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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择业不可不慎

我常常有机会遇见有些青年人,他们很不喜欢将他们的职业告诉我。他们以为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异常可羞,不可告人的。

某次,我遇见一个青年,他很直爽地告诉我,他是从事某项不很正当的职业的。我问他已经做事几年了,他回答说六年。他说,他很厌恶那职业,那是堕落而卑下的。但因为很容易挣钱,所以现在暂且屈就。等到将来所蓄稍丰,衣食无忧的时候,他会立刻脱离这种职位的。

这个青年,用了“很容易挣钱,及“将来脱离它”的念头,而哄骗自己,至六年之久!

一个年富力强得可畏的青年,本来可以从事高尚的职业的,却会屈节降身,以从事一种自己的良心所不赞成的职业,从事一种可以贬损人格,减低理想,泯没天良的职业,从事一种骗他自己与生命中“真”的、“善”的部分绝缘的职业,真是天下最可悲,最可怜的一件事!

从事于一种为自己的良心所反对的事业,这对于全生命是有很不良的影响的。行为违背着良心,则理想与现实,良心与行为,要常起冲突而不能调和。而这种不调和是足以阻止人的生命的“生长”的。一个人做每一件事,都要受良心的严重抗议,他是不会“生长”的。

有许多青年人往往找出种种借口,以安慰自己,以镇压自己内心的抗议。他们将说:“这种职位为利颇丰,所以在‘现在’最好保持着。但这是暂时的,到了‘将来’,一定会去此就彼。”这不啻是镇静与麻醉良心之一种安眠药!

凡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只要习之既久,将使你视为当然。假使那种行为,对你是十分有利,则最终它能麻醉你全部的是非心,泯没你全部的天良。你将觉得,做这种行为是很值得的,至少在现在是很值得的。

而且,凡是一种行为“复演”的次数愈多,则以后“再演”此种行为的趋势也愈为强烈。这是“习惯”的性质,等到一种不正当的行为成了习惯,则以后你的懦弱的意志,虽仍要常常提出抗议,然而你的“习惯了”的神经,总会迫着你常去“重演”那种行为。对于一种行为,你起先是可以自由抉择的。到了后来,却会变成强迫,而使你不由自主了。你之为“习惯”所拘束着,紧密得如同“原子”为“引力”所拘束着一样。

不要欺骗你自己,以为你可以在一个污秽的职位上,挣取清洁的金钱!也不要妄想,以为职位虽则不正当,但你可以将它提举起来,使之成为正当!许多的人,就因为存了这种观念而糟蹋自己的一生。因为有些职位,压根儿就卑污不堪,一经涉足,虽是大圣大贤,也不能免于同流合污的。

假使你所做的事,是明知其为不正当的,你当立刻停止,立刻同它断绝关系!假使你在怀疑你所做的事是不正当的,你当听从你的怀疑,赶快回头,不要后悔无及!

箪食瓢饮,居于陋巷,布衣百结,这都不打紧!但在任何环境之下,都不要作贱你的人格,而做不清洁的事。你可以掘沟过活,运煤过活,做铁道夫役过活!但是千万不要牺牲你的自尊,泯没你的是非之心。千万不要剥削去你自己的种种生命中的真实的欢愉,剥削去你的以至高之努力达到至大的成功时所能感到的心中的欢欣!

世界上有许多尊贵、高尚的职位,正有待于如你那种才能的人的经营,从事;你为什么不去图此,而一定要作贱你的人格,贬价你的才能,以去从事不正当而可耻的职业呢?

选择职业时,你不当以金钱报酬的多少,名利的厚薄为标准。你当选择那最能发达你人格,发挥你才能的,为你的终身职业。人格比“利”更为伟大,比“名”更为崇高!

当然,要一个人决意在任何情形之下,不取一分不义的金钱,不取一分说谎而欺骗得来的金钱,不取一分浸渍过人们的眼泪的金钱,不取一分于人有损害的金钱,这是需要大勇气与大毅力的。但“人格”的用处正在于此。“人格”的意义也就在此。吾人秉有“气节”“骨气”何用?——就在不顾利害,趋善去非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