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医女无双:丞相别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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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寻迹(上)

马六回头,笑着答:“回夫人的话,还留在那个窟窿里。因为弄不清楚那干尸的来历,也不敢胡乱挪动,就放在原处没动。那宅子,末将已经派了人看守,窟窿上也用了网布遮挡,以免再有别的东西掉进去,将那干尸给毁了。”

“那孩子呢?”

“夫人想要见那孩子?”马六是个聪明人,一听就能听出这话里的意思:“夫人要是想见,等天亮之后,我给送到夫人跟前。只是那孩子,痴痴傻傻的,怕是——”

“怕是什么啊。”顾云飞伸手在马六身上拍了下:“你怕是不知道,咱们家夫人的医术,那是天下第一。”

“哦!”马六忙露出一副崇拜的模样,将拍马屁的戏给做得足足的。

因为事关大伯父,天亮之后,颜素问便催促着让马六将她带到了那处半废的院子里。

“这院子原是库城一个大户人家的院子,院主人姓洪,做的是贩马的买卖。洪掌柜跟妻子一共生养了三个儿女,老大是女儿,嫁到了别处,也就刚刚出嫁的那年回来过。两个儿子,是一母同胞的双生子,长得那是一模一样。两个孩子小的时候,这洪家是叫人眼红的其乐融融。后来,这两个孩子长大了,分别娶了媳妇,这日子慢慢地也就过得不太一样了。

老大洪世安,娶的是民当户对的商贾人家的女儿。这岳父母也就只生了这么一个女儿,是捧在手心里,养在心肝儿上的。有了洪世安这个女婿之后,连带着一起疼,这老大的日子,是越发过得美滋滋。

弟弟洪世康娶了个平民人家的女儿,上有兄嫂,下有弟妹,别说照应他了,还的拖着他去照顾自己父母兄弟。因为时常回家要钱,这弟弟洪世康是既被爹娘嫌弃,又被兄长埋怨。”

“这都是洪家的孩子,为何一个娶了门当户对的商贾之女,另外一个却娶了平民家的女孩子?”

“还不是跟这两兄弟的性格有关。老大洪世安,性格稳重,一心求财,对于女子的相貌没什么要求,反而要求女子聪慧,要能与自己一起打理家中生意。这大房的儿媳妇,单说相貌的话,的确是平淡无奇,甚至生的还有那么一些丑。可人家七八岁的时候,就能独当一面,外出跟人谈生意了。

这弟弟洪世康,性格跳脱,是个极重女子容貌的人。他娶的这个媳妇,当年可是咱们库城第一美人,长得那是没的说。可就是出身不好,爹娘懒散,全指着女儿的这张脸生活。这刚成亲的时候,不用自家娘子开口,洪世康就把大包小包的好东西往岳母家里送。日子长了,也就淡了。可这岳父母呢,一点儿眼力劲儿都没有,你不来送,我就自己上门去取,直接闹腾的这夫妻两个也是越过越不顺心。

就在洪家出事的前一年,这洪世康还闹着要将妻子给休了。休书虽然给撕了,可洪世康又从外面领了个小妾进门,从此之后,这洪家就更是鸡飞狗跳不太平。

眼瞅着日子过的糟心,洪掌柜夫妇就把两个儿子叫到跟前,说让他们分家另过。老大洪世安表示,自己可以不要洪家的房子,分家之后,搬去岳父家中居住即可,钱财上,也可以多分给弟弟一些。弟弟洪世康则表示,他也不愿意在家里跟着爹娘过,他生活条件不如哥哥,钱财多给些也无妨,但有一点,那就是爹娘手里的那块宝玉百年之后必须留给自己。”

“宝玉?”

“对,听说洪掌柜夫妇早年去西域贩马的时候,无意中得到了一块宝玉。就是靠着那块宝玉的庇佑,洪家才把生意越做越好的。这老大洪世康,原是没有惦记父母的这个东西的,可弟弟提出来了,他便觉得这宝玉留给他比留给弟弟更好些。依着弟弟的脾气秉性,说不准哪天就把这宝玉给典当了换成钱花。留在他手里,生意越做越好,将来多多少少还能帮衬些弟弟。

从实际出发,这老大洪世安的考虑,也不是没有道理。我若是这弟弟,就趁机跟兄长谈下条件,这宝玉我可以不要,洪家的生意,我也可以不要,但日常所需花费,必须由哥哥承担。这只要做得不太过分,能一辈子安安稳稳,逍遥自在。可这洪世康,显然是个没脑子,不懂得长远打算,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几斤几两的。

就因为这块宝玉,原本相敬相亲的洪家兄弟反目成仇,各种明争暗斗。老大让人殴打了弟弟,这弟弟就暗中给老大下毒,短短几个月事件,这洪家就败亡了。洪掌柜夫妇因为经受不住这个打击,就在这院子里上吊自杀了。自杀前,洪掌柜一把火烧了院子,原是想带着整个院子同归于尽的,哪曾想,烧到一半,下雨了,这院子也就变成了咱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模样。

从那之后,这院子就变成了鬼宅,一般人莫说进去,就是打从这附近过,都会觉得心里毛毛的。也就那些个孩子,不懂事儿,心里也没啥畏惧的,整天把这院子当做游戏玩耍的地方。”

“孩子们不怕,你也不怕吗?”颜素问问马六。

“咱怕什么啊,咱在战场上杀的人不比他们洪家死的人还多?那见到的尸体,又有那个不惨的。这老百姓不敢招惹鬼宅,是担心自己会死于非命。可咱当兵的怕什么,只要还上战场杀敌,那结果一定是会死于非命的。”马六想的特别开:“夫人身子不便,还请小心些。要不,我让人把这里头的路给清清。”

“不必了,我让沈九过去看着,你找两个人帮忙,将那窟窿里的干尸给抬出来。”颜素问说着看向沈九:“待会儿,你也下到那窟窿里看看,留心观察一下。我眼下是不方便,若是方便,我就自个儿下去了。”

“夫人放心,沈九会查看仔细的。”沈九拱手,带了两名士兵,跟在马六身后进了院子深处。

顾长风在进城之后,就与江璃一起藏身到了暗处。皇上虽说封了顾云飞做这镇边大将军,可库城究竟是个什么情形,站在太阳底下是看不清楚的。顾云飞跟在顾长风身边多年,顾长风早已被他视作了兄弟,若做不到心中有数,是不放心将他独自一人留在这里的。

等了约莫小半个时辰,沈九带人将那具干尸从院子里搬了出来。沈九做得很仔细,整个干尸几乎还维持着他原本的模样。

颜素问护着肚子,缓步靠近那具干尸,视线在它身上扫了一遍。干尸没有穿着外衣,而是只穿了一件灰色的中衣,身上干干净净的,也没见什么配饰。就算有,估摸着也早被人给拿去了。

抬起目光,视线落在干尸的面部。

干瘦的脸庞上,没有一丝血色,不管是远看还是近看,就只有一层皮,一层脱干了水分之后留下的干皮。

“马六不是说,在这干尸表面还覆盖了一层人皮吗?那层人皮呢?”

“已经取下了。”沈九往身后看了眼,一个皱着眉头的士兵,将从干尸身上取下的人皮拿了过来。这人皮,经了几日,也有些变形了。

“这裹在干尸身上的人皮,没有面部,也没有手足,只有躯干。”沈九带上一次性的羊肠手套,当着颜素问的面,小心地将那张人皮铺开:“在人皮的这个部位,有颗痦子,这也是人皮留给咱们的唯一的信息。”

“小姐,这是咱们家大老爷吗?”尔容低声问,脸色在看见那具干尸的时候,就已经变得煞白。

“若尔容你问的是这张人皮的话,小姐我没办法确认。你也知道,我拢共在颜府住了没多少日子,跟大伯父,又不是那种特别亲近的人。这身上的东西,有或是没有,我也不清楚。眼下,只能先将这张人皮给收起来,待回邺城之后,交给祖母,阿爹或者是大哥哥辨认。他们兴许会认得。”

“奴婢问的不是人皮,是小姐眼前的这具干尸。奴婢怎么瞧着,这干尸的身形与咱家大老爷是差不多的。”

“身形是差不多。”颜素问认真地看了几眼:“脱干水分之后,身高和胖瘦都会发生一些改变,如果将这些消失的东西给加上,眼前这具干尸的身高,胖瘦,应该与大伯父两年前失踪时是相差无多的。”

“所以,小姐的意思是……”

“可他不是大伯父。”颜素问紧盯着那张脸:“虽然他的脸型跟大伯父十分相似,可眼窝的形状是不一样的。鼻梁的高度也不一样,耳朵跟耳垂的形状也不一样。鼻端下半部分跟嘴唇的形状倒是蛮相似的。笼统一点说,这是一个跟我大伯父长相有七八分相似的中年男人,看发色,年纪跟我大伯父也是相差无几。他身上穿着的这件衣服,用料很好,在这边陲小城,能穿得起的,怕是没有几户。”

“末将现在就派人去查,看看这库城的大户人家,可有消失不见的男主人。”马六随手招过来两个人:“你,还有你,也去城里的客栈问问,看看有没有穿着富贵的客人突然失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