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八八二年,刚刚进入十一月,正是秋末冬初。那时,尼科斯住在加拿大的玛尼特巴省。有一天,他才用完早餐,正舒舒服服地靠着椅背休息,顺便观赏窗外萧索的风光。那扇窗户实在太小,他只看得见很小一部分的草地和牛棚的一角。
忽然,一只身材高大、动作敏捷的动物越过草地,冲进了牛棚。它的身后还紧跟着一只体型不大、浑身黑毛夹杂着白毛的牧羊犬。
“是狼!”尼科斯讶异地喊出声来,顺手抄起一把枪就向外头冲去,他想帮助那只狗一起搞定凶残的狼。
但是,他还没来得及冲出房间,狼和狗已经离开牛棚,朝着草地跑去了。因为怎么也摆脱不了狗的追逐纠缠,狼发出愤恨的哼哼声,停下了奔跑的步子,转过头来眯起眼睛盯着身后。那只牧羊犬毫不畏惧,它左闪右避地号叫着,想抓住机会一口咬住狼。
尼科斯将枪瞄准狼,“砰砰”射了两枪,可是根本连狼的皮毛都没有擦到。狼和狗仍是一前一后地在草地上追逐着。狗撒开四腿奋力地奔跑着,终于追上了狼。它趁机冲着狼的臀部狠狠咬了一口。接着它立刻后跳,以免遭到狼丧心病狂的反攻。
狼与狗各自按兵不动,观察了一下局势,又继续奔跑追咬起来。每跑出一段距离,就会停下来僵持一会。那只狗十分聪明,它跑一会儿,就停下来看看是否有人来帮助它。发现没人,它就会略施妙计,纠缠那拼命朝着树林方向逃去的狼。它们就这么一追一逃跑出了一公里外,尼科斯才喘着粗气追了过来。狗看见有人来帮忙了,立刻充满了元气,加快步伐紧紧地跟上了狼。
它用力一跃,扑到了狼的身上,同狼扭着厮打在一起。不出几秒,那勇猛的狗儿就咬住了狼的咽喉。狼流了好多血,气喘吁吁地躺在地上,肚皮朝天,凶狠的气势全都不见了。尼科斯见状,赶紧跑了过去,这次他准确地瞄准那受了重伤的狼,给予了它致命的一枪。
狗见狼已经死了,便甩甩凌乱的毛,朝着距离草地六公里外的农庄跑去。这时尼科斯才恍然大悟,那是农庄的狗,刚刚它就是从农庄追狼一直追到这儿来的。
过了几天,尼科斯打探到了一些消息。原来那只狗已经咬死过好几只狼了。这真是令人赞叹,尼科斯想。那种游荡在草地地区的灰狼虽然在狼中体型不算大,可是和狗相比还是大多了。那只狗面对比自己大的敌人,没有丝毫畏惧。
他太敬佩这只勇敢的狗了,因此打算不惜一切代价把它买下来。但是狗主人一口回绝了他,并说:“你想买狗的话,就等着买它的孩子吧!”这言外之意是,想买弗兰克(那只狗的名字)是没门的,买它的孩子嘛,我还可以考虑。
没过多久,弗兰克的孩子出生了。这只狗宝宝虽然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可相貌却不及父亲威猛。它的毛很光滑,很柔软,身体圆嘟嘟的,像个小皮球似的。尼科斯看着这小家伙身上的褐色夹杂着白色的毛发倒有点像它的父亲,心里不觉升起了一丝期待,他想:“这只小狗也许会成为一只伟大的狗,就像它父亲那样。”
这只小狗的嘴巴和鼻子周围有一圈圆形的白毛,所以尼科斯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宾果”。
2
寒冷的冬天,在尼科斯家的小屋里,宾果慢慢长大了。它的身体十分健康,样子也可爱,喜欢顽皮地搞点破坏,有时还会不停地汪汪叫着。它的饭量可不小,体重噌噌地向上涨。没过多久,宾果就变得肥肥的,动作也因而变得迟缓。
宾果经常好奇地把鼻子探到捕鼠夹底下去,因此被夹伤了好多回。它还喜欢和猫咪一起玩,可每当它靠近猫咪身侧,猫咪以为它是来挑衅的,就总会气哼哼地伸出爪子挠它。挠着挠着,它们就会扭打成一团,害得宾果的身上经常这儿秃一块、那里烂一块。
等到冬天过去,尼科斯就开始严格地训练宾果了。谁知宾果的记性特别差,不管尼科斯怎么费心指导,它都学不好。最后尼科斯自己也放弃了,他看这小家伙吃了那么多苦头还不长进,就改为教它干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有一次,尼科斯让宾果去找母牛,不一会儿,宾果竟然就跑到草地上找到那正在安详吃草的奶牛了。从那以后,尼科斯一说“把母牛带回来”,宾果就会摇着尾巴高高兴兴地跑去草地上找母牛,然后把它赶回牛棚里。有一次,宾果把牛带回来的时候,尼科斯正好在牛棚里。他看母牛累得哼哧哼哧地喘着粗气,才明白宾果连呼吸的空当都没有给母牛留,就火急火燎地硬是把它赶回来了。
他哭笑不得,便不再让宾果去赶牛了。谁知,宾果却觉得赶牛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工作。因此虽然尼科斯不提,它也会自发地跑去草地上赶牛。一开始,它还半天赶一回牛。发展到后头,它只要有空,就会飞快地奔到草地上,然后花上极短的两三分钟,驱赶着那倒霉的母牛走上一公里地回牛棚去。不得不“赞叹”它的“勤劳”——它一天之内竟能把牛弄回来十几次。
一开始,尼科斯只是笑笑就过去了,他想,宾果这样不厌其烦地赶牛,牛就不会跑得太远了。可是后来他才注意到,宾果这样频繁地赶牛,会严重地骚扰到母牛,甚至危害它的健康。母牛瘦了许多,产出的牛奶也越来越少。没错,宾果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母牛的焦虑。每当它在外头吃草的时候,总忍不住担心自己会被宾果赶回去。这种焦虑导致它压根吃不下去草,也不想去草地,只在牛棚周围溜达,时不时紧张地瞪宾果一眼。
尼科斯想:看来宾果真是把母牛吓着了,我得教会它怎么正确地赶牛。他想出了好多法子纠正宾果的方法,可都没起到什么效果。实在没办法了,他只得明令禁止宾果赶牛。从那时起,宾果再也不能赶着牛飞快地跑了。它很怀念那种感觉,也很想母牛,于是,它开始经常跑到母牛旁边打盹、休息。
短暂的春日很快过去,夏天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恼人的蚊子。当人们给母牛挤奶时,母牛总会烦躁地甩动尾巴,以此来驱赶蚊子。牛尾巴挥来挥去,给人们造成了不小的麻烦。负责挤牛奶的,是尼科斯的哥哥弗莱德,他性子急躁,脑筋却十分灵活。弗莱德想出了一个让母牛不再甩尾巴的方法,就是将一块石头拴在牛尾巴上,像秤砣似的吊住。“哈哈,这下尾巴就不会妨碍我挤奶了!”弗莱德拍拍手,高兴地说。可站在一边默默看着的尼科斯却摇了摇头。
弗莱德得意地挤着奶,他没有注意到,盘旋在母牛附近的一群蚊子,正“嗡嗡”地聚拢到母牛身边来。“啪”,只听一声有力的响声,随即传来弗莱德痛苦的叫声。原来母牛身痒难耐,甩动了尾巴,尾巴上的石头准确地砸在了弗莱德的头上。
“你这个蠢货!”弗莱德气得跳脚大叫。可母牛才不理他,它就像没听见似的,闲适自在地反刍着胃里的草。弗莱德更愤怒了,他拎起小板凳,朝着母牛背上打去。一旁的尼科斯忍不住笑出声来,气急败坏的弗莱德更怒了,几乎要红了眼睛,他再次举起板凳朝牛背上打去。
宾果见状,虽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强烈的正义感让它自觉地一跃而起,朝着母牛猛扑上去。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只听噼里啪啦一通乱响,宾果扑倒了牛奶桶,害牛奶洒得到处都是,小板凳也被它踢坏了。尼科斯抑制不住自己,把犯错误的宾果打了一顿,又收拾了好一会才把一切清理干净。
傻乎乎的宾果并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挨揍。它把这一切都赖在了奶牛头上,原本它就挺看不上奶牛,这回更厌烦它了。从此以后,宾果再也不去牛棚那儿打盹了。第二天,这没心肝的狗儿就和马交上了朋友,天天和马儿们一起玩,改在马厩外头打盹了。
尼科斯拥有着母牛,而弗莱德管理着那些马。因此,当宾果换了地方玩之后,尼科斯也就不指望这傻狗儿和自己做伴了。
就这样,一整个春天和夏天,宾果竟然只干了赶牛这一项工作。这一年的秋天,他们所在的乡村举办了一年一度的农业展览会。所有农民都把自家的狗儿和牲口赶到比赛场地上去参加“牧羊犬赶牛”比赛。因为不光胜出的狗儿将会得到大家的称赞,它的主人还会获得二百美元的奖金,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朋友们都对尼科斯说:“你家的狗可是赶牛好手,一定要带它去参加比赛!”尼科斯禁不住大家的起哄,真的带着宾果去参赛了。他把牛赶到草地上,然后当着评委们的面对宾果说:“看见母牛了吗?在那儿,去,把它带回来!”
尼科斯的本意是,要宾果把母牛带到评委们的面前来。可是宾果却会错意了。
它想,小意思,我一整个夏天都在和牛玩追逐游戏呢!
尼科斯也是这么想的,他认为自己对那份奖金志在必得。
宾果朝着母牛狂奔过去,母牛见宾果正向自己冲来,立刻慌了神,觉得应该马上跑回牛棚躲起来才安全。恰巧,宾果也以为主人是要它把母牛赶回牛棚去。它又憋足了劲儿,汪汪叫着追随母牛而去。一牛一狗穿过草地,冲着三公里之外的农庄狂奔,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了。
当然,它们没有再回到比赛的场地上来。就这样,尼科斯莫名其妙地输掉了比赛。
3
没让任何人知道,宾果自顾自地“研究”出了一身高超的看马本事。白天的时候,马儿去哪,它就跟到哪;夜晚的时候,宾果就趴在马厩外头睡觉。当人们牵着马去拉马车的时候,它也一定要走在马的旁边,看着马套上绳套,就好像宾果才是这些马的主人似的。
尼科斯不相信那些怪力乱神的、迷信的说法,因此他从来不把什么预告啦预示啦当真。结果有一天发生的一件奇怪事儿,让他不得不信服,宾果是有预知事件的灵力的。
有天清早,尼科斯的哥哥弗莱德准备去挺远的农田收些干枯的麦草回来。因为在路途上要花些时间,所以他一大清早就在做出发的准备了。弗莱德正套着马呢,忽然看见宾果,就快活地呼唤它的名字。谁知宾果根本不理睬弗莱德,却一直斜乜着眼睛看马。要知道,这是非常奇怪的情况,因为平时宾果都会寸步不离地跟在马的身边。
这时,宾果昂起头,眼睛注视着天空,发出了一声悠长的哀鸣。然后它直视前方,目送着马车向前走。直到马车已经远得看不见了,宾果才站起身,追了上去。它跑了一百米左右的距离,又停了下来,嘴里呜呜咽咽的,发出悲哀的叫声。那声音听上去十分凄凉。
这是宾果第一次没有跟随马一起行动。那天它显得十分焦虑,绕着农庄的几幢房屋跑来跑去,不时地发出两声难过的吼叫。尼科斯听着宾果的叫声,浑身竟然有些发毛,心里也有了些很坏的预感,不觉紧张起来。一天过去了,到了黄昏时分,宾果还在哀哀切切地叫着,尼科斯实在被它叫烦了,就从草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它扔过去,呵斥道:“不许叫了!”
宾果停下了叫声,可怜巴巴地望着尼科斯。尼科斯心里越发地恐惧起来,他忍不住自责,不该让哥哥弗莱德独自出门的,难道今天早上和哥哥的那一面竟是永别?如果早晨听见宾果奇怪的叫声,就阻止哥哥出门该有多好啊!他心乱如麻,后悔极了。
可天刚刚黑,弗莱德就回来了,马车里还装满了干麦草。尼科斯这才卸下胸口的大石。他一边抚摸着马儿,一边问:“路上还顺利吗?”
弗莱德愉快地说:“都很顺利啊,什么不好的事都没遇上。”尼科斯听了,暗暗嘲笑自己,竟然把一只狗的叫声当做什么预示,真是太愚蠢了。
他把这事当成一个好笑的故事讲给占星者听。谁知,占星者听了,收起了脸上的笑容,表情凝重地问:“平日里如果遇上危险,宾果会不会跳到你身边试图保护你?”
“会啊!”尼科斯说。
占星者点了点头,继续说:“这样看来,宾果的哀鸣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的。其实啊,那天有可能遇到危险的人是你,而不是你的哥哥。因为宾果没有追马,留下来陪你了,那危险的事情才没有出现。你啊,你不知道这只狗儿为你排解了危险啊!”
4
转眼已是一八八四年的深秋了,尼科斯和弗莱德因为天气原因,关闭了农庄。他们跟邻居歌顿先生的关系十分要好,所以就暂时性地将宾果寄养在歌顿先生家。
从很小的时候起,宾果就没有养成在屋子里休息的习惯,通常只有在电闪雷鸣的时候才会进屋躲躲。
宾果最不喜欢、最害怕的就是雷声和枪声。这也许和它曾被人用枪射过有关,而轰鸣的雷声会让它想起被枪扫射的可怕经历。
所以,即使在歌顿先生家,宾果也每夜都照旧睡在马厩门外。有时睡不着,它还可以自由自在地在黑暗中游荡。
每当村庄陷于寂静之中,无边的黑夜笼罩天地之时,宾果都睁着又圆又亮的眼睛,热血沸腾地在草地上奔跑。
附近农庄的庄主曾严肃地对歌顿先生说:“天黑了,你就把那只狗给拴住吧,别让它到处乱跑。不然的话,别怪我不讲感情开枪打它。”
这句话的弦外之音是,他一定曾经把宾果错当成狼而开过枪。
另一位居民则说:“有一个风彻骨寒冷的傍晚,我看见过一只硕大的黑狼,正勇猛地攻击一只灰狼呐,然后它还把灰狼给咬死了。后来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大概那不是黑狼而是一只强健的狗,差不多就是歌顿先生家的宾果。”
是的,宾果夜里外出游荡时,接连好几次欺负了别人家的狗。主人看见自家的狗好端端的却受了伤,心情自然恨恨的,他们扬言说,总有一天,会替自家的狗报复宾果的。
可即使宾果被害死,它从父亲那儿继承来的优秀血统也会继续传下去。因为有个牧人曾在树林里见到一只母狼带着三只小狼走过。小狼们长得很像它们的母亲,体格比母亲壮,而最不可思议的是,小狼们的鼻子和嘴巴周围,都有一圈圆形的白毛——那是宾果最为人所知的特征啊!牧人把这事告诉了尼科斯,尼科斯推测,那几只小狼也许是宾果和母狼共同生育的。
没人知道这个推测的真实性。直到有一天,尼科斯带着宾果在雪地上玩耍。突然前头转弯的地方闪现出一只狼的身影。那狼只亮相了几秒钟,接着就掉头跑远了。宾果显得很兴奋,从后头追了上去。那只狼的样子扭扭捏捏的,似乎并没有在真的逃跑,而只是故意装装样子,其实是很想让宾果追上它的。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宾果追上狼的脚步时,并没有追上去扑打它,而是亲昵地用鼻子蹭了蹭狼的鼻子。然后宾果竟然摇着尾巴和狼肩并肩慢慢走了起来,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似的。
尼科斯被这一幕震惊了,他一面向前走,一面试图唤起宾果的雄心,让它向狼发起攻击。狼听见尼科斯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三步并两步地逃走了。宾果立刻又追上去,这时,不仅尼科斯,每个人都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它们俩那相亲相爱的模样。尼科斯这才恍然大悟——宾果喜欢那只母狼,它们是一对儿。
站在尼科斯身边的歌顿先生也惊得半天没回过神来,他一直重复着一句话:“哎呀!这太令人吃惊了。”尼科斯再三呼喊宾果,嗓门一次比一次高,宾果才恋恋不舍地向回走。
过了两三个星期,麻烦来了,农庄的人们受到了狼的骚扰。那只狼咬死了鸡圈里毛茸茸的小鸡,又绕到厨房叼走了香喷喷的肉块。而且它的胆子很大,还敢趁屋子里没人的时候,把脑袋伸进窗户向屋子里张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很多次,宾果每次都装作没看到。它为了爱情,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对那只母狼十分放纵。
一天,有一个名叫欧力的人看见母狼又来农庄偷鸡摸狗,便举起枪把母狼杀死了。从那以后,宾果对欧力的态度就非常恶劣,经常充满恨意地朝他吠叫。
5
住在尼科斯隔壁的人养了一只猎狗,在那人眼中,他的狗就是世界上最完美、最值钱的好狗。
尼科斯本来和那位邻居关系不错,他也挺欣赏邻居的那只猎狗。谁知一天噩耗忽然传来,那只名叫丹尼的完美的狗带着满身伤痕从外面跑进屋子,没喘两口气就倒地身亡了。
狗的主人又震惊又伤心,他大声嚷嚷着:“我绝对要抓住害死丹尼的凶手,让它知道作恶的后果是什么!”
尼科斯也觉得这事性质严重,便不停地帮他出谋划策,还到处去收集丹尼被害当天的情况。歌顿先生的儿子看到这些人正在认真地寻找凶手,他就挑了一天,趁着没人,把尼科斯拉到身边,偷偷地压着嗓子说:“你知道吗,宾果就是害死丹尼的凶手。”
尼科斯闻言大吃一惊,他想着邻居愤怒的样子,也不敢告诉他事实的真相,只得从此不再参与这件事。与此同时,他打心眼里对宾果感到失望。从那以后他便认定了,宾果这坏小子已经没有成为优秀的好狗的可能了。虽然心里这么想,尼科斯依然好吃好喝地养着宾果,谁叫他是它的主人呢!
可谁知没过多久,又发生了一起事件。
歌顿先生和那位名叫欧力的人不单单是邻居关系,在生活上也是要好的朋友。冬天将要来的时候,他们俩还一起去树林里砍木柴。有一回,欧力家的马年岁大了,生病死了,欧力想要尽这匹老马的最后一点用处,便把马的尸体拖到草地上,然后在尸体上仔仔细细地刷了一层毒药,准备用来引诱毒杀野狼。
宾果一直保持着它那在夜里四处游荡的习惯,就因为这个,它曾经在野外乱吃乱嚼来源不明的东西中毒过好多次。这一回,它果然又中毒了。它的饮食习惯跟狼差不多,特别喜欢吃死马肉。这不,欧力刚把马拖到草地上,当天夜里,宾果就和歌顿先生家的狗凯莉一起跑去美美地吃了一餐。
人们通过观察雪地上的脚印得出结论:凯莉吃了比较多的毒马肉,宾果好像是一边吃一边还要忙着驱赶来和它们抢食的野狼,因此吃得相对少些。就在那两只贪吃的狗儿还在享用美味的马肉时,它们体内的毒素发挥效力了。它们的五脏六腑一定绞得很痛,在雪地上挣扎了一会,才拖着沉重的身子回到家里。不幸的是,凯莉因为中了极深的毒,刚走到歌顿先生脚边就一命呜呼了。
歌顿先生为此大发雷霆,他说:“嗨!欧力!如果你讨厌宾果就干脆直接毒死它得了,干吗害我家那可怜的凯莉当替死鬼!”说完,他就要和欧力绝交。
尼科斯家那边,虽然宾果的小命是保住了,可估计也要等上好几个月,身体里的毒素才会完全散去。经历了这次中毒,尼科斯可不敢奢望宾果会恢复成从前那种顽皮健康的样子了。
谁都没有预料到的是,当第二年春天到来时,宾果的身体一天天好了起来。它很快就恢复了健康,不出两三个礼拜,它又像原来一样精气神十足了。
6
因为特殊情况,尼科斯要搬到离马尼特巴省很远的地方去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两年之后,到了一八八六年他才又回到这儿。这两年里,一直是歌顿先生家在照顾宾果。
两年未见,尼科斯想,宾果一定把自己忘了。可他想错了。
气温骤降,冬天要来了。有一天,宾果独自离开家,就没了音讯,直到两天之后才艰难地瘸着回来。原来,它的一只腿被一个锋利的捕兽夹给死死夹住了。捕兽夹的另外一端还连着一块笨重的木头,也被宾果一起拖了回来。尼科斯看着宾果痛苦的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他注意到宾果那条伤腿,早已冻得比木头还硬了。
大家纷纷围上去,想帮助宾果解开捕兽夹。可宾果狂躁地吠叫着,不允许他们靠近。说起来,两年不见的尼科斯对于宾果来说,应该是个陌生人了,可尼科斯坚持要蹲在它的身边。他伸出一只手轻轻按着捕兽夹,然后用另外一只手压住宾果的腿。
宾果大概有点害怕,它张开嘴,“哈哧”一口咬住了尼科斯的手腕。
尼科斯没有叫嚷,而是用安定的、能够安抚情绪的声音对它说:“宾果,你忘了吗,我是你的老朋友啊!”
宾果听了这句话,立刻松开了嘴,然后将头垂在地上,温顺地让他处置自己的腿。不一会,尼科斯就帮它解开了捕兽夹。直到这时,它才发出了痛苦的“呜呜”声。
尼科斯心里有点感动,他想:“这坏小子竟然还记得我是它的主人呢!”
他一把抱起宾果,把它带进屋里,然后将它放在温暖的火炉边,自己也坐了下来,耐心地为宾果揉它那条被冻坏了的腿。很快,那条腿就又暖和、又蓬松了。
整整一个冬天,宾果都拖着一条瘸腿到处走来走去。可天气还没转暖,它的身体就先恢复了。看它那蹦来跳去的样子,不仔细找还真找不到捕兽夹留下的伤痕呢!
7
就在这年冬天,尼科斯和邻居们设下了许多陷阱,捉到了数量可观的野狼和狐狸。这些陷阱能骗过狡猾的狐狸和野狼,却怎么也难不倒聪明的宾果。
这一片平原地区居住的人很少,放眼望去,四周都是一望无垠的森林和山谷。地广物博,尼科斯总能猎到很多的动物毛皮。四月底的时候,他按照惯例,骑着马儿外出去视察他设下的那些陷阱,看看有没有动物自投罗网。
平常用来捕野狼的捕兽夹,都是用沉甸甸的钢铁制造的,铁夹上有两块弹簧,每块弹簧的拉力都有四十五公斤。尼科斯隔一段距离,就放一些肉做诱饵,然后在诱饵旁边设下四个捕兽夹,再将它和深深插在地里的大木桩连在一起。接着他在上面做些掩盖,从外面看上去,什么也看不出来。
第二天尼科斯来到放有捕兽夹的地方,就看见一只野狼被又重又硬的铁夹夹住了。那狼拼命地想要挣脱,可怎么折腾都是白费。尼科斯立刻拾起一根木棍,啪啪几下打死了狼,然后把它拎起来扔到一旁,又蹲下重新布置那个捕兽夹,弄陷阱这事他最在行。
一切都安顿妥当了,他在陷阱上盖上一层沙子,然后将手里的螺丝刀扔在一边,打算站起来。可就在那一秒钟,尼科斯不小心碰到了埋在沙里的捕兽夹,他被夹子钳住了,动弹不得。万幸的是,这捕兽夹的尖齿在捕狼时已经都断掉了,尼科斯才没有受伤。可是,他的胳膊被那强劲的弹簧夹得疼痛万分。
尼科斯并没有慌张,他思考了一下,把右脚伸出去,想把他刚扔在旁边的螺丝刀给踢过来,好打开捕兽夹。
但一切并没有那么简单,他使出吃奶的劲将自己的身子伸长,试图用脚趾头触碰螺丝刀。可沉重的捕兽夹紧紧拖住他,他可以移动的范围太小了。他把捕兽器当作圆心,一面慢慢地旋转身体,一面靠脚摸索。因为太投入了,他竟忘了自己的左腿,一边使劲,一边用力一蹬,结果他的心陡然一凉——左腿被旁边的捕兽夹给钳住了。
尼科斯感到有些绝望,因为现在无论他怎么使劲折腾,也没办法解开牢牢夹住他的两个捕兽夹。尼科斯从未想过,自己竟然会遇到这种恐怖的情况。这正是春天时节,气温已经回暖了,尼科斯一时半会还没有被冻死的忧虑。可是他不敢想象一直被困在这里会有什么可怕的下场。
这片平原地广人稀,平时根本没有什么人会路过的。而且尼科斯出门之前,没有告诉别人他去哪儿了。所以就算他接连两三天不回家,也不会有人知道要来这里寻找他。不能指望别人来救,只能自己想办法逃脱了。再这么待下去,不是成为野狼肚里的食物,就是被冻死或活活饿死。
很快太阳落山了,尼科斯趴在茂密的树林里,听见小黄鹂在它身边的树顶上婉转地唱着歌。他感觉那压在捕兽夹下的胳膊已经没有知觉了,刺骨的寒冷直直地冲击着他的身体。虽然他的身体动弹不了,可他的大脑却像爆炸似的冒出了许多念头。他想:“为什么小黄鹂的声音如此动听呢?”
随后他又想:“哎,现在这个时间,歌顿先生一家一定正围坐在那温暖的房间里,一边喝果汁,一边大口吃着香喷喷的肉呢。”他茫然地抬起头,看到马还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好像在等他发出一起回家的呼唤。他发出了一声凄凉的叫唤,马儿被吓得不再低头吃草了,也表现出慌乱无措的样子。
尼科斯心里无比渴望这匹马能立刻拍着尾巴朝着住处奔去,那样邻居们发现了马鞍上空无一人,就会明白情况不妙,然后跟着马到这来救他。可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无边的寒冷和饥饿侵袭着尼科斯,让他感到无力、悲伤,好像已经命悬一线了。而那匹忠诚的马儿一直呆呆地站在原地。
尼科斯想起有一年冬天,村里的人们就是在这片平原上发现了那制作捕兽夹的老工匠,他的腿被他自己制作的捕熊的夹子钳得死死的。老工匠到死都没有逃出去,人们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一堆白骨了。尼科斯痛苦地想:“这就是命吧,我会像老工匠那样,到头来变成一堆荒野中的骨头。来寻找我的人,得靠观察衣服的碎片才认得出这是我了。”他又推己及狼地想:“狼虽然是嗜血无情的野兽,但当它们被捕兽夹钳住时,那绝望的心情应该和我差不多吧!这倒好,我竟然也成了困兽了。”
很快夜幕就降临了,周围此起彼伏地响起了野狼的嚎叫声,这些凄厉的叫声让尼科斯的马胆战心惊,它赶紧走过来依偎在主人身边。尼科斯分辨狼的吼叫声,推断野狼群所在的地方一定就在树林附近。他开始发愁,如果野狼来到这儿,不出三分钟,他就会被撕成碎片。
不出尼科斯所料,野狼们嚎叫着,朝着树林围了过来。尼科斯的马首先发现了它们,它用鼻子发出粗重的呼吸声,把狼暂时吓跑了。但野狼见他们并没有下一步的动作,便立刻转身回来,虎视眈眈地盯着尼科斯和马。
一只身材壮硕的狼大摇大摆地走到尼科斯旁边,把白天被他用木棍打死的那只野狼拖回了狼群。尼科斯见它靠近,克制住恐惧大喝了一声。野狼才不怕这被捕兽夹困住的人,也恶狠狠地回报了一声嚎叫。就是这一声叫声,把马吓得没命地跑走了。
狼群们享用着那只死狼,很快就把它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大嚼完死狼之后,狼群似乎还未满足,它们一步一步地靠近尼科斯,一只看起来十分猖狂的野狼,竟探出头去嗅那扔在一边的猎枪。
尼科斯想踢狼,可是腿能踢到的范围太小,只是吓得狼后退了几步。狡猾的狼已经看出了尼科斯既无力又害怕的样子,就大胆地来到他面前,龇起嘴,露出尖利的牙齿。别的狼也看出了端倪,便纷纷围了过来。尼科斯流下了痛苦的眼泪,他想:“没想到啊,我这一生最终竟死在野狼的嘴下,这叫我怎能瞑目!”
说时迟那时快,一只英勇雄壮的黑狼吼叫着从大树的黑影中一跃而出,朝着最肆无忌惮的野狼猛扑上去,它们在草地上翻滚打斗了一场,那大黑狼就把野狼咬死了。别的狼发现形势不对,就赶紧夹着尾巴逃走了。
尼科斯更紧张了,因为那只比野狼们更可怕凶残千百倍的黑狼正在一步步地逼近他。尼科斯害怕极了,只得紧紧合上双眼,静候死神的消息。可他绝没有想到的是,那正在走近他的,竟就是他最心爱的狗儿宾果。
宾果用温暖的毛爪子按住尼科斯的胸口,头不住地在他身上摩挲,还伸出湿湿热热的舌头去舔他那已经冻僵的脸。尼科斯虚弱地睁开眼,兴奋地叫了起来:“宾果,是你!我的好男孩!噢,把那边的螺丝刀弄给我。”
宾果意识到,尼科斯是要自己帮它拿东西,可它却不清楚究竟尼克斯要的是什么。它努力地理解,走到一旁,把猎枪拖到了尼科斯跟前。
“不是这个,不是这个!宾果,螺丝刀,螺丝刀!”
这一次,宾果把他的腰带给叼来了。
“宾果,螺——丝——刀!”尼科斯大声喊道。
宾果机敏地向四周看看,这次,它终于找对了。它将螺丝刀叼在嘴里,尼科斯赞许地点点头,宾果立刻骄傲地摇起了尾巴。尼科斯接过螺丝刀,弄了一会,终于打开了钳住右手的夹子。接着他又打开了脚上的捕兽夹。
趁着尼科斯打开捕兽夹的当儿,宾果跑去农庄把马赶了回来。然后它跟在一瘸一拐的尼科斯旁边,陪着他慢慢走了一会儿,等到他血液恢复了正常循环,爬上马背之后,才放心地跑到马的前头奔跑起来。
回到暖和的屋子里,大家纷纷围上来对尼科斯嘘寒问暖,并向他讲述下午宾果的离奇反应。到这时,尼科斯才终于确定了宾果是一只有点神奇的狗,它和自己之间有着一种妙不可言的缘分。
邻居们说,天还没黑,宾果就开始十分悲伤地发出“呜呜”的长鸣,并且一直死死盯着木栅栏。天刚刚一黑,它不管大家的阻拦,便焦急地冲着一片漆黑的野外奔去。就这样,它及时跑进了树林,咬死了野狼,把尼科斯救了下来。宾果从来没有去过安放捕兽夹的地方,也从没接受过特殊训练,没人知道它是怎么独自闯进危险重重的树林救下尼科斯的。
宾果的生活习性和野狼差不多,它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并不像别家的狗一样一直跟着主人。虽然它和尼科斯有着心灵感应,可也不是一直跟着他,有时候擦肩而过,它连看都不看他。可是,每当歌顿先生的小儿子说:“来吧宾果,咱们一起去草地上捉松鼠。”宾果就会立刻摇着尾巴快快活活地跟在那男孩儿后头。
有一天,宾果发现了一具马的尸体,就跑过去美美吃了一顿。它吃得太欢快了,以至于没有发现那马的尸体上是涂了毒药的。过了一会,肚子开始隐隐作痛,它才惊慌地朝着家跑去——它并不是回歌顿先生那里,而是径直跑进了尼科斯的小木屋。
它在这间小木屋里长大。它深深地记得,在这里,它和主人尼科斯一起度过过许多幸福、快乐的日子。因此临死前,它跑到这儿来找尼科斯,想要得到他的帮忙和照顾。但不巧的是,那天尼科斯出门去了。
第二天,当尼科斯回到小木屋时,宾果躺在地上,头垂在门槛上,已经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