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孟子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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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影响深远的孟子思想(3)

其次,在提出“仁,人心也”之后,孟子紧接着又谈到的问题是“求放心”。“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告子上》)孟子认为“求放心”是学问的根本。这里的“放心”当和本篇第八章的“放其良心”,第十章的“失其本心”同义,都是指道德心。而“仁,人心也”与“求放心”实际说的是同一个心,所以也应该是指道德心。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孟子在“仁,人心也”之后,又提出“义,人路也”,似乎表示仁并不包括义,仁、义只是一种并列的关系。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解释其实很简单,只需要说明作为“人心”的仁与作为“人路”的义是一种什么关系就可以了。将义归于主体心,把义看作主体心的外在表现是孟子议论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这里的仁、义并不是并列关系而是从属关系。孟子的意思是,具有高度的理性自觉的是作为“人心”的仁,作为“人路”的义即来自于仁,掌握了仁也就掌握了义。正因为如此,孟子不言求失路,而只言“求放心”。

孟子通过命题“仁,人心也”将仁与主体的本心、良心等同起来,赋予仁丰富的内含。了解孟子的仁就要先了解孟子的心,了解了孟子的心也就了解了孟子的仁。首先,与孟子心有广义(良心、本心)、狭义(恻隐之心)之分相应,孟子也有广义的仁和狭义的仁。

恻隐之心从狭义上所说的心,而从广义上讲,心则包括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全部;从狭义上讲,仁只是“仁民爱物”之仁;从广义上说,仁则统摄仁义礼智全部,是情也是理,是将道德情感与道德理性统一起来。

其次,孟子的仁包含了一种发展过程,即由情及理,由“四端”到“四德”的发展过程,这与孟子“四端”心和道德心相应。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有是四端也,尤其有四体也。”(《公孙丑上》)许慎《说文解字》里说:“物初生之题(题犹额也,端也)也,上象生形,下象其根也。”换句话说,“端”就是指事物的萌芽、开始。“端”表明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这些东西不是既定、已经完成的。正如树苗到树木有一个生长、发展的过程一样,从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到仁义礼智有一个生长、发展的过程。所以,孟子说“仁义礼智根于心”(《尽心上》)。一个“根”字形象地说明了孟子思想的特点。需要指出的是,有时孟子也直接肯定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即是仁义礼智,如在前面引用的一段材料:“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辞让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告子上》)孟子认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属于道德情感,仁义礼智则属于道德理性,二者并不完全相同。但在孟子看来,道德情感与道德理性虽有不同,却不能截然分开,道德理性不能脱离道德情感而存在,道德情感也需升华为道德理性。孟子前一个命题说明了二者的连续性,后一个命题则揭示了二者的发展性。这样,在横的方面孟子的仁兼摄仁义礼智而成为最高概念,在纵的方面则包含了由情及理的发展过程。孟子仁的独特之处就在于此,这和孔子乃是一脉相承的。

最后,孟子以心言仁,把仁作为实践主体,使其成为道德实践的内在根源和动力,通过仁,孟子建立起自律的道德哲学。孟子对此的说明很明确:

“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离娄下》)“自反而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不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公孙丑上》)“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啐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尽心上》)道德活动的自律特征可由“由仁义行,非行仁义”形象地进行说明。在这里,仁义是内在的,而非外在的,是道德行为的内在根源、动力,而不是外在目的;“自反而缩”属于知,是本心、良心的内在活动,本心、良心的外在表现是“吾往矣”,属于行。在这里,知与行,内与外得到统一,而仁、心则是统一的基础;“仁义礼智根于心”说明心的本质和结构,而“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则表明此心又影响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成为道德实践的根源和动力。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将其进一步发展,并大大地突出了主体的作用。这一思想是和他所处的时代密切相关的,反映了士阶层地位的提高和人格的独立。孟子是在他对仁的独特理解的基础上提出“仁义内在”说的。

(二)

主体的心,以心言仁,赋予心在道德实践中的创造作用都是孟子提出的,由此便决定了他主要是从主体心来统一内、外关系,论证“仁义内在”说的。我们知道,在孔子那里,仁、礼还存在着内、外的差别,仁是内在主体,礼是外在规范。礼之外,孔子还谈义,义与礼是密切相关的,也具有外在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子思又提出“仁内义外”说,将仁义礼智一方面说成是“形于内”的“德之行”;另一方面又说成是“不形于内”的“行”,并提出“为德”与“为善”的道德实践方法。这样,从孔子到子思,他们不仅没有统一仁与礼(义)、内与外的关系,反而使其呈现对立的趋势,直到告子以极端的形式揭示出其内在矛盾,迫使孟子不得不做出理论的回答和说明:“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仁义礼智是人与生俱来的,或者说是“形于内”的,它们内在于心,显现时由内而外,与《五行》的“德之行”是一致的。不过,孟子在继承《五行》“德之行”的同时,又舍弃了“不形于内”的“行”。在他看来,仁、智固然内在于心,是“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的表现,而礼、义也同样来自内在的“恭敬之心”和“羞恶之心”。因此,仁义礼智性质相同,都内在于心,并不存在内、外的差异,也不需要区分是“形于内”还是“不形于内”的。孟子说:“辞让之心,礼之端也。”(《公孙丑上》)礼本来就是由“辞让之心”即恭敬、尊重的心理情感扩充而来的,因此,实践礼是为了满足内心的需要,而并不是由于外在的强制。人们之所以认为它是外的,主要是不懂得礼的真正来源,不懂得道德实践的主体性原则。因此,只有将礼与“辞让之心”联系起来,将其看作“辞让之心”的表现,这样才能完成由外向内的转变,将内、外统一起来。由于把礼归于“辞让之心”,大大缩小了孟子礼的内涵。等级制度、道德规范和礼仪形式等都是孔子的礼的内涵,而孟子的礼则主要是指礼仪形式:

“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客也,智之于贤者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事君无义,进退无礼。”(《离娄上》)“动容周旋中礼者,盛德之至。”(《尽心下》)上面三段材料中的“礼”均是指“进退”“动容周旋”的礼仪形式。《孟子》一书中的礼主要也是这种含义。这一方面说明孟子生活的时代,礼的作用和地位已大大降低,同时也表明孟子的“辞让之心”无力合理地对儒家所倡导的礼的全部内容做出说明。“辞让之心”能推出“动容周旋”的礼仪礼节,却无法说明等级名分、社会制度、伦理规范的合理性,由“辞让之心”显然无法推出这些内容。因此,孟子实际通过缩减礼的内涵,消除了礼的客观性而完成仁、礼的统一。这样,礼的内涵不仅缩小,地位也大大降低。在孔子那里,礼与仁是其思想的一个核心,两者并举,子思提出五行,礼是五行之一,但他突出“不形于内”的“行”,实际仍然是发展孔子的礼;孟子则把礼看作四德之一,使其从属于仁。“仁,人心也;义,人路。”(《告子上》)“夫义,路也;礼,门也。唯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万章下》)在这里,最高的道德理想是仁,义是通向仁的必由之路,而礼则是进入仁、义所要经过的大门,礼从属于仁、义。“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勿去者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也。”(《离娄上》)礼的作用仅仅是“节文斯二者(仁、义)”。这都表明,在孟子那里礼已下降为一个次要的概念,这与孔子形成鲜明的对照。

在礼由外向内转换的同时,孟子提出“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告子上》),就是对义做出的说明。“羞恶之心”是指人们的“羞”“恶”两种既联系又区别的情感活动。羞,指羞愧、羞耻、内疚;恶,指憎恶、嫌恶、讨厌、不满等等,二者往往联系在一起,不能截然分开。羞能产生、引起恶,而恶又能强化羞的心理感受。“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表明,义的规范作用是以羞恶的情感活动为基础,是通过羞恶的情感体验及其心理活动来实现的;同时也表明,义联系于内在主体,成为主体的作用和表现。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心理情感,羞恶并非直接与义相关,相反,它是人们违反义时所产生的诸如内疚、惭愧、羞耻、自责等情感活动。但在孟子看来,有羞恶之心本来就是善的表现。当一个人违背义的时候,如果能够表现出羞恶之心,那就表明他对义的尊重和理解。因此,羞恶虽然直接与“不义”相关,但却构成“义”的根源和基础。在羞恶之心的作用下,人必然会反省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调整、矫正和弥补,使之合乎义的规范。孟子对此有如下说明:

“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尽心下》)“不为”是羞恶之心的作用和表现,但这种表现是消极的,只要将消极意义的“不为”转化为积极意义的“为”,这便是义了。就好比人们知道不应该穿洞跳墙,如果这样做,内心便会感到羞愧、不安,培养扩充这种心理活动,内心便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出义来。可见,孟子说到义时,是由“不为”的羞恶之心推出“所为”的义,与由“不忍”的恻隐之心推出“所忍”的仁是一样。恻隐、羞恶反映的都是特殊境遇和境况的心理情感活动,它们往往由特殊事件引起,并由特殊事件强化,与“所忍”、“所为”的仁、义相比,更具有真实性和自发性。孟子正是看到这一点,才分别将它们作为“仁之端”、“义之端”,说明仁、义“非由外铄我,我固有之也”。

有一点需要指出,在孟子那里,羞恶还只是一种道德情感,是“义之端”,而并不是义的全部,二者并不完全等同。按照孟子的情理哲学,义既是情又是理,包含了由情及理的发展过程,它一方面来自羞恶之心,但在另一方面,它又超越了羞恶,上升为普遍的道德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