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礼仪:雕饰最优雅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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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订婚 (1)

恋爱时期是一段充满兴奋和欢乐的时间,但当恋爱继续发展,年轻男女发现他们彼此越发的互相爱慕时,这便是一个须加认真考虑的时间。在某个时刻,女孩子就开始想:“这是我要嫁的男子——我不知道他对我是否有同样的感觉?”而吉姆也会自言自语的说:“世界上我只要莎莉这个女孩子——我不知道如果我向她求婚,她是否会说‘好’”。就这样,他们的谈话变得更亲密和更认真,同时他们也开始彼此在“试探对方”。现在男人实际上已很少说“你嫁给我好吗”这种话。他们是通过更深的认识所产生的互相了解与接纳对方而同意结合的。

很重要的一点,是在订婚前的这段时间,这些年轻人不应避免与其他朋友交往。当他们两人单独在一起共度黄昏时虽然很惬意,但是他们找机会认识彼此的朋友也是很重要的。在一项婚姻中,若任何一方不能与那些可能成为另一方生活中一部份的人共处时,此项婚姻就已开始遭受打击。对于这对夫妇的家人而言,这种情形甚至于更是如此。所以每一个人都应当在另一个人的家中作客接受款待,这样他们方能见见周围一切的事物和对方家人,以便能有所适应。有时作客一晚或作一次周末拜访将有助于作是否提出求婚及是否接受此项求婚的决定,但如一方或双方的家庭是居于另一地区时,可能就不易做到这一点。准备接待这位年轻客人的家庭,应事先从他们的儿子或女儿那里获知这件有关接待的事情,以免使客人感到难堪。

通知的范例:

妈,下周六的晚上,我可否把莎莉弗斯特带到家里来?我们已多次见面,我很想让她看看华德贝里这个地方,及让她见见您。

儿 吉姆 敬禀

亲爱的母亲:

我最近遇到一位使我很倾心的男子,他名叫杰里鲍埃,是塞拉寇斯城人,我很想让你们彼此见见面。因此,我们想与您和爸共度下个周末,不知届时是否方便?请您尽快告知我。

爱你们的女儿 苏上

接到此项通知或电话的父母,就要准备会见这位未来的女婿或媳妇。但要知道,除非这对年轻男女到达时向他们另有所求,否则订婚仍有待于将来。

来来的新郎及其准岳父

当他提出求婚而她也说“好”之后,这对年轻人第一件需要办的事就是去见她的父亲或她一家之长。同时这位准新郎要向他或可能她请求同意这件婚事。如她的父亲拒绝,则这位女孩就要面临将“好”改为“不好”或在她的父母反对下结婚这两项难题。一个有荣誉感、下定决心、不顾父母反对而结婚的小姐会告诉她的父母说,她的婚礼将在某月某日举行,同时她拒绝作不结婚的承诺。因为对应允的事而又存心不予遵守只有增加她的愧疚。

但在大多数情形中,当约翰去见玛莉的父亲时,后者已充分明了前者有些什么话要说,及早已计划好用些什么措辞来答复他这位准女婿。

可能约翰的经济状况对他的准岳父来说似乎不能维持他女儿的生活,因而他可能决定给予她某种补贴以使这对夫妇的生活过得相对不太清苦。但是如果她的父亲本身亦无能为力补助约翰的经济欠缺时,他必须要告诉他们两人,婚事须先等待甚或先不同意他们订婚。但在另一方面,若一切事情均属满意时,他可不必反对立即宣布订婚或结婚。

订婚戒指

说一个男子,当他向他的女朋友求婚而她说“好”这一瞬间便从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来,是否曾在言情小说里才有也都是可疑之事。在实际生活中也应询知她的喜好才是正确而明智的。准新朗首先应单独到珠宝店去告诉老板他能够买什么价钱的戒指,及选择一些戒指出来放置一旁。他然后再带他的未婚妻到店里去,让她在选定的戒指中选一枚她最喜爱的。

白金镶钻石的戒指可能相当迷人。要不,一个用她的和诞生宝石做的大戒指也相当可爱。如家庭中有什么传家宝可以选送时,他可以将这些传家宝带给他的未婚妻过目,让她选出她所喜爱的一种。

目前,一项很流行的趋势是采用半宝石所作的首饰,因为细小的金刚钻在与半宝石相比之下已失去了它的吸引力。

今天,替代一枚单粒钻戒的第一项选择是一枚绿玉戒指。一枚镶紫水晶、或黄玉、或透明电石的戒指都很可爱,可以选作订婚戒指。不过如选一枚镶有诞生石的戒指,也似乎很合适:

元月——石榴石(它黑色的光泽作为一个订婚戒指是令人喜爱的)。钻石,是一种白色玉石,可打造成十分迷人的戒指,尤其是当切成四方形而保持它的光泽时,与一颗钻石甚为相像。正因其像钻石,许多新娘均害怕人们会说她是拿这种戒指来冒充钻戒。它还有一种是美丽的铜青色。

二月——紫水晶(很大的宝石,最好切成方形)。

三月——绿玉石、血石或碧石。方切——常用来代替钻石,并且很美丽。

四月——钻石(乃石中之王,一等品质,价格甚贵)。

五月——翡翠(如色彩完美而无显着瑕疵的价格亦高)。

六月——珍珠(戴在美丽的玉手上再合适不过了)。

七月——红宝石(如是赤红色彩的价格很高)。

八月——玛瑙、橄榄石(为罕见又美丽的玉石或红玉)。

九月——蓝宝石(为以往最受人喜爱的订婚戒指,永远美丽)。

十月——猫眼石(有一种说法:猫眼石是那些在十月出生的人的幸运之石,但对那些

不是十月出生的人而言是坏运石)。

十一月——黄玉。

十二月——土耳其玉或琉璃。

第一次公开戴上订婚戒指的时间是在宣布订婚的当天。但订婚戒指对婚书的效力并不重要。许多人把订婚戒指和结婚戒指混为一谈,并且认为前者跟后者一样是不可少的——但事实并非如此。结婚戒指是结婚典礼所必需的。而订婚戒指只是证明他已经向她提出求婚及她已经说“好”罢了。

有许多太太,从来就未得到过一枚订婚戒指,另外却有许多在结婚以后很久,当她的丈夫有能力购买他常常想买给他妻子的戒指时才获得她们的订婚戒指。有些新娘情愿不先买戒指,而把买戒指的钱来装置他们未来的家庭。

女方是否须给男方订婚礼物

女方没有义务,甚至没有这个习惯给予男方订婚礼物;但她要给的话亦无不可。事实上,如果她要这样做,她甚至可以送他一枚订婚戒指。

女方送男方的常见礼物,有一套袖扣、一对相配的饰钮、表带或匙链、或香烟盒之类的东西。也许因为送订婚戒指是男方专有的特权,所以她很少会送他一枚戒指或任何礼物。

男方家长拜访女方家长

订婚之后,男方的父母应前往拜访女方父母。至少,男方的母亲应立即去拜访女方的母亲。如两家不是住在同一城市时,应向女方致函表示欢迎之意,并对她的父母致函表达欢愉之情。宣布订婚之后,准新郎的近亲(如姐妹、兄弟、婶母及姑母、甚至表兄妹等)均应尽快致函或拜访这位准新娘及她的家庭。当然,利用电话将有助于这两个住得很远的家庭互通信息。当他们住得相隔甚远时,新娘的父母先去拜访新郎的父母则更为合适,而且这是完全正确的。这样的话,此项邀请的访问亦等于回报新郎父母第一次的“拜访”,但这项拜访是互相同意安排的。如因某种理由,男方的家人未能前去拜访女方的父母时,女方父母应该很小心的来处理这件事情,因为处理失误就会产生一项可以引起极大困扰的情况。要点是因为此时乃是这对年轻夫妇快乐的时间,同时双方父母的举措也应自动自发及充满友善之气氛。

同样很重要的是这位女子也想去了解及适应她将来的家人对她的态度(不管是什么样的态度),同时她必须封那些她不经意认为自己有权那样做的事不可坚持已见。总而言之,她必须紧记于心的目标乃是保持她自己及她未来的姻亲们之间的美满关系。

宣布订婚

非正式通知

通常在正式宣布订婚的前几天——或一个星期,女士及那位男士每人均写信或拜访他们自己的姨婶、叔叔伯伯及表兄弟和他们最亲密的友人,告诉他们订婚的消息、及请他们在未决定订婚日子之前不要告诉其他任何人。如此,那些最亲近的人最先不会从报纸中读到这个消息,但这些亲戚一旦获悉此项消息后即以电话或写信等方式向新娘道贺,如方便时并应前往拜访。当然,她应该尽快的回他们的信。

如果新郎的家人很好客,他们应该很快的请她和她的未婚夫吃午餐或晚餐,及在公开宣布订婚后为新娘举行一个更大的派对。在另一方面,如他们是属于沉静型的人时,这些亲戚朋友仅应去拜访她以表示他们对她的欢迎之意就行了。

如果任何一方的家庭中,最近有人死去的话,则订婚仅需平静地通知彼此的家人及密友。(报上的结婚启事可以通知其他相识之人)。

正式通知

正式或公开的订婚启事由准新娘的父母实施。此项启事可用便条或在订婚派对上宣布,然后由报纸公开发布,印发的订婚启事是不正确的。

登报订婚启事

登报的订婚启事,是由“新娘”的父母将订婚的资料寄往各报的社会新闻编辑刊登启事(如你喜欢可附寄一张新娘的玉照随报刊登)。若是住在一个大城市的郊区或住在一个小镇上时,应将一份刊登的资料寄往当地报社(可能是一份周刊)。而其他几份资料则寄往附近城市你所选定的报社,及新郎的家人所建议的当地报社。

订婚启事应在你想刊出的日期一周之前或更早寄给报社,同时刊登的日期必须清楚写明,以便此项启事能同时在各报刊登。许多人认为有需要在星期日的报上刊登,但宣布订婚的派对可能在星期六之前便已举行了。如选一个周日刊登此项启事,此时报纸的空栏不会那么紧凑,将有更多机会刊登出全部资料和照片。如果你当地的报纸是一种周刊时,你给其他报社所定的日期须符合启事的日期。

现将最常采用的订婚启事格式栏举如下:

“伊里诺州森林湖之赫伯特·柯尔士·强生夫妇宣布其女儿苏珊贝莉·强生小姐与乔治亚州阿兰特城阿瑟·杰米生·居里亚先生及夫人之长子威廉·阿瑟·居里亚博士订婚。谨订于六月间举行婚礼。

强生小姐毕业于宾特莱专科学校。她在一九二O年于芝加哥之圣诞舞会初次出道。同时,在今年五月她将在阿兰特总医院完成护士的技能训练。居里亚博士毕业于耶鲁大学希尔学院及耶鲁医学院。他已在阿兰特总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训练,目前正在该院担任医师。”

在不寻常的情况中,虽然新娘、新郎及其父母亲等的姓名身份与这项格式有所不同,但有关受教育的学校及任职等资料均与该项格式无异。

当父或母死去时,可由新娘现在之母或父按同样的措辞发布订婚启事。

例如:

“赫伯特·柯尔士·强生太太谨此宣布其女苏珊贝莉·强生小姐与威廉·阿瑟·居里亚博士订婚……等等。苏珊小姐亦为已故赫伯特·柯尔士·强生先生之女……。”

如新郎之父或母死去时:

“哈利·布朗夫妇宣布其女玛丽·佛兰西斯·希朋小姐与罗伯·刘易斯先生订婚。罗伯·刘易斯先生为艾伦·加特·刘易斯太太及已故刘易斯先生之子………。”

如新娘是一名孤儿时,孤儿的订婚是由该女最亲近亲戚、教父或教母或一名最要好的朋友负责发布。如她没有较亲近之亲友时,则订婚启事由她本人自行为之。

例如:

“已故之单姆耳·东尼夫妇之女贾斯卡·东尼小姐与理查德德·福斯特先生订婚………仅此敬告诸亲友。”

如父母住得很远或因某种原因她与家庭完全分开时亦可利用此项订婚启事的格式。

如父母离婚时:订婚启事通常由新娘的母亲发布,但是正如在死去父亲之例中,应把父亲之姓名登列。

例如:

“钟斯·法汉太太宣告其女辛茜亚·法汉与某某先生订婚………。法汉小姐亦为麻省武宾斯特的亨利·法汉之女……。”

如与新娘生活在一起的父或母再婚时:

“覃姆耳·哈维先生及夫人宣布哈维太太(或先生)之女珍·世柏·寇勒(哈维)小姐与某某先生订婚。寇勒(哈维)小姐亦为加州葛又罗公园的大卫·索墨斯·寇勒先生(或詹姆斯·李特太太)之女……。”

如已离婚之父母仍很友好时:有时离婚的父母仍保持有良好的友谊,而他们的女儿是平均轮流与其父亲或母亲同住。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两人均希望宣布此项订婚。

“费城之高登·史密德先生与纽约市七十二街十二号之豪威·沙伯斯基太太宣布其女儿卡拉·法·史密德小姐与某某先生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