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是公司的命脉,营销的根本在于宣传。你肯定明白这个道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老板全都明白这个道理。于是,宣传变成了一场比拼,营销变成了一场战争。担任这场比拼裁判员的,是一群名叫消费者的人,而这场比拼的游戏规则只有一个,那就是看谁能想办法抓住消费者的眼球,让消费者印象深刻。
美国纽约有一家公司,他们的业务是经营碳化钙。公司为谋求进一步发展斥巨资新建了一栋52层高的总部大楼。工程马上就要竣工了,但如何面向社会宣传而又不会引起人们的反感呢?公司的广告部人员绞尽脑汁,仍然找不到一个满意的宣传方式。
就在这时,公司突然接到值班人员的报告:在大楼的32层大厅中发现了一大群鸽子前来“安家落户”。这群鸽子启发了公司公关广告专家们的灵感,解决了企业宣传这道难题。
想到这个方案之后,公司立刻派人关好窗子,不让鸽子飞出去,并立即打电话通知纽约的动物保护组织,请他们立即派人妥善处理这些鸽子。
动物保护组织的人闻讯后立即就赶了过来。与此同时,公司负责人的一通匿名电话打到了《纽约时报》的报社,告诉他们这里将有重大新闻事件发生。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纽约市各大媒体竞相出动大批记者前来采访。
三天之内,从动物保护组织捉住第一只鸽子到最后一只鸽子落网,新闻、特写、电视录像等,连续不断地出现在报纸和荧屏上。这期间,出现了大量有关鸽子的新闻评论、现场采访、人物专访。公司的首脑人物更是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频频出场亮相,乘机宣传自己和公司。一时间,“鸽子事件”成了酷爱动物的纽约人乃至全美国人关注的焦点。就这样,这家碳化钙公司的摩天大楼一夜之间就变得全美闻名,并且给公众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而且最重要的是,公司付出的宣传费用仅仅是两通电话的电话费。
事实上,真正懂得营销真谛的老板,比拼的是创意。像这家碳化钙公司所进行的这种极具创意的宣传方式,就要比那些拿着平庸的广告创意,花重金,在黄金时段打广告,靠疲劳式轰炸强行让消费者了解自己产品的宣传方式要高明得多了,因为两者在吸引消费者眼球的成本和效率上,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在NBA篮球史上,再没有比乔丹更辉煌的人了。如果没有他,世界上的篮球迷至少会少一半,要知道有多少人是冲着他而奔向球场和坐在电视机前观看篮球赛的。而这位伟大的巨人,却是耐克公司一手“制造”的,而与此同时,这位巨人也为耐克创造了无限的商机,成就了耐克的辉煌。
1984年,耐克与乔丹签订了一份5年期合同,给乔丹的条件中包括赠与耐克的股票,以及以前所未有的待遇,而耐克公司则得到了在耐克运动鞋上使用乔丹的名字的允诺。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傻瓜才干的,乔丹只不过是一个代言人而已。但耐克坚持这样做,乔丹对耐克的影响是巨大的。乔丹身上凝聚了活力、声望、高超的竞技水平和令人振奋的体育精神,他的分量超过了耐克理想中的任何标志。耐克借助乔丹创造了新品牌“air jordan”,生产五颜六色的篮球鞋和配套的服装。
“air jordan”既是成功的广告战役,也是品牌战的胜利,在第一年销售量就高达1亿美元。随着美国职业篮球赛深入世界球迷的心,乔丹为耐克所做的广告风靡一时。耐克公司生产的“麦克尔·乔丹气垫鞋”更是频频露面,随着乔丹驰骋在万人瞩目的篮球场上,销售更是直线上升。
后来,每当NBA芝加哥公牛队出场参加比赛时,人们都会发现,这些运动超人头戴耐克帽身穿耐克服,仿佛不经意间,换上了一双印有红白相间醒目商标的耐克运动鞋。
耐克的广告随着公牛队的获胜和乔丹的成名,势不可当风行全球,而且像流行歌曲一样,令人上瘾。可见,耐克公司“借鸡生蛋”,以运动明星来做产品广告宣传的战略确实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耐克总经理菲尔·耐克也因此被称为“体坛最具有权势的人”。
著名营销实战专家张冰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明星效应是营销的好方法,使用明星代言的最大好处就是能让该代言人的个人特性投射到产品中来,形成差异化,利用该代言人对目标消费者的影响力来提升品牌的形象和影响力。”
明星本人在其“粉丝”群中的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的,再加上人们普遍拥有“爱屋及乌”这一情感,那些明星的“粉丝”们也就自然而然地对那些明星代言的产品有了特殊的好感,甚至把购买明星代言的产品当做是追星的手段。显然,人们的这种心理给了那些精明的老板们一个极好的机会,让他们可以用极其简便的方式来吸引住消费者的眼球,完成他们的营销大计。
无论是靠创意,靠明星效应,还是靠其他任何一种方法,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让消费者了解你的产品,记住你的产品都是你赢得营销大比拼的唯一方式。只有把这一点当做营销时的唯一前提,我们的营销行动才有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下围棋,走一步看一步的人是庸手,走一步看三步的人是高手,走一步看十步的人是国手。那些商业领域的“国手”,那些成功的大老板,无一例外都是走一步看十步的人,这就是战略思维,这就是你需要学习的第5种本事。战略思维能力决定着你是否有资质成为一个真正成功的老板,战略思维也正是那些站在商业领域顶端的企业家和普通老板之间最大的差异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