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货币论(全两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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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就业函数 (2)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就业函数。以上我们假设:某特定量总有效需求分配给各行业的方法只有一个。可当总支出改变时,一般来说,其用来购买一个行业的产物不会有同比例改变;一部分是由于当个人的所得提高时,它对各行业产物的增购量不成同一比例,一部分是由于当各种商品的需求加大时,它的价格反应程度不同。

所以,假如我们承认,当收入增加时,这个增加量的使用法不止一个,那么以上所做假设就是就业量只随以工资单位计算的总有效需求的改变而改变,只是一个最接近值罢了。因为当总需求增大时,看我们假设这个增加量怎样分配给各行业,就业弹性高的产物,就业量则增大,假设趋于就业弹性低的产物,就业量则减小。

同样,假设总需求不变,可有效需求转向垂青于就业弹性比较低的产物,那么就业量也会降低。

这各种考虑,在讨论短期现象时特别重要;此处所谓短期现象是指事先没有预料的需求转向,或者需求数量的改变。有些物品的生产需要时间,几乎不可能很快增加它的供给。假如在事前没有通知,突然把需求的增大量集中在这些物品身上,那么弹性就比较低;可如果早接通知,充分准备,那么这类物品的就业弹性也许接近1。

我认为生产时期(period of production)这一个概念主要用途就在这里。依我的看法,假如一种物品生产时期为n,要想使此物能够提供最大的就业弹性,必须把需求的改变用n个时间单位来完成,那么此物的生产时期为n。照如此说法,那么大体来说,显然消费品的生产时期最长,因为消费总是每个生产过程的最后阶段。因此假设有效需求的增加来自于消费的增加,那么相对来自于投资的增加来讲,它就业弹性的最后平衡数值与它初期的就业弹性数值之间的差额就要大得多。不仅这样,假如对就业弹性太低的东西需求增加,那么这种需求增量大部分将变为雇主的收入,只有小部分变为工资劳动者和直接成本中其他因素的收入,结果对于消费可能不利,因为雇主由收入增量中储蓄的数目大约比工资劳动者增加的收入大。但两种情形的差别,也不适宜过分夸大,大部分反应还是一样的。

不论多早把未来需求的改变通知雇主,除了在每一个生产阶段全都有剩余存货或者剩余生产能力,不然当时投资作特定量增加时,起初就业弹性的值总是没有最后平稳值那样大。在另一方面,出清剩余存货是负投资,对于投资增量有抵消作用。假如在开始时,每一阶段都有积余存货,那么初期的就业弹性也许接近1;可在存货已经吸收完毕之后,而生产阶段上早期产物的增产量还不能充分源源而来之前,弹性又会降低;当新的平衡位置逐渐接近时,就业弹性就又回涨而趋向于1。假如当就业量增加时,利率增大或地租因素所吸收的支出增大,就必须加以修正。

由于各种理由,因此在动态经济体系中,物价不可能完全稳定,除非是有特殊组织可以使得消费倾向暂时改动,并且变动得恰到好处。但由此引起的物价不稳定,并不构成一种利润刺激,所以引起生产能力的过剩;由于这种不虞之得,只有在当时刚好拥有生产阶段上较后期产物的雇主方能取得,只要是不持有这种特殊资源的人无从占此不虞之得为己有。所以假如经济体系有变迁,物价当然也不免波动,可这种物价不稳定,也不影响雇主们的行动,只是把意外之财送给当时的幸运儿而已。如果变动的方向相反,那么以上原理仍然适用,但必须作枝节上的修改。我认为当代讨论稳定物价的良策的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而社会可以变动,那么物价稳定政策不会彻底成功。但并不能因此说,只要物价暂时的略微不稳定,就一定会引起积累的失衡。

上面已说过,有效需求不足时,就业量也不足;所谓就业量不足是指有人愿意接受比目前真实工资更低的报酬去工作,可是仍然无业可就。因为当有效需求增加时,就业量也增加,但真实工资率就比现行的小或者最多相等,这样一直持续到某一点为止,在该点时,按照届时通行的真实工资率,已经没有可使用的剩余劳动力。换言之,从此以后,除非货币工资比物价涨得更快,不然工人人数及工时都不可以再增。另一个问题是:假如在这点已经达到之后,支出还持续增加,那么情况将怎样?

一直到此为止,在某一特定量资本设备上增加一工人,尽管报酬逐渐递减,可是工人所愿接受的真实工资也在递减,因此两者相抵消。在这一点以后,如果再想要增雇一个人,就必须提供较高的真实工资率也就是较多的实物,但由增雇一人所获得的产物却比以前减少了。所以为了维持平衡考虑,工资和物价应当随支出作相同比例的上涨,以便使所包括就业量与产量“真产”情况仍然与前面的一切相同。达到这种情况,那么把“流通速度”解释为“收入流通速度”的粗陋的货币数量说就完全适用,因为产量不变,而物价的上涨刚好和MV成比例。

但要把上面的结论运用于实际情况,也要有许多实际的修正必须记在心上:

[一]至少在一个时期以内,物价的上涨也许使雇主们一时糊涂,增加其雇用的人数,超过了为获取用自己产物计算最大利润所需的就业量。就是因为雇主们一向以用货币计算的总售价的增加作为扩充生产的信号,所以即使事实上这种政策已经对他们不利,他们也许还要继续奉行;换言之,雇主们也许会低估他们在新物价环境下的边际使用者成本。

[二]雇主必须转交一部分利润给固定收入者;因为这部分利润是用货币规定的,所以当物价上涨时,即使产量不变,也会引起收入的再分配,这种收入再分配对雇主有利而不利于固定收入者,消费倾向或许因此受到影响。但是这一过程并不是在达到充分就业以后才开始的,而是在支出逐渐增加这段时期中一直进行着。假如固定收入者比雇主节俭,而前者的真实收入又逐渐减少,那么为了达到充分就业,其所需货币数量的增加和利率的减低比在相反的假定:即雇主比固定收入者节俭的情况下程度较轻。在已经达到充分就业以后,如果第一种假设仍然继续适用,那么当物价再上涨时,利率必须提高,以防止物价的无限制上涨。而货币数量增加的比例也会小于支出增加的比例。如果第二种假定适用,那么情形刚好相反。当固定收入者的真实收入减少时,由于这一阶层逐渐变得贫乏,所以或许会有一转折点,从第一个假定改为第二个假定;但这一点可以在达到充分就业以前达到,也可在其后达到。

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显然不相对称。因为如果把有效需求紧缩到充分就业所必需的水平之下,那么就业量和物价都会降低;但如果把有效需求膨胀到这个水平以上,那么只有物价会受到影响,这一点也许令人难以理解。但是这种不对称,正是事实的反映。如果某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大于真实工资,那么工人总可以拒绝工作,使该就业量不能实现;但工人却不能因为某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不比真实工资大而一定要别人提供该就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