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灵异簪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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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重遇

我的手不由自主擂打了一下桌子,暗骂“该死”!我当初应该一开始从马佳身上着墨,眼看着这孩子和阿成越走越近,日后马佳可是坚定地向着阿成靠拢呢,但看她的性情似乎比戈兰更容易拿捏。

证据在于原青给我的跟踪记录。一一翻看数日整理下来的录像和文字,我不禁哑然失笑。戈兰的案件因为尚未侦破,目前由警方派人保护。即便如此,她进出超市也戴着连衣帽和墨镜。哈哈,岂不知我这次专门叮嘱过手下的人,她那些小伎俩,实在不值一哂!但原青给我信息中,倒有一个地方值得注意,戈兰某夜携着背包、坐着夜班车往市中心方向,半途上被警方截回。我就这举动摊开地图,仔细分析了好一会儿:哦,原来如此!这孩子的羽翼稚嫩,心思当真如同小溪一样明晰呀。

可惜可惜,这孩子犟脾气、会动脑筋,加以培养,她完全能取代春仁的位置。忽然,我皱起眉头:既然不能为我所用,则必须除去。小蹄子现在唯一的价值是她那具有魔力的血液!

尽管戈兰的父亲和意外相遇时簪子产生了轻微的感应。但等我亲自试验了才更膺服阿奴当初创设双簪的奇思妙想。与主人的方术相比,阿奴凭着天赋和主人的遗书,确实青出于蓝啊!而主人遗书上另外一神奇的摄心术则帮助了我部分“篡改”了戈兰关于她和马佳的记忆。

那时候春仁听从我的吩咐,悄悄拿起针筒,在边上悄悄抽取了一大管戈兰的血液呢——以至于戈兰这可怜的孩子,她大喊着不需要马佳之类的话醒来,头晕目眩,还以为是簪子的缘故。其实仅仅由于缺血后的正常反应罢了。整个经过我瞧得一清二楚,甚至端详起戈兰的鹅蛋型小脸,上面非常白净,一点斑点都找不到,即使她有了老去的一天,也毋须敷粉。反观春仁褶子里能夹出苍蝇大小的粉颗,这怎不由得我一阵恶心呢?!

同时,我高兴地笑了,因为我突然明白戈兰那晚上的行踪。如果不出所料,她会再次出现在那个地方!

兴许这地方发生过爆炸,空气里驱之不散的是一股难以言喻的恶臭,我却无动于衷。试想,白骨盈于野的场面,我哪里会稀见呢!区区爆炸,早不能使我的心湖泛起涟漪。所以我即使首次亲身莫上门,潜入马佳之前搬去的所谓亲戚家的小区,凭着多年的经验,我迅捷地定位、妥善处理了摄像头等。无他,这个小区和上世纪兴建的大大小小解困房小区完全一样,从住宅内部布局到外墙,乃至房屋排布,仿佛由同一个设计师、同一个工厂赶制出来,换作今天那些瞬间难以找到共性的建筑物,一忽儿“秋裤”,一忽儿“福禄寿”,我断断不敢轻视,随便闯入。

一旦闯入,我便发现,身处于一个利弊并存的环境。经历了巨变的小区,路灯有一半失灵,闪着闪着,另有几盏直接熄灭。攀爬外墙的时候,屋檐下的垃圾,乏人打扫,偶尔坠落,甚是危险。毕竟首次上门,戈兰若是有援手,凭借熟悉环境的便利,仍然处于上风。左右回转身体,轻轻巧巧地,我落在目标地点,那是某个乌灯黑火的房间,但是,不远处射入微弱的幽光,还闻到久违的火柴燃烧后的味道。

循着那一丝弱光,我提着步子,慢慢靠近烛光所在。那是屋子的客厅,烛光旁边便是熟悉的身影。天助我也!羊羔在前,不去下手,实在对不起我的良心了。于是我用上早年学到的功夫,三步并五步窜到那人的背后,抓住她的肩头,不等她反抗,已经狠命把她按在地上,再反剪捆绑住她的手腕。可能力度过大,把她手腕附近的肌肉扭到,“嘶……你……你是谁?”,她一脸惊惶问。

我对她的问话十分满意,心里默默地念着傅府君的好处了。当年要不是傅育替我想出面具这一着,怕我早就行藏败露,被某些人抓起来充当玩物或者研究对象了。

但是,随即又被另外一种莫可名状的悲哀包围着我,手头上的人皮面具,每一张戴上去代表着我是另外一个人,所以“寿命”始终有限,而我的生命是无限!窗外的月影暗淡,四周积聚了不少厚云,蜡烛的幽暗光芒照在我身上、打在墙上呈长长的影子。正当我神游太虚时,戈兰忽然说:“不对,我在哪里见过你似的。我以前有什么地方的罪过你?”

我并没有直接回答她,反上前摸摸她的脸庞,那么光滑——这孩子从小获得家人多少疼爱啊!戈兰下意识躲闪我的手掌,估计受不了我手心的老茧吧。低头仔细打量着这朵温室的小花,即便现在来到肮脏的屋子里,她依然穿着一身桃红色的棉衣,下面一条时新紧身打底裙裤,细细一嗅,皮肤上涂过润肤露呢,那好闻的薰衣草味一点点沁人心肺。这使我蹙起眉头:他们小年轻管这叫“小清新”,满以为在平常的打扮中透露“情怀”。我情怀个屁,老子平生最见不得人矫情造作。

于是我笑呵呵,一脸严肃说:“谁说你得罪过我?三更半夜私闯民宅,我作为小区的保安,难道没责任管这事。好,要不要去派出所?”她这下双颊涨红,气鼓鼓地睨了我一眼。终于不言语声了。

奇了怪了,凭戈兰争强好胜的性子,她就能轻易偃旗息鼓?据我所知,若非对方能令她心悦诚服,她一定找尽机会和你抬杠。那么我且逗逗她,于是继续开火车胡诌:“哎哟,难道我猜错了?你是指着这片区前不久遭过爆炸,乏人问津,你趁机学人家悄悄来这里‘溜’几口?”“我呸,你从朝阳区出来的?没事往坏方向想,要那样,满大街都没好人了。再说,我爹妈又不是明星、社会名流,出事了绝对不可能捞我出来。”戈兰啐了我一脸,她的脸涨得跟猪肝的颜色了。如今谁不爱惜自己的名声,那鬼东西万万不愿意沾。

风水轮流转呀!曾几何时,我身边尽是一些自负高才的贤者,他们无不冠以“风流倜傥”。但一个个吃下“寒食散”,则像换了个人,其状若疯狂。他们有新衣服不穿、怕浆洗完的挺括衣料擦到皮肤,会又痒又痛,日常只穿旧衣服;每次服下药物后,必得大量饮下烈酒,踩着木屐满山疾走,谓之发散。甚至,我那小兄弟阿成,为了讨好他情人的父亲,竟然也装扮成贵族子弟,在会稽太守的宴席上接过“寒食散”欣然服下。当时站在帘儿下偷窥的我,暗暗骂道,傻子,真的傻子!士族最讲究仪礼,一个早早定下人家的女儿,不可能随便悔婚改嫁给你的。

然而,我的脑袋同时受一种巨大的渴望占据着,急于见到双簪,希望重现阿奴曾经见过的奇景,若能驾驭时间,将是古往今来唯我独尊。一想到这样,我的手就不由自主倒了不少“加料”到准备送上阿成酒席上的酒水里了。看着他咕嘟咕嘟喝下去,看着他倒下,我全身的肌肉像饿狼般,等待出击。却不料,另有一姓桓的将军带着家奴迅速拖走了晕眩中的阿成,当然,这姓桓的家伙坏了我好事,他也遭到报应,后来史书上免不了说他谋权篡位。

“哼,老实跟你说,我还巴望着你送我去派出所,”戈兰也不管我是否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缓缓说出来,“那么我就可以得到警察的保护。前不久,我才被人无端禁锢了呢。”我心里警惕起来,装模作样地“咦”了一声。戈兰以为我好奇,很是得意地炫耀:“那些坏蛋关我黑屋,又在我食物中下了大量东莨菪碱类药,要不是我瞧到一只老鼠偷吃食物后的反应,我怕要上当了。”“是吗?真聪明……”我不露声色回答,嘴角浮现笑容,手掌摸到内袋预先备着的针筒。

可戈兰这傻孩子还浑然不知,笑得很露出四颗门牙:“哎呀,那坏蛋大概忘记了我以前在大学辅修过中草药学一类的课程。这点简单的反应,我还是醒起的。啊……你干嘛……针筒已经扎入她的肌肉,注射的药物沿着她的血管运送到她的四肢百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