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原则如下:
(1)应了解安全用电的电压。一般动力线电压是380伏,厂房照明用电电压是220伏,工厂用的安全电压是36伏。
(2)工作照明用电应采用安全电压,并且电路的绝缘装置应完好无损。
(3)选用的电动机要和电源电压相符,不准超负荷运行,电动机传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
(4)要保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或接零装置接触良好。
(5)各种电气设备严禁带电部分裸露在外面,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6)要正确选用熔丝,不准任意加大熔丝截面或以不合格的材料代用。
(7)接触任何电气设备前,要观察电源开关是接通还是断开,以确定该设备是否带电。
(8)不准用湿手操作开关或接触电器。
(9)安装的电灯和开关,都必须高于地面2米以上。火线应接在开关上,并要防止与其他导线接触。
(10)检修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禁止带电作业,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等警告牌。
(11)发生用电事故时,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再抢救或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