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小企业会计实务
8775700000011

第11章 任务二 应收票据的核算

知识点一:应收票据的确认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均可使用商业汇票。应收票据根据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收票据和不带息应收票据两种。

应收票据是在采用商业汇票的结算方式下发生的。商业汇票就好像是债务人写给债权人的一定期限的借条,有的含利息,有的不含利息。应收票据应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商业汇票时,按票据面值予以确认。

知识点二:应收票据的核算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时,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收回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账户进行核算。它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收到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账户;票据到期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票据”账户。

一、应收票据取得和收回的核算

(一)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等于应收票据的面值。

【例4-4】2009年9月20日,志远公司销售一批甲产品给振华公司,产品已发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产品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600元。当日收到振华公司签发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该票据的期限为3个月。志远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票据――振华公司 9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志远公司通过银行划回票款93600元。

志远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3600

贷:应收票据――振华公司 93600

如果该票据到期,振华公司无力偿还票款,志远公司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账户。志远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振华公司 93600

贷:应收票据――振华公司 93600

(二)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带息应收票据取得的核算与不带息应收票据取得的核算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按规定计提票据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票据”账户,贷记“财务费用”账户。

应收票据利息面值×票面利率×期限

应收票据到期值面值×(1+票面利率×期限)

带息票据到期收回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按收到的本息和)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面值

――应收票据利息(已计提利息部分)

财务费用(未计提利息部分)

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账户核算,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

期末不再计提利息,是指到期未能收回票款的票据从到期日至收回款项日之间如再遇到会计期末就不再计息,而不是到期前不能计提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票款时,仍然要把票面金额和应计利息一并转入应收账款,同时冲减财务费用。

【例4-5】志远公司2009年9月1日销售一批甲产品给振华公司,货已发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产品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0元,当日收到振华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期限6个月,票面利率10%。

志远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应收票据面值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2)2009年12月31日,计提票据利息

票据利息117000×10%×4÷123900(元)

借: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利息3900

贷:财务费用 3900

(3)票据到期收回款项

票据到期值117000×(1+10%×6÷12)122850(元)

借:银行存款 122850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面值 117000

――应收票据利息 3900

财务费用1950

志远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2009年9月1日,销售A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元,增值税税额850元,共计5850元。对方开出为期3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抵付货款。

(2)上述票据到期,收回票款。

(3)假如票据到期,对方无力支付。

请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二、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

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经过背书手续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按票据的到期值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融资行为。在贴现中,企业支付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息,所用的利率称为贴现率,票据到期值与贴现息之差称为贴现净额。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公式如下: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净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例4-6】志远公司2009年9月21日将出票日为2009年7月13日的面值为50000元,出票后6个月到期的不带息应收票据向银行办理贴现。银行规定的贴现率为10%。

志远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票据到期值50000(元)

贴现息50000×10%×114÷3601583.33(元)

贴现净额50000-1583.3348416.67(元)

借:银行存款48416.67

财务费用1583.33

贷:应收票据――振华公司50000

【例4-7】承【例4-6】,若志远公司的该贴现票据为带息票据。票面利率为9%,其他条件不变。

志远公司的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50000×(1+9%×6÷12)52250(元)

贴现息52250×10%×114÷3601654.58(元)

贴现净额52250-1654.5850595.42(元)

志远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595.42

贷:应收票据――振华公司 50000

财务费用595.42

志远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2009年9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振华公司,价款140000元,增值税23800元,产品已发出。振华公司交来一张票面金额为163800元、两个月期限、到期日为2009年11月1日、票面利率为5%的商业承兑汇票。

(2)志远公司由于资金紧缺,于2009年10月8日持该票据到银行贴现,贴现率为6%,贴现期为24天。

(3)2009年11月1日,上述票据到期,振华公司无力支付票款,贴现银行向志远公司追索已贴现票据款项,款项已划转。

请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应收票据是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下发生的。对于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按规定计提票据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票据”账户,贷记“财务费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