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德伯家的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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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纯洁的少女

1

五月的后半月,一天傍晚,一个中年男子,从沙氏屯朝着布蕾谷里的马勒村走去。他那两条腿老是摇晃不稳,总有一种倾斜的趋势。有时候,他轻快地把脑袋一点,好像是对什么意见表示赞成似的,其实他并没特意想什么事。他胳膊上挎着个空的蛋篮子,他头上那顶帽子的绒毛蓬松凌乱,帽檐上还磨掉了一块。不一会儿,一个年老的牧师,骑着一匹灰骒马,一路哼着小调,迎面而来。

“晚安。”挎篮人说。

“约翰爵士,晚安。”牧师说。

那个步行的男子走了几步之后,转过身来说:

“先生,对不起。上次赶集,咱们碰见,我对你说‘晚安’,你也跟刚才一样回答我,‘约翰爵士,晚安’。”

“是的。”牧师说。

“还在一个月之前,也有那么一回。”

“也许。”

“我只不过是平常的杰克·德北,一个乡下小贩子,你却总叫我‘约翰爵士’,到底是什么意思?”

牧师走近了几步,迟疑了一下,说道:“那是因为,不久以前,我考查各家的谱系,发现了一件事,所以才这么称呼你。我是丝台夫路的崇干牧师兼博古家。德北,你不知道自己是名将德伯氏的嫡派子孙吗?德伯氏的始祖是那位著名的裴根·德伯爵士,他是跟着征服者威廉从诺曼底到英国来的。”

“从来没听说过,先生!”

“这是真事。你把下巴仰起一会儿来,我好更仔细端量端量你脸的侧面。不错,是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不过比先前有些猥琐了。你们家族的支派,在英国这一带地方上,曾经到处都有采邑。唉,你们家有过好些代的约翰爵士了。假使爵士也跟男爵一样可以世袭,那你现在不就是约翰爵士了吗?古代的时候,爵士是父子相传的啊。”

“真的吗?”

“总而言之,”牧师坚决地下了断语,“全英国像你们家这样的,真不大容易找得出第二份来。”

“可了不得!全国都找不出来吗?可是你看我,一年到头,忙忙碌碌,跟区里顶平常的家伙,并没有两样。崇干牧师,关于我这件事,别人已经知道多久了?”

牧师说,据他所知,这事早已成了陈迹,很难说有什么人知道了。他自己也是去年春天才发现的,刚好看见了德北写在车上的姓名,因此才寻根问底。

“我本打算,不把这么一个毫无用处的琐事告诉你,免得让你不安。不过有时,我们的理智控制不了冲动。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了。”

“不错,我也听说,我们家以前有过好日子。可是那时,我以为他们说的好日子,不过是从前养两匹马,可现在只养得起一匹啦。我家倒有一把古钥匙和一方雕花古印,可是,老天爷,这又算得了什么?真没想到,我会跟高贵的德伯家是亲戚。人家倒谈过,说我老爷爷不肯告诉人家,他是从哪儿来的。牧师,我莽撞地问一句,现在我家族的人都在哪儿起炉灶?我是说,我们德伯家族的人都住在哪儿?”

“现在你们的族人大都已经灭绝了。”

“这可真糟糕,那他们都埋在哪?”

“埋在绿山下的王陴。在地下墓室里,墓碑上刻着石像。”

“我们的庄园宅第呢?”

“你们没有庄园宅第了。”

“呃?地也没了吗?”

“没有了。虽然我才说过,你们家从前有很多庄园,因为你们家有很多支脉。”

“我们家还会再次兴盛吗?”

“呵——这我不知道。”

“先生,那可怎么办?”德北问。

“哦,没什么办法了。‘一世之雄,而今安在’,你只用这句话来训诫鞭策自己好了。本郡里有好几户现在住小屋子的人家,从前也跟你们家一样声势显赫哪。再见吧。”

“可是,崇干牧师,既是这样,那你回来,跟我去喝它一夸脱啤酒,好不好?清沥店有好酒供应,虽然比不上露力芬酒店的。”

“不,谢谢,我不喝了,德北。我瞧你喝得也不少了。”牧师说完就走了,边走心里边疑惑,是不是不该把这件事告诉德北。

他走了以后,德北沉思着,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坐到路旁的草坡上,把篮子放在面前。待了不久,一个小伙子从远处走来。德北向他招招手,于是他走近前来。

“喂,小子,你帮我去送个信儿。”

那位瘦削的小伙子皱起眉头,说:“约翰·德北,你是什么人,敢支使起我来,还叫我‘小子’?咱们谁还不认得谁!”

“真认得吗?这可是个谜,这可是个谜。你快帮我把这差事去办好。哼,弗雷德,我还是告诉你这个谜吧,我是一个望族的后人哪,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德北说完就将身子倒下去,闲适地躺在草坡上的雏菊间。

那小伙子站在德北面前,从头到脚打量着他。

“约翰·德伯爵士——那就是咱!”长身仰卧的男子继续说,“我的来历,都上了历史了。小子,绿山下有个王陴,你知道不?”

“知道。”

“啊,就在那个城的教堂下面,埋着我的祖宗,有好几百位,都穿着铠甲,躺在大铅棺材里。所有南维塞司这些人,都没有我家老祖宗那样高贵。”

“哦?”

“现在,你拿着这篮子,到马勒村的清沥店,叫他们打发一辆马车来接我回家。再让他们,带一小瓶甜酒来,叫他们记在我账上好了。之后,把篮子送到我家,告诉我太太,叫她先不要洗衣服,只用等着我,我回家有话告诉她。”

那小伙子半信半疑,站在一旁,于是德北掏出一个先令给他。

“小子,这个给你吧。”

这一来,那小子立马改变态度了。

“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别的事儿吗,约翰爵士?”

“你告诉我家人,说晚饭我想吃——呃——要是有羊杂碎,就给我煎羊杂碎,要是没有,就预备血肠得了。要是连血肠也弄不到,呃,那么小肠也行。”

“是,约翰爵士。”

那小伙子拿起篮子,正要走,忽然听见从远处传来铜管乐声。

“这是干啥的?”德北说,“不是为我吧?”

“这是妇女游行会,约翰爵士,你瞧,你闺女也在那。”

“真是的,我把那件事全忘了。好吧,你快去马勒村帮我办事。”

小伙子转身走去,德北在夕阳中的野草和雏菊上,仰卧等候。那条路上,许久没再过一个人影儿。在青山环绕的山谷里,那轻渺的铜管乐声,就是唯一能听到的人籁。

2

马勒村位于美丽的布蕾谷,这是个群山环抱、幽深僻静的地方。

这个地方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譬如这个下午,五塑节舞会这一风俗就以联欢聚会——或者按当地的叫法“联欢游行”——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个活动的特别之处不仅在于保留了每年一度的列队行进及跳舞的习俗,更在于参加者一律是女性。这样的庆祝仪式以前并不少见,但如今都渐渐消亡了,只有马勒村的联欢游行仍然被保留了下来,它按期举行已经有好几百年了。所有站在队列里的人都穿着白色连衣裙,有的稍微带一点蓝色,一些年长者所穿的衣服则近于灰色。除了这个特点,那就是每个人,无论是年长的妇女还是年轻的姑娘,右手都拿着一根去了皮的柳条,左手拿着一束白花。

在这支队伍里,年轻姑娘占了绝大多数。她们浓密的头发在阳光下闪现出各种深浅不一的金色、黑色和棕色。她们当中有的长着美丽的眼睛,有的长着漂亮的鼻子,还有人嘴巴和身段非常好,而五官和身材都美的却很少。

好比她们全体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小小的太阳温暖着各自的灵魂;某个梦想、某种情爱、某个常常想到的念头,或者是某个渺茫的希望,虽然正在慢慢破灭,却依然存在着,所以她们个个快乐,许多人兴高采烈。

她们走过清沥酒店,突然其中一个说:

“我的天哪!苔丝·德北,那不是你爸爸坐着马车来了吗?”

于是队伍中一位年轻的姑娘便回过头去。她长得端庄秀丽,尤其是她的那两片嘴唇和一双天真的大眼睛给她的整体形象增添了魅力。她的头上扎着一条红缎带,这是她独有的装饰。此刻她回头张望,看见父亲坐在清沥酒店的马车上,悠闲自得地闭着双眼,一只手在脑袋上方摆动,正以缓慢的调子吟唱:

“我们家有一座——大坟地,我的祖先——是武士——葬在铅棺材里!”

所有参加游行的姑娘都笑了,只有苔丝的脸上有点发热。

“他累了,这是搭别人的马回来,因为我们家的马今天休息。”

“别装糊涂了!他是喝过酒了!哈哈!”她的同伴们说。

“你们要是再拿他开玩笑,我就不和你们往前走了。”苔丝喊道,她的脖子和脸都红了,眼睛也湿润了。大家见她心里难受,就不再说什么,继续前进。苔丝自尊心很强,没有回头看父亲,也跟着大家一起走了。一会儿,她的情绪就平静下来,跟平时一样谈笑自如。

约翰·德北充满自豪感地坐在马车上,这会儿已不见踪影,他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联欢游行的参加者进入预先规定的地点,开始跳起舞来。起初没有男伴,姑娘们便互为舞伴跳。后来,村里的青年男子和一些过路人聚在场子的周围,很多人都想找舞伴。

在旁观者中有三位出身高贵的年轻三兄弟,肩上背着背包,手里拿着粗拐杖。老大的穿着像一个普通副牧师,老二是一个大学生,第三个最年轻,很难看出是做什么的,他的眼神和衣着都有一股无拘无束的神气,也许是个什么都想试的学生。

这三兄弟在与身边的人交谈,原来他们是利用假期在进行徒步旅行。

两个哥哥只想稍微停留一会儿,但是老三却对姑娘们产生了兴趣,他卸下背包,把它跟手杖放在坡地上,便走上前去。

“你要干什么,安吉尔?”大哥问。

“我想和她们一起乐一乐,我们一起去好吗?”

“不行,你说什么呀?和一群乡下姑娘跳舞!快走吧,天就要黑了,我们又没有比斯托卡斯尔更近的地方可以投宿。”大哥说。

“好吧,五分钟后我保证赶上你们,费利克斯。”

两个哥哥不情愿地走了,而安吉尔则进入了跳舞的场地。

“太可惜了,姑娘们,你们的舞伴在哪里?”安吉尔对身边的几个姑娘献殷勤道。

“他们还没有收工呢,一会儿就来了,现在你来当我们的舞伴怎么样?”其中一个最直率的姑娘说。

“好啊,可是我一个人,你们那么多,怎么跳?”

“有一个舞伴总比没有好。现在你选个人吧。”

小伙子受到邀请,便扫视了一下周围,因为谁都不认识,所以他就随手拉住一位,几乎就是第一个走到他跟前的那个。刚才与他说话的姑娘的希望落空了,苔丝·德北也没被选上。

榜样是有力量的。看到这一对舞伴的出现,其他年轻的小伙子也开始进入场内,使得突然出现很多对一男一女的对子,后来连相貌最平常的姑娘也有舞伴了。

教堂的钟声敲响了,那学生突然说要走了。离开时他的目光落到苔丝·德北身上,她的眼里有一丝怨意,责怪他没有选她作舞伴。安吉尔也觉得遗憾,带着这样的心情离开了。

他开始沿着小路飞奔,不一会儿就爬上了一座山坡,这时,他停住脚步,回头望去,看见草地上白色的身影都在旋转,她们似乎已经把他忘记了。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就是那位他没有与之共舞的美丽的姑娘。她正独自站在树篱旁,仿佛正为被忽略而感到难受。啊!这姑娘如此文静,神态又富有情意,安吉尔觉得自己刚才那样做真是愚蠢极了。

可是,事已至此,无法挽回,他转过身去,继续赶路,不再想此事。

3

苔丝却无法轻易忘记这件事,好久她都不能提起精神继续跳舞。尽管有那么多舞伴,可是他们说起话来,有哪一位比得上刚才那位小伙子那么动听啊!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夕阳的余晖中,她才接受其他舞伴的邀请。

她和伙伴们待在一起直到暮色降临,对于跳舞她倾注了很高的热情。当然,眼下她并没有坠入爱河,喜欢踏着拍子起舞纯粹是为了跳舞本身;当她看见其他姑娘经受爱的折磨时,她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自己这方面的能力。小伙子吵闹着要和她跳舞时,她也只是觉得好玩。

本来她也许要待更长的时间,但是想到父亲的古怪行为,心里焦急,就离开了伙伴们,回家了。

在距离家门口不远的地方,她听到了与跳舞场上完全不同的声音,这是屋里一只摇篮被猛烈晃动在石板地上发出的一连串有规律的嘭嘭声。和着摇篮的摆动声,还有一个女人在哼着歌谣《花点母牛》:

我看见她——躺了下来——在那边树林里,

心爱的人,你快来!究竟在哪儿,让我告诉你!

歌声和摇篮声抑扬起伏。

苔丝开开门,看见母亲正在哄孩子。

虽然有歌声,但屋子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凄凉。从刚才野外过节那种欢乐的气氛里来到这光线昏黄的惨淡景象中,真是天壤之别!除了这种痛苦的对比,她还因为自己的贪玩,没有帮母亲料理家务而问心有愧。

身旁围着一群孩子的母亲,正站在一个洗衣盆边,一个星期未洗的衣服都放在盆里。苔丝身上那件白色连衣裙,也是她母亲昨天刚从那个盆里拿出来,亲手给她拧干烫平了的。也就是那件白色连衣裙,它的下摆刚在草地上被蹭绿了,她非常后悔。

德北太太正像平素那样,一边洗衣,一边摇晃孩子。

琼·德北现在虽然挑着抚养一大群孩子的沉重担子,但是她对于唱歌,还是非常热爱的。凡是从外面流传到布蕾谷的小曲儿,只用一个礼拜的工夫,苔丝的母亲准能把它的腔调学会。

从德北太太的面貌上,仍旧能够隐约地看出她年轻时的鲜亮、标致。所以说,苔丝那种足以自夸的美貌,大多是母亲传给她的,和爵士、世家都无关。

“妈,我替你摇摇篮吧,”女儿温和地说,“再不我就帮着你洗衣服。”

母亲并没埋怨女儿把家事撂给她自己一人料理。说实在的,琼不会为了这个责备女儿,因为,她如果要偷懒,把工作延后就是了,所以没有苔丝也没有关系。但是今晚,她比往常高兴。母亲的脸上有种扬扬得意、莫名其妙的神情。

“你回来啦,好极啦!”她母亲刚唱完了最后一个字,就说,“我刚要去找你爹,不过,我还要告诉告诉你刚刚发生的一件事。我的宝贝儿,你听了一定要美坏了!”(德北太太是说惯了土话的;她女儿在“国家学校”读完六年级,在外说国语,在家说方言。)

“是我不在家时发生的吗?”

“没错!”

“今儿下午,我爹坐在大马车里,出洋相,是不是和这事有关?那时我羞得恨不得钻进地缝去!”

“就是这件事!你不知道,咱们家原是全郡最有声望的家族,咱们原本姓‘德伯’!你爹就是为了这个,才坐着马车回家,而不是喝醉了酒。”

“我很高兴。妈,这事能给咱们带来好处吗?”

“当然!会有大好处吧。先不用说别的,这个话只要传出去,准有很多贵人,坐着大马车,来拜望咱们啦。你爹回来就把这事说给我听啦。”

“爹现在上哪儿啦?”苔丝问。

她妈拿不相干的话来搪塞:“他今儿上沙氏屯去找大夫,大夫好像说他心脏外头长了板油啦。心脏这一面和这一面都叫板油箍上啦,只有这块地方还没箍上,他说:‘要是连这块地方也箍上了’,”——这时,德北太太把两个手指头尖儿对成个整圆——“德北先生,你就会立刻完蛋。也许还有十年,也许只有十个月!”

苔丝一脸惊讶。她父亲虽然一下就成了贵人,但也可能很快就寿终正寝。

“我爹到底上哪儿了?”她又问。

她母亲用不赞成的口气说:“你别发脾气!你爹开心极了,就跑到露力芬去啦。他想养养神儿,明儿一早儿就带蜂窝赶集去。道儿远着哪,所以夜里刚过十二点就得起身。”

“养养神儿?”苔丝满眼是泪,疾言厉声地说,“老天爷,跑到酒店去养神儿!妈,你就由着他!”

“没有。”她母亲申辩说,“我不正等你回来,我好去找他吗?”

“我去吧。”

“不,你别去。你知道你去没用的。”

苔丝并没加以劝阻,她知道,其实是母亲自己想去。

“你把这本《命书大全》送到外边的棚子里。”琼一面擦手,穿外衣,一面说。

《命书大全》是一本很厚的老书,书边儿都已经磨破了。苔丝把书拿到手里,她母亲也起身往外走去。

去酒店寻觅她那个好吃懒做的丈夫,是德北太太肮脏劳累的生活里,仍未消逝的赏心乐事之一。在露力芬店里坐上一两个钟头,把为孩子操心受累的事儿全撇开,她就感到快活。那些孩子不在跟前时,反倒变得乖觉可爱了。

苔丝现在只剩下弟弟妹妹们作伴了,她把《命书大全》塞在棚子顶上的草里。她母亲对这本肮脏的书,有一种畏惧心,从来不敢把它整夜放在屋里,所以每次查完后,都把它送回草棚子。

苔丝琢磨着,她母亲在今天翻命书要查什么。她估量,这一定和刚发现的祖宗有关,但是却没料到,它关系的却是她自己。不过她没多想,就去往衣服上喷水了,那时和她作伴儿的,只有一个十二岁半的妹妹依丽莎·露伊萨——都管她叫丽莎·露——和一个九岁的弟弟亚伯拉罕。还有些更小的弟弟妹妹,都已经被打发上床。德北家本来还有两个娃娃,但在襁褓中就死了。比亚伯拉罕小的是两个女孩子,一个叫指望,一个叫老实;她们底下是一个三岁的男孩子,再往下是一个顶小的婴孩,刚满一岁。

这些德北船上的小乘客,他们的快乐、需要和健康,甚至于他们的生存,全靠德北夫妇这两个大人的判断。假使德北家的决策者要把这条船往困难、灾祸、冻饿、疾病、耻辱、死亡里面开去,那这些小囚犯,也只能一同前去。

时候更晚了,爹妈都没回来。苔丝往门外看去,全村的灯火都熄灭了。妈去找爹回来,就等于添上一个又得找回来的人。

“亚伯拉罕,”她对九岁的弟弟说,“你戴上帽子,上露力芬,去看看妈爹怎么啦。”

那孩子立刻打开了门,在夜色里消失了。又过了半点钟,没有一个人回来。亚伯拉罕也和爹妈一样,叫酒店粘住逮着了。

“我得自己去一趟。”她说。

于是苔丝把家门锁上,起身穿过黑咕隆咚的路,往前走去。

4

马勒村的露力芬酒店,可以夸耀于人的,只有卖酒的执照。按照法令,顾客不能在店里面喝酒。店家能公开招待主顾的地方,只限于一块有八英寸宽、两码长的木头板儿,用铁丝拴在庭园的栅栏外面,做得像个搁板的样子。患酒渴的客人只能呆在这儿喝酒。他们希望屋子里面,有一个安身落坐的地方。

过路客都这样想,当地的熟主顾,当然也这样期望,于是有志者事竟成。那天晚上,大家聚在楼上一个大卧室里,卧室的窗户被一条大的毛围巾,严严地遮起。开设在村子那头的清沥酒店,倒是有全副的执照,但是离得远,更严重的问题是——酒的好坏——大家一致认为露力芬酒店的酒更好。

德北太太离开苔丝以后,急忙走到了这儿,开了酒店的门,穿过了楼下的房间,走上楼梯,一下就把楼梯门开开了。她的脸刚刚在楼梯顶上的亮光里露出,所有人就一齐把眼光射向她。

“这是我自己花钱请的几个朋友,来过游行节的。”女掌柜听见有脚步声,就流利地嚷道,“哟,是你呀,德北太太。老天爷,我还只当是政府里打发来的人哪。”

屋里的人,都用点头向她表示欢迎,之后,德北太太就往她丈夫坐的地方去了。他正轻轻地哼着:“我也能一样呵,赶得上别人家。不管是在这儿,还是在哪儿呀。在王陴,绿山下,我家里,有个呀,坟穴大。维塞郡这么大,有谁人的骨殖,比得上我们家。”

“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特为来告诉你。”他太太低声对他说,“约翰,我来啦,你瞅不见我了吗?”他好像瞧一块透明的窗玻璃似的瞧着她,嘴里哼着小调。

“嘘!别唱啦,我的好人,”女掌柜说,“不然,政府里的人听见了,就该把我的执照吊销了。”

“你大概知道我家的事儿了吧?”德北太太问。

“知道一点儿。这能拿到钱吗?”

“哦,这可不能对你们说。”琼显得有头脑似的说。接着,她把声音压低了,对丈夫说:“我想到了个事:有一位有钱的老太太,住在围场边儿上,她也姓德伯。”

“呃——你说什么?”约翰爵士问。

她把话又重复了一遍,并说:“我打算叫苔丝去认亲戚。”

“你这一提,我也想起来啦,是有个姓德伯的阔老太太。不过她跟我们比起来算不了什么,她肯定是我们之后的一个支脉。”

当他们聚精会神地谈论这个问题时,小亚伯拉罕已经溜进了屋子,等机会请他们回去。

“她很有钱,一定会好好照顾苔丝的。”德北太太接着说,“那么就好了。一家人为啥不能有来往呢?”

“对呀,咱们都去认亲戚!”亚伯拉罕在床沿儿底下兴高采烈地说,“等到苔丝去她家,咱们就去看她。那时,咱们就能坐大马车,穿黑礼服了!”

“这孩子,你怎么来了?别胡说!快上去玩!……苔丝该去见见咱们这位亲戚。她一定能讨这位老太太的喜欢。再说,这样一来或许以后会有阔人和她结婚,反正我知道。”

“怎么知道的?”

“《命书大全》上说她婚姻大吉大利嘛!……你还没看见她多漂亮,简直跟公爵夫人一样。”

“她自己愿意去吗?”

“还没问哪。她还不知道。既然有这样的亲戚,那她就没有理由不去。”

“苔丝脾气很怪啊。”

“不过她是个听话的孩子。你放心好啦。”

他们正说着,就听见楼下有脚步声,穿过了楼下的房间。

“这是我自己花钱请的几个朋友,来过游行节的。”女掌柜又把那套话流利地说了一遍,但来的人却只是苔丝。

屋子里面,一片酒气弥漫。他老两口子看见苔丝,就急忙从坐位上站起来,把酒喝干了,跟着她下了楼。露力芬太太连忙警告他们说:“亲爱的,千万别弄出动静来。要不,政府就该把我卖酒的执照取消了,再见吧。”

苔丝和母亲搀着父亲的胳膊往家里走去。实际上,和以往相比,今天他喝的那点酒并不算多。他们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近了自己的家门口。这时,父亲忽然高声唱起来:

“我家呀在王陴,有一座大坟地!”

“算了吧!别疯疯癫癫的,捷奇。”他太太说,“这郡上以前有名望的门户不止你一家,这阵儿不都没落了吗?可是你们家比他们家都阔,那倒不假。我娘家不是大户人家,不过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丢人的。”

这时,苔丝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

“恐怕,爹明早不能带着那些蜂窝去赶集啦。”

“我过一两个钟头就好了。”德北说。

十一点时全家人都上了床。为了赶集,最迟两点钟就得起床,因为路远,又不好走,车和马又慢。一点半钟时,德北太太进了苔丝和几个弟妹们睡觉的大屋子。

“你爹去不了。”她对大女儿说。

苔丝一听这话就从床上坐了起来,一半矇眬,一半清醒,在那儿直发愣。

“可是一定得有人去呀,蜜蜂分窝马上就要结束了,再不去蜂蜜就没人要了。”母亲又说,“能在昨儿那些特别想要跟你跳舞的小伙子里面,找个人一起去吗?”她向苔丝提议。

“不能,说什么也不行!”苔丝骄傲地大声说,“这不是要羞死我吗?亚伯拉罕能跟我作伴儿,我就去。”

最后,母亲同意了这个办法。她们叫醒小亚伯拉罕,苔丝也急忙穿好了衣服。姐弟俩于是点起灯笼来,去了马棚。装好了车,苔丝把老马王子牵出来。这个可怜的畜生,莫名其妙地看着一切,好像不能相信,这种时候还要从事劳动。他们在灯笼里面放了好些蜡头儿,赶马上坡的时候,他们就跟车步行,免得老马负担过重。他们照着灯光,吃着黄油面包,谈着天儿,尽力叫自己高兴,假想天亮了,其实还远着呢。

他们走过了小市镇司徒堡,全镇的人都在沉沉酣睡;再往前走,就到了更高的地方了。在他们的左边是野牛冢,它差不多就是南维塞司郡里最高的地点。这时,他们上了车,坐在车前面,亚伯拉罕出起神来。

亚伯拉罕静默了一会之后,叫了一声:“姐姐!”

“干吗,亚伯拉罕?”

“咱们这阵儿成了体面人了,你不觉得美吗?”

“不怎么觉得。”

‘可是你要是嫁给阔人,就该觉得美了。”

“怎么?”苔丝抬头问。

“咱们那个财主亲戚,要给你攀一门好亲,叫你嫁一个体面人。”

“我?咱们没有那样的亲戚。你怎么有这样的念头?”

“我听见爹在露力芬楼上说,不远处有个财主老太太,和咱们是亲戚。咱妈说,要是你去认亲戚,她就能帮你嫁个好女婿。”

苔丝忽然陷入沉思之中。这时,亚伯拉罕问她,天上的那些星星离他们有多远,上帝是不是就住在它们的背面。不过他到底是个孩子,说着说着,他的话就又回到他觉得更重要的事情上去了。要是苔丝真嫁了个上等人,她能不能买得起一架小望远镜,让他可以望得见星星?

这个重新提起的话题让苔丝非常不耐烦。

她大声说:“别再说啦!”

“姐姐,你说过,每一个星儿,都是一个世界。”

“不错。”

“跟咱们这个世界是一样的吗?”

“我想,可能是一样的。有时候,它们好像和苹果一样,光滑水灵,没有毛病,只有几个染了病。”

“咱们住的这个,是光滑水灵的?还是有病的?”

“是有病的。”

“咱们没生在没有毛病的世界上,真倒霉。”

“不错。”

“要是咱们托胎投生在一个没有毛病的世界上,那是怎样的?”

“那样,爹就不会成天价咳嗽,也不会老是喝醉,连这趟集都不能赶了;咱妈也不会老趴在洗衣盆上洗衣服了。”

“你也就生就是个阔太太了,是不是?”

“哎呀,别再说啦!”

亚伯拉罕出了一会神儿,就困起来。苔丝在蜂窝前面给他弄了一个窝儿,好叫他睡着了,不至于掉下去。于是她接过缰绳,照旧赶着车,往前蹭去。

王子只有精力拉车,所以不用分心去管。于是苔丝就靠在蜂窝上,陷入沉思。她琢磨起自己遭遇的世事,就好像看见了父亲的空洞虚幻,母亲想象中的求婚者正对她作怪相,笑话她家的贫穷和成了枯骨的武士祖宗。一切都那么离奇荒诞。这时,车忽然一颠,把她从坐位上掀起,她才从梦中醒来,原来她睡着了。

他们现在已经往前走了老远,车早已停住,她听见前面有一种像空穴来风般的呻吟,跟着来了一声“喂——唉!”的呼喊。

可怕的事发生了。灯早熄灭了。一辆早班邮车和她那又暗又慢的马车纠缠在一起。邮车尖尖的车辕,刺入王子的胸口,鲜血从伤口往外汩汩直喷。王子站了一会儿,最后一下倒在地上,瘫成一堆。

赶邮车的人走到苔丝这边,看到王子死了,觉得没有什么再可做的,就回到他自己的没受伤的马那儿。

“你该靠边走,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打发人来帮你。天亮了,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他上了车,飞驰而去,苔丝站在路上等候,脸色灰白。她面前那一摊血,已经凝结了,在太阳照射下显得五光十色。

王子僵卧在一旁,眼睛还睁着一半。

“这都是我弄出来的,都是我!”苔丝看着眼前的光景,大声说。

“还有什么说的呀!爹和妈还指望什么?唉!”她摇撼出事时一直没睡醒的孩子,“咱们的车走不了啦,王子死啦。”

亚伯拉罕突然明白了一切,于是他那孩子气的脸上,一下添了五十年的皱纹。

过了半天,从远处来了一个农人,牵着一匹壮马,那马驾着车带着他们,朝凯特桥去了。

苔丝回到家,爹妈并没有责怪她,但她对自己的谴责,却并没因此减轻。在他们这样的人家,这就算是倾家荡产了。因为王子衰老枯瘦,所以马贩子只肯出几个先令,来收买它的尸体。德北知道后毅然地说:“哼,我决不卖掉它。我们做爵士的时候,是决不会出卖战马的。它服侍了我一辈子,它死了我也不和它分离。”

第二天,他在庭园里掘了一个坟圹,将王子葬在里面。孩子们像送殡一般,跟在后面。亚伯拉罕和丽莎·露哭得一抽一噎的;指望和老实,就声震四壁地号啕大哭,发泄悲痛。全家人都在哭,除了苔丝。她神情淡漠,面色苍白,好像把自己当成了凶手。

5

小贩这种营生,几乎全靠老马,现在老马一死,他们一家就没有生活来源了。德北本是当地人所说的那种懒骨头,他工作起来,倒也有些力气,不过需要工作和高兴出力两种情况,能否凑巧相合,却非常难。

同时,苔丝觉得,是自己害了家人,所以想着拯救这个家。这时,她母亲提议说:“无论怎样,总得过活啊。苔丝,既然咱家是德伯贵族的后代,那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我听说,有个有钱的德伯老太太,住在围场边上。你去跟她认亲戚,求求她,让她帮帮我们。”

苔丝因为自己害死了马,所以现在更尊重母亲的意见。也许她母亲已经打听过,知道这位德伯夫人是一个和蔼、善良的老太太。

“我还是愿意想办法找个事儿做。”她低声说。

“德北,”母亲转身对父亲说,“要是你非让她去,她就去了。”“我不愿意叫她去沾人家的光,”他低声说,“我是贵族的后代,应该端起架子来。”父亲的理由让苔丝觉得很荒谬。

“好吧,既然是我害死了马,”她悲伤地说,“我就去见见这位老太太,不过关于求她帮忙的话,你可得让我瞧着办。别再念叨让她给我做媒了,那太傻了。”

“苔丝,你说得妙。”他父亲简练精辟地说。

“谁说我这么想?”德北太太问。

“我总觉得,你一直在盘算这件事。”

第二天一早,苔丝就步行到沙氏屯,在那坐上大篷车,因为这种车经过纯瑞脊附近,而那位德伯太太的府第,就坐落在纯瑞脊那个区上。在这个早上之前,苔丝所走的路程,完全是在布蕾谷东北部上那片起伏地带的中间,她就是在这出生和长大的。在她看来,布蕾谷就是整个世界,谷里的居民就是世界上所有的人类。她从窗户里,天天看见那些村庄、楼阁和白色宅第。在这些景物之上,有个叫作沙氏屯的市镇,她还没到过那里。她在学校时,是一个名列前茅的学生,同学们都很喜欢她。那时她老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毛布褂子,褂子上面罩一件印花布围襟,腿上绷着紧紧的长统袜子,因为时常要跪着搜寻森林里的稀奇东西,所以袜子上靠近膝盖的地方,都磨成了小窟窿。苔丝看到母亲糊里糊涂地生了那么些弟弟妹妹,大不以为然,因为养育他们,是顶困难的事。她母亲在家里这一群无识无知、听天由命的孩子里,也不过是其中之一,并且还不是其中最年长的那个。

苔丝很疼爱弟弟妹妹,一离开学校,就帮人晒干草,收庄稼,搅黄油,挤牛奶,这都是从前父亲养牛时她学会的。她的手巧,活儿做得比别人都好。家务的担子,一天天挪到她的肩上去了。这回代表德北家去走亲戚,又轮到她身上了。

苔丝在纯瑞脊十字架下了车,步行着朝围场走去。因为她听说,德伯太太的宅第就在围场边上。这所宅第不是通常所说的住宅,它完全是为了享乐而盖起来的一所乡绅宅第,有专为居住的目的而盖的大屋,和一小块种着玩儿的田地。最先看见的,是那所红砖门房,蔓藤厚厚地攀附在上面。苔丝起先还以为,这就是宅第本身,等走到车路拐弯的地方,才看见正房的全部,深红色的房子差不多是崭新的,让四周柔和浅淡的景色一衬托,看着就好像一丛石蜡红。房子后面是围场,呈现出一片蔚蓝景色。这样的原始时代的英国林苑,现在已经寥寥无几,而这个就是其中之一。在苑里古老的橡树上面依然能采到寄生草,参天的水松还像从前那样生长。在一片广大的草坪上,支着一架花里胡哨的帐篷,帐篷的门正向苔丝开着。天真纯朴的苔丝·德北,站在车道边儿上,半带惊慌的样子,两眼直着往前看去。不知不觉,她走到这儿,发现一切与她所期望的完全相反。

“我还以为德伯家是一家老门户,怎么全都是新的?”她天真地说。她后悔糊里糊涂地照母亲的计划前来“认亲戚”。占有这片产业的德伯家,是一户不寻常的人家。崇干牧师说,约翰·德北是德伯氏在本郡里或本郡附近,唯一真正的嫡系子孙,确实不假。他应该再加上一句,司托·德伯,却并不是德伯氏的枝叶。

新近刚故去的那位赛玛·司托老先生,是一个忠诚老实的商人,在英国北方起家。他发了财以后,却离开那里,在南方安家立业,作了乡绅。既然如此,他就想把他的姓氏改换一下,不能让人一下就认出自己是那个精明的商人,并且他也想要一个不平凡的姓。因此他在英国博物馆里找到了“德伯”这个姓,于是德伯就永远成了他自己和他子孙的姓。关于这件异想天开的事,可怜的苔丝和她的父母,自然一点儿都不知道。在他们看来,一个人的漂亮面孔,也许是运气所赐,一个人的姓氏,却是与生俱来的。

苔丝站在那儿,不知道要前进还是后退,正在这时,一个人从帐篷里走了出来。这是个身材高大的青年,嘴里叼着烟。他的脸呈深色,嘴唇很厚,虽然红而光滑,样子却没长好。他不过二十三四岁,但嘴上却留了两撇黑八字须,修得很整齐,两个尖儿朝上撅着。虽然他有些粗野的神气,但他的脸和眼睛,却含着一种特殊的力量。

他走上前来,说:“我的大美人儿,你有什么事?我是德伯先生。你是来找我的,还是来找我母亲的?”

这所房子和庭园,已经远离苔丝的想象;但这个德伯家的人,却更出乎她的意料。她本来以为德伯先生是个德高望重的老人。这时,她鼓起勇气,回答说:

“我是来看你母亲的,先生。”

“恐怕不行,她长期闹病。”那个冒名家族的代表那位商人的独生子亚雷先生——说,“你找我母亲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苔丝局促不安,不由得咧开她那红嘴唇,做出微笑的样子来,这让亚雷看着,着实心痒难挠。

“没关系,你说说看,我的好姑娘。”他和蔼地说。

“是我母亲让我来的,”苔丝接着说,“其实我自己也想来。先生,我是来告诉你,我们是亲戚。”

“哦!穷亲戚吗?”

“是。”

“是姓司托的吗?”

“不,姓德伯。”

“不错,我的意思就是说姓德伯。”

“我们有很多证据,证明我们是德伯家的后人。博古家都说我们是——我们还有一方古印和一把古钥匙。我们遭了难,马死了,母亲说应该来告诉你,因为我们是亲戚。”

“我很高兴你母亲这样想。”亚雷说,同时紧盯着苔丝,看得她脸上起了一层薄薄的羞晕。“这么说,你好意来拜望亲戚?”

“算是吧。”苔丝吞吞吐吐地说。

“呃,这很好。你们住在什么地方?你们家是干什么的?”

她简单地向他介绍了一遍。接着又说她打算坐之前的车回去。

“现在还早着。亲爱的妹妹,我们先在园里走走,好吗?”

苔丝原打算在这儿待的时间越短越好。不过那位青年竭力劝说,她没法子,就答应了。于是他把她领到各处,在玻璃花房,他问她爱不爱吃草莓。

“爱吃,”苔丝说,“有时也爱吃。”

“你瞧,这儿的草莓都已经熟了。”亚雷说着就挑选又大又红的草莓,亲手往苔丝嘴里塞。

“不。”她急忙说,一面躲开,“我自己来好啦。”

“瞎说!”他坚持这样做,她只能把草莓吃了。

他们就这样走了一会。亚雷让苔丝吃了很多东西,又给她采了一些玫瑰花,戴在胸前。后来他看了看表说:“如果你坐车回去,那还来得及再吃点东西。”

他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提着一篮子便饭小吃,放在苔丝面前。

“我可以抽烟吧?”他问。

“没关系,先生。”

他隔着缕缕青烟,看着她那迷人的咀嚼动作。苔丝·德北呢,只天真烂漫地低头看胸前的玫瑰,万没料到,在那青烟后面,却隐伏着她整个一生的“恶魔”。亚雷·德伯老把眼盯在她身上,因为苔丝发育丰满,看起来像一个成年妇人。她一会儿就把饭吃完了。

“先生,我要回去啦!”她站起来说。

“你叫什么?”他和她顺着车路走去,问道。

“我叫苔丝·德北,住在马勒村。”

“你们家新近死掉了一匹马,是吗?”

“是,马就死在我手里!”她回答说,“就因为这样,我才那么想帮助父亲。”

“我们一定想法子帮你。不过,苔丝,再别说什么姓德伯的话了——那完全是另一个姓。”

“我也不稀罕那个姓,先生。”她自尊地说。

他们走到车道拐弯的时候,他把脸歪到她那一面,好像要亲她——不过,没有。他改变了主意,让她走了。

这件事就是这样开始的。要是她早就看出这一切的意义,她也许就会问,为什么她就命定,那一天让一个错误的人追求,却不让别的人,不让一个在各方面看来,都对劲儿、可心的人,看见追求?

德伯回到了帐篷,忽然大笑起来。

“哈,哪儿找这样的好事!一个丰满的姑娘!”

6

苔丝恍恍惚惚下了山,在纯瑞脊十字架上了车。同车的一位旅客忽然对她说:“瞧,你简直成了个花球啦!刚刚六月,就有这么好的玫瑰花!”她这才发现,自己胸前和帽子上、篮子里都是玫瑰花。她趁人家不留神的时候,忙把帽子上最触眼的玫瑰花摘了下来。有一回,她低下头去,冷不防叫一个玫瑰花刺扎了一下。苔丝和所有布蕾谷里的乡下人一样迷信,她觉得,叫玫瑰花扎了,是个不祥之兆。苔丝下车后还步行很多公里才能到家。苔丝在沙氏屯一个熟识的乡下妇人家里过了一夜。第二天下午,才回到家。

她一看见母亲的得意神气,就知道有事情发生了。

“我早就知道么!”

“怎么回事?”苔丝疲乏地说。

她母亲得意地笑道:“他们很喜欢你!”

“你怎么知道?”

“我收到一封信,信上说,德伯太太有个养鸡场,叫你去帮她管理。不过其实她要认你这个亲戚。”

“但我没看见她。”

“你总见过她家人吧?”

“我见了她儿子。”

“他认你亲戚了吗?”

“呃,他叫我小妹妹。”

“捷奇,他叫她小妹妹来着!”琼对她丈夫说。“一定是他对他妈说了,他妈叫你去的。”

“我恐怕自己不行。”苔丝说。

“你生来就是干这种营生的。再说,这不过是做个样子,叫你觉得不是吃白饭的。”

“我觉得不该去,”苔丝满怀心事地说,“这封信是谁写的?让我看看。”

“德伯太太写的,你看。”

信是用第三人称的口气写的,上面简单地说,德伯太太需要一个管理鸡场的人。要是苔丝能去,就给她预备一个舒适的屋子,而且工钱是不会少的。

苔丝往窗外看去。

“我还是跟着你和爸爸在家里好。”

“为什么?”

“我自己也不知道。”

一个礼拜过去了,苔丝都没有在附近找到活。她晚上回来时,母亲笑意盈盈地告诉她,德伯太太的儿子骑马来看他们了。据说,他是恰巧路过,想问问苔丝能不能去管理鸡场。“德伯先生说你是个好孩子,你那么大的一个人,就值那么大的一块金子。说真的,他很喜欢你。”

“他这么想,是他的好意,”她嘟嘟嚷囔地说,“如果我知道那儿的情况,那我肯定会去的。”

“他真是个漂亮的人!”

“不见得。”苔丝冷淡地说。

“不管怎样,这是一个好机会!”

“我得仔细想一想。”苔丝从屋里往外走着说。

“你看,他准爱上她了,”母亲对丈夫说,“她应当把他牢牢抓住!”

“我可不愿意孩子去求别人,”小贩子说,“我既是长房,别人应该到我这儿来才对。”

“可是她非去不可,捷奇,”他那位头脑简单的太太说。“他叫她小妹妹来着!他大概要娶她,那她就会和祖宗一样阔了。”

约翰·德北的虚荣心比他的精力和体力都大得多,所以这个假设他听了很高兴。

同时,苔丝正在园里醋栗树和王子坟之间,沉思着走来走去。后来她走进屋里,她母亲因势利导,毫不放松,对苔丝说:

“我说,你到底打算怎么着吧?”

“我后悔没能见见德伯太太。”苔丝说。

“你就去吧,你去了肯定会看见她!”

“我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办才好!”苔丝心神不宁地说,“马既是死在我手里,那我就应该想办法再弄一匹。不过,我非常讨厌德伯先生在那儿!”

自从王子死后,那些孩子们老是拿苔丝会叫他们的阔亲戚认亲这个想法来安慰自己,现在听说她不愿意去,都大声哭起来。

她母亲也随声附和他们,只有她父亲保持中立态度。

“我去就是了。”苔丝最后说。

“这才是。这对于漂亮姑娘是个很好的机会!”

苔丝不耐烦地笑了一笑。

“我只希望,这能挣钱,而不是别的什么。你在外面不要乱说傻话。”

事情就这样安排好了,苔丝写信告诉他们,几时需要她,她就几时动身。跟着就有回信,说德伯太太很高兴她能来。后天就会来一辆大车来接她。而这德怕太太的笔迹却非常男性化。

“一辆大车?”琼·德北嘟囔说,“来接亲戚该用马车才是啊!”

苔丝最终打定了主意,她想着,挣了钱可以为父亲买匹新马,心里就变得踏实了。她本来想在学校里当一名教员,不过命运却好像另外有所决定。德北太太所抱的关于她结婚的希望,苔丝却没拿着当正经事看。

7

离家那天早晨,天没亮,苔丝就醒了。那时正是黑夜未去、曙色未来之际,树林子里还静悄悄的。她穿着平常日子穿的衣服,过年过节穿的好衣服,都叠在箱子里。

她母亲一见,连忙劝她穿上顶漂亮的衣服。

“不过我这是去干活的呀!”苔丝说。

德北太太说:“不错,你刚去,也许外面儿上叫你干点活。可是你应该展示一下自己最大的长处。”

“好吧,我想你比谁都明白。”苔丝听天由命地回答说。

苔丝为讨母亲喜欢就安安静静地说:“妈,听你的好啦。”

德北太太见她这么听话,就开开心心地帮她洗了头,擦干、梳好,最后用一条粉色带子把头发扎了起来,然后又让她穿上游行会那天穿过的那件白色连衣裙。于是头发蓬松,白裙轻飘的苔丝看起来就像一个成熟的少妇。

母亲非常得意地将她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

“你自己来看,多美啊!”她嚷着道。

因为镜子很小,所以德北太太就在玻璃窗外面,挂了一件黑外套,这样窗上的玻璃就变成了一面大镜子了,这是乡下人梳妆打扮时常用的方法。收拾完后,德北太太又跑到楼下对丈夫说:

“德北,”她兴高采烈地说,“他肯定会很喜欢她的!可是你不要对苔丝说,她会生气的。不过他真是个好人。”

不过,当苔丝准备离开时,做母亲的心里开始有些不舍,于是她说,要送她女儿到山谷边上。在那个山顶上,有司托·德伯家的大车来接苔丝。她的行李箱子,已经让一个小伙子拿到山顶上去了。

“爸爸,我走啦。”苔丝喉头哽咽地说。

约翰爵士,为了纪念这个早晨,喝了不少酒,正有点犯困,听见女儿叫他,才睡眼矇眬地抬起头来说:“你走啦,孩子,我希望他会喜欢你。你对他说,咱们家败落了,所以我要把名号便宜卖给他。”

“不少于一千镑!”德北夫人说。

“那么你就告诉他,说我要一千镑。呃,我想起来啦,少一点儿也行。这个名号加到他身上,比加到我这个窝囊废身上,好得多了。所以你告诉他吧,出一百镑就成。其实,我也不计较这些小事情——你就说五十镑吧——呃,也罢,二十镑吧。不错,二十镑,再少了可不行了。他妈,名号到底是名号,再少一个便士都不行!”

苔丝眼里含的泪太多了,喉头也堵得慌,竟没有把心里的思想感情表达出来。她急忙转身,走出门去。

她们往前一直走到山坡下面,按照预先的安排,纯瑞脊那边打发车到山顶来接苔丝。眼下除了帮她送行李的一个小伙子外,空空的山路上没有一个人,小伙子坐在车把上,车上装的是苔丝的全部财产。

“在这儿等一会儿吧,大车一准就会来的,”德北太太说,“不错,那不是就在那边吗?”

果然有辆大车驶了过来,就停在小伙子的身旁。

苔丝和母亲匆匆告了别,就往山上走去。

但是她还没走到大车跟前,山顶上的树丛里,就箭一般地又飞出一辆车来,停在苔丝身旁,苔丝抬起头大吃一惊。

赶车的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嘴里叼着雪茄,头上戴着时髦的小帽,身上穿着浅棕色的褂子和短裤,脖子上戴着竖直的硬领,手上戴着棕色的赶车手套——总而言之,他就是一两个礼拜以前,骑着马去见德北太太,探问苔丝消息的那位漂亮、年轻的花花公子。

苔丝立在马车旁边,迟疑不决。她外表上那种犹豫,其实还不止是犹豫,实在就是疑惧。她原想坐那辆笨重的大车。但是那个青年下了车,硬劝她坐自己的车。最后,没有办法,她上了车,他也上了车,坐在她旁边,立刻用马鞭子打着马往前走。

母亲和弟妹们告别了苔丝之后,在远处也看到了这个情景。于是,苔丝刚刚看不见,那些小孩子们的眼睛里,就都装满了眼泪。顶小的那个说:“我真不愿意叫可怜的姐姐去做阔太太。”说完,就大哭起来。于是这带有传染性的见解让所有孩子都大放悲声。

琼·德北转身回家的时候,也是满眼含泪,晚上她躺在床上的时候,开始叹气,丈夫问她怎么回事。

“唉,我也不知道,”她说,“也许苔丝不去倒好些。”

“你事先干什么来着,事后才想起来?”

“唉,这是那孩子的机会呀——不过,要是再遇上这样的事,我一定会先打听那个小伙子是不是个好人,是不是真会像亲戚那样照顾她,我才能放她去。”

“不错,也许你应当那样办来着。”约翰一面打呼噜,一面说。

琼·德北却老是想法给自己找点安慰。“好吧,她既然有真本事,就一定能抓住他的心。他早晚会娶她的。”

“她吸引他的王牌是什么?德伯的血统吗?”

“是她的脸蛋儿——和我年轻时一样。”

8

亚雷·德伯跨上了车,一路上不住口地恭维苔丝。他们沿着山坡越走越高,所以四面八方的风景,都一齐呈现在眼前。苔丝本来是很有胆量的,但自从上次王子死后,她一坐车,就胆怯;车的行动稍一出乎常轨,她就发慌。所以现在亚雷·德伯拼命打马直跑,她就不免害怕起来。

“先生,下山的时候,可以慢慢走吧?”她装着不在乎的神气问。

亚雷扭过头来微笑着说,“你害怕吗?我下山坡时,爱让马使劲飞跑。因为那样能提神!”

“也不用那样吧?”

“唉,”他摇了摇头,说,“我并不能完全作主。提伯脾气很怪。”

“你说谁?”

“这匹骡马啊,它刚才好像满脸怒容地瞅我。你看到了吗?”

“别吓唬我啦。”苔丝说。

“我并没有吓唬你。除了我,没人制伏得了这匹马。”

“你怎么养了这样一匹马?”

“你真会问。也许这是我的命吧。提伯已经踢死一个人了,一开始,它也差一点把我踢死。可是,我也差一点把它打死。不过,它还是爱使性子,所以坐在它后面,有时可能保不住性命。”

这时,马突然飞一般地往山下直奔,车轮子都好像碰不着地。

风吹透了苔丝的白纱衣裳,她刚洗过的头发,也披散在背后。她装出不害怕的样子,但是手却抓住了德伯的胳膊。

“别抓我的胳膊!不然咱们就都摔下去啦。你搂着我的腰吧。”

她紧紧搂住了他的腰,他们就这样来到了山下。

“幸亏没出岔!”她满脸通红地说。

“你这是发脾气了!”

“我这是说实话。”

“好,你大可不必,刚一认为脱了危险,就这样不领情,撤开了手。”

苔丝并不理会他,静坐在那儿,于是他们又来到了第二个山坡顶上。

“又来啦!”德伯说。

“别再胡闹啦。”苔丝说。

“既然上来呢,还能不下去吗?”他振振有辞地说。

他把缰绳一松,车和马又一齐飞向前去。

他对苔丝说:“美人儿,再像刚才那样,搂着我的腰吧。”

“不!”苔丝竭力挺住身子,不去碰他。

“苔丝,要是让我吻一吻你那小嘴儿,或是亲亲那小脸,我就叫马停下来。”

苔丝听了这个话,惊得连忙往后退,德伯见这样,就又打马前奔,把苔丝摇晃得更厉害。

“别的不成吗?”她后来一点办法都没有,大声喊道。母亲把她打扮得那么漂亮,分明是害了她了。

“不行。”他回答。

“好吧,我不管啦!”她直倒气儿,说。

他把马缰一收,刚要转身去留下爱的标志,苔丝就仿佛不知不觉地出于害羞,急忙往旁边一躲,他两只手都拿着缰绳,没有余力阻挡她这种闪躲。

“这非把咱俩都摔死不可!”他骂道,“你就敢这样说话不算话?”

“好罢,”苔丝说,“我不动了。既然你是我的亲戚,应该不会欺负我吧?”

“什么亲戚!来吧!”

“但我不愿意别人吻我,先生!”她哀求说,一颗大泪珠从脸上滚下来,“要是早知道是这样,我决不会来的。”

但他却不肯通融,所以她只得让他吻了一下,但她立时就掏出手绢儿来,擦那吻痕,他正心热如火,见了她这样,便心痒难禁。

“你还真有羞耻心啊!”他说。

他碰了个大钉子,有些烦恼,所以就再没言语,只目不转睛地一直瞧着前面,这时又出现了一个山坡,得跑下去。

“你会后悔的,”他生气地说,同时又扬鞭打马,“除非你乐意让我再吻一下,不拿手绢儿擦。”

她叹了一口气说:“好吧,先生!哎,我得捡回帽子。”

这时她的帽子已经让风刮到路上去了。

她跑去把帽子拾了起来。

他回头往车后面看着她说:“现在,上来吧!”

帽子戴在头上了,帽带也系好了,但是苔丝却不往前来。

“我不上去啦,先生。”苔丝现在是满眼得胜而挑战的神气,红唇里露出白牙来,说。

“怎么?你不上来跟我一块儿坐着啦?”

“不啦,我要步行。”

“还有五六英里哪。”

“就是几十英里,我都不在乎。再说,后面还有大车哪。”

“你这个诡计多端的小丫头!你是成心把帽子弄掉的吧?一定是!”

于是德伯咒骂起来。

这时,他忽然勒转马头,想要追上苔丝,把她夹在围墙和马车中间,不过他要是真那么一来,就免不了要使她受伤。

“你欺负我,不害臊吗?”苔丝爬到围墙顶上,满脸正气地说。“我恨你!我要回家去啦!”

苔丝发起脾气来,德伯倒消了气,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我更喜欢你了,”他说,“咱们俩和好吧。我再不强迫吻你啦,否则就不是人!”

苔丝还是不肯上车,只是和马车并排走。他们就这样慢慢地朝着纯瑞脊走去。过了几分钟,就看见了坡居的烟囱了,那个养鸡场和那所小房子,也在右面一个犄角上露了出来。

9

苔丝新干的这份差事,是去监视、喂养、陪伴、医疗、看护那一群公鸡和母鸡。它们占据了一所旧草房,作它们的大本营。这份产业法定的典期刚满,司托·德伯太太就满不在乎把这所草房变成了养鸡的地方了。从前那些屋子里,有许多吃奶的婴孩哇哇地哭,现在只听见破壳的鸡雏啪啪地啄了。

苔丝原是以养鸡鸭为业的人家出身的姑娘,所以第二天早上,她就按照自己的巧思,把养鸡的场子,另作了一番布置,忙了一个小时。这时,院门忽然开了,走进来一个系着白围裙、戴着白帽子的女仆。她是从上房来的。

“德伯太太又要那些鸡啦,”她说,“太太上年纪啦,还是个瞎子。”

她听了这话,心中起了一丝疑惧,那个女仆叫她抱起两只顶好看的汉布鸡,自己也抱起两只,带着她往上房去了。上房的草地上放满了鸡笼子,空中是翻飞的羽毛,一切都表明屋子的主人是个连哑巴动物都爱护的人。

这所宅第的主人兼主妇,正坐在楼下一个起坐间里。她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妇人,年纪不过六十,戴着一个大便帽。她的面目很生动,不像生来就瞎的人那样死板呆滞。苔丝擎着鸡,走到老太太跟前。

“你就是新来的那个养鸡姑娘吗?”德伯太太听出她的脚步声是个生人的,问道。“你可要好好地待它们啊。我的管家告诉我,说你管这些鸡顶合适了。好啦,你把鸡都带来了吗?啊,这是司雏!不过它今天好像没有往常那么欢势似的,是不是?我想它这是因为叫一个生人一摆弄,吓着了吧。费纳也不大欢势——不错,它们是有点儿吓着了——是不是啊,宝贝儿呀?不过待几天,它们跟你就熟起来了。”

老太太一面说话,一面打手势,苔丝和女仆就按着手势,把那四只鸡一个一个放在她的膝上,她就用手从头到尾摸它们,她一摸就知道,是哪一只,她又摸它们的嗉子,摸得出来它们吃的是什么东西,吃多了,还是吃少了。

她们把带来的那四只鸡,都依次送回鸡场,然后再把她心爱的公鸡母鸡——汉布鸡、班屯鸡、考珍鸡、布拉马鸡、道擎鸡一个个送给她摸。她能认出所有鸡来。

摸完所有的鸡之后,德伯太太脸上又一阵抽动,弄得满脸都是褶皱,嘴里冷不防地问苔丝道:“你会吹口哨吗?”

“会,太太。”

苔丝也和大多数的乡下女孩子一样,很会吹口哨儿。

“那么,我要你天天早晨对着我养的红胸鸴吹一回。我看不见它们,但我喜欢听它们的声音。伊丽莎白,你告诉她鸟笼子挂在什么地方。明天就开始吧,已经好久没人管它们啦。”

“今儿早上德伯先生吹过的。”伊丽莎白说。

“什么!呸!”

老太太的脸皮蹙在一起,表示非常厌恶,没再说话。

苔丝想像中的亲戚对她的接待,就这样结束了,那些鸡也都送回鸡场去了。苔丝看到德伯太太那样的态度,倒没觉得怎么奇怪。不过她却不知道,关于她和德伯太太是亲戚的事,德伯太太始终不知道。

虽然开端不太愉快,但当她安置好了以后,就对这里的新鲜和自由,倾心向往起来;同时,她又急于试一试,想知道自己是否还像以前一样擅长吹口哨,当园子里刚一剩下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就把嘴唇撮起,试验那荒疏已久的玩意,她发现,这本事已经退步了,她只能“噗”的一下,吹出一口元声之气,却吹不出清晰嘹亮的音。

她试了又试,却总不能成功。过了一会儿,忽然有人从墙头上跳到地上,原来是亚雷·德伯。自从那天他把她送到这儿后,他们就没见过面。

“我刚才在墙外面瞧了你半天了,苔丝妹妹。我瞧你撮起小嘴,噗啊噗地吹一阵,又偷偷地自己骂一阵,永远也吹不出个调。你太美了,真是人间难寻。你吹不上来,都急躁了吧?”

“急躁也许有,骂可没有。”

“让我教你吧。”

“哦,不用。”苔丝说着往后退。

“我不会动手动脚的。你就站在那面好啦。你把嘴唇撮得太猛了。你瞧,就这样。”他一面讲解,一面动作,吹了一句《你把那嘴唇儿挪开》。不过苔丝不懂这歌调的意思。

“你来试试。”德伯说。

她努力把脸绷得像石雕泥塑一样严肃。不过他却非让她吹不可,后来她觉得不吹他就不肯走,所以就照着他说的办法,把嘴唇撮起来。

他又鼓励她说:“再试一回。”

她认真地试了一下,没想到最后竟发出了一个真正圆润的声音来。她高兴起来,把眼睛睁大,不知不觉地在他面前嫣然启齿。

“这回对啦!我教会了你怎么起头,一会你就能吹得很漂亮了。你瞧,我没有动手动脚吧?苔丝,你真迷人!……你觉得我母亲很古怪吧?”

“我跟她还不太熟,先生。”

“你以后就知道她古怪了,不过你能够把她那些鸡儿给伺候好了,她一定会喜欢你的。再见吧!你要是碰到什么困难,就来找我好啦。”

苔丝·德北承担的这种任务使她在这个家的管理中占了一席之地。亚雷·德伯常常和她开玩笑,没人的时候,还会叫她小妹妹,她慢慢地也不像起初那样,见了他怕羞,但她却没有生出一种更温柔的感情。因为自己的寄人篱下,苔丝差不多什么事都附和他。

苔丝一旦恢复了从前的本领,就很容易完成工作。她跟着歌喉婉转的妈妈,学会了很多曲调,现在可以拿来教给这些歌鸟儿。现在她每天早晨在鸟笼前吹曲,非常惬意。

德伯太太睡觉的屋里,有一张带四根床柱的大床,床上挂着很厚的花缎帐子,红胸鸴也就在这个屋里养着。有一次,苔丝听见床后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老太太并没在那儿。她转身看去,看见帐子的流苏下面,有一双穿靴子的脚,把前端露出,苔丝疑心那儿有人。从此以后,苔丝每天早上,总要揭开帐子,查看一番,不过并没发现那儿有人。亚雷·德伯一定是改变了主意,不想再用这种把戏来吓唬她了。

10

每一个村庄,除了有自己的特性和脾气外,往往还有道德律条。纯瑞脊本地和纯瑞脊附近,有些年轻的妇女,极为轻佻。

起初,苔丝并没有参加这种每星期一次的巡礼行程,但是经那些同龄的太太们一再怂恿,苔丝到底答应去了。她头一次去,就给了她想不到的乐趣,因为,她过了整整一礼拜管理鸡场的单调生活,看见别人那样欢畅快活,自己很难不受他们传染。于是她去了一次,接着又去。因为她文雅温柔,又正在转瞬即逝的那种含苞欲放的绮年韶华,所以她在围场堡出现,很招得街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偷眼暗窥。因此她往那个镇上去,虽然也有时单独行动,但是一到天黑,她总是找同去的人,和她们结伴而行,以便在回家的路上得到保护。

这样进行了一两个月,后来有一个礼拜六,恰好赶集和赶会的日子碰在一块儿,苔丝由于工作没完,动身很晚,而她的同伴早就到了那儿了。那正是九月里傍晚的时候,天气很好,太阳刚要落,苔丝就一个人在光线暗淡的暮霭里,从从容容地往集镇走去。

她原先不知道赶集和赶会碰在一天,到了那儿才知道的,那时候天就要黑了。她一会儿就买完了东西,所以就像往常一样,去找那些个从纯瑞脊来的乡下人。

起先她一个也没找到,后来听说很多人都上那个贩泥炭兼捆干草的工人家里,开私人舞会去了。这个工人住在镇上一个偏僻的小胡同里,她去找那个人家的时候,看见德伯站在街上一个犄角那儿。

“美人,这么晚还没走哪?”他说。

她告诉他,自己在等候同伴一同回家。

“待会见。”她走进小胡同时,他在她身后说。

她走近了捆干草那个人的家,听见提琴奏着对舞舞曲的声音,从后面的屋子里传了出来,不过却听不见跳舞的声音。她敲了敲门,没人应门,所以她就朝着发出音乐声的那个草棚子走去。

苔丝走到门口,往里一瞧,看见一些模模糊糊的人影,按照跳舞的步调,一来一往地回旋。音弱声微的提琴有气无力地奏着,和那些跳舞者的舞蹈,成了显著的对比。他们一面跳一面咳嗽,一面咳嗽一面笑。

有的时候,舞侣们会跑到门口清凉一会儿,那时他们的身旁,既然没有尘雾笼罩,于是那半人半神的仙侣,就一变而为她隔壁的街坊那种平常人物了。仅仅在这两三个钟头以内,纯瑞脊就能这样如疯似狂地变形改观!

人群里有几位爱喝酒的人,坐在靠墙的凳子和草垛上,其中有一位认得苔丝。

“那些闺女们都觉着在夫洛·德·吕旅店跳舞不体面,”他说,“她们不愿意叫人家都知道了她们的男朋友是谁。再说,有的时候,正赶着筋骨活泛了,店家却要关门。所以我们都上这儿来,从外面叫酒喝。”

“不过你们何时才回去哪?”苔丝焦急地问。

“大概马上就走。这差不多是最后一场了吧。”

她等着,对舞完场了,但是不愿意回去的人又组织起一场来。苔丝想,这一场完了可该散了。但是另一场又接着来了。她等得心神不宁,不过,既然等了这么久了,那就非再等下去不可。因为赶会,路上很可能有些心怀不良的闲杂人。她虽然不怕估计得到的危险,但却害怕出乎意料的事故。

“别着急,亲爱的好人,”一个满脸是汗的青年劝她说,“明儿是礼拜,在教堂作礼拜时睡一觉,不就完了吗?来吧,一起跳吧!”

她并不厌恶跳舞,不过她却不想在这儿跳。他们的动作变得感情色彩更强烈;那些气喘吁吁的舞侣,不断地旋转前进。

忽然地上扑腾一声,原来是一对舞侣跌倒了,躺在那儿,搅成了一团。第二对舞侣,止不住脚,也倒在拦住去路这两个人身上。屋内原来一片尘土,又从跌倒了那些人身旁浮起一片更厚的尘土,尘土里面,只见有许多腿和胳膊,乱伸乱舞,纠缠在一起。

“好吧,你等着,回到家我可要好好教训你!”一个女人的声音骂道。那是那个闯祸的笨汉不幸的舞伴嘴里发出来的,她碰巧也正是他新结婚的太太。

这时,庭园暗处忽然有人哈哈大笑,和屋里哧哧的笑声互相呼应。苔丝回头看去,发现亚雷·德伯正独自站在那儿。他向她招手,她见了,只得过去。

“啊,美人儿,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她干了一天活,走了许多路,疲乏极了,所以就把心里的难处,告诉了他。“他们好像老没有完的时候,我不想再等啦。”“当然用不着再等。我今天这儿只有一匹鞲鞍子的马,我去雇一辆马车,把你送回家去。”

苔丝听了这话,虽有些得意,但心中仍有疑虑。最后她还是决定和伙伴们一块,因此委婉地拒绝了他的好意。

“很好,万事不求人的小姐,那我走了。……天哪,他们多吵!”

看到他走了,那些纯瑞脊人,也都预备一块儿起身了。过了半个钟头,他们就零零落落地上路了。

苔丝跟着那一群人往前去,她看出来,那些喝酒过量的男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几个较放纵的女人,也都东扑西靠,这其中一个肤色较深的泼妇卡尔·达齐,人家都封她为黑桃王后,她还是德伯的爱宠;一个是南茜,卡尔的姊妹,外号叫方块王后;还有一个就是先前跳舞跌倒了的结过婚的年轻女人。她们顺着大路走来,觉得好像凌空御风,飘然前往,她们自身和周围的大自然,合成了一个有机体。

但是苔丝跟着她父亲时,已经有过这种痛苦的经验了,所以她一发现他们那种情况,刚感到的那种月下步行的快乐就消逝了。

起先在宽敞的大道上,他们是零零散散地前进的,但是现在他们却要穿过一个大栅栏门。走在最前面那个人开栅栏门的时候,遇到了困难,大家就都聚拢起来了。

走在最前面的,是黑桃王后卡尔。她带着一个柳条篮子。篮子又大又重,她为携带方便起见,就把篮子顶在头上。

“哎哟,卡尔·达齐,你看,你脊梁上是什么东西在爬?”有人忽然说。

大家看见卡尔脑袋后面,有一条像绳子一类的东西,一直垂到腰下面,好像一条中国人的辫子。

“那是她的头发披散下来了吧。”另一个人说。

不,那是她头上的篮子里流出来的一道黑油油的东西,好像一条满身粘液的长虫。

“是糖浆。”一个目力敏锐的太太说。

不错,是糖浆。卡尔那可怜的老祖母,见了甜东西就嘴馋,所以卡尔特意买了一些。当卡尔把篮子放下时,发现盛糖浆的器皿已经碎了。

大家看见卡尔背上那种怪相,不由得大笑起来。黑桃王后一急,把身子放倒了,仰着躺在草地上揉搓,尽其所能,把连衣裙擦了一遍。

大家笑得更厉害,我们那位女主角,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真是不幸,刚一听到人群中苔丝冷静的笑声,那位早就醋意十足的王后就像疯了一样,一下冲到苔丝面前。

“你这贱货,敢笑我!”她喊道。

“别人都笑,我忍不住也笑了。”苔丝表示抱歉地说。

“啊。这阵儿他迷上你,你得意了,是不是?来吧!我要给你点颜色瞧瞧!”

她马上开始动手脱连衣裙的上身——因为上身已经弄脏了,她正乐得把它脱下去。她握起两个拳头,朝着苔丝拉起架势来。

“谁和你动手动脚的!”苔丝威仪俨然地说,“我要是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那我决不会和你们这群娼妇搅和在一块。”

这句话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人都一包在内,因此惹起了一片怒骂之声,特别是方块王后,因为人家疑心她也是德伯的情妇,所以现在和姐姐联合起来,对付共同的敌人。别的女人也有好几个同声响应的,骂得非常凶恶。那些丈夫和情人们,看到苔丝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就想帮助苔丝一下,但是这样一来,马上更把战事扩大了。

苔丝又愤怒,又羞愧。她一心一意只是想要离开那一群人,越快越好。这时一个骑马的人却突然出现,他正是亚雷·德伯,回身朝他们看。

“老乡们,你们为什么这样吵吵闹闹?”他问道。

没人向他解释,也用不着解释。他早就偷偷跟着她们好久了,因此也已经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苔丝正离开人群,站在靠近栅栏门的地方。他对她低声说:“你跳上来,骑在我身后面,咱们一眨眼的工夫,就把她们撂得老远了。”

假使在别的时候,她一定会拒绝他的殷勤。但是这次的殷勤,恰好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只要两脚一跳,就可以把恐惧和愤怒,化为胜利,所以她就听凭了自己的冲动,一点没加思索,就攀上了栅栏门,爬上了他身后面的马鞍子。

黑桃王后站在方块王后和那个脚步不稳的新婚女人旁边,三个人都直着眼往那马蹄声越去越远的地方瞧。

“你们看什么?”一个不知情的人问。

“哈哈哈!”卡尔大笑。

“唏唏唏!”喝醉了的新娘子抓住了丈夫的一只胳膊,大笑。

“喝喝喝!”卡尔的妹妹大笑,“从锅里掉到火里去啦!”

这些过惯露天生活的儿女们,即使喝酒过量,也不至于永久受害。那时候他们都已经走上地里的小路了。他们往前走的时候,月光把一片闪烁的露水,映成一圈一圈半透明的亮光,围着每人头部的影子,跟着他们往前。

11

他们骑马走了好远。苔丝一路上抱着德伯,心中一半是得意,一半是疑虑。

“真是干净利落,是不,亲爱的苔丝?”他过了一会儿说。

“是!”她说,“我真应当感激你。”

“那么你真感激我吗?”

她没回答。

“苔丝,为什么你老不愿意我吻你?”

“因为我不爱你吧。”

“真是这样吗?”

“我有时还生你的气!”

“啊,我早就害怕会有这种情况了。”虽然如此,亚雷听了苔丝这番自白,还是和颜悦色,“我并没时常惹你生气吧?”

“有几次。”

“多少次?”

“可多啦。”

“我每次和你亲近,都惹你生气,是不是?”

她没言语,马走了老远,走到后来,一片薄而发亮的雾气,把他们包围起来了。

也许因为雾气,也许因为她老出神,再不就因为她非常困倦,所以她并没看出来,他们早走过了往纯瑞脊去的岔道了。

她那时真是累极了。但她虽然这么困倦,却只有一次,她的头轻轻地靠到了德伯的身上。

德伯把马止住,在鞍子上侧着身子,用手搂住了她的腰去扶她。

苔丝立刻醒来采取守势,把他轻轻一推。他坐得本来就不稳,因此差一点滚下马去。

“你真不知好歹!”他说,“我是怕你掉下去,并无恶意。”

她疑虑不定地琢磨了一会儿,就后悔起来,低声下气地说:“请你原谅,先生。”

“我不原谅你,除非你作出表示,说你信得过我。”他忽然发作起来说,“你把我当作什么人了?你玩弄我,躲闪我,足足有三个月了,我不再受你这一套啦!”

“我明天就离开你,先生。”

“不成,不许你明天离开我!我再问你一遍,你能不能让我搂着你,表示你信得过我?咱们俩已经很熟悉了,你又知道我爱你,认为你是世界上顶漂亮的姑娘。我不可以像一个恋人那样对待你吗?”

她急躁地倒抽了一口气,表示反抗,同时嘴里嘟嘟嚷嚷地说:“我不知道——我怎么能说成不成哪——”

他擅自用手搂住了她的腰,她也并不反抗。他们这样侧着身子,慢慢往前走去,后来她忽然觉得,他们走的时间太久了——比平时费的工夫大得多,况且这只是一条小路。

“哎哟,这是什么地方?”她喊着说。

“一个树林子。”

“什么树林子?咱们走错了吧?”

“这是英国顶古的一片树林子。今天晚上夜色很美,咱们为什么不在外面多流连一会?”

“你太奸诈了!”苔丝半凶悍半惊慌地说,用手把他的手指头一个一个地掰开了,“我要自己回去,让我下去!”

“宝贝儿,我对你实说了吧,咱们离纯瑞脊远着哪。现在雾气越来越大,你就是走上好几个钟头,也走不出这树林子。”

她婉转地请求他说:“你放我下去好啦!管它在什么地方,我只求你放我下去,先生!”

“很好,那我就放你下去——可是既然我带你来了,就要把你安全带回。你在这匹马身旁等候,我走过去看看,等到我弄清楚了咱们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就放你下去,那时你再要走就随你便了。”

她同意了,在马的左面溜了下去,但是他却趁她不备,吻了她一下。

“我得牵着这匹马吧?”

“哦,不用!”亚雷拨转马头,把它拴在一个树枝上,又在干树叶子中间,给苔丝铺了一个窝儿。

“现在你坐在这儿好啦,只要稍微瞅着那匹马就行了。”

他往前走了几步又退回来说:“苔丝,你父亲今天得到了一匹新马。”

“是你给他的吧?”

德伯点点头。

“哦,你真好!”她嚷着说,又因为在这种时候感谢他,心里觉得很难过。

“小孩子们也有一些玩意。”

“谢谢你!”她很感动地说,“可我并不愿意你给他们东西!”

“为什么?”

“那样我就被你束缚了。”

“苔丝,你有没有一点爱我?”

“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她无可奈何地说,“不过我恐怕不——”她忽然非常难过,一颗泪珠慢慢滚下来,一会儿就大声哭了起来。

“别哭,亲爱的人儿。你在这儿坐着,等我回来好啦。”她在那堆树叶子上坐下,同时微微打颤。“你冷吗?”他问。

“有点儿。”

他用手去摸她。

“你怎么就穿了这样一件薄连衣裙?”

“这是我顶好的夏装。我刚出门时,很暖和,哪知道又要骑马,又要走到深更半夜?”

他把身上的薄外衣脱了下来,温柔地给她盖在身上,“这就好了——你现在可以暖和一点儿了。”他继续说,“现在,我的宝贝儿,你在这儿歇一会儿好啦,我马上就回来。”

他起身走进那一张雾气织成的网里面,他走到邻近那个山坡上的时候,她听得见树枝子沙沙发响的声音。

亚雷·德伯已经走上了山坡。那天晚上,他随意地走了一个多钟头,为的是好和苔丝在一块儿多待一些时候,并且只顾注意苔丝月光下的俏形倩影,并没有注意道路。他走到大路旁边一道栅栏边,认出了这个地方的地形,于是他转身往回走。一开始的时候,他觉得,很难找到原来出发的地方,他摸索了老半天,才听到他的马在他跟前做轻微的活动。

“苔丝。”德伯叫道。

没人回答。

那时候特别的黑,除了他脚下那一片朦胧的灰云白雾而外,别的东西一样也看不见。德伯弯着腰伏下身去,听到了一种匀称的呼吸。他跪了下去,她喘的气暖烘烘地触到他脸上,他的脸也一会儿就触到她脸上了。她正睡得很沉。

昏暗和寂静,统治了四周围各处,他们头上,有从上古一直长到现在的橡树和水松,树上栖着轻柔的鸟儿。但是应该有人要问:苔丝的保护天使呢?她信仰的上帝呢?

这样美丽的一副细肌腻理,还像游丝一样,轻拂立即袅袅;还像白雪一般,洁质只呈皑皑。毫无疑问,苔丝·德伯有些戴盔披甲的祖宗,战斗之后,乘兴归来,恣意行乐,曾更无情地把当日农民的女儿们同样糟蹋过。

在这个偏僻的乡村里,人们爱说那种听天由命的话。现在正如他们平常说的那样,“这是命中注定的”。我们那位女主角从此以后的身份,和她刚迈出她父母家的门坎到纯瑞脊的养鸡场去碰运气那时候的身份,中间有一条深不可测的社会鸿沟,把它们隔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