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民事纠纷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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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邻居建新房挖地基时挖到我的宅基地下,该怎么办?

汪某申请的宅基地在肖某的隔壁。在建房挖地基时,汪某请的施工队突破了宅基地的红线,挖到了肖某的宅基地下。肖某予以阻止但没有结果。汪某的行为违法吗?肖某应该向谁主张权利?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而所谓宅基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的在国家或集体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居住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的村民,村民对于经审核批准的宅基地有长期使用权。村民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有权种植树木。且建造房屋、种植树木等权利的行使不仅及于地表,也及于地下,比如挖地基、挖坑。本案中汪某请的施工队将房基挖到邻人的宅基地下,一方面侵犯了邻人宅基地的使用权,另一方面也可能对邻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造成倾覆、坍塌的危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肖某有权请求汪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有权要求汪某对自己的损失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