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娜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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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八五〇年,我年事已高,决定动笔写一写年轻时代的故事。

我不是让别人对我感兴趣,而是想为我的孩子以及他们的孩子保留一份关于我丈夫的珍贵而神圣的记忆。

我不知道是否能用文字叙述出我的故事,到十二岁时我还一字不识。我将尽我所能。

我要把往事大致想一想,尽可能找到儿时最初的记忆。它们非常模糊,就好像智力还没有受到教育开发的孩子们的记忆。我只知道自己一七七五年出生,五岁时父母就去世了,我甚至记不清是否见过他们。我的父母都死于天花,我也差点儿因为得天花和他们一起死去。那时,我们家乡还没有疫苗接种。我由年迈的舅公抚养长大,他老伴儿去世了,只有两个孙子,年龄比我稍大一些,和我一样都是孤儿。

我们是村里最可怜的农民。我们从不乞求施舍。舅公还在打短工,两个孙子也开始挣钱谋生了;可是,我们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哪怕是巴掌大的一块。一间破茅草屋和一个小园子的租金让我们不堪重负,而那小园子被邻居家的栗树笼罩在阴影里,几乎寸草不生。幸好,我们只不过稍微帮了点忙,栗子就都落在了我们这边。邻居也不好说什么,栗树的主干本来就伸到了我们这边,何况正因为这些栗树的枝叶,我们的萝卜才长不好。

穷归穷,可我的舅公,大家叫他让·勒比克,是个非常正直的人。他只要发现两个孙子跑到别人的田里偷东西,就立刻把他们抓回来,狠狠地训斥一通。他常常说,他更喜欢我,因为我不是天生的小偷和破坏狂。他要我诚实地对待每一个人,还教我诵读经文。舅公很严厉,但也很和蔼可亲,他星期天待在家里的时候,有时会抚摸我。

懂事以前的事情,我能记得的只有这些。后来,因为一件事,我的小脑袋一下子自己开了窍。这件事,别人肯定会觉得很幼稚,可对我来说却是件大事,甚至可以算是我生命的起点。

一天,让老爹把我夹在他的两腿之间,在我脸颊上打了一巴掌,然后对我说:

“小娜奈特,好好听着,我马上对你说的话,你要用心记住。别哭,我打你,不是因为生你的气,相反,是为了你好。”

我擦了擦眼泪,忍住啜泣,听他说话。

“好了,”舅公接着说,“你已经十一岁了,可还没在外面干过活。这不能怪你,我们也没什么活儿好干的,再说你也不够结实,还不能去打短工。别的孩子有牲口可以照看,可以牵着它们在镇子的小路上溜达,我们一直都没办法弄到几头牲口,不过,我现在总算存了点儿钱,打算今天去集市买只绵羊。你必须以上帝的名义向我发誓,一定要好好照料它。如果你能让它吃得好,别把它弄丢了,再把羊圈收拾得干干净净,它就会长得很结实,等明年它给我们赚了钱,我就用那笔钱再买两只羊给你,后年再买四只。到时候,你会感到非常自豪,就可以跟那些有骄傲资本、为家里挣钱的孩子平起平坐了。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你愿意按我说的去做吗?”

我太激动了,简直没办法回答他,好在舅公明白了我很乐意这么做。他立刻动身去集市,告诉我说他在太阳落山以前回来。

我第一次觉得白天如此漫长,也第一次体会到自己做的事情有了某种意义。我好像已经能做点事情了,我会扫地、收拾屋子,还会煮栗子,可是,我总是机械地去做这些事情,从没意识到自己正在做事,也不知道是谁教会了我做这些事儿。那天,拉玛里奥特来了,她是我们的邻居,生活比我们宽裕,可能还照料过我。我每天都见她到我们家来,却从没想过她为什么要来照料我和我们可怜的家。我一边把让老爹对我说的话讲给她听,一边向她提了这个问题。这下,我明白了,她来帮我们料理家务,是因为舅公为她的园子干活,还替她的草坪割草。这是一个和蔼、正直的女人,她很早就开始教导我,告诉我该怎么做事,以前我都是盲目地听她的话,可现在,她的话开始打动我了。

“你舅公,”她对我说,“他终于下决心买牲口了!我早就劝过他。等你有了羊,就会有羊毛,到时候我教你怎么除油脂,怎么纺毛,怎么把羊毛染成蓝色或黑色。以后,和其他牧羊的小姑娘一起去田野放羊的时候,你还要学编织,我保证,等你学会了给让老爹织长袜,你一定会特别自豪。可怜的好人,大冬天还几乎光着腿,裤子上的补丁缝得那么不像样,我又没时间什么都照顾到。如果你能有一头奶牛,那牛奶就有了。你已经看我做过奶酪了,以后你自己也可以做。好好干吧,任何时候都不要泄气。你是个爱整洁、懂事的姑娘,连身上穿的旧衣衫都很爱惜。你要帮让老爹摆脱困苦。你应该这样待他,为了负担你,他可多吃了不少苦呀。”

拉玛里奥特的称赞和鼓励深深触动了我。我心中第一次感受到自尊,仿佛一下子长大了许多。

那是一个星期六,只有星期六的晚餐和星期天的午餐,我们才吃面包,一周的其他日子里,我们和马尔什地区的所有可怜人一样,都是靠吃栗子和荞麦面糊过活。我跟你们讲的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应该是一七八七年。那时候,很多家庭过得并不比我们好。现在,可怜的人们吃得稍微好了一点。大家有办法能换到食物,用栗子也能换点儿小麦。

每逢星期六晚上,舅公总会从集市带回来一个黑麦面包和一小块黄油。我决心自己动手为他做一份汤,我仔细想了想拉玛里奥特是怎么做汤的。我去园子里拔了些蔬菜,再用我那把蹩脚的小刀把菜削得干干净净。拉玛里奥特见我变得这么灵巧,就把她的刀借给了我,这可是第一次,以前,她从来不肯把刀给我用,生怕我弄伤了自己。

我的堂兄雅克比舅公先从集市回来,他带回了面包、黄油和盐。拉玛里奥特回家了,我开始动手做汤。雅克见我劲头十足,想自己做汤,大大嘲笑我了一番,非说我做出来的汤一定糟糕透了。可没想到我的汤有滋有味,赢得了一致称赞,我心里好得意。

“你现在已经是大人了,”舅公一边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汤,一边对我说,“我要为你做点什么,让你高兴高兴。跟我来,一起去接你的堂兄皮埃尔,我让他把绵羊牵回来,他就快到家了。”

这只让我盼了好久的羊是只雌绵羊,很可能就是那种最丑的羊,因为它只值三镑的价钱。不过,这笔钱的数目对我来说已经相当可观了,所以这只雌绵羊在我眼中也显得那么漂亮。出生以来,我已经亲眼见过不少可以比较的东西,但是,我从没想过把牲口与它的同类做比较,我太喜欢我的羊了,简直以为得到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动物。它的模样随时出现在我眼前,仿佛正友好地看着我呢。当它来吃我手里的树叶和我专为它留的菜叶时,我忍不住开心得叫出声来。

“啊!舅公,”我忽然想到一件事,立即说道,“这真是一只漂亮的绵羊,可我们还没有羊圈给它住呢!”

“我们明天就给它搭一个,”舅公回答说,“暂时先让它睡在房间的角落里吧,今晚,它不会太饿,倒是走了段路,应该累了。明天一早,你带它到下面那条路上去,那儿有草,让它吃个饱。”

还要过一夜才能领着萝赛特(我已经给羊起了个名字)去吃草,等待的时间对我来说真漫长。舅公同意我天黑以前去篱笆墙下捡些树叶。我手里拿着小榆树枝和野榛树枝,围裙的口袋里还塞满了嫩绿的叶子。天黑了,我继续在荆棘丛里采着叶子,手被扎出了血也全然不顾,我从来没有在太阳落山以后还一个人待在外面,可那天我却一点儿都不觉得害怕。

我回到家的时候,家里人都睡了,只有萝赛特还咩咩地叫着,它可能不喜欢独自待着,也可能是想念过去的伙伴了。它认生,我们这儿的人喜欢这么说,也就是不习惯的意思。它不吃也不喝。我既担心又难过。第二天,我带它去外面吃新鲜青草,它这才显出高兴的样子。我盼着舅公赶快给它弄个安身之处,让它能睡在干草上。一做完弥撒,我立刻跑到镇子的小路上割蕨草,大家都去弄,那儿的草几乎快没有了。幸好,一只羊也要不了多少草。

舅公已经不像过去那么身手灵活了,刚刚才开始搭羊圈,我还得帮他搅拌泥土。终于,傍晚的时候,雅克弄来了扁平的大石块,还有树枝、草皮块和不少染料木。羊圈差不多搭起来了,顶也加了上去,可是,门又矮又小,只有我一个人能进去,还得猫着腰才行。

“你瞧,”让老爹对我说,“这家伙注定归你了,除了你,谁也别想进它的屋子。如果你忘了给它收拾床铺,白天不给它草吃,夜里又忘了给它水喝,它就会生病、没精神,那时,你可要后悔了。”

“绝对不可能发生那样的事!”我骄傲地回答。从这一刻起,我觉得自己是个举足轻重的人了。我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了。我有一项工作、一种义务、一份责任、一份财产、一个目标,还有,对一只羊的母爱吗?

可以肯定的是,我生来就是为了照顾,也就是侍候和保护某个人、某样东西,哪怕只是一只可怜的小动物,而我的生活在对另一个生命的关注中开始了。看到萝赛特有地方住,我高兴极了,可是,没多久,我听说树林里出没的狼常常会跑到我们屋子附近转来转去,这让我无法入睡,好像总听见狼群在萝赛特可怜的小窝外面又抓又咬。舅公取笑我,说狼根本不敢这样。在我的坚持下,舅公用更大的石块加固了小羊圈,又用更粗、更密的树枝保护好顶棚。

为这只绵羊,我忙碌了整个秋天。冬天到了,外面有时会冷得上冻,必须把羊牵进屋里过夜。那个年代,农民们很乐意让自己的牲口待在身边,甚至是猪,让老爹却不是这样,他很爱整洁,讨厌牲口身上难闻的气味,不能容忍它们待在鼻子底下。不过,我尽我所能把萝赛特收拾得很干净,连它垫的褥草也是新鲜的,让老爹这才顺从了我小小的意愿。我不仅精心照料萝赛特,而且,对其他要做的事儿也格外用心。我一心想让舅公和堂兄满意,这样一来,我再为萝赛特提什么要求的话,他们就不忍心拒绝了。我一个人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儿,还要准备一日三餐。除了干重活,拉玛里奥特已经不来帮我了。我很快学会了洗衣服和缝补衣物。我经常把活儿带到田里去干,这让我养成了同时做两件事情的习惯,因为,我一边要缝衣服,一边还要照看萝赛特。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我都是个出色的牧羊女。为了让萝赛特有好胃口,我从不让它在一个地方停留很长时间,不等它把一处的草吃光,我就牵着它慢慢往前走,替它在路边再挑选一小块草地。绵羊从来辨别不出草的好坏,它们待在哪儿就吃哪儿的草,一直吃到地上只剩下泥土时才会走开。人们平时说的目光短浅指的就是绵羊,它们几乎连看都懒得去看。回家的时候,我从来不催它,因为那条路上牲口群来来往往,会扬起很多灰尘。我曾看见萝赛特被灰尘呛得咳嗽了,我知道绵羊的肺可嫩着呢。我还小心地不让它的褥草中混进有害的草,比如野麦草,这种草成熟了以后,种子会钻入牲畜的鼻孔或扎进眼睛里导致浮肿或创伤。因为同样的原因,我每天都给萝赛特洗脸,于是,我明白了要每天洗漱,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的。没人教过我这样做,但我想,人和牲畜一样,必须保持清洁才能有好身体。我干劲十足,觉得自己非常重要,要是生了病可不成,所以,表面看起来瘦瘦小小的我很快就变得十分健壮,还几乎不知疲倦。

你们可别以为我已经讲完了我的绵羊。对它的友情注定将决定我以后的生活。不过,为了让你们更好地理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要先跟你们说一说我们的村庄和它的居民们。

村里住着不到两百人,也就是说,方圆半里的地方分散着五十户人家,沿着狭窄的谷地居住在山间。谷地的中部扩展开来,形成一个美丽的山谷,山谷上是瓦尔科修道院和一些附属建筑。这座修道院非常大,建造得很牢固,四周高墙上嵌着拱形门,旁边还有塔楼防护。教堂又旧又小,不过很高,内部装饰相当华丽。穿过大院进去,院子两旁和顶头各有几座漂亮的建筑物,有食堂、教士会议厅,还有十二名修士住的宿舍,以及马厩、牲口棚、谷仓和工具库等。整个村庄几乎都归修道士所有,他们把土地分给别人耕种,再通过劳役坐享其成。农民们住的房子也要向修道院交租金,虽然租金很低,但总归要花钱。所有的房屋都是属于修道士的。

尽管拥有这么一笔巨大的财富,可瓦尔科修道士们的生活非常拮据。真奇怪,这些没有家庭的人竟不知道如何好好利用他们的财产。我见过几个年老的修士,他们一辈子紧衣缩食,攒了一笔钱,临死的时候却没想到要留一份遗嘱,好像他们从来没爱过自己,也没爱过其他人。还有一些人,他们眼看着自己的财产被偷也不闻不问,不过,这只是为了图清静,而不是行善做好事。这样的修道士,我见的可多了,我敢肯定,他们没有一点儿管理意识,从不考虑家庭,他们压根儿就没有家,也从不为修道院的前途着想,他们丝毫不把这放在心上。他们也不关心收成好坏,不知道好好照看土地。他们就像野营的旅行者似的过一天算一天,在一处耕种得过分,另一处却耕种得不够,耗尽了他们中意的田地的肥力,却忽视了他们无法或不懂得料理的土地。地势平坦的地方有几个大的水塘,他们完全可以排干塘里的水,再播上种子,可是,他们却认为反正封斋期要用鱼,出去买倒不如从自己的鱼塘里捞来方便。他们简直是懒到极点,只肯给附近的树木修剪枝叶,其余的就任由它们毁坏。农民偷了修道院不少东西,修道士本该帮助这些可怜的人,教他们学会诚实,对他们的懒惰不姑息,因为懒人才会变成小偷。可不知是太麻木还是太胆怯,修道士们竟然什么也不说。

应该说,那个年代,修道士要想赢得尊敬,已经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了。我们家乡的人倒没什么可抱怨他们的,绝大多数修道士虽说不好,但也不坏,他们一心想做善事,只是不知道如何行善罢了。就这样,不管他们多温和,人们还是埋怨他们不乐善好施,不愿意再支持他们、尊重他们,甚至开始轻视起他们来。乡村的习俗就是这样,那些管不好自己事的人,是得不到农民尊敬的。农民如何看问题,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就是个农家女。农民对赖以生存的那片土地崇拜极了,那崇拜劲儿无与伦比,从土地中得到的一点点东西对他来说就是生命的一半,而不属于他的那另一半,他永远渴望着,不管能否得到都尊敬它。因为,那永远是土地,只有在土地之上,上帝的恩惠才看得见、摸得着。我年轻的时候,农民对钱并不很在乎,也不知道怎么花。算计着有多少钱、拼命地赚更多钱,这是有产者的学问。我们这些只交换实物的人,就知道干活儿换取食物,钱倒不是什么梦寐以求的东西。钱见得那么少,也用得那么少,所以就丝毫不会去考虑它了。农民们只想着拥有一块草地、一片树林、一个园子,他们总是说:

“干活的人和生孩子的人应该有权拥有这些。”

只有农民还心存对宗教的虔诚,有产者已经不相信宗教了,贵族更是早就把虔诚信教当作笑柄。修道院再也得不到捐赠、礼物和遗赠了。除了特殊情况,有名望的大家族也不再把家里最小的孩子送进修道院。这么一来,修道院就没有了资金来源,原有的财产也渐渐耗尽。对教堂付出的宗教信仰已经不时兴了,人们更愿意做个从国家获取的天主教徒。

瓦尔科修道院也不例外,原来的十二个修道士只剩下六个,后来,到教会被解散时,仅仅剩下三个。

言归正传吧,不过我不想再回头说我们的那些绵羊[1],因为我只有一只绵羊,我只想说,再来谈谈我亲爱的萝赛特吧。夏天到了,青草却少得可怜,即使水沟的内侧也没有草,我真想不出还能有什么东西可以弄来给萝赛特吃。我不得不跑到很远的山里去,可狼实在让我害怕。我难过极了,雨一滴也没下,萝赛特渐渐瘦了。让老爹见我这么伤心,不忍心责备我,可是,他很不高兴,花了自己三镑钱买来的东西,让人费神不说,收益也少得可怜。

一天,我沿着一小块草地往前走,草地是修道院的,一条小溪穿流而过,有了溪水的滋润,草长得又绿又密。萝赛特在栅栏前停下,咩咩地叫起来,叫得那么可怜,我听了又难过又心疼,简直要发疯了。草地的栅栏门没关,虽然已经被推到木桩旁,但并没有关死,萝赛特已经把头伸进去,接着是身子,最后整个儿钻了进去。

眼看它进了这块围起来的草地,我却不能跟着进去,只好呆呆地站在外面,我是个人,我懂道理,知道它不应该做现在正在做的这事儿,可怜又无知的小家伙!我开始感觉到自己问心无愧,为自己从没偷过东西而自豪,因为这一点,舅公总是夸奖我,堂兄们也很敬重我,虽然他们并不像我那样严格要求自己。我想,萝赛特不懂事,可我应该懂事呀。于是,我叫了它一声,可它装作听不见。它尽情地吃着,别提多开心了!

过了一会儿,好一会儿,我才又叫它,必须承认,这一次喊它,是因为我瞥见,栅栏的另一边,一个年轻温和的修士正笑着看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