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宋代的时候,扬州太守王弘有个儿子叫僧达。小僧达记忆力惊人,4岁的时候就能背诵整卷的《诗经》,凡是见过他的人都惊呼他为“神童”。
扬州城有个恶霸,强占了一位农民的土地,农民就拿着状子来到衙门击鼓告状。小僧达这时正在衙门口玩耍,见到农民拿起了鼓槌,就对农民说:“你别击鼓,先告诉我为什么来告状?”
农民见眼前的小孩虽然年纪小,但显得很机灵,就把冤情告诉了小僧达,还把状纸给他看了。小僧达一看,状纸显然是一位老先生写的,很有文采,而且把农民的冤情说得很清楚。小僧达看得入迷,不知不觉就背下来了。
王弘升堂了。农民本来就不识字,这时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更是吓得战战兢兢,解释不清楚自己有什么冤情了,急得流出了眼泪。
这时候,小僧达跑到公堂上,大声地说:“我来替他陈述冤情吧。”于是僧达就一字不差地把状纸的内容背诵了一遍,公堂上的人都大吃一惊,要不是亲眼看见,谁也不会相信一个6岁的孩子会有这么好的记忆力。
经过审理,农民打赢了官司,“神童”小僧达的名声也传遍了扬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