮力撼动,随着被木桩牵动的整张地皮摇晃起来。它这才知道她多么有劲。她可不是那么好吃的。

柯丹走了约莫五里地,停下,嗅嗅,那股骚气没了。她隐隐有点不甘心:有了武器却没东西可打了。就在她嗅狼的气味时,嗅到一股极亲切的气味。她俯身去找,终于在灰色的薄雪里找到几团马粪。她几乎要把这些粪团揽进怀里。

再走一会儿,仍是没有马群的踪影,而沿途的粪团却越来越温热。她“喔喔”地唤,一面东倒西歪地跑起来。军帽、毡衣被她发着脾气甩掉了。她累极了,狠狠摔倒下去。一向是跟着马粪就会很快见到马群,这夜是怎么了?!

当她抬起头时,突然看见模糊的毛茸茸的地平线上有群黑影,像一直咬紧牙关的天和地一下启口吐出它们。

马静止不动,望着这个被它们折磨得萎缩掉的女人慢慢走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