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丛林里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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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上校夫人[3]

这一切都发生在战争爆发之前那两三年。

佩里格林夫妇正在用早餐。尽管只有他们两个人,尽管餐桌很长,但他们却分别坐在餐桌的两端。四面墙壁上悬挂着乔治·佩里格林上校先祖们的画像,这些画像均出自当年那些名噪一时的画师们之手,抬眼望去,列祖列宗全都在俯视着他们。男管家把当日早晨送达的邮件拿进屋来。邮件中有写给上校的几封信,是几封公函,有《泰晤士报》,还有寄给他妻子艾薇的一个小邮包。佩里格林上校朝那些信件看了看,然后便翻开《泰晤士报》浏览起来。他们用完早餐,起身离开餐桌了。他留意看了一眼,发觉妻子还没有打开那只包裹。

“那是什么?”他问道。

“不过是几本书罢了。”

“要我帮你打开吗?”

“你看着办吧。”

他不喜欢剪断打包的绳子,于是就费了点儿力气把绳结解开了。

“哎呀,全都是一模一样的书嘛,”拆开包裹后,他说道,“你为什么会要六本同样的书呢?”他翻开其中的一本。“诗歌。”接着,他看了看书的扉页。这时,映入他眼帘的是:《金字塔的消逝》,E.K.汉密尔顿著。伊娃·凯瑟琳·汉密尔顿:这是他妻子出嫁前的闺名。他露出惊讶的表情,笑盈盈地望着她。“艾薇,你写书啦?你可真是个很有心机的人物啊。”

“我还以为这种东西不会引起你多大兴趣呢。要给你一本吗?”

“唔,你知道的,诗歌并不是我的专长,不过——行,给我一本吧,我会拜读的。我把书拿到书房去。我今天早上有不少事情要处理呢。”

他收拢起《泰晤士报》、他的那些信件,还有那本书,走了出去。他的书房是一间相当宽敞、舒适宜人的屋子,里面有一张大办公桌,有几张皮质扶手椅,墙上挂着他称之为“狩猎战利品”的饰物。那几排书架上既有可供查阅的各类工具书,也有关于农耕、园艺、捕鱼、狩猎等方面的书籍,还有一些描写上一场战争的书籍,在那场战争中,他荣获过一枚十字军功勋章[4]和一枚杰出服务勋章[5]。他结婚前一直在威尔士近卫团[6]服役。战争接近尾声时,他退役了,在距离谢菲尔德[7]大约有二十英里的地方定居下来,住在一座宽绰明亮的豪宅里,过起了乡绅般的生活。这座宅邸是他的一位祖先在乔治三世[8]统治时期建造的。乔治·佩里格林家的这座庄园占地面积约一千五百英亩,他凭着自己的才干把庄园管理得井井有条。他是当地的一名治安法官[9],工作尽职尽责。在狩猎季,他每星期会抽出两天时间,带着猎犬骑马去打猎。他是个神枪手,高尔夫球也打得不错,如今虽已年过半百,但他依然能打一场艰苦卓绝的网球赛。即便他号称自己为全能的运动达人,人家也不会持有异议。

近年来,他渐渐有些发福了,但他依然还是个形体健美的男子汉;他身材魁梧,满头灰白色的鬈发,只不过头顶开始有点儿稀疏了。他长着一双率真的蓝眼眸,五官清秀,气色也很好。他是个热心公益的人,担任着当地各类组织的主席,而且,随着他的身价以及社会地位的提升,他成了一名忠实的保守党党员。他关心那些生活在他这片庄园里的人,把保障他们的福利视为己任,令他欣慰的是,他了解艾薇,知道她是个值得信赖的人,能够委托她去照料病人、援助穷人。他在村头建立了一个简易的乡村医院,自掏腰包雇请了一名护士。对于那些接受过他救济的人,他只要求他们在选举中,不管是全郡选举,还是全国普选,都要选他为候选人。他是个与人为善的人,对待下属和蔼可亲,也能体恤佃户,在附近的绅士阶层中人气颇高。如果有人当面称赞他是个笑口常开的大善人,他会感到心满意足,同时也会流露出一点儿不好意思的神色。这正是他想达到的效果。他并不企求比这更高的褒奖。

说来也算倒霉,他膝下无子嗣。他完全可以做一个非常称职、严慈并济的好父亲,他会按照培养绅士应有的方式来培养自己的儿子,他会送他们去伊顿公学[10]读书,你们都懂的,也会教他们钓鱼、射击、骑马。鉴于目前这种状况,他的一个侄儿,即他哥哥的儿子,便成了他的继承人。上校的哥哥是在一场车祸中丧生的。这孩子人虽不坏,却一点儿也没有继承他老爹的风骨,一点儿也没有,简直相差太远了,各位看官,反正信不信由你,他那愚蠢的母亲马上就要送他去一所男女生同班学习的学校念书了。艾薇让他既伤心、又失望。诚然,她是一位淑女,也拥有一小笔属于她自己的钱款;她把这个家管理得不知有多好,是一位很有教养的女主人。村子里的人都很喜欢她。他当初娶她为妻的时候,她还是个漂漂亮亮的小美人,肤若凝脂,浅棕色的头发,身段苗条,精力也很旺盛,而且网球打得也不赖;他无法理解她为什么不能生育;当然,她现在已经不那么风姿绰约了,年龄应该四十有五了;皮肤变成了黄褐色,头发失去了往日的亮泽,人也瘦得像根麻杆。她的穿戴向来都很整洁、合体,不过,她似乎并不太在意自己的形象,她从不化妆,甚至都不抹口红;有时候,她也会好好打扮一番去参加某个晚会,这时候,你还是能看出她昔日的迷人风采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唉,她就是那种很不起眼,你几乎不会留意去察看的女人。她的确是一个好女人、好太太,不能生孩子不是她的错,但是,这种事情要是落在一个想让自己的骨肉来继承家业的男人头上,那可就太不幸了;她没有一点儿活力,这就是她的问题所在。他认为自己当初在向她求婚的时候,还是深爱着她的,不管怎么样,对一个想结婚、想安家立业的男人来说,有这份爱意就足够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觉他们彼此间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共同的志趣爱好。她对打猎不感兴趣,觉得钓鱼也很无聊。久而久之,俩人的关系自然就日渐疏远起来。说句公道话,他不得不承认,她从来没有跟他胡搅蛮缠过。他们从来没有当众大吵大闹过,私下里也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口角。她似乎觉得,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是理所应当的。他时不时地会去一趟伦敦,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陪他一起去。他在那边有一个女孩子,得啦,确切说来,她已经不是女孩子了,即使还算年轻,也有三十五岁了,但她是个金发女郎,而且很有肉感,他只需提前给她发一份电报就行,然后他们便一起吃饭、看戏、过夜。唉,一个男人,一个健康、正常的男人,生活中也需要有点儿乐子。他忽然想到,即使艾薇不是这样一个好女人,她说不定也能做一个让人更加满意的妻子;可惜这种念头并不是他所喜欢的,便赶紧把这个念头从脑海中打消了。

乔治·佩里格林看完了《泰晤士报》,由于他是个处处替别人着想的人,便摇了摇铃,吩咐管家把这份报纸给艾薇送过去。接着,他看了看手表。现在是十点半,他约了一名佃户在十一点钟见面。他还有半个钟头的空闲时间。

“我还是看一看艾薇写的书吧。”他暗自思忖道。

他微微一笑,拿起了这本书。艾薇在她自己的起居室里藏有很多趣味高雅的书,虽然不是他感兴趣的那一类,可是,既然妻子喜欢读这些书,他也不好横加反对。他注意到,他此刻捧在手里的这本书,页数不超过九十页。这当然是优点。他认同埃德加·爱伦·坡[11]的观点,诗歌就应该短小精悍。不料,翻看了几页之后,他却发现,在好几首诗里,艾薇创作的诗句虽然长短不一,却都写得过于冗长,而且还不押韵。他不喜欢这种诗。他记得自己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在他上的第一所学校里曾经学过一首诗,那首诗是这样开头的: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12],后来,在伊顿公学,他还学过这样一首诗,开篇第一行便是:你已行将灭亡,无情的国王[13];此外,他还读了《亨利五世》[14];他们必须读完这个剧本,尽管读得一知半解。他带着惶惑的心情,盯着艾薇的这本书一页页看起来。

“这哪儿称得上我所说的诗歌啊。”他自言自语地说。

幸好不是整本书都像这样。书中穿插了一些看上去似乎十分怪异的诗作,有几行诗句由三个或四个单词组成,有些诗句则一行有十个或十五个单词,谢天谢地,书中有一些小诗,写得非常简短的小诗,尚能按照同样长度的诗行来押韵。有几页只写着标题:十四行诗,出于好奇,他数了数有几行;这些诗的确是十四行。他读了读。这些诗本身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他不太明白究竟写的是什么。他再次暗暗默念道:你已行将灭亡,无情的国王。

“可怜的艾薇。”他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他在等着见面的那个佃农被领进了书房,他赶忙放下手头的书,热情地向来客打了声招呼。他们马上谈起了正事儿。

“艾薇,你的书我拜读过了,”他们坐下来用午餐的时候,他说道,“蛮好的。印这本书花费了你不少私房钱吧?”

“没有,我很幸运。我把书寄给了一个出版商,他马上就接受了。”

“亲爱的,在诗歌上是赚不到多少钱的。”他用温厚、亲切的口吻说道。

“可不是嘛,我也觉得没什么钱可赚。班诺克今天一早来见你,是为了什么事情?”

班诺克就是他在拜读艾薇的诗集时打断他的那个佃农。

“他看中了一头纯种公牛,想找我提前预支这笔钱去把它买下来。他是个老实人,所以我就有点儿动心了,打算答应他的要求。”

乔治·佩里格林看得出来,艾薇不愿谈论她那本书,于是,他便撇开了这个话题,心里并没有为此而感到过意不去。他暗自庆幸的是,她在书的扉页上用的是她自己出嫁前的闺名;他估计,目前大概还没有人听说过这本书,不过,他对自己这个不同凡响的姓氏向来怀有自豪感,他可不愿看到某个该死的“一行一便士”的穷酸文人在哪家报纸上公然取笑艾薇为之所付出的努力。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他总觉得还是策略点儿为好,不要向艾薇提起关于她怎么会不知深浅地想尝试写诗的任何问题,艾薇自己也从来没有提及过此事。不提此事是他们彼此心照不宣地达成的一个共识,仿佛写诗是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似的。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他因为有些业务上的事情必须去一趟伦敦,一到伦敦,他便带着达芙妮出来吃晚饭了。达芙妮就是那个女孩子的名字,他无论何时进城,都要和她在一起消磨几个小时,享受这种你情我愿的快乐时光,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哎呀,乔治,”她说道,“人们近来都在津津乐道地谈论一本书,那本书是不是你的老婆写的?”

“你说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嗯,有这么一个家伙我刚好认识,此人是一位评论家。有一天晚上,他带我出去吃饭,还随身带来了一本书。‘有没有适合我看的东西?’我说,‘那是本什么书?’‘哦,我觉得这本书不是你所喜欢的,’他说,‘这是诗歌。我最近就在给这本书写评论。’‘我从来不看诗歌。’我说。‘这可是我迄今所读过的最火爆的作品,’他说,‘这本书就像刚出炉的糕点一样畅销呢。而且写得也好极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什么人?”乔治问道。

“一个名叫汉密尔顿的女人。我的朋友告诉我说,这并不是她的真名。他说,她的真名叫佩里格林。‘真有意思,’我说,‘我刚好认识一个名叫佩里格林的朋友。’‘他是陆军上校,’他说,‘住在谢菲尔德附近。’”

“但愿你没跟你的那些朋友说起过我。”乔治皱着眉头,恼火地说道。

“亲爱的,别发火呀。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只是对他说:‘不是同一个人。’”达芙妮咯咯儿地笑了起来,“我朋友说:‘听说他是一个十足的老顽固,是一个像布林普上校[15]那样的人。’”

乔治倒也挺有幽默感。

“你还可以说得再夸张一些呀,”他笑道,“要是我妻子写出了一本书,我应该是第一个知道的人,对不对?”

“我看也是。”

不管怎样,反正这种事情也提不起她的兴趣,所以,上校开始说其他事情时,她就把这件事给忘了。他也将此事抛在了脑后。他的判断是,这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准是那个荒唐可笑的傻瓜评论家在拿达芙妮开玩笑呢。达芙妮是因为听说这是一本内容非常火爆的书,才硬着头皮读下去的,结果却发觉,那不过是一大堆句子写得长短不一的胡言乱语,他想想都觉得好笑。

他是好几个俱乐部的会员,第二天,他想在其中一个俱乐部里用午餐,这家俱乐部坐落在圣詹姆斯大街[16]上。那天下午,他打算搭乘早一点儿的火车返回谢菲尔德。去餐厅前,他坐在舒服的扶手椅上,自斟自饮地享用着雪利酒,正在这时,一位老朋友忽然朝他走来。

“哟,老弟,近来日子过得还好吧?”他说道,“摇身一变,成了文艺界名人的丈夫啦,你感觉怎么样?”

乔治·佩里格林朝他这位朋友看了看。他觉得自己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闪闪烁烁的戏谑之情。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他答道。

“别装模作样啦,乔治。人人都知道,E.K.汉密尔顿就是你太太。区区一本诗集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这样的事情可不常有。你瞧,亨利·达什伍德正在和我一起用午餐呢。他想见见你。”

“真是活见鬼,亨利·达什伍德是什么人?他为什么想见我?”

“哎呀,我亲爱的朋友,你成天在乡下忙活些什么呢?亨利大概是我们目前所看到的最出色的评论家。他为艾薇的书写了一篇非常精湛的评论。听你这话的意思,不会是她没给你看过吧?”

乔治还没来得及回答,他那位朋友就把一个男人召唤过来了。此人又高又瘦,大脑门儿,蓄着山羊胡子,鼻梁很长,身躯佝偻,整个儿就是那种乔治一看就打心眼儿里讨厌的人。大家互相做了一番介绍。亨利·达什伍德坐了下来。

“不知佩里格林太太是否来伦敦了?我倒很想见她一面。”他说。

“没来,我太太不喜欢伦敦。她更喜欢乡下。”乔治生硬地回答道。

“针对我那篇评论,她给我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我感到很高兴。想必你也知道,我们这些评论家常常备受苛责,却挣不到几个钱。她这本书简直让我惊叹不已。这部作品内容新鲜,很有独创性,写法非常现代,而且读起来一点儿也不晦涩。不管是自由诗[17],还是古典格律诗,她似乎都能运用自如。”当然,作为一名评论家,他似乎觉得还应该提出点儿批评意见。“有时候,她在音韵上会出点儿小差错,但是,你在艾米莉·狄金森[18]的作品中也会发现同样的问题啊。她有几首短小精悍的抒情诗简直像出自兰德[19]的手笔。”

对乔治·佩里格林来说,这些话全都是不着调的一派胡言。这家伙不过是一个故作高雅、令人作呕的穷酸文人罢了。不过,上校是个很有风度的人,他得体而又客气地回答了对方,而亨利·达什伍德却好像没有听见他的话一样,又继续说道:

“话说回来,这本书之所以会如此不同凡响,是因为每一行诗句里都跳动着激情。在这些年轻的诗人当中,居然有那么多人活像得了贫血症似的,个个都萎靡不振、感情冷漠、缺乏血性,无动于衷地一味只凭理智行事,但是,在这本书中,你读到的是活生生的、赤裸裸的、返璞归真的激情;当然,像这样深厚、真挚的情感往往都具有悲剧色彩——啊,我亲爱的上校,海涅[20]曾经说过,诗人常常会把自己巨大的悲伤化为小小的歌谣,这话说得千真万确啊。你知道吗,时不时地,每当我在一遍又一遍地诵读这些令人断肠的诗篇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到萨福[21]。”

对乔治·佩里格林来说,这番话说得实在太离谱,他站起身来。

“行啦,承蒙你的这番好意,对我妻子的这本不足挂齿的书说了这么多的好话。我相信,她一定会很开心的。可是,我得赶紧走了,我要去赶火车,还得先去吃口午饭。”

“该死的傻瓜。”他气恼地暗暗骂了一声,登上楼梯,朝餐厅走去。

他回到家时正赶上吃晚餐。等艾薇上床睡觉后,他走进书房,想把她那本书找出来看看。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再翻一翻这本书,了解一下书里到底有什么值得他们如此大惊小怪的东西,可他找不到这本书了。肯定是艾薇拿走了。

“真可笑。”他咕哝道。

他已经告诉过她,他认为这本书还是挺不错的。作为丈夫,他还应该说些什么呢?得啦,说什么都无所谓。他点燃烟斗,翻看着《田野》[22],一直看到睡眼蒙眬。不过,说来也巧,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之后,他必须进城去,要在谢菲尔德待上一整天。他在谢菲尔德自己所熟悉的俱乐部里用午餐。快要吃完的时候,他忽然看见哈维瑞尔公爵走进屋来。此人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上校当然认识他,但也仅限于互相寒暄一下而已。他很惊讶地发现,公爵竟是冲着他来的,因为他径直在他的餐桌前停下了脚步。

“你太太不能来参加我们的周末聚会,真是太遗憾了,”公爵说,语气里似乎既有热诚,又带着点儿顾虑,“我们请了好多人来呢。”

乔治大吃一惊。他揣测着,大概是哈维瑞尔公爵夫妇邀请了他和艾薇周末去他们家做客,而艾薇却在他面前只字未提,就断然拒绝了。他镇定自若地回答说,他也觉得很遗憾。

“但愿下次能成。”公爵和颜悦色地说道,随后便走开了。

佩里格林上校憋着一肚子火。回到家后,他对妻子说:

“喂,听我说,我们收到了去哈维瑞尔公爵家做客的邀请吧,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为什么偏要说我们不能去呢?我们之前还从来没有接到过这种邀请呢,他们家有咱们郡最好的射击场。”

“这一点我倒没想到。我还以为这种活动只会让你感到无聊呢。”

“真是活见鬼,你至少也该问一声我想不想去才对。”

“抱歉。”

他仔细打量着她。她的表情里似乎带着点儿他琢磨不透的意味。他皱了皱眉。

“他们不至于没有邀请我吧?”他大声吼道。

艾维有点儿脸红了。

“嗯,说实话,你就是没有受到邀请。”

“我说,他们也真他妈的太不懂礼貌了,居然只请你,不请我。”

“我猜想,他们大概以为,这不是你所喜欢的聚会。你知道的,公爵夫人就喜欢跟作家之类的文人打交道。她邀请了亨利·达什伍德,就是那个评论家,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儿,他很想见见我。”

“艾薇,还真得谢谢你拒绝了。”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我应该做的呀,”她笑了笑,犹豫了一下之后,又接着说,“乔治,我的出版商想在月底前的某一天为我举办一场小型晚宴,当然,他们也想请你来参加。”

“哦,我觉得这种场合不太适合我。如果你想去的话,我就陪你一起去伦敦。我可以找个人陪我一起吃晚饭。”

这个人就是达芙妮。

“我估计,这种晚宴没多大意思,不过,他们倒相当重视。美国出版商已经接手了我这本书,第二天,他们要在克拉里奇大酒店[23]为我举办一场鸡尾酒会。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让你一起去参加。”

“听上去无非就是一场无聊透顶的活动,不过,如果你真想让我去的话,我会去的。”

“承蒙你这么体贴。”

这场鸡尾酒会让乔治·佩里格林感到头晕目眩。到场的人多得很。有些人乍看上去好像还不算太卑劣,有几位粉墨登场的女士模样相当漂亮,不过,在他看来,有几个男的似乎相当令人生厌。在每个人面前,他都被介绍为佩里格林上校,E.K.汉密尔顿的丈夫。现场的男士们似乎都跟他无话可说,而女士们看到他却都有说不完的话。

“你一定为你的妻子感到骄傲吧。这部作品精彩极了,对不对?你知道吗?我是坐下来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的,简直令人爱不释手啊,看完之后,我忍不住又捧读起来,而且又从头至尾读了第二遍。我简直被这本书迷恋得神魂颠倒了。”

英国出版商对他说:

“二十年来,我们没有一本诗集取得过这么大的成功。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的好评。”

美国出版商对他说:

“这部作品堪称无与伦比。在美国肯定会成为一本非常轰动的书。你就等着瞧吧。”

那个美国出版商还向艾薇献上了一大束香气四溢的兰花。真他妈的荒唐可笑,乔治暗暗思忖道。他们进场的时候,人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艾薇身上,显而易见,那些人说的无非都是些当面吹捧她的话。她听着这些奉承话,脸上洋溢着和颜悦色的微笑,偶尔也说上一两句表示答谢的话。她兴奋得脸都微微有些绯红了,不过,她似乎表现得很从容。虽然乔治觉得这些阿谀奉承只不过是一大堆废话,纯属胡说八道,但他赞许地注意到,妻子在以恰如其分的方式应对这一切。

“好吧,有一点,”他暗自思忖道,“你还是能看得出来的,她是一位淑女,这才是最他妈的让人赏心悦目的一道风景线,可以说,在场的这些人谁也比不上她。”

他喝了好多杯鸡尾酒。不过,有件事老是在困扰着他。他注意到,在那些经过介绍才刚刚认识的人当中,有几个人看待他的眼光似乎颇有些古怪,他思来想去,怎么也弄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有一次,他悠闲地溜达到了两个女人的身边,只见她俩正并肩坐在沙发上,他总感到她俩是在谈论他,走开之后,他差不多可以断定了,她们在窃笑。他暗自庆幸的是,这场酒会总算结束了。

在返回酒店的出租车里,艾薇对他说:

“亲爱的,你今天的表现好极了。你可真是出尽了风头啊。那些女孩子简直个个都对你赞不绝口:她们觉得你太帅了。”

“女孩子,”他刻薄地说道,“不过是些老妖精罢了。”

“亲爱的,让你感到厌倦了吧?”

“喝得醉醺醺的啦。”

她同情地捏了捏他的手。

“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们还要再等一会儿,然后乘下午的火车回去。我上午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不介意,没关系的。你要买东西吗?”

“我确实想买一两样东西,但是,我得先去拍照。我讨厌这个主意,可是,他们认为我应该去拍几张照片。为了打进美国市场,你懂的。”

他没说什么。但他有自己的想法。在他看来,要是美国的读者大众看到的肖像人物是这样一个丑陋、干瘪的小妇人,他们准会大为震惊的,而这个小妇人就是他的妻子。他向来有这种印象,在美国,人们喜欢的是光鲜亮丽的女人。

他还在浮想联翩。第二天,趁着艾薇外出的当儿,他去了自己所熟悉的那个俱乐部,径直来到楼上的图书室。一进图书室,他就动手查找起最近这几期的《泰晤士报文学副刊》《新政治家》以及《旁观者杂志》。不一会儿,他就把有关艾薇那本书的评论都找了出来。他并没有仔仔细细地翻阅那些文章,不过,只需粗略扫一眼就足以发现,这些评论都是极尽溢美之词的东西。随后,他去了皮卡迪利大道[24]上的书店,他偶尔会在那家店买书。他已拿定主意,要好好读一读艾薇写的这本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至于她是怎么处理她之前给他的那本的,他不想再去问她了。干脆自己去买一本得了。进书店之前,他先看了看橱窗,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醒目地展示在里面的《金字塔的消逝》。愚蠢至极的标题!他走进店内。一个年轻人迎上前来,问他需要什么。

“没什么,我就随便看一看。”倘若一开口就提出要买艾薇的书,他会觉得很难为情,他觉得还是自己找为好,找到之后再把书拿到售货员那里去结账。可他怎么也找不着,最后,他看见那个年轻人又走到他身边来了,便刻意用漫不经心的口吻问道:“顺便问一下,你这里有没有一本叫《金字塔的消逝》的书?”

“新出的版本今天早上刚到。我帮你去拿一本来吧。”

过了一会儿,那小伙子就拿着书回来了。他是个矮矮墩墩的年轻小伙子,长着一头乱蓬蓬的橘红色的头发,戴着一副眼镜。乔治·佩里格林身躯高大、威武挺拔,而且很有军人派头,整整高出了他一大截。

“这是新出的版本吗?”他问道。

“是的,先生。这已经是第五次印刷了。这本书很畅销,卖得差不多跟小说一样好。”

乔治·佩里格林犹豫了一会儿。

“依你看,这本书为什么会这么成功?我时常听到的是,现在已经没人愿意读诗了。”

“哦,想必你也知道,这本书写得很好。我自己也读过。”这个年轻人显然很有文化修养,但说话仍带着点儿伦敦东区[25]的口音。乔治本能地采取了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这就是人们所喜欢的故事。既有性爱情节,又有悲剧色彩,你懂的。”

乔治微微皱了皱眉头。他渐渐听出了名堂:这小伙子颇有些不知天高地厚。这本该死的书里居然还有故事,这一点至今还没有一个人向他提起过,他从那些评论文章中也没有看出端倪。那小伙子继续说道:

“当然,这些情节只是浮光掠影,一带而过,但愿懂我的意思。我的阅读体会是,她的个人经历或多或少激发了她创作的灵感,就像豪斯曼[26]写出了《什罗普郡少年》一样。她之后就再也写不出其他什么东西了。”

“这本书多少钱?”乔治打断了他的唠叨,冷冰冰地说道,“你用不着包起来,我可以把它塞在我的衣服口袋里。”

十一月的早晨阴冷潮湿,他穿着一件很厚实的长大衣。

在火车站,他买了几份晚报和杂志,随后,他便和艾薇在一等车厢两个面对面的角落里相安无事地坐了下来,翻看着手头的报刊。到了五点钟时,他们一块儿走进餐车,一边用茶点,一边闲聊了几句。列车到站后,他们坐上在等候着他们的轿车,驱车回到家里。俩人洗完澡,换好衣服去用晚餐。吃罢晚餐后,艾薇说她已经累得不行了,想上床睡觉去了。她亲了亲他的额头,这是她早已养成的习惯。过了一会儿,他来到客厅,从大衣口袋里掏出艾薇的那本书,然后钻进书房,埋头看起来。对他来说,阅读诗文并不轻松,尽管他看得很认真,每个单词都无一遗漏地看过来,但他还是有些摸不着头脑。于是,他又从头开始,再次通读起来。他越读越感到心神不宁了。不过,他并不是一个头脑愚笨的人。读了第二遍之后,他已经把这本书的大致内容了解得一清二楚了。这本书有一部分采用的是自由体诗,还有一部分则遵从传统格律诗的写法,但书中所叙述的故事情节还是前后连贯的,即使是智力最平庸的人也看得出来。书中描写的是一段激情澎湃的恋爱经历,这场恋爱发生在一个已经徐娘半老的已婚女人和一名青年男子之间。乔治·佩里格林像在做一道简单的加法运算题一样,轻而易举就厘清了其中的一步步环节。

这本诗集是以第一人称创作的,开篇描写的是,这位青春已逝的妇人忽然又惊又喜地发现,有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小伙子爱上了自己。她迟疑着,不敢相信。她觉得肯定是她自己在自作多情。后来,当她出乎意料地发现自己也情深意浓地爱上了这个年轻男子时,她紧张得不知所措了。她暗暗告诫自己,这种事情很荒唐;由于他们俩年龄相差悬殊,倘若她任凭自己的感情发展下去,只会结下不幸的苦果。她竭力想阻止他,不让他向她表白,然而,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他对她说,他爱她,并逼着她承认说,她也爱他。他央求她和他一起去私奔。她无法抛弃自己的丈夫,无法抛弃自己的家庭;况且她还是个已经渐渐步入老龄的女人,而他还这么年轻,他们将来会有什么样的人生?她怎么能指望他的爱情会一直持续到天荒地老呢?她恳求他行行好,别再来纠缠她了。没想到,他竟然爱得那么热烈奔放。他要跟她做爱,一心一意地要跟她做爱。僵持到最后,在她浑身发抖、心慌意乱、春情荡漾的境况下,她终于顺从了他。接下来描写的是一段让他们心醉神迷的幸福时光。整个世界,每一天都过得浑浑噩噩、单调乏味的世界,因为有了这份可歌可颂的爱情而变得异彩纷呈了。爱情之歌从她的笔端倾泻而出。女诗人崇拜她那个情郎青春勃发、雄健阳刚的肉体。乔治在读到她如何赞美他那宽阔的胸膛、苗条的腰身、健美的大腿,以及他那平坦的腹部时,不禁涨红了脸。

很火爆的作品,这是达芙妮的朋友曾经说过的话。事实果然如此。真令人作呕。

书中有不少伤感的小诗表达了她的悲叹之情:一旦她的情郎终将离她而去时,她的人生会变得多么空虚。不过,这些小诗都是以一句发自内心的呐喊结尾的:为了她所拥有的这段无上幸福的情缘,纵然让她尝遍世间所有的苦难也是值得的。她写下了他们一起度过的那些兴奋得浑身颤栗的不眠之夜,以及激情过后遍体酥软的那种倦慵,是那种倦慵让他们渐渐平静下来,彼此相拥着酣然入睡的。她写下了那种令人销魂蚀骨的感受:在那些短暂的、偷来的片刻欢愉中,尽管充满危险,但他们强烈的情欲使他们忘却了一切,他们水乳交融地沉溺在两情相悦的爱欲之中。

她本来以为这段婚外情大不了只是几个星期的事儿,没想到,这段恋情竟奇迹般地一直持续下来了。其中有一首诗写道:三年过去之后,他们彼此倾心相爱的劲头依然丝毫未减。他似乎仍在初心不改地催促她和他一起去私奔,逃往异国他乡,到意大利的某个山城去,到希腊的某个小岛去,到突尼斯[27]的一座有城墙环绕的城市去,这样,他们就能永远生活在一起了。在另一首诗里,她恳求他要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他们的幸福是朝不保夕的幸福。或许是正是由于他们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困难,而相聚的机会却少之又少,他们的爱情才得以如此长久地保持着最初那令人心醉神迷的兴奋的。后来,突然间,那个年纪轻轻的男人亡故了。至于他是怎么死的,什么时候死的,在什么地方死的,乔治却不得而知。接下来是一首很长的挽歌,描写了她肝肠寸断的悲痛之情,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悲痛,那是一种她深陷其中而无力自拔的悲痛,那是一种她不得不隐瞒得滴水不漏的悲痛。尽管她的生命之光已经熄灭,尽管她已被内心极度的痛苦折磨得憔悴不堪,但她还得摆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样子,照样去举办各种聚会,照样去出席各类晚宴,表现得像平常一样端庄得体。全书的最后一首诗由四节简约的诗句所组成,作者伤感地接受了她痛失恋人的现实,并向操纵人类命运的黑暗力量表达了她的感谢之情,不管怎样,至少也让她有幸享受到了一段无与伦比的幸福时光,这可是我们这些浅薄的人梦寐以求的最大的幸福啊!

乔治·佩里格林终于把书放下时,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他似乎觉得,他在每一行诗中都听到了艾薇的心声,他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了他时常听见她使用过的那些措辞和文句,书中还有一些细节是他们彼此都很熟悉的情景,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她讲述的就是她自己的亲身经历:她曾经有过一个情人,而她那个情人已经亡故了,这是明摆着的再清楚不过的事实。掩卷之余,他最深刻的感受并不是恼怒,不是震惊,也不是沮丧,虽然他也确实感到有些沮丧,感到有些震惊,但更多的还是诧异。艾薇竟然有过一次婚外恋,而且还是一次放浪形骸、激情燃烧的婚外恋,简直太让人难以置信了,这就好比放在他书房壁炉台上玻璃缸里的那条鳟鱼一样,那是他迄今所钓到的最漂亮的一条鳟鱼,没想到它竟冷不防地甩起尾巴来了。他这时才恍然大悟,他先前在俱乐部跟那个男人打招呼时,在他眼睛里看到的那种非常滑稽的神色究竟是什么意思了,他总算弄明白了为什么达芙妮在谈论这本书时,会开心得好像在说一个天机不可泄露的笑话的原因了,也明白了在那次鸡尾酒会上,当他经过那两个女人身边时,她们为什么在他背后窃笑的原因了。

他惊出了一身大汗。紧接着,一阵暴怒顿时袭上心来,他随即一跃而起,要去叫醒艾薇,毫不留情地要求她对此做出解释。然而,走到门口时,他又收住了脚步。他到底抓住了什么把柄呢?一本书而已。他记得自己曾经对艾薇说过,他认为这本书挺不错。诚然,他当时还没有读完这本书,可他文过饰非地假装自己通读过了。倘若他承认自己说过这种话,那他就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我必须小心行事才行。”他咕哝道。

他打定主意,要再等上两三天,先把这件事考虑周全了再说。没多久,他就盘算好该怎么做了。他上床休息了,但辗转反侧,久久难以入眠。

“艾薇,”他反反复复地暗自寻思着,“艾薇,在芸芸众生中怎么偏偏……”

第二天早上,他们一如既往地在用早餐时见面了。艾薇依然如故,还是那么文静、素雅、泰然自若,还是这样一个压根儿不愿花工夫去梳妆打扮,好让自己显得年轻些的中年妇女,还是这样一个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儿他依然称之为“女人味儿”的女人。他打量着她,因为他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这么仔细打量过自己的妻子了。她和往常一样,神情安详,心平气和。她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平静得没有一丝忧愁,坦荡的眉宇间也没有任何愧疚之色。她说了几句她平日里常说的话,都是些一成不变、无关痛痒、随口说说的话。

“那两天在伦敦忙得团团转,好在又回到乡下来了。你今天早上打算做什么呢?”

这种女人真让人不可理解。

三天后,他去找自己的法律顾问了。亨利·布莱恩既是乔治的律师,也是他的一个老朋友。他有一处乡间别墅离佩里格林家不远。多年来,他们常在彼此的猎场里打猎。亨利一个星期有两天在乡下做乡绅,其余五天则在谢菲尔德做律师,处理繁忙的律师事务。他是个身躯魁梧、体格健壮的汉子,平时总是风风火火的,笑声也很爽朗,这些特点表明,他喜欢让人家把他当成一个本质上特别爱好运动的人,而且还是个大好人,只是偶尔才会想起来,他还是一位律师。但他其实是一个精明强干、处世圆通的人。

“哎唷,乔治,今天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啦?”看见手下人把上校领进了他的事务所时,他声若洪钟地说道,“在伦敦玩得开心吗?我正打算下星期带我老婆上那儿去玩几天呢。艾薇还好吗?”

“我今天来找你,就是为了艾薇的事儿,”佩里格林说罢,满腹狐疑地瞪了他一眼,“你有没有看过她那本书?”

由于最近这几天里心烦意乱,他变得越发敏感了,况且他也察觉到了,律师的面部表情微微有点儿变化。看样子他好像陡然间起了戒备之心似的。

“没错,这本书我已经看过了。很了不起的成就,对不对?想不到艾薇突然在诗歌领域里崭露头角了。真可谓奇迹层出不穷啊。”

乔治·佩里格林差点儿要大发脾气了。

“这本书让我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该死的傻瓜。”

“嚯,乔治,你胡说八道什么呀!艾薇写了本书并没有什么坏处啊。你应该为她感到高兴、感到骄傲才对。”

“别说这种废话吧。那本书写的就是她自己的亲身经历。这一点你心里有数,其他人也都知道。我估计,唯独只有我一个人蒙在鼓里,不知道她那个情人是谁。”

“老兄啊,创作中有这样一种东西,叫做想象力。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整个故事全都是虚构出来的。”

“听我说,亨利,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彼此都知根知底。我们在一起享受过形形色色的快乐时光。跟我说实话吧。你能当着我的面,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你相信这是一出虚构出来的故事吗?”

亨利·布莱恩很不自在地在椅子上挪动着。乔治老兄的话音里流露出的那种苦恼着实让他感到有些不安。

“你没有权利向我提这种问题。你去问艾薇吧。”

“我不敢。”乔治痛苦地停顿了片刻。然后才回答道:“我怕她告诉我事情的真相。”

接下来是一阵让人很难受的沉默。

“那小子是谁?”

亨利·布莱恩直视着他的眼睛。

“我不知道,即使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的。”

“你这个蠢猪。难道你看不出我现在的处境吗?你是不是觉得被人当成一个十足的笑柄非常好受?”

律师点上一支烟,默不作声地抽了好一会儿。

“我不知道我能帮你做什么。”他终于开口说道。

“我估计,你自己也雇请了一些私家侦探。我想让你派他们去做这件事,让他们把样样事情都查个水落石出。”

“老兄啊,派私家侦探去调查自己的妻子,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再说,即使你眼下想当然地认为艾薇曾经有过一次婚外恋,那也是好多年以前的事情了,我估计恐怕查不出任何把柄来。他们好像非常小心,把自己的行迹掩盖得干干净净。”

“我不管。你就派那些侦探去调查吧。我要知道事情的真相。”

“乔治,我可不愿做这种事情。如果你执意要这么干,那你去找别人干好了。你听我说,就算你抓到了证据,能够证明艾薇曾经对你有过不忠的行为,你又能怎么办呢?要是因为你妻子十年之前跟别人有过通奸行为,你就要跟她离婚,在别人看来,你还是显得很傻啊。”

“不论怎样,我都可以凭这一点来跟她斗一斗,逼她把事情讲出来。”

“你不妨现在就可以这么做,但是,你我心里都有数,如果你执意要这么做,她就会离你而去。你舍得让她像这样离开你吗?”

乔治满腹怨气地瞪了他一眼。

“我不知道。我过去一直觉得她是个非常难得的好妻子。她把家务事管理井井有条,我们从来没有在佣人方面出过任何乱子;她在园艺方面很有办法,创造了很多奇迹,除此之外,她还赢得了村里所有人极高的称赞。但是,去他妈的!我也得考虑一下我的自尊啊。既然我已经知道了,她曾经下流地在肉体上背叛过我,我怎么能再和她继续同居下去呢?”

“你一直都那么矢志不渝地忠诚于她吗?”

“或多或少,有过几次,你知道的。不管怎么说,我们结婚也将近有二十四年了,但艾薇向来不大喜欢床笫之事。”

法律顾问惊讶得微微竖起了眉毛,不过,乔治因为在搜肠刮肚地考虑自己该怎么说,没有注意到。

“我不否认,我时不时地会去找点儿乐子。男人需要这些。女人就不同了。”

“这种话只有我们这些男人说得出口。”亨利·布莱恩说罢,淡然一笑。

“即使我怀疑女人会不守妇道,我也绝对不会怀疑到艾薇头上来。我的意思是,她可是个特别挑剔、出言也很谨慎的女人啊。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她写出这本该死的书的?”

“我估计,那是一段痛彻心扉的经历,对她来说,用这种方式把它宣泄出来,或许是一种解脱吧。”

“好吧,即使她非写不可,那她为什么不用一个笔名来署名呢?真是活见鬼!”

“她用的她出嫁前的闺名。依我看,她大概觉得这就足够了,假如这本书没有造成这么令人惊讶的轰动,那她的想法也是合情合理的。”

乔治·佩里格林和亨利此时正面对面地坐着,中间隔着一张办公桌。乔治的胳膊肘支在桌子上,手托着腮帮子,皱着眉头在想心思。

“连这小子是个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这事儿实在太窝囊了。人家甚至都辨别不出他是否算得上一个有教养的人。我的意思是,说不定他就是一个农场打工仔,或者是某个律师事务所里的小职员,谁知道呢。”

亨利·布莱恩忍了又忍,没让自己笑出来,等他答话的时候,眼睛里流露出的是一种体贴、宽容的神情。

“鉴于我非常了解艾薇,我认为,这个男人十有八九还算不错吧。不管怎么样,反正他不是我这个事务所里的职员,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对我来说,这不啻为一个沉重的打击,”上校叹了口气,“我原以为她很喜欢我呢。她要是不恨我,她就不会写出那样的书来。”

“哦,这一点我可不敢苟同。我认为,她不大可能怀有仇恨之心。”

“你不会自说自话地认为她爱我吧。”

“不会。”

“好吧,她觉得我怎么样?”

亨利·布莱恩身子仰靠在转椅上,若有所思地望着乔治。

“冷漠,可以这样说吧。”

乔治禁不住打了个了哆嗦,脸涨得通红。

“不管怎么说,反正你现在已经不爱她了,是吧?”

乔治·佩里格林没有直接回答他。

“生不了孩子,这种事情对我的打击实在太大了,在我看来,她让我很没面子,但是,我从来没有让她看出我的心病。我对她一直都很温柔。在合情合理的范围之内,我对她努力尽到了我应尽的职责。”

律师抬起一只大手掌捂住自己的嘴巴,把他嘴唇上已经微微漾开的笑意遮掩起来。

“这种事情对我的冲击非常严重,”佩里格林继续说道,“这算他妈的怎么回事儿!即使是十年前,艾薇也不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呀,上帝作证,她那时候的模样就不怎么好看。简直太丑了。”他深深叹了口气。“如果换了你,你会怎么做?”

“等闲视之。”

乔治·佩里格林突然直挺挺地在椅子上坐起身来,板起面孔,严厉地望着亨利,他当年在检验自己的兵团时,一定也是这副面孔。

“这种情况我不能视而不见。我已经成为别人的笑料了。我以后再也抬不起头来了。”

“胡说八道。”律师厉声喝道,但随即又换上了一副和颜悦色、亲切友好的态度。“老兄,你听我说,那个男的已经死了,而且这一切都发生在很久以前。这事儿就算了吧。去跟大家说说艾薇的这本书,去大张旗鼓地赞扬这本书吧,告诉人们,你为她感到多么骄傲。一定要表现得煞有其事,仿佛你对她十分信任似的,装作你早就看出来了,她根本不可能背叛你。这个世界发展得那么快,而人们的记忆力又是那么差。大家很快就会淡忘了。”

“我忘不了。”

“你们夫妇俩都已人到中年了。她为你付出的代价也许比你自己所想象的还要大得多,再说,如果没有她,你会非常寂寞的。我认为,即使你忘不了这件事,那也没关系。只要你那个稀里糊涂的脑袋里能牢牢记住这一点就行:艾薇身上还有很多你永远也不可小觑的过人之处,比你的这点儿能耐强多了,一切就会朝好的方向转化啦。”

“这算他妈的怎么回事儿,你说得好像我才是那个应该受到谴责的人似的。”

“不,我认为该受谴责的人不是你,不过,我也吃不准艾薇究竟该不该受到谴责。我估计,她那时并不想跟那个小伙子坠入情网。你还记得结尾处的那几首小诗吗?那几首诗留给我的印象是,尽管他的死亡让她万分痛苦,她却以某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愉快地接受了这个结局。她自始至终心里都很清楚,把他们维系在一起的那根纽带有多脆弱。那个小青年是在他自己的初恋正处于巅峰状态时死去的,根本不知道人世间能持续到天长地久的爱情是多么罕见;他只知道爱情的极乐之处和美妙之处。在她沉浸在自己这段辛酸、悲痛的往事之中时,想到他再也用不着承受人间的一切哀愁了,便从这种思绪中得到了些许安慰。”

“老兄,你说的这些话让我有点儿摸不着头脑。我或多或少明白你的意思了。”

乔治·佩里格林郁郁寡欢地盯着办公桌上的墨水台。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律师以好奇而又同情的目光打量着他。

“你有没有意识到,无论她有多苦闷,她都从不让自己的心迹流露出来,她得有多大的气魄才能做到这样啊?”他温和地说道。

佩里格林上校叹了口气。

“我现在已经心灰意冷了。我估计你说得没错,对无法挽回的事情哭也没用,如果我还这么小题大做,只会把事情搞得更加糟糕。”

“所以?”

乔治·佩里格林惨淡地笑了笑。

“我接受你的劝告。我就等闲视之吧。由他们把我当成一个该死的大傻瓜好了,让他们见鬼去吧。说实话,如果没有艾薇,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过,我跟你说,有一点我到临死的那天恐怕都想不通:那家伙到底看上她什么了?”

(吴建国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