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毛姆短篇小说全集(共7册)
88497000000004

第4章 火奴鲁鲁

谈到云游四海,智者屡有奇思妙想。一个法国人(准确来说是一位萨伏依[42]人)曾经写过一本书,名字叫《卧室周游世界》[43]。我虽然未曾读过书中内容,但对书名颇感兴趣。按照这位老兄的说法,周游世界真可谓易如反掌。比如说,壁炉台旁边的那个塑像就会带我跑到遥远的俄罗斯。那里有一望无际的白桦林、白色的圆顶教堂以及美丽宽广的伏尔加河。河边散落着一个个小村庄。我来到其中一个小村庄的一家小酒馆,看到一个身穿破旧羊皮大衣的大胡子男人正在借酒消愁。我登上拿破仑第一次来到莫斯科时莅临的那个山岗,极目远眺这座伟大的城市。我见到了我的“老朋友”阿廖沙[44]、渥伦斯基[45]等,多达十几位呢。虽然我和他们只是在小说中见过面,但我对他们的了解比对我的好多同胞的了解更多。我的目光落在一件瓷器上,浓浓的中国气味立即扑面而来。我坐上轿子,穿过小路蜿蜒的稻田,翻过树木丛生的山峦。在明媚的晨光中,几个轿夫抬着我,虽然有些吃力,但他们一路上谈笑声不断。偶尔听到寺院的钟声从远处传来,充满了沧桑感和神秘感。在中国北平,大街上人头攒动。突然,一队骆驼迎面而来。它们背负着蒙古大漠出产的动物毛皮和灵丹妙药。人群立即四散开来,为其让出一条通道。在英国伦敦,恰逢一个冬日的下午,黑云压城,天色昏暗,令人烦躁、郁闷。在珊瑚岛的沙滩上,椰树林立,日光炫目。漫步其上,根本睁不开眼睛。鹩哥[46]从我们头顶上掠过,百啭千声。海浪拍打礁石,激起洁白晶莹的浪花。这就叫“守着炉火周游世界”,好处是省时省钱,而且不会令你大失所望。

好多地方徒有虚名。一旦亲眼看到,感到失望不可避免——最后的结果和最初的期待大相径庭。当然,这也算得上一种有趣的体验。这好比有人向你要的咖啡里加了盐,虽然喝起来不是你喜欢的味道,但也别有一番滋味。这也好比一些性格有缺憾的大人物,虽然有损其个人形象,却让他变得更加真实,更加有趣。

我对火奴鲁鲁之行毫无准备。火奴鲁鲁距离美洲大陆路途遥远。我从旧金山出发,跋山涉水,数日之后终于抵达。火奴鲁鲁这个名字听上去怪怪的,但很吸引人的眼球。一踏上这块土地,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一切令我喜出望外。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西方城市。奢华的府邸和简陋的棚户仅仅一墙之隔,破旧木屋的隔壁便是拥有巨大玻璃橱窗的商铺;街道中央电车隆隆作响;街道两旁停满了小汽车——福特、别克、帕卡德等。商店里充斥着美国货;三步一家银行,五步一个轮船公司办事处。

路上行人来自世界各地,各种肤色都有。不管什么天气,美国人总是身穿黑色大衣,衣领高高竖起,头戴草帽、呢帽或圆顶礼帽。当地土著卡纳卡人头发卷曲、皮肤呈棕褐色,衣着简单——衬衫长裤。当地混血儿非常摩登,脖子里系着花领带、脚蹬漆皮靴。日本男人身穿白色帆布衣裤,大方得体,逢人便满脸堆笑,以示恭敬;日本女子身穿民族服饰,背着孩子,紧紧跟在丈夫身后;日本小孩子衣着色彩鲜艳,小脑袋锃亮,没有一根头发,看上去很像玩偶娃娃。当然也有中国人。中国男人大多肥胖富态,身穿各种美式服装,看起来有点儿不伦不类;中国女人模样楚楚动人,头发乌黑向上盘起,一点儿也不凌乱。束腰上衣和长裤或黑或白或浅蓝,干净整洁。至于菲律宾人,男的一律头戴大草帽,女的都穿袖子宽大的浅黄色穆斯林服饰。

东西方文明在这里碰撞,古老与现代在这里相遇。这里或许并不是你苦苦追寻的圣地仙境,但你会在这里发现一些新奇有趣的事情。左邻右舍种族不同,语言不同,信仰不同,思维方式不同,价值观不同,对爱情与欲望的追求却是相同的。他们个个生机勃勃,生命力极强。空气清新,天空蔚蓝。不知是何缘故,你总会感到拥挤的人群激情四射,仿佛能够听到他们脉搏跳动的声音。在街道拐角处,警察站在安全岛上,手持白色木棍指挥交通,似乎非常公平、公正。然而,这种公平、公正总让人觉得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其背后则是黑暗与神秘。想到这里,我的心不禁一颤,犹如深夜只身一人穿行在森林中,突然一阵低沉、急切的鼓声传来,打破了林中的静谧。你满怀期待,却一直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也许我对火奴鲁鲁的“自相矛盾”之处已经着墨过多。然而,我接下来要讲的故事还是以此为主题。这个故事原始而且迷信,竟然能够在文明社会流传下来,令人大跌眼镜。尽管火奴鲁鲁的文明程度尚未达到最高水准,但也说得过去。代表现代文明的各种物品,比如电话、电车和报纸随处可见。这种地方竟然发生这种事情,令我匪夷所思。就连我在火奴鲁鲁的向导身上也有这种特质。也就是说,一到火奴鲁鲁,我就感受到了它的这种特质。

我的导游是个美国人,名字叫温特。我纽约的一位朋友给他写了一封信,要他对我多多关照。温特年龄在四五十岁左右,身材高大、瘦弱。他头发稀疏,鬓角处已开始泛白;面孔消瘦,五官轮廓分明;目光如炬,一副牛角材质眼镜显得他庄重严谨。温特出生在火奴鲁鲁,父亲拥有一家大型百货商店,主要销售针织品,也卖网球拍、防水布料等时尚用品,生意做得很大。所以我十分理解,当年儿子拒绝继承父业而铁了心成为一名演员时,老爷子是何等愤慨!温特在舞台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年,只是偶尔在纽约露一下脸,更多时候则是在小地方演出。他脑瓜很灵活。他慢慢发现自己做演员的天赋确实不高,即便在火奴鲁鲁卖吊袜带也比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跑龙套强。于是,他告别了舞台,开始学经商。过去的二十多年,他一直居无定所,现在想必一定非常享受这种开豪车、住豪宅的日子,而且豪宅边上就是高尔夫球场。温特多才多艺,绝对是个做生意的好手。然而,他无法彻底断绝与艺术的联系。既然已经决定不去演戏了,他就开始学绘画。他带我参观过他的画室,给我看过他的作品,画得不错。他只画静物,而且尺寸不大,大概在八乘十英寸左右。他画风细腻,一丝不苟,很难挑出毛病来。由此可见,他做事严谨。看到他画的水果静物,你很容易想起吉兰达约[47]的同类题材作品。你不仅惊叹于他的耐心,也会对他的灵巧印象深刻。在我看来,他之所以未能圆自己的演员梦,是因为他虽然不辞劳苦,勤学苦练,却过于严谨,始终不能得到观众的青睐。

温特带我游览这座城市。我觉得他这个人非常有意思。作为主人,他一方面非常自豪,另一方面似乎底气不是太足。比如说,他告诉我,在美国,哪一座城市都无法与火奴鲁鲁相提并论,刚刚说完便觉得自己的说法有些可笑。他开车拉着我游览各式各样的建筑。每当我表达赞叹时,他就面露喜色。他带我参观了很多当地有钱人住的豪宅。

“这是斯塔布斯家。”他介绍说,“建造这房子花了十万美金。斯塔布斯家族在我们这里赫赫有名。老斯塔布斯是位传教士。七十多年前,他就来这里传教了。”

他停顿了一下,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框后面看着我。

“我们这里的名门望族几乎都是传教士家庭,”他继续说道,“在火奴鲁鲁,一个家庭如果没有一个使这里的异教徒改变信仰的祖父或父亲,要想进入上流社会几乎是不可能的。”

“真的吗?”

“你读过《圣经》吗?”

“读过啊。”我回答说。

“里面有这样一句话: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齿被酸倒了[48],即父债子还。在火奴鲁鲁,这句话应该倒过来说,父亲给当地土著带来了基督教,子孙们抢走了当地土著的土地,即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有得必有失。”我小声咕哝道。

“嗯,此话不假。这里的土著得到了基督教,但失去了他们的土地。君王把土地赠送给传教士,以示尊重。传教士自己也买田置地,目的是为上帝积累财富,而且收益颇丰。后来,有位传教士觉得这生意不错——我觉得称其为‘生意’应该不至于引起众怒——便做起了地产经纪人。当然,传教士改行做地产经纪人,这种事非常少见,基本上由他们的子孙打理经营。唉,真羡慕他们啊!如果我的父辈一个半世纪前也来这里传教,该有多好啊!”

说到这里,他低头看了看手表。

“糟糕,我的手表不走了。我们去喝杯鸡尾酒吧。”

我们走的这条公路修建得非常漂亮,两旁栽种的全是红色的木槿花。车子开得飞快,不一会儿,我们就回到了市里。

“你去过‘联合酒吧’吗?”他问我道。

“从来没有。”

“走,我现在就带你去。”

这个酒吧在火奴鲁鲁非常有名,我非常向往。它坐落于国王大道旁边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深处。小巷里还有几家事务所。许多酒徒借来事务所办事之名前来买醉。酒吧大厅四四方方,有三个入口。吧台很长,从这边墙壁一直通到对面墙壁。吧台对面的两个角落里各有一个单间。据坊间流传,那是专门为卡拉卡瓦国王来此喝酒所建。这位国王不想被其臣民发现他来此饮酒。想象一下这位皮肤黝黑的统治者坐在其中的一个单间里,和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49]对饮的情景,就感到心情非常愉悦。酒吧的墙壁上挂满了画作和照片:一幅卡拉卡瓦国王的金框油画肖像、两张维多利亚女王的版画肖像、好几幅十八世纪风格的铜版画肖像,其中有一幅竟然是维尔德[50]的仿作(天知道店主是从哪里弄来的)以及二十年前《图片报》和《伦敦新闻画报》圣诞增刊中的石印油画。此外,还有威士忌、杜松子酒、香槟和啤酒的广告宣传画,棒球队和本地乐团的摄影作品。

这个地方散发着即将逝去的那个时代的味道,似乎与我今天刚刚游览过的那个纷乱嘈杂的现代社会毫无关系。灯光昏暗、朦胧,带着些许神秘,非常适合从事一些非法勾当。它很容易让人想起昔日刀光剑影的时代。人们生活单调,冷酷无情,喜欢打打杀杀,整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我们进去的时候,酒吧里已经挤满了客人。吧台边站着三五个商人模样的人。角落里坐着两个当地土著。一个店员模样的人正在摇骰子。其他人显然是在海上讨生活的,有不定期货船的船长,有商船上的大副、轮机员等。在吧台后面,两个高大魁梧的混血儿正在忙着调制鸡尾酒。“火奴鲁鲁鸡尾酒”是这家酒吧的招牌。他们身穿白色衣裤,皮肤黝黑,身材肥胖,头发浓密卷曲,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

温特应该是这里的常客。我们刚刚走到吧台跟前,一个戴眼镜的矮胖男人便立即表示请他喝杯酒。

“谢谢,船长。还是我来请你吧。”温特回答说。

然后,他转过身子看着我。“介绍一下,这是巴特勒船长。”

矮胖男人跟我握了握手,便和我们聊了起来。说实话,我对酒吧里的装饰以及形形色色的客人更感兴趣。聊了一会儿,我就和他俩分开了。等我们回到车里,准备离开时,温特告诉我说:

“我一直想让你见见巴特勒,没想到今天碰上了,我很开心。你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

“几乎没什么印象。”我回答道。

“你相不相信超自然力量?”

“不太相信。”我笑了笑。

“一两年前他遇到了一件怪事。你应该找他聊聊。”

“什么怪事?”

“我也说不清楚。”温特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说,“但这件事绝对真实。你对这种事情感兴趣吗?”

“你指的是?”

“咒语和巫术。”

“大概没有人对此不感兴趣。”

温特想了想,说道:“我不能告诉你。你最好听他亲口对你讲,然后自己作个判断。你今晚有什么安排吗?”

“没有。”

“那好。我和他联系一下,看看能不能今晚到他船上聊聊。”

通过温特的介绍,我对巴勒特船长有了一些了解。他基本上是以太平洋为家,先是在一艘客船上当大副,后来荣升为船长。那艘客船在加利福尼亚的海岸线定期往返。非常遗憾的是,有一次,发生了沉船事故,死了好几位乘客。

“肯定是醉酒所致。”温特说。

巴勒特船长因此被吊销了开船执照,只好跑到南太平洋讨生活。他现在掌管着一艘小型纵帆船,定期往返于火奴鲁鲁和邻近诸岛。那条船的船主是个中国人,聘用无照船长可以少付工钱,节省开支。况且,找白种人做船长可以省去好多不必要的麻烦,更有利于他赚钱。

听了温特的介绍,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想起他的模样来。首先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他那副圆圆的眼镜以及镜片后面那双蓝蓝的圆眼睛,然后才是他的全部轮廓。他身材矮胖,一张满月似的大圆脸上趴着一个肉乎乎的小鼻子。他一头短发,脸色红润,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两条腿又短又粗,两只手胖嘟嘟的,关节处都凹进去了。他生性乐观,过去的不如意似乎对他没有什么影响。虽然已经三十四五岁了,但他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小好几岁。毕竟第一次见面,我对他没有太在意。现如今得知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决定再次见到他时,一定和他好好聊聊。不同的人遭遇不幸时,反应差异很大,着实耐人寻味。比如说,有的人在面对枪林弹雨和难以想象的恐惧,甚至死亡时,依然故我,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有的人仅仅看到海面上月光的倒影在晃动,或听到灌木丛中虫鸟的哀鸣声,就开始疑神疑鬼,惶惶不可终日。其原因在于性格的强弱,想象力的多寡,还是其他?我不得而知。我努力想象着客船遇难的场景,想象着溺水者的哭叫,想象着死者家人的悲伤,想象着官方对他的调查,想象着报纸等媒体对他的口诛笔伐,想象着他内心的愧疚。突然,我脑海中浮现出他在酒吧的举止:巴勒特船长以坏孩子般的口吻谈论夏威夷的女孩,谈论伊韦雷红灯区,谈论他自己的风流史,这着实令我感到震惊。他时而哈哈大笑,尽管大家都以为他再也笑不出来了。他全身最完美的部位应该是他的牙齿,洁白、闪亮。他非常快乐,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我开始对他感兴趣了,很想尽快再见他一面,亲耳听他讲讲他的过去,亲眼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温特和巴勒特船长联系好了。晚餐后,我们来到海边。巴勒特船长派来的一艘小船在等我们。我们坐着这艘小船去见巴特勒船长。巴勒特船长的纵帆船就停靠在距离防波堤不远的地方。我们乘坐的小船慢慢向它靠了过去,刚刚到达纵帆船边,便听到了尤克里里琴[51]发出的优美旋律。我们顺着梯子爬了上去。

“我们去船舱找他。”温特边走边说。

船舱不大,又脏又乱。船舱中央摆放着一张桌子,桌子周围则是宽木板长凳,想必是供乘客就座和睡觉用的。一盏油灯发出的光线微弱、朦胧(我想,搭乘这种船出行的乘客一定是脑子出了问题。反正我出行是不会乘坐这种船的。)一位当地土著女孩正在弹奏尤克里里琴。巴勒特船长半坐半躺在一把椅子上,一只手搂着她的腰,脑袋靠在她的肩膀上。

“船长,我们来得不是时候,打扰你了。”温特开玩笑道。

“快进来。”巴勒特站起身来和我们握了握手,“喝点儿什么?”

那个夜晚天气比较暖和。透过敞开的舱门,能够看到湛蓝的天空上星星闪烁。巴勒特船长身穿一件无袖汗衫,手臂又白又粗,裤子已经脏得不能再脏了。他光着双脚,头上带了顶破旧的小毡帽,难看极了。

“这是我的女人。她很漂亮,不是吗?”

我们和这位能够弹奏尤克里里琴的当地女孩握了握手。她确实长得很诱人,个头儿比船长高出一大截。即便身穿宽大的长罩衣,仍然遮掩不住她窈窕的身材。随着岁月的流逝,她也许会变得丰满甚至肥胖,但至少现在亭亭玉立,优雅迷人。她皮肤棕褐色,细腻透明,目若秋水,令人销魂。她的头发乌黑浓密,扎成辫子盘在头上。她和我们打招呼的样子得体自然,牙齿小巧、整齐、洁白。显而易见,船长对她已经着了魔,目光和双手几乎一刻都离不开她,不停抚摸她。令我费解的是,这姑娘显然也深深地爱着船长。她双唇微启,两眼迷离,撩人心弦,连我这个陌生人都会为之动容。我暗暗责备自己,不该此时来访。人家卿卿我我,我来凑什么热闹?此时此刻,真希望温特没有带我来这里。在我眼里,这个昏暗脏乱的小船舱俨然已经变成演绎这段奇异恋情的最佳之地。我永远不会忘记这艘纵帆船。虽然火奴鲁鲁港口帆樯如云,但它看上去傲视独立,超俗出众。这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在这浩瀚无垠的太平洋上,这对恋人深夜驾船出海,辗转于苍翠如黛的岛屿之间。这时,一阵微风从海上吹来。轻柔的海风和浪漫的想象滋润着我的心田。

事实上,巴勒特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和浪漫扯上关系的男人之一。任何女人看到他都很难产生爱慕之心。他的这身打扮使他看起来更加矮胖,再加上那幅圆圆的大眼镜,那张圆圆的大脸庞,活脱脱就是一个呆萌的胖娃娃。他言语中掺杂着古旧的美国方言,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穷困潦倒的助理牧师。我实在没有能力重现他的这一特点,只好用自己的语言记录下他讲的故事,逼真度、生动度因而大打折扣。此外,他每句话都带有低俗的字眼儿。尽管没有恶意,但那些严守礼仪的人会感到难以接受,写在纸面上,显然有伤大雅。他这个人喜欢说笑,也许这是他情场得意的原因之一。女人大多感性、愚蠢,根本不懂幽默。一本正经的男士让她们兴味索然,滑稽可笑的小丑却让她们无法拒绝。看到红鼻子小丑一屁股坐在自己的帽子上,连一向庄重、沉稳的以弗所[52]都笑得前仰后合。如果没有听说过那场沉船事故,我会以为他一直过得无忧无虑。

巴勒特船长按了下船舱入口处的响铃,一位中国厨师走了进来。他端来几个杯子和几瓶苏打水,放在桌子上。船长的空酒杯和威士忌早已摆放在桌子上了。看到这位中国厨师,我着实吓了一大跳——我从来没有见过长得如此丑陋的人。他身材矮小、粗壮,头发花白、蓬乱,而且腿瘸得厉害。他脑袋上扣着一顶破旧的花呢猎鹿帽,身上穿的汗衫和白裤子污秽不堪。他的脸膛既大又宽又平,好像被人用重拳反复击打过似的,而且上面满是因为害天花病而遗留下的大坑。最令人反感的是他那异常显眼的兔唇,上嘴唇严重裂开,露出一颗巨大的黄牙。进门时,嘴里还叼着一支快要吸完的香烟。天哪,太吓人了!

他先是往杯子里倒上威士忌,然后打开苏打水。

“别加太多水,约翰。”船长叮嘱他道。

他没有吭声,倒好酒,把酒杯递给我们,转身离开了。

“怎么,你对这个中国人感兴趣?”船长笑着问我道,一张胖脸闪闪发光。

“最好不要在晚上见到他。”我回答道。

“他确实长得不怎么样。”不知什么原因,船长说这句话时似乎有几分得意,“他也有常人难及之处。至少有一点毋庸置疑:你看他一眼,就想再喝一杯。”

就在这时,我看到桌子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只葫芦,于是便站起身,仔细端详起来。我非常喜欢葫芦,一直想搞一只。这只应该算是我在博物馆外见到的最好的了。

“这是一个小岛上的酋长送给我的。”船长两只眼睛盯着我,“我帮了他一个大忙。作为报答,他送给我这件好东西。”

“这东西的确不错。”我表示同意。

区区一个粗人可能不会对这个物件视如珍宝,于是,我便开始琢磨如何让巴特勒船长出个价,我好把它买下来。他似乎读懂了我的心思,说道:

“给我一万美金,我也不卖。”

“以我看,你也不会卖。”温特插话道,“如果没有它,船长今天就不可能坐在这里和我们一起喝酒了。”

“何出此言?”我感到疑惑不解。

“这东西和那个故事有关。”温特回答说,“我没说错吧,船长?”

“一点儿也不错。”

“说来听听。”

“还不到时候。”船长回答道。

夜越来越深了。船长终于满足了我的好奇心。此时此刻,我们喝了很多威士忌。那个会弹尤克里里琴的当地女孩已经睡着了。她蜷缩在座位上,脸颊枕着棕褐色的胳膊,胸脯随着呼吸而上下起伏。睡眠中的她神色有些凝重,却拥有一种忧郁之美。巴勒特船长给我讲述了他在旧金山和南太平洋打拼的经历。

这片海域岛屿众多。巴特勒船长就是在其中的一座小岛上认识这位女孩的。当地土著卡纳卡人不喜欢工作,生意都被勤劳的中国人和精明的日本人抢走了。巴特勒船长开着他那艘破旧的纵帆船四处揽活。女孩的父亲拥有一小块土地,种植芋头和香蕉,还有一条小渔船。他和巴特勒纵帆船上的一个大副是远房表亲。在一个百无聊赖的夜晚,那个大副带着巴特勒船长、一瓶威士忌和一把尤克里里琴来到他那简陋的木板房。船长第一眼看到这位漂亮的女孩便被她迷住了,开始大献殷勤。凭借一口流利的当地话,女孩很快便被他逗得不再感到拘谨了。整个晚上,他们载歌载舞,快活极了。两人感情快速升温。天快亮时,船长已把女孩揽入怀中了。巧合的是,他们的船要在这座岛上耽搁几天。船长本来就没打算尽快出海,现在就更不想了,他非常享受当下的一切。当然,未来的日子还很长。每天早晨和晚上,船长都会围绕着他的船游上一圈。码头有家杂货店,水手们都去那里喝威士忌。他一天大部分时间也都花在那里,和混血店主玩克里比奇牌。晚上,他和大副就一起去那女孩家,和她一起唱歌,讲故事给她听。女孩的父亲最先提议,让船长将女儿带走。他们俩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友好的交谈”。女孩紧紧依偎在船长身边,脸颊绯红、眼神温柔,好像是在为父亲增加筹码。船长的确爱上了她,而且非常向往家庭生活。海上的生活有时也枯燥乏味得很。倘若船上有这样一个小尤物整天陪伴着他,显然是件开心的事情。而且,他也非常需要一个女人为他洗衣、做饭。女人天生就是这方面的好手。另外,他经常在火奴鲁鲁上岸。上岸时也希望自己能够身穿一套合身、整洁的细帆布套装出出风头。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价钱了。女孩的父亲向他索要二百五十美金。船长没有存钱的习惯,而且生性慷慨大方,再加上女孩滚烫的脸蛋儿紧紧贴着他的脸,他也没想讨价还价,只是手头没有这么多钱。船长提出先付一百五十美金,剩余的一百美金三个月内付清。两人就此争论了一个晚上也没有达成一致。回到船上,巴特勒一夜没有睡好,好几次梦见那个女孩。每次从梦中醒来后,他还能感觉到她在用柔软、性感的嘴唇亲吻自己。第二天早晨一起床,他就把自己痛骂了一顿:全都是因为上次在火奴鲁鲁打牌运气不佳输了一些钱,害得他昨天没有足够的钱带那个女孩回来。如果在那之前就已经与这位女孩相见就好了。如果说第一天见到这位女孩时,船长爱上了她,那么今天早上一起床,船长已经爱她爱得发了疯。

“你给我听着,巴纳纳斯,”巴特勒对那个大副说,“我必须得到那个女孩。你去告诉你的亲戚,说我今晚就会把钱凑齐。哦,对了,顺便告诉那个女孩,让她准备准备。我打算明天拂晓起航出海。”

大副原名叫惠勒,血管里流淌的血液没有一滴是白种人的,是个地道的当地土著。巴特勒船长为什么叫他巴纳纳斯呢?我不得而知。巴纳纳斯身材高大匀称、略微偏胖,肤色比普通夏威夷人还要黑一些。他已经不年轻了,浓密的卷发开始变得花白,门牙镶着金箍,眼睛斜视得厉害,使他看上去显得严肃、沉稳。船长喜欢开玩笑,经常拿他开涮。与大多数本地土著不同,巴纳纳斯生性沉默寡言。好在船长性情和善,否则的话,怕是早就把他解雇了。毫无疑问,船长整天在海上航行,非常希望身边能有个人和他聊聊天。倘若整天面对着一个哑巴,即便是传教士也会按捺不住这种寂寞。巴特勒船长之所以经常拿他开涮,并且口无遮拦,目的就是想让他变得活跃一些。每天只是自己一个人傻乐,太无聊了。事实上,船长早就认识到,巴纳纳斯无论是醉酒时还是清醒时,都不会成为他所希望的那个样子,但他天生是个好大副。若从这一点来看,船长非常精明。他非常清楚拥有一个值得信赖的大副的重要性。每次出海回到岸上,船长便喝个大醉,回来倒头就睡,一直睡到酒醒,就是因为有巴纳纳斯在。既然这个家伙不善言辞,就更应该把这个女孩要来了。这样一来,既有人替他干活,也有人陪他说话,再好不过了。而且,如果下次出海回来上岸喝酒,一想到船上有位自己喜欢的女孩在等他,也就不会喝得酩酊大醉了。

巴特勒船长有个朋友是个船具商人。他一边喝着加了苏打水的杜松子酒,一边和他谈论着借钱的事。对于船具商人来说,船长是很有用处的,至少在生意方面能够关照关照。他们仅仅低声交谈了一刻钟(完全没有必要让其他人听到自己的事情),船长便把一大沓钞票塞进了自己的屁股口袋里。当天晚上,他就来到那个女孩家,把钱交给她父亲,然后把女孩带回到自己船上,准备第二天一早起航出海。

巴特勒船长一直在为自己下定决心做的这件事情寻找借口。至少现在来看,他当时的期待已经成为现实。他虽然没有戒酒,但已经不再是毫无节制了。跑到城里和几个朋友喝上几杯,玩上一个通宵固然十分快活,但回到自己喜欢的女孩身边同样愉快。当他从外面喝完酒回到船舱,她就会慢慢睁开双眼,朝他伸出双手——这简直和打牌时抓了满堂红[53]一样妙不可言。他发现自己开始攒钱了,但对女孩依旧非常慷慨:给她买了好几把银柄梳子梳理长长的秀发,给她买了一条金项链,还给她买了一个红宝石戒指。天啊,生活太美好了!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整整一年,船长对她丝毫没有感到厌倦。这女孩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这种情况他从来没有遇到过。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仔细分析一下。他自己也承认,对她的爱恋越来越深,几乎达到了痴迷的地步,甚至产生了想要和她结婚的念头。当然,这未尝不是件好事。

有一天,大副早餐、午餐都没来。巴特勒没有在意。到了下午茶时间,大副仍然没有露面。他便问中国厨师道:

“大副呢?怎么不来喝茶?”

“他不想喝。”中国人回答说。

“他没生病吧?”

“不知道。”

第二天吃午餐时,巴纳纳斯才在餐桌上出现,精神萎靡不振。吃完午餐,船长问那女孩巴纳纳斯怎么了,她笑了笑,耸耸肩膀,告诉他说,巴纳纳斯爱上她了。之所以精神萎靡不振,是因为被她臭骂了一顿。船长不仅脾气好,而且妒忌心不重。在他看来,巴纳纳斯竟然也会坠入爱河,这实在是太有趣了。一个男人眼睛斜视成那个样子,情场上怕是机会很有限。喝下午茶时,船长不停地开巴纳纳斯的玩笑。他东一句,西一句,装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但还是旁敲侧击了他几句。那女孩并不觉得好笑。等巴纳纳斯走后,她央求船长不要当着巴纳纳斯的面再提这件事。船长感到很惊讶,问她什么原因。她告诉船长,当地土著一旦被激怒,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巴勒特听后,哈哈大笑。“如果他敢再来烦你,你就吓唬他说要告诉我。他就老实了。”

“我觉得,你还是把他解雇得好。”女孩劝说道。

“这可不行。他绝对是个好大副。如果他再敢胡来,我就好好修理修理他。”

这女孩很聪明。她非常清楚,如果一个男人铁了心要做某件事情,再和他争辩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会使他更加坚定,所以,她不再继续劝说。像往常一样,他们驾驶着这条破旧的纵帆船继续穿梭于太平洋上的众多小岛之间。船下浩瀚的太平洋风平浪静,船上一场精彩的大戏即将上演。巴纳纳斯的一次次纠缠彻底惹恼了这位土著女孩。她对他已由鄙夷转为厌恶。巴纳纳斯每次哀求她,她都报之以刻薄、狠毒的辱骂。女孩的一次次拒绝也彻底惹恼了巴纳纳斯。他欲火中烧,完全丧失了理智,开始变得野蛮、残暴、危险。然而,精明的船长却对此浑然不觉。过了一段时间,船长问女孩,巴纳纳斯是否又来骚扰她了,她没有对他说实话。

一天晚上,在火奴鲁鲁,他们计划明天黎明时分起航。巴纳纳斯在岸上喝了很多当地烈性酒,上船时已经烂醉如泥。巴特勒船长划着小船从外面回来,听到纵帆船上传来了巴纳纳斯愤怒的吼叫声,他吃了一惊,急忙沿着舷梯爬上船。他看到巴纳纳斯正发了疯似的用力扯拽舱门。他一边全力扯拽,一边大声吼叫道:

“快开门!再不开门,我就杀了你!”

“你他妈的到底想干吗?”巴特勒怒吼道。

大副松开手,恶狠狠地瞪了船长一眼,转身要走。

“你给我站住!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大副没有吭声,气鼓鼓地看着船长。

“你这个斜眼黑人,竟敢和我耍横,看我不弄死你!”船长咒骂道。

论身高,他比大副整整矮了一头,论体重,他也不是大副的对手,但他知道该怎么对付当地船员。他手指上戴着一个好钢打制的套环,而且从来不摘。当然,这种小伎俩为绅士们所不齿,但他不是绅士,也不按照绅士的套路出牌。巴纳纳斯还没反应过来。说时迟,那时快,他右臂猛地一挥,带着钢制套环的拳头不偏不倚恰好击中大副的下巴。大副就像一头牛被屠夫用刀劈中一般,直挺挺地栽倒在地,人事不省。

“让他长点儿记性!”船长大吼道。

巴纳纳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时,女孩打开舱门,走了出来。

“你把他打死了?”女孩害怕极了。

“这次留他一条狗命。”

船长喊来几个人,把大副抬到床上,然后心满意足地搓着手,镜片后面一双蓝蓝的眼睛格外有神。女孩好像是吓坏了,神情怪异,一直没有说话。她两手紧紧抱着船长,像是在保护他免受什么伤害似的。

巴纳纳斯接连躺了两三天才下床走出船舱。然而,他的伤口尚未完全愈合,面部依然肿胀得厉害。尽管皮肤黝黑,青紫色的瘀痕仍非常醒目。在甲板上,他见到了船长,正打算偷偷溜走,没想到被船长看到了。听到船长喊他,他没有说话,慢慢走了过去。

“巴纳纳斯,你给我听着,”天气太热,船长用手向鼻梁上方推了推眼镜,“我不会因为这件事解雇你,但你要知道,我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够你喝一壶的。希望你从此长点儿记性,不要没事找事!”

说完,船长向大副伸出一只手,冲他笑了笑,这正是船长的魅力所在。大副握住船长的手,尚未消肿的嘴唇动了动,勉强笑了笑。在船长看来,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当天晚上吃晚餐时,船长就巴纳纳斯的这副模样开起了玩笑。巴纳纳斯本来形象不佳,再加上肿胀得厉害,而且青一块紫一块,真可谓惨不忍睹。

那天晚上,船长坐在上层甲板抽烟斗。突然,他感觉全身直打冷颤。

“这天既不冷也不热,我怎么一个劲儿地打冷颤呢?”船长自言自语道,“难道是受凉了?今天一整天都感觉不太舒服。”

他睡觉前吃了两粒奎宁,第二天早上似乎有点儿好转,但感觉身体虚弱,就像昨天晚上喝醉了酒似的。

“可能是肝脏出问题了。”他嘴里嘟囔道,又吃了一粒奎宁。

巴特勒船长一整天没有吃东西,到了晚上愈发觉得难受。既然吃药不见效,他还有别的法子,那就是喝几杯热威士忌。然而,三杯热威士忌下肚,也没感到舒服多少。第二天早晨一起床,他照了照镜子,发现自己脸色很不好。情况似乎不太妙。

“如果病情没有好转,一回到火奴鲁鲁就去请登比医生。他一定能把我治好。”

他食欲不振、四肢无力,睡眠还可以,但醒来后并不感到精神振作,反而有精疲力竭之感。这个矮胖男人一向精力旺盛,根本无法忍受整日躺在床上。前两三天,他还能咬牙坚持。几天过后,他便发现自己无法抗拒其骨子里的疲倦无力,乖乖地躺在了床上。

“你放心,船上的事由巴纳纳斯管着,肯定错不了。”他告诉女孩说,“以前我喝醉了酒,都是他管的。”

不知有多少个夜晚,自己和酒友们喝得酩酊大醉,回来后一头扎在床上,醉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一想起这些,船长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当然,这都是在遇到这位心爱的女孩之前的事了。他对女孩笑了笑,拍了拍她的手。此时此刻,女孩既困惑又焦虑。他看得出来,便一再安慰她,说自己从小没有生过什么大病。不出一个礼拜,就会好的。

“我还是建议你把巴纳纳斯赶走。”她回答说,“我觉得一定是他在捣鬼。”

“幸亏我没听你的。要不然我现在就得抓瞎了。若论开船,巴纳纳斯这家伙绝对是好样的。”他的蓝眼睛暗淡无光,连眼白也开始泛黄了,却仍然在不停地转动,“宝贝儿,你不会认为他要毒死我吧?”

她没有回答。她最近几天一直在关注船长的饮食,并且已经和那个中国厨师谈过一两次了。船长的饭量大大减少,一天连两三碗汤都很难喝下。他身体暴瘦,胖乎乎的圆脸蛋变得苍白、憔悴。他真的病了。奇怪的是,他全身不疼不痒,只是四肢无力、日渐消瘦。这次出海来回用时接近一个月。回到火奴鲁鲁时,船长自己也害怕了。他已卧床半个月了,身体非常虚弱,根本不能起床去看医生。他派人给医生捎去了口信,希望他亲自到船上来给他看病。医生给他做了检查,但未能发现病因。船长的体温等各项指标都很正常。

“船长,”医生说道,“实话告诉你,我也不知道你究竟得的是什么病。你应该住院好好检查检查。你身体的各个器官都没什么大毛病。依我看,顶多住上几个礼拜就能出院。”

“我决不能丢下我的船。”

船长解释说,他的中国船东性格比较古怪。如果他丢下船去住院,船东就会解雇他。他非常需要这份工作。只要他待在船上,就能受到合同的保护。当然,他也不能丢下那个女孩。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护士了。目前只有她能帮助自己渡过这个难关。人终有一死,他宁愿死在这艘船上。医生见他不听劝告,只好作罢。

“那我就给你开点儿药吃吧。”医生感到很为难,“看看吃了能否管用。无论如何,你需要卧床休息一段时间。”

“医生,即便你允许我到处乱跑,我也跑不动了。”船长回答说,“我现在身体非常虚弱,和小猫咪差不多。”

医生开的药方,他一眼都没看。为了给自己解解闷,医生刚刚出门,他便用那张写着药方的纸条点燃了雪茄。事实上,现在雪茄在他口中已经毫无味道,抽它只是为了劝说自己病情并不是很严重。那天晚上,他的两个开不定期货船的朋友闻讯赶来探望。他们一边喝着苏格兰威士忌,抽着菲律宾雪茄,一边讨论船长的病情。其中一个朋友说,他有个大副也得过这种怪病,跑遍了美国的各大医院都没治好。后来,他在报纸上看到一个秘方,心想试试看管不管用。意想不到的是,仅仅吃了两瓶,就彻底痊愈了。这场病使巴特勒船长变得格外清醒,他似乎读懂了这两位朋友的言外之意——在他们看来,他活不长了。朋友离开后,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

这一切都被女孩看在眼里。她一直想请当地的土著医生来给他看看,但船长坚决不同意。此时此刻,她感觉机会来了。

船长这次听了女孩的建议,没有断然拒绝。他感到非常奇怪:那个美国医生竟然诊断不出他得了什么病?假设他真的得了一种怪病,难道该死的黑人比那个美国白人医生医术还要高明?他转念又一想,如果他答应让该死的黑人来给他看病,能够让他心爱的女孩心里感到宽慰的话,那又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他告诉女孩,愿意听从她的安排。

第二天晚上,一位当地土著医生如约而至。

船舱里点着一盏油灯,光线昏暗。船长躺在床上,处于半睡半醒状态。舱门开了,女孩踮着脚尖悄悄进入舱内,医生紧紧跟在她的身后。看着两人神神秘秘的样子,船长心里直想笑。然而,他的身体太虚弱了,笑容在他眼中只是一闪而过。医生是个骨瘦如柴的小老头儿,脑袋光秃秃的,一根头发也没有。他腰弓背驼,满脸皱纹,好似一棵百年老树,但眼睛分外明亮、炯炯有神,在昏暗的船舱中闪闪发光。他上身赤裸,一条粗布裤子又脏又破。他半蹲半坐,两眼盯着船长看了足足十分钟。然后,他用手仔细摸了摸船长的手心和脚底。女孩一会儿看看船长,一会儿看看医生,满脸恐惧。三个人都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医生问女孩要一件巴特勒船长穿过的衣物。女孩便把船长经常戴的那顶旧毡帽递给了他。

医生接过帽子,坐在地上,两手紧紧抓住帽子,身体前后慢慢摆动,口中念念有词,但声音很低。

突然,他轻轻叹了一口气,放下帽子,从裤兜里摸出一只破旧的烟斗,将它点燃。女孩走过去,紧挨着他坐下。不知医生低声对她说了句什么,女孩听后大惊失色。两人低声交谈了几分钟,语速很快,然后一起站起身来。她给了医生一些钱,给他敞开舱门。和进来时一模一样,医生悄悄走了出去。

姑娘走到船长床边,俯下身子,对着他的耳朵轻声说道:

“你的敌人在诅咒你,要你死。”

“别说傻话了,我的美人儿。”他根本不相信。

“是真的。千真万确。你这种情况,我以前亲眼见过。美国医生根本治不了,只有我们当地的土医生能够看得出来。之所以你现在还没死,只是因为你是个白人。”

“我没有敌人。”

“巴纳纳斯。”

“他咒我死有什么好处?”

“如果一开始你就赶他走,他就无机可乘了。”

“假如真的是他在搞鬼,我就更不用害怕了。”

她两眼盯着他,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你眼看就要死了,怎么还不相信?”她沉默了好大一会儿,最终还是说了出来。

这也应该是昨天晚上前来探望他的两位朋友心里的想法,只是没有说出来罢了。船长脸色苍白,心里非常烦躁。

“医生说了,我没什么大毛病,安心静养几天就会好的。”

她把嘴唇贴在船长的耳朵上,好像怕被空气偷听到似的,压低声音说道:

“你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你会跟着下弦月[54]一起离开这个世界的。”

“谢谢你告诉我。”

“除非巴纳纳斯先死。”

船长决非胆小怕事之辈,再加上见多识广,女孩说的话及其说话时严肃的表情,尽管也让他惊恐不安,但他很快就平静下来,眼神中又闪过一丝笑意。

“那就听天由命吧,我的美人儿。”

“还有最后十二天。”

女孩的话似乎提醒了他。

“听我说,我的美人儿,你刚刚说的这些话,我一句也不相信。不论你怎么说,我是不会赶巴纳纳斯走的。他虽然长相不怎么地,但绝对是一个好大副。”

他本来想多说几句,但突然间感到体力不支,于是闭上了嘴巴,连眼睛也合死了。每天这个时候,他都觉得头晕目眩,四肢无力。女孩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便起身离开了。那天晚上,月亮近乎圆满,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皎洁的月光洒满了辽阔的海面。女孩望着月亮,心中惊恐万分。她知道,一旦它离开这个世界,她所爱的人就会死去。现在,只有她可以救船长。船长的生死全靠她了。她知道,那个敌人非常狡猾,正躲在暗处观察自己,她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才行。然而,她不知道那个敌人是否已经猜到她想干什么。一旦自己的想法被他看穿,那就一切都完了。她必须弄死他。只有他死了,才能保住船长的命。她必须想办法把他引诱到一个盛满水的葫芦旁边。只要在水中看到他的身影,并把他水中的身影搞得支离破碎,他就会像遭到雷击一样死去。水中的影子就是他的灵魂。对于身为本地土著的大副来说,这个法子自然是雕虫小技,很难引他上钩。绝对不能让他意识到,有人正打算使用这个法子置他于死地。她非常清楚,只有做得天衣无缝,才能成功。现在时间所剩无几。她必须尽快动手。想到这里,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距离下弦月离开这个世界还有十天,他们再次启航出海。船长健康状况十分糟糕。他已经瘦得皮包骨头,话都说不出来了。如果没人帮忙,几乎连起身都成问题。大副实在是太狡猾了。她知道自己必须耐住性子,不能轻举妄动。一天,他们来到一座小岛卸货。这时,距离下弦月离开这个世界还有整整七天。该行动了!她把自己的一些贵重衣物从她和船长共住的舱室里偷偷拿出来,捆成一包,放在她和大副一起就餐的甲板舱室。到了就餐时间,她走进甲板舱室,虽然大副急忙转过头去,仍然被她看到他在偷偷察看她的包裹。俩人都没有说话,但她知道大副心里在想什么:她打算抛下船长,一个人跑路。而且为了不让船长发现她的图谋,她正一点儿一点儿地把东西往甲板舱室里搬,其中包括船长的几件衣物。

大副实在是忍不住了,指着一件细帆布外套,问她道:

“你拿这东西做什么用?”

“给我父亲穿。”她耸耸肩膀。

他大笑了一声,那张丑陋的脸更加吓人。巴特勒船长快要死了,她打算带走所有能够带走的东西。

“要是我不同意呢?东西是船长的。”

“你又不需要。”她回答说。

墙上挂着一只葫芦。我第一次来见船长时就已经看到它了,前面已经有过描述。她把它拿下来。葫芦上落满了灰尘。她从水壶里倒了些水出来,开始清洗起来。

“你拿它做什么用?”大副问道。

“能卖五十美金呢。”她回答说。

“你带走可以,但总得感谢感谢我吧。”

“你想干什么?”

“我想干什么?你心里很清楚。”

她瞥了他一眼,唇边露出一丝笑意,随即转过身去。大副欲火中烧、气喘不止。他纵身扑了过去,把她搂入怀中。女孩笑了,将一双圆润的胳膊绕在他的脖子上,两片柔软的嘴唇印在他的嘴唇上。两人纠缠扭结在一起,成为了一体。

第二天早上,她把大副从沉睡中唤醒。清晨的阳光已经洒满了甲板舱室。大副把女孩搂在怀中,告诉她说,船长最多还能活一两天。船主再找一个白人船长也不太容易。如果他愿意少要一点儿薪水,应该可以得到这份工作。这样一来,女孩就可以和他继续留在这艘船上了。女孩看着他,一双眼睛脉脉含情,两片柔软的嘴唇再次印在他的嘴唇上。这次用的是外国人用的方式,是船长教她的。女孩同意留下来。巴纳纳斯心花怒放,完全陶醉在幸福之中。

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她站起身来,来到桌子跟前梳理头发。甲板舱室里没有镜子,她就把水倒进葫芦,以水面为镜。她梳理好头发,招手示意叫巴纳纳斯过去。她指着葫芦说道:

“底部有脏东西。”

巴纳纳斯放松了警惕。他探过脑袋,朝葫芦里看去,他的身影瞬时便浮现在水面。说时迟,那时快,女孩用手猛击葫芦,顿时水花四溅,水中他的身影也随之变得支离破碎。巴纳纳斯大叫一声,向后倒退了几步,两眼恶狠狠地盯着女孩。她站在原地,脸上露出了胜利者的笑容。突然,大副面色青紫,两眼上翻,四肢抽搐,像服了剧毒一般,“咚”的一声直挺挺地摔倒在甲板上。不一会儿,他就一动不动了。

女孩俯下身子,用手摸了摸他的脉搏,又看了看他的瞳孔。巴纳纳斯死了。

她来到巴特勒船长床前。船长苍白的脸颊已经有了一点儿血色。他看着她,一副非常吃惊的样子。

“出什么事了?”他低声问道。

整整两天了,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一切照旧。”她回答说。

“不对。我觉得不太对劲。”

他闭上双眼,很快就睡着了,睡了整整一天一夜。一觉醒来,他就吵着要食物。仅仅过了半个月,他就完全康复了。

我和温特坐着小船回到岸上时已经是深夜了。天知道我们喝了多少威士忌和苏打水。

“这件事,你怎么看?”温特问我道。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船长说的句句是真。”

“这我相信。实话说,我对此事是真是假并不感兴趣。令人不解的是,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这几个人身上。一个矮胖男人竟然能让这样一个漂亮女孩如此痴情。刚才,我一边听船长讲,一边仔细端详睡在他身边的她,心里非常感慨:爱情果真能够创造奇迹。”

“她俩不是一个人。”温特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没仔细看船长的中国厨师?”

“看了。这个世界上我见过的、长得最丑的人非他莫属。”

“这就是巴特勒雇用他的原因。故事中的那个女孩去年跟着上一个中国厨师跑了。这个女孩和船长在一起也才仅仅两个月。”

“我的脑子乱极了。”

“船长认为,这种长相的厨师让人放心。如果我是他,绝不会这么自信。中国人,无论是长得丑的,还是长得俊的,都不可小瞧。如果他们用尽心思去讨好一个女人,很少有失手的时候。”

(薄振杰 赵辉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