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美国种族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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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内涵(4)

许多论述各种族在收入和职业方面的差别的著作,随意地使用“歧视”这一类的字眼,甚或使用更加充满感情色彩(然而很难验证)的“剥削”二字。不错,在历史上的各个不同阶段,有事例表明许多种族确曾遭到显而易见的歧视,但是,要确定各种族在收入和职业或住房方面的差别究竟达到何种程度才能表明歧视的存在,却是一个复杂而难以判断的过程。歧视一词本身的含义也很广,从根据个人目前的实际能力只能付给底薪,到存在压抑培养能力的历史性障碍都可称为歧视。用雇主的歧视来解释某一时的收入差别,通常意味着没有按该种族当时的能力付足其所得。然而在这一点上,历史的和当前的经验证据远不是结论性的,尽管有许多评论家说得十分斩钉截铁。

例如,雇主的歧视就不能解释某一给定种族内部各种人之间存在的巨大收入差别,如果雇主们一般并未意识到这些内部区别的话。来自香港的华人普遍都很贫困,而土生土长的美籍华人普遍都很富足,此种状况用雇主的种族主义是解释不通的,因为在各雇主的眼里,“华人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第一代和第三代美籍墨西哥人在收入上的颇大差距,也无法用雇主的态度来加以解释。因为在蓝领职业里,雇主不太可能去了解求职者属于哪一代,而大多数美籍墨西哥人又都在从事蓝领职业。雇主更不太会查家谱,以便能把自由黑人的后代与其他黑人区分开来,而大多数老板究竟能否把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移民和其他黑人分辨开来,是大为可疑的,甚至老板是否有兴趣要知道得这么多,都很难说。

纯粹属于种族内部的收入差距,对于考察某个种族在整体上与全体社会的差距,是有启发的。就某些种族而言,一个社会阶层(比如来自香港的华人)的收入所得低于全美平均水平,而另外一个阶层(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人)的收入则高于全美平均水平。19世纪来自东欧的犹太人生活贫困,而来自德国的犹太人则生活富裕。今天,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第二代移民在收入方面超出全美平均水平,而土生土长的黑人所挣的钱却要少得多。当一个种族某些社会阶层的全体人员(而非若干幸运的个别人士)在收入所得方面部超过全美平均水平时,那就难以将该种族在整体上低于全美平均水平的收入归咎于雇主的歧视,如果雇主并不在该种族内部进行区分的话。

经济歧视的存在及后果,远非完全取决于对某一特定种族的偏见或偏见的程度。日裔遭遇到的历史偏见的法律歧视,至少和波多黎各人所遭遇到的情况同样严重,然而日裔的收入却是波多黎各人的两倍多,并且比盎格鲁—撒克逊人后裔的收入也要高出不少。那种将种族收入差距基本上看做歧视的结果而不是由人文资本差别或年龄、地区分布及其他因素差别所造成的流行观点,不仅不符合历史事实,也违背现实经济状况。把主观上的偏见转化为公开的经济歧视,对于追求利润的竞争性公司来说,是不划算的。虽然对于政府机关、公用部门、受到调节的金融等行业或大学及医院等非营利组织来说,付出的代价要小一些。美国南北战争之后,白人雇主的卡特尔组织尽管在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等方面都占有一切可能想象得到的优势,但在企图控制刚刚获得自由的黑人工资这个问题上却屡遭失败,表明这样做是多么不划算。例如在今天,把受过“同样”教育的各种族人士作为全民成员而对其收入加以比较的统计数字,通常都忽视其教育内容和工作表现上的巨大质量差别。大凡这种质量差别哪怕稍为近乎精确地计算在内,族际相对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就会大大缩小,甚至完全消失。

消费歧视的武断说法(声言“穷人买东西价钱高”)同样也把矛头对准时常被忽视的种族差别。举例来说,犯罪率的差别就会在许多方面影响经营一家商店的开销,导致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种族街区以不同的价格出售。一个诚实的消费者不得不为自己街区的惯偷、无赖和犯罪分子给商店造成的损失付出他的代价,但这和那种认为他的街区作为一个整体被开设在当地的商店或其他种族“剥削”的说法,不是一回事。许多商店不断从犯罪率高的街区撤走,表明那里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利润可赚。

各种族在偿还信贷方面也有差别,并且不总是完全出于收入上的原因。举例说,甚至低收入的美籍意大利人仍被视为可靠的放贷对象。华人、日本人和来自西印度群岛的人为资助自办企业而开设的那些轮流用款的信贷协会,其之所以能奏效,端看借贷者能及时地悉数偿还借款。那些因缺乏此种可信度,因而不能在自己人当中使用这种办法筹集资金的种族,通常也因同样的理由无法向商业信贷机构筹集到资金。他们未能办起企业实难武断地归咎于得不到银行的支持,因为大多数小型企业(包括华人、日本人和西印度群岛人开办的企业)在开张时根本就不是靠银行的贷款。

同样在房产市场上,从19世纪纽约东南端的移民隔离区到现在,贫民窟住房的高额租金,多少年来一直受到指责。但是,尽管对贫民窟房东的尖锐责骂声不绝于耳,真实的记录却表明,贫民窟房产的收益总的来说并不偏高。不错,一定面积房产的租金要价很高,但收益却只能看房客实际上付了多少租金--而纽约东南端每年都有千百起驱逐房客的事件表明,要价和付租不仅在概念上,而且在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老实交清房租的人,和前文提到的诚实消费者一样,只得代人受过,而且房东的平均赢利率表明,纽约东南端的房客作为一个整体也并未受到“剥削”。

个人可能会被歧视所毁坏,尽管歧视并不能解释某个种族的经济状况。W·E·B·杜波伊斯在20世纪初曾指出,“对个别黑人工人的评价,不是按照他自己一个人的工作效率,而是按照黑人工人队伍作为一个整体的工作效率,而整体的工作效率可能往往是偏低的”。肤色之所以成为是否雇用的许多选择条件之一,是因为要仔细了解每一个人得付出高昂的代价。一个种族被歧视的问题,是个涉及该种族作为一个整体是否被误断或被付给低薪的问题,是个关于整体表现的平均水平问题,而与个人差异无关。有代表性的黑人,根据杜波伊斯的看法,“可能是胜任其所从事的工作的”,而假设白人的种族偏见一下子突然消失的话,作为一个整体,“黑人所占据的地位将不会有多大的区别”,虽然“某些少数人会被提升,另外少数人会得到新的位置”,但“广大的黑人大众将一如既往……”。杜波伊斯期待减少种族隔阂所能做到的,实为后代黑人提供改进自己的技能与发奋努力的一种刺激。姑且不论杜波伊斯这种判断的经验价值究竟如何,他这段话有一点很重要,即他把对个人的歧视与对一个种族的歧视区分开来了。

即便一个种族当时的能力在市场上被准确地评估出来,该种族的个别人士仍然可能被全然埋没。杜波伊斯本人或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是举出这样的例子都不能提供证据表明,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种族加以歧视就足以解释该种族为什么会贫困。像杜波伊斯和保尔·罗伯逊这样受过一流教育、才华出众的个别人士,其辛酸的悲剧就在于掣肘他们的仅仅是种族偏见。

在其他种族之中,最易怒、最好斗或最极端的分子,同样也恰恰是某些熟谙美国文化,最有才华的成员。他们及其他一些人引申出一种看法,认为整个种族的文化适应及技能或奋斗精神不管有多大长进,也未必能比该种族个别成员的发展来得更为成功。某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关押的日本人就曾经做出这种悲观的结论。但是,不管他们的愤怒和悲观如何,都可以理解,后来发生的事件表明,这种引申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历史上也是错误的。在被关押后的一代人时间之内,美籍日本人就站到了美国最富裕、最为社会所接纳并普遍最受人尊敬的种族之列。从日本人开始移民算起,这个过程大约用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他们在前进道路上遭遇到的那些最凶残的种族主义分子,不可能会由于日本人有任何不同表现而改变自己的观点。但是,人生有命,世间沧桑,日本人默默地以其坚韧不拔的毅力终于在经济、社会和政治各条战线上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成就。

可惜,日本人(以及华人和犹太人)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却时常被认为是不屑一顾的幼稚行为,主张应考虑以更加有力的对抗性的手段来争取进步。然而19世纪的美籍爱尔兰人在各个领域使用对抗性手段曾屡遭失败,从公立学校的争议到南北战争时的抗拒征兵,从试图以恐怖活动来赢得经济进步。到组织远征军去加拿大以获取爱尔兰的独立,无一是成功的。20世纪,黑人当中非暴力民权运动的初步成功,曾因更加好斗的直接行动策略的兴起而明显放慢了前进速度,因为这种策略反倒使社会各界对黑人的抵制态度强硬起来,并引起广泛的后冲力,从单纯的不满情绪到诸如三K党(甚至在北方各地)及纳粹外围之类的组织再度复活。

究竟在收入和社会接纳等方面的种际差别,在多大程度上是由特定种族自己的行为和态度造成的,又在多大程度上是由社会其他各界的行为和态度造成的,我们并不想在此处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此外要说明的是,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不是一句话就能笼统概括得了的。

身份和同化

种族身份的重要性,在各个种族内部是有巨大差异的。对某些人来说,种族身份是一种足以在世人面前加以炫耀的自豪标志。对别的一些人来说,种族身份是一种值得个人珍惜的生活方式,虽然无须公开张扬。另外还有一些人,对他们来说,种族身份是一种偶然性的东西,或者说是一种令人好奇的东西--或是一种尽量应予忘却、回避或逃脱的污点。诸如此类的五花八门的个人态度,历来就存在于各个种族之中。简言之,种族身份一直是种复杂而难以捉摸的现象。其特定内容历来差异很大,即便在一个种族之内也是如此。例如在19世纪,犹太移民的种族身份就集中体现在他们的宗教礼仪和犹太人的民族文化传统上,包括意第绪语。在他们的心目中,如果一个犹太人很少注重或根本不注重犹太教礼仪、生活方式和衣着,并在非犹太人当中讲起话来像个非犹太人(正如20世纪的许多美籍犹太人那样),那么,要把他当做犹太人实在是匪夷所思的。然而,谁也不会认为,经过“二战”时遭到的大屠杀及现代以色列国建立之后,犹太人就失去了他们的种族身份。仅仅是他们的投票记录就足以使他们与处在同样经济水平的其他美国人泾渭分明。他们并未生活在过去的记忆中,但是过去一直存在于他们的生活之中。

种族身份有时被认为是种族进步的一个潜在的有利--如果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但是种族身份强烈表现在一边倒的投票上,在政治上偏袒本族候选人或优先雇用本族人的那些种族,一般来说并不见得比那些对此不太介意的种族生活得更好。在偏袒同族人方面,谁也赶不上爱尔兰人,不管在政治上还是在教会里,他们都是如此,但是总的看来,爱尔兰人却并不比意大利人进步快,而意大利人在政治上或在其他方面都很少有这种偏袒同族的精神。某些种族(比如犹太人和日本人)一直珍视并保持着自己的特殊文化,但却从不就此公开做什么文章(许多黑人和西班牙裔人士就爱这样干)。使文化区别成为争论不休的问题,究竟对文化存留或种族进步是否有推动作用,这绝没有清晰的答案。19世纪时,爱尔兰人曾对盖尔特语大加吹捧,而当时的犹太人对意第绪语就没有怎么张扬,但实际上,犹太人当中讲意第绪语的人却比爱尔兰人当中讲盖尔特语的人要多得多。

就许多美国少数种族而言,日积月累的变化已经使他们在20世纪面目一新,与19世纪的祖辈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这些深刻的变化现在很少有人提及,因为要照顾种族体面和敏感心理。19世纪同时代人自述和流行病的医学记录,都可验证下述历史事实:当时爱尔兰移民的卫生状况很糟糕,家中如此,个人也如此。但现在讨论种族问题的论著,通常都对某个种族是否清洁只字不提,除非在为了证明某人有偏见或仇恨心理,需要引用此人谈到或抱怨某个种族不爱清洁的原文时,才会涉及这个问题。由肮脏所引发的流行病至今仍然在某些少数种族居住区传播,但是各种族估计寿命的差距,却被简单地归咎于社会上的种??主义。甚至在某一种族的年轻人当中,本来是由于逞能以显示其男子汉气概而造成的极高车祸死亡率,也被想当然地归咎于该种族的贫穷,并且硬说是由于他们驾驶的车太旧才造成这种后果的。

且不管这些辩解之词在纯道义的框架内有何种道理,但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这些辩解之词却整个地模糊了真正起作用的主要因素。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些辩解之词阻碍我们认识或理解进步曾经是--或现在是--怎样取得的,因为种族内部问题的存在本身就已被忽视或否认了。一个种族,倘若听到任何人说它曾经肮脏就不高兴,认为这只是那些偏执分子无中生有的捏造,那它永远也不会干净起来。如果他们认为问题仅仅在于种族主义的教员和有偏见的测验,那么他们的子女在学校里就不可能克服学习上的缺陷。任何种族都无法克服其内部的其他问题--从酗酒到暴力--如果它认为这些事情都是歪曲的宣传,或者是“社会”弊病的必然结果。根据这种观点,某些为自我提升而长期进行的艰苦卓绝的奋斗也就被否定了。这就等于说,历史本身也被否定了。

如果仅在道义的范围内兜圈子,进步(及贫困)只能被说成是“社会”的产物,而这个“社会”到现在才勉强地赋予人们新的“权利”和不完整的“接纳”。如果爱尔兰人是19世纪的贱民,而在20世纪却被完全接纳,道义论者就会说:瞧,这样做就对了,不过太迟了,早该这样做的。但他们却忽视了这样一种可能,即被社会接受的爱尔兰人与19世纪刚从爱尔兰来的移民具有天壤之别,而当初那些爱尔兰移民的个人行为在今天是别人包括今天的美籍爱尔兰人所完全不能接受的。

美国种族史--说到底,也就是美国人民史,是一部由复杂种族和个人所组成的复杂集合体的历史。这部历史不是一出简单的道德戏剧。它是一个由许多相似模式和深刻区别所构成的故事,是一个由痛苦、自豪和成就所构成的故事。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一个关于许多极不相同的传统的故事,在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它又是一个以其许多面目出现的人类精神的故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