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上,李青歌抬头看着高逸轩夜色下尤为俊朗的眉目。只是,细看之下,他苍白的唇角还有干涸的血丝,不禁问:“你怎么样?还好吗?”
“好得很呢。”高逸轩不知她为何这样问,但是在女人面前,哪有示弱的呢?
李青歌放心地点头,“这就好。”
高逸轩心里就跟裹了蜜似的,一手抱着她的腰,轻声道:“丫头,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什么都好。”
李青歌的目光却是望向了远处,一直在思索着一个问题。其实,她能配的药只是抑制那种毒的,但是要完全解毒的话,就不是很确定了。但有高逸轩在的话,事情完全就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高逸轩低下了头,看着她没有抗拒自己,反而将头微微枕在他的胸口,心里更甜了,唇角不自觉地飞扬起来。
只是,乐极生悲——
他怎么也没想到,到了水井之后,李青歌竟然朝赫连筠借了把匕首,要放他的血。
“丫头,你不是来真的吧?”看着她右手匕首,左手一只青瓷大碗,高逸轩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逸轩,”李青歌也不想这样,她知道他身上有伤,若放血的话对他身子不好,可眼下,她没有其他的办法,“对不起,就这一次。”
“可是,为什么?”高逸轩十分不解,只要她能给自己一个理由,就算让他死,他也是乐意的。突然就拿了匕首要他放血,他真心有点犹豫了。
赫连筠与兰千雪同样疑惑地看着李青歌。虽然这两人都十分不待见高逸轩,但是,也不能让他枉送了命。
李青歌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去解释,一把捉住高逸轩的胳膊,用匕首猛然一划,就见殷红的血珠不住地往碗里滴落。
“逸轩,对不起。我的那些药还不足以对抗那毒。但是,你就不一样了。你忘记我曾经给你吃的赤龙胆了吗?赤龙胆能百毒不侵,同时也能解百毒的。所以……”她话没说完,所有人都懂了。
赫连筠深深地看着李青歌,眼底闪过复杂的情愫。
兰千雪则是幸灾乐祸地看着高逸轩。嘿,被放血了呢。
高逸轩却是缓缓地勾起了嘴角,温柔地看着李青歌,“好了,我懂。你要多少,尽管拿去。”
李青歌抬头白了他一眼。但见他胳膊上的血痕以及不住滴落的血珠,心也跟着抽痛起来。
很快,那碗底被血水淹没,李青歌连忙拿出止血的药撒在高逸轩的胳膊上,又用绷带帮他包扎好。
兰千雪一旁瞧得愣愣的。乖乖,这止血药还有绷带都是从那家药铺拿的,难道那时这小丫头就已经想放高逸轩的血了?
将高逸轩身上的血做了药引子,李青歌很快配出解药,并且亲自投放了一点在水桶里。大约半盏茶的工夫,下人不知从哪弄来了一条狗,先试着喂了一点水,等了约半个时辰,在确定无碍之后,方将药全部交给赫连筠。
“谢谢。”赫连筠十分感激地朝李青歌深深看了一眼。接过药,转而吩咐属下分发下去,务必让每一口井水都是干净无毒的。
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李青歌总算松了口气,心里暗自庆幸,还来得及。
“小乖,你这次可真是积了大德了。”兰千雪看着李青歌那张小脸上清亮干净的眸子,心里着实喜欢。
李青歌愧不敢当,她只是做了一名医者该做的事。事实上,这瘟疫还没开始,她只是配解药而已。想当年,爹亲自去瘟疫之地治病救人,那才是让人敬佩——可是,爹却落得那样的下场。
“丫头,忙了大半夜了,也该累了吧。”看她神色突然落寞下来,高逸轩怕她累着,温柔道,“我先带你回客栈吧,这里有三殿下和兰公子守着,你可以放心。”
兰千雪错愕,“凭什么我也要守在这里?”
“本少出了血,丫头出了力,三殿下尽了心,请问兰公子,你呢?难道就不该为清水县的百姓做点什么?”高逸轩微微挑眉,冠冕堂皇地说。
兰千雪可就不答应了,鼻子一哼,冷笑道:“如果不是小爷我发现得及时,只怕现在已经酿成了无法挽回的灾祸,哪里还轮得着你来放血?小乖也不会这么累,说不定你和那个男人……还在打架,打死打伤都说不定呢。说到底,该是小爷救了你们,救了这全县的百姓……”在李青歌跟前拔高自己,兰千雪那是一点不含糊。
“是吗?”
高逸轩微微一笑,还待说什么,被李青歌拦了下来,“逸轩,雪儿说的也没错,若不是他发现得及时,现在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再者,雪儿一路辛苦,还是让他也跟我们一起回客栈休息吧。”说着,李青歌的视线朝赫连筠瞟了一眼,想要开口,突然意识到白天发生的事,还有他那句让她揪心的话。
他说,让她永远不要出现在他跟前。
“兰公子今天的义举,本殿下不会忘记,清水县的百姓亦不会忘记。”赫连筠很认真也很客套地说,“这里有本殿下就可以了,你们都回去吧。”
得到了肯定,兰千雪美丽的面上漾起花样的笑来,眉眼之间格外动人,“还是三殿下明事理。那小爷就先告辞了。”说着,朝赫连筠一拱手,转身就去高逸轩边上抢李青歌。
前两次都被他先下手了,这次他可不能输,他一定要让小乖坐他的马。
高逸轩自然不肯答应。他的女人怎么能与别人共骑一匹马,那样亲密地接触?
正待伸手要拦,李青歌看着他那只绑着纱布的胳膊,秀眉微皱,道:“逸轩,我还是跟雪儿一起,你的胳膊有伤,怕不方便。”
她是真心这么说的。她不会骑马,每次坐他的马,都是他一手握缰绳,一手圈着她的腰护着她。而眼下,他一只胳膊受伤,再不能护着她。她不怕自己会掉下来,就怕自己到时候出于本能,再碰着他的伤口就不好了。
“我没事。”高逸轩根本不将胳膊上的那条小伤口当一回事,看兰千雪嘚瑟地朝自己扬眉笑,不禁黑着脸道,长臂一捞,将李青歌拦腰一抱,飞身上了马。
兰千雪只听得李青歌啊的一声惊呼,紧接着就看见那匹雪白骏马飞奔了出去,留下一片扬尘,顿时有些目瞪口呆。
这浑蛋男人,竟然耍诈……
在马背上,李青歌心里怦怦地跳。他骑得太快,她真怕会有什么闪失,一边揪紧他的衣服,一边喊道:“逸轩,你骑慢点……”
高逸轩垂下头,笑睨了她一张吓得煞白的脸,不禁笑道:“死丫头,还觉得我不行吗?”
“行、行,你行,好不好?但是能不能别骑那么快?骑马又不是赛马。”李青歌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又怕他不安心骑马,又补了一句,“别骑那么快,你胳膊上有伤,再扯动着伤口不好。”
“嗯。”高逸轩点头,马速果然慢了下来。
很快,兰千雪也追了上来,狠狠地朝高逸轩瞪去,“喂,你是土匪吗?又来抢的?”
高逸轩也侧眸朝他瞪了过去,却没有开口回话,而是用眼神朝自己怀里示意了下。
兰千雪朝他怀里一看,就见李青歌小脸贴着他的胸口,闭着眼睛,已经睡着了。
“她太累了,才睡着。”高逸轩怕他再吵,小声说了一句。
兰千雪突然呆住了,愣愣地坐在马背上。看着高逸轩的马又超出了自己很多,却没有了追上去的心思。
刚才只一眼,他就看到了李青歌窝在那男人怀里的姿势。
她是双手抱着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胸口,完全一副小女人依偎在心爱男人怀里的姿势。那是全身心的交付与信任。
就像是有什么东西突然卡在了喉咙里,兰千雪心里很不好受。
不由得,他又想到了梅思暖。那个做事比男人狠辣、打架比男人凶残、甚至比男人还要男人的女人……
小乖说,她也到了京城。
他知道梅思暖的生意做得很大,几乎有人的地方,就有她的一亩三分地。这女人跟他大哥一样,都是挣钱没个够的人,那只手恨不得染指天下……
可是,他也知道,梅思暖怕冷,这西陵国此时已然到了寒冷的冬季,早晨、深夜都会结霜结冻,以她的性子,自然不会此时来这地方的。何况,西陵国的生意并不是很大,她没有必要亲自来。其实,以前她也不是亲自来,她手底下的四个死忠男人,哪一个来都能撑得了场面。
所以,兰千雪是知道她来的目的。
是她偷偷放了自己,不然,那冰玉寒铁索,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打不开的。可是,自己并没有告诉她一声,就偷偷逃了。
她大概是觉得自己不够义气,想找自己兴师问罪吧?抑或……
兰千雪的眼眶里突然涩起来,想起自己当众撕毁婚约,那女子脸上挂着似有若无的讥笑与淡淡的悲伤,心里又是一阵恼。
明明她爱的人该是大哥,可是又对自己这样!
自己悔婚,不是正合她意吗?自己离开大理,不做大理城主,让大哥来做,他们不就是天作之合的一对吗?又何苦千里迢迢来寻他?
“笨女人。”视线朝前方望了一眼,发现高逸轩的马已经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兰千雪咬牙低咒了一句,也不知是说李青歌还是梅思暖。
策马追赶了几步,兰千雪却突然掉转马头,朝赫连筠的方向奔了去。
清水县郊外的一处宅院里,灯火辉煌,赫连云初坐在大厅里,听着探子的回报,手里的果盘嗖地就砸到了地上。
“解药?”这么快就配出了解药?
猛然一拍桌子,赫连云初站起了身,脚边两个捶腿的男人也跟着站了起来,看着她盛怒的模样,乖乖地侍立一侧,大气儿不敢出一声。
“本公主倒小瞧了她。”她冷然一笑,心底对李青歌更是恨到了极点。
这小贱人,天生貌美,勾得男人一个个地对她魂不守舍。更可恶的是,她还懂医术,一次又一次地破坏自己的计划。
“公主,接下来怎么办?”底下跪着的探子问道。
“怎么办?”赫连云初被这话问得一气,抬脚就朝那探子的胸口踹了过去,“本公主还想知道怎么办呢。给我滚。”
“是。”
那探子忍住胸口的一口血,恭敬地往后退,却在退到门边时,又被叫了回来,“站住。”
“公主……”
“你过来。”赫连云初脑子一转,阴恻恻地笑了,随后,对他低声交代了一番。
这厢,探子一走,那边上伺候的两个男人连忙凑了过来,一人捶肩,一人揉着胳膊,“公主,您都快坐一夜了,瞧瞧,天都快亮了,让奴才两个伺候公主歇下吧。”
赫连云初正想着对策,被这两个外表俊美的男人这一包抄,顿时身子就有些软。一双美目看他们二人一眼,心底无故又气起来。
一人一巴掌打了下去,“滚,不长眼的蠢货,没见本公主正心烦着吗?”
那两人捂着脸颊,委委屈屈地就跪在了一旁。
赫连云初越瞧越觉得恼火,抬脚就踢了过去,“滚,本公主让你们滚,听见没有?”
那两个男人吓得连忙起身,屁滚尿流地跑了。
赫连云初看着他们狼狈的背影,忍不住冷笑起来,口里连连叫道:“蠢货、蠢货,就这样也配是个男人?”
可是,伺候她的男人,若真的像个男人,她会用一切手段折磨得他最终向自己臣服,卑躬屈膝得不像个男人。一等他们不像个男人,她便又瞧不上他们。
突然,她脑海里闪过高逸庭那俊朗冷峻的面庞,心底冷笑。迟早,迟早有一天,她也会让这个油盐不进的男人匍匐在自己脚下,求自己恩宠。
等李青歌等人走了,赫连筠亲自监督底下的工作。
可没一会儿,兰千雪竟然策马回来了。
“怎么回事?”赫连筠双瞳一缩,猜测是不是他们出事了,所以兰千雪才折回。
兰千雪连马都没下,直接道:“三殿下,本公子突然有事,还望你能知会小乖一声,就说我走了。”
“走?”赫连筠正自疑惑,那兰千雪却驾着马跑了。
“殿下、殿下,不好了……”
突然,一道慌乱的叫喊声传了过来,赫连筠再无暇想其他,连忙发问:“何事?”
“东庄死人了,据说是喝了那水井里的水。”那跑过来的侍卫急切地回道。
“什么?”赫连筠想都没想,立刻上马,“快带本王去看看。”
“是。”
东庄离这个村子不足三里,所以,骑马很快就到了。
天色还未亮,村民们却已经举着火把,围在了村口。
赫连筠下马,由侍卫挥散人群,“让开、让开……”
这些村民不知赫连筠究竟是何人,但能带着一般官兵,自然是个当官的。因此,他一来,就有人围上来道:“大人,您可得做主啊,二狗子是喝了井里的水死的。可我们听说这井里的水有毒,还能传染……所以,我们想把二狗子的尸体烧了,免得害了全村的人。可是,二狗子的娘死活不同意,还咬人。”
“去去去,大人自有定断,你们快散开。”贴身的侍卫是跟惯了赫连筠的,知道他不喜被人碰触,连忙乘那几个人还没碰到主子的衣服时,大刀一抽,喝退了几人。
这边,那二狗子娘听闻有大人来了,也是吓了一跳,转而扑在了儿子的尸体上,死死地护着,一边还哭叫道:“不能烧不能烧啊,我儿他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啊,你们不能烧了他啊。”
“大婶子,二狗子他已经死了,得瘟疫死的,不烧了他咱们都活不了啊。”有人又劝着。
“是啊,你想让咱们村的人都跟他一样地死掉吗?张柳氏,咱们可都是住了十几年的邻居,你最好乖乖让开,不然,可别怪我们不讲情面……”
说着,竟有几个年轻小伙上前就要抢人。
“住手。”一官兵冷喝了一声,随后恭敬地对赫连筠道:“主子,您看……”
赫连筠站在尸体边,眯眼看去。此人的症状,不像李青歌说的中了那什么瘟疫之毒的症状,况且,这瘟疫一说只有他与李青歌等人知晓,这些村民是如何得知的?
“烧了他,烧了他……”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声,其他人也立刻跟着起哄喊着,那火把一举一举的,火热的光很是刺眼。
“不要,你们要烧了他,干脆连我老婆子也一起烧死算了。”
赫连筠冷锐的目光朝嚷嚷的人群扫了一眼,冷声问:“谁告诉你们他是得了瘟疫死的?好端端的,又如何会得了瘟疫?”
不知是他冰冷的语气,还是他身上那与生俱来的尊贵气度,竟让吵闹的人们一下子全都安静了下来,目光纷纷转向这个他们刚才还未来得及看的男人。
“说,是谁告诉你们,他得了瘟疫?”赫连筠一手背后,一手指着地上的尸体。
“啊……”有人一愣,连忙道:“他就是得了瘟疫,不然怎么会死?还有,这井里的水被人下了毒,那毒会传染,那不就是瘟疫吗?大人,您快点烧了他吧,不然,咱们都要被传染上的。”
“井水被人下了毒?谁告诉你的?”赫连筠冷冷一笑。随后,问边上的侍卫,解药可都撒下了,侍卫点头,他这才吩咐人从井里打了一桶水上来,亲自舀了一瓢,当着村民的面,喝了两口。
“大人,这水有毒……”有人试图阻止。这么美的男人要是死了多可惜啊。
可是,不容阻止,赫连筠将小半瓢的水喝了个干净,面色却无半点异样,“你们看我有事吗?”
“这……”村民们开始议论纷纷,“不是说有毒吗?为何这位大人没事?”
“可是,是那个人告诉我的,而且,二狗子就是喝了里面的水死的。”
“这是怎么回事?”
赫连筠已经懒得理会村民,命侍卫找来一名仵作,当场验尸。
验尸的结果很快出来。这二狗子不是毒发身亡,却系被害身亡。
“被害身亡?”二狗子娘一听自己儿子是被害身亡,顿时呼天抢地地哭起来,“哪个天杀的,竟然害我儿啊。大人,一定要替民妇做主啊……”
底下村民也有疑惑,“可是,我们检查过了,二狗子身上一处伤都没有,只有嘴唇青紫,眼睛里、耳朵里都流血,这不是中毒是什么?”
赫连筠朝仵作使了个眼色,那仵作立刻恭敬回道:“回主子,此人伤在头部,因头发遮挡,是以很难发现。”
“头上?那就更不可能了。二狗子的头我们也见过了,没有破,没有肿,也没有流血……”
仵作不等众人说完,便又走到尸体边上,蹲下身子,用专业的器具拨开死者的头发,自他发顶间抽出了一根血迹斑斑的铁钉。
“啊?”人群顿时炸开了锅。
二狗子娘差点哭死过去,“谁这么残忍,竟然向我儿头上扎钉子,呜呜呜……”
仵作拿着钉子向村民解释:“这是一枚被火烧红的钉子,在最热的状态扎进人的身体,是不会出血,更不会被发现的。”
“哦……”人群中发出一声声似懂非懂的叹息声,“竟然是被人谋害……”
“大人,一定要为民妇做主,将凶手捉到,为我儿申冤哪。”
村民们也纷纷响应,一定要抓住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