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传统下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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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

三四年来,我写了不少杂文。其中的一部分我收在一块儿,就是这本《传统下的独白》。

这本书共包括二十篇文字,篇篇都是名副其实的“杂”文,有的谈男人的爱情,有的谈女人的衣裳,有的谈妈妈的梦幻,有的谈法律的荒谬,有的谈不讨老婆的“不亦快哉”……各文的性质虽是杂拌儿,但是贯串这杂拌儿的却是一点反抗传统、藐视传统的态度。

这种反抗和藐视,对我说来,颇有孤独之感,所以千言万语,总觉得是个人的“独白”。在传统的标准里,一个反抗和藐视传统的人,经常被看做是一个不正派的人。经常不为“世儒”们所喜:王充、阮籍、李贽,以及一切被目为放诞任气议古非今的人物,都不是“世儒”眼中所能容忍的。“世儒”看他们是狂叛,他们也懒得辩,狂叛就狂叛吧!

通常“世儒”们打击狂叛的法子总不外是一个公式:

A(行为不检)+B(言论不经)=C(大逆不道)对A,“世儒”们惯用的帽子是不孝呀、无礼呀、好色呀;对B,惯用的帽子则是思想游移呀、态度媚外呀、游戏文章呀、专爱骂人呀。于是,在罪状毕至之下,C的大帽子便自然戴成了。

在这里,我愿对“游戏文章”和“专爱骂人”两点,做一点说明。谈到文章,明朝有所谓“文章二十五品”之说,其中有“简古”“典则”“讽切”“刺议”“攻击”“潇洒”等二十五品,我认为在这些“品”中,一个重大的遗漏可说是“狂叛品”了。狂叛品的文章最大特色是率真与痛快,有了什么,就说什么;该怎么说,就怎么说。狂叛品的作者深知写文章的重点是在表达作者的意思,只要能达意,使读者痛痛快快地读下去,“形式”上面的计较,是可以不必的。所以嬉皮笑脸,不失为文章;亦庄亦谐,也不失为巨作。

最可恨的是一些浅人,他们看文章,不看文章的“内容深处”说些什么或暗示些什么,却只从皮相着眼,看到文章里一些被视为“不庄重”或“不道德”的字眼或句式便大惊小怪,便草草断定为不能登大雅之堂,不合“君子水准”,不遵守传统的“文章规范”,于是便判定这篇文章是“游戏之作”、是“专爱骂人”,是没有价值或没有多大价值的。其实这真是“浑球的文章雅驯观”。我生平最讨厌一些伪君子在文章上装模作样忸怩作态,一下笔就好像一脑门子仁义道德之气充塞于白纸黑字之间,读其文,似乎走进了孔庙中的大成殿,好像非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一番不可;读过之后,幸运的读者会昏昏欲睡,不幸的读者便要吃强胃散。文章也者,写到他们那种地步,真算罢了!

16世纪的唐顺之(应德),在他的《与茅鹿门论文书》里,说明为文的道理极其痛快,他主张“文章本色”,要“直抒胸臆,信手写出,如写家书,虽或疏卤,然绝无烟火酸馅习气,便是宇宙间一样绝好文字”。这四百年前的老话,岂不值得今天的“能文之士”想一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