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优雅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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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引言:优雅是唯一不会褪色的美

巴黎,1962年。一家意大利餐厅。奥黛丽·赫本[1]和导演斯坦利·多南[2]一起与加里·格兰特[3]共进晚餐,谈电影《谜中谜》的合作。赫本一直是优雅的象征,举止文雅高贵,然而那天初见格兰特,她太过紧张,竟然把一瓶红酒不慎打翻在对方腿上。

周围的人开始窃窃私语。这烂摊子如何收尾!

不过很快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因为格兰特表现得很是云淡风轻。面对这个意外,他只是一笑了之,接下来忍受着湿毛料裤子贴身之苦吃完了整顿饭,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赫本自然是深感羞愧,为了让她更安心,第二天格兰特还给她送去一盒鱼子酱,里面有暖心的附言。

一年后,《谜中谜》问世,大获成功。两位明星主演之间擦出的火花引来各方的热情赞誉。但很少有人想到,这火花早在电影开拍数月之前便点燃了,那本是一场冷冰冰、湿乎乎的意外,却与优雅不期而遇。

优雅,就是与这个世界和解,就算命运把一瓶红酒一股脑儿倒在你的裤子上。

事实上,优雅就像红酒,要比喻得更好,可以说像鸡尾酒。当然,不是你借以浇愁的烈酒,而是那种平衡调和、精心制作的缓和剂,这个料加一点,那个料也融入进来,最后举杯小酌,是纯粹的享受。你见证的优雅也许多种多样,比如某个时刻令人震惊的同情与怜悯,比如罗杰·费德勒奇迹般的正手击球,甚至是就餐高峰期,负责各道工序的厨师之间每时每刻天衣无缝的配合。无论如何,只要见证优雅,就能让你五官舒展愉悦,心情豁然开朗,感觉到那种令人振奋的轻松与平和。

我敢说,一旦优雅降临,我们这个冰冷、艰难、摇摇欲坠的世界,能够变得更好、更适宜居住。

古人也当颔首同意。希腊人创造了“优雅三女神”,也称“美惠三女神”或“卡里忒斯”。传说她们的父母当属世界上最“酷炫”的一族。母亲是阿芙洛狄忒,爱与美之女神;父亲是酒神狄俄尼索斯(Dionysus)。三位女神是美丽、优雅和喜乐的化身。荷马(Homer)、赫西俄德和品达(Pindar)等诗人都为她们写下深情的诗篇。罗马人给了她们新名字“Gratiae”,这也是英文“grace”(优雅)一词的来源。这些闪耀着神圣之光的年轻女性富有天生的魅力和勇气,总是渴望带给别人愉悦和幸福。她们的任务很简单,就是让生活更快乐、更美好、更容易、更平和。

这些东西,谁又不想多多益善呢?

然而,尽管优雅看上去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但看看我们周围,再看看我们自己,却处处是棱角、缺陷与摩擦。简而言之,这是个充满矛盾的世界。

不过,优雅其实是我们每个人都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的。神经系统科学家和运动学专家一致认为,不管先天的条件或能力如何,每个人都可以具备优雅的品质。你的身体可以完全放松,达到平衡自若的状态;你的动作可以舒缓平静,令人赏心悦目;你可以非常专注认真,从而事半功倍;你可以心怀悲悯,富有同理心。优雅,是一种满足后的沉默,其甩开了喧嚣的骚动,摒弃了外界的侵扰和令你心烦意乱的一切。

我们需要重返优雅。然而人们已经无视优雅这个关键品质,这本是长期以来为人所珍视的东西,也该作为我们所修炼的核心,以使我们的身体融入周围的世界。21世纪的生活啊,人们是如此忙碌,永远在跌跌撞撞地往前冲,内心时常充满抑郁和沮丧。这完全要归咎于我们对别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过于繁忙的工作、令人紧张的家庭关系使我们心猿意马。于是,关门的时候,不会在意后面还有没有人;低头玩手机的时候,会被马路牙子绊倒;上班总是迟到;忽略了很多重要的东西。看看我们佝偻的身姿吧,原来,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养成了很多坏习惯:久坐不动,弯腰驼背,伏案垂头于笔记本电脑。如何优雅地生活,早已被我们抛诸脑后。

曾经,哲学家、艺术家和散文家们都竭尽所能地谈论优雅,描绘优雅,展现优雅。但要找到最近一次对优雅的深度探讨,还须追溯到将近一个世纪前法国学者的论述:1933年,雷蒙德·拜耳(Raymond Bayer)出版了一部有里程碑意义的研究著作,即分上下两卷的《优雅的美学:结构均衡研究介绍》(L'esthétique de la grace:introduction à l'étude des équilibres de structure),庖丁解牛一般将优雅进行层层剖析,有系统有条理。在这部共一千二百页的巨著中,他分析了优雅的本质,将历史上关于优雅的哲学理论作为一个美学的类别,用了很多图表,来记录弹簧形成的弧度、橡胶球弹跳起来的路线,以及短跑选手的步伐。这部著作震惊世人,也有着非常浓郁的法国风格。拜耳描写了动物中“秘密”的优雅,即便是再完美的机器也无法复制;还有女人与猫在一颦一笑中那种共有的女王般的感觉。这个观察令人备感好奇,如果拜耳能活到今天,还能通过观察得出这样的结论吗?我很怀疑。现在你走在街上,还能看到谁的步伐真正魅力非凡、令人着迷吗?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本来作为日常生活一个层面的优雅,就已经渐渐退却。现在时机已经成熟,我们应该重新去探索优雅、发现优雅了。

而在这个发现之旅中,首选的向导一定是加里·格兰特。

我从事舞蹈评论的工作长达三十年,成年后的整个人生几乎都在见证优雅。不过我在正式从事这份工作之前就对优雅感兴趣了。还在孩提时代,我就痴迷和向往运动。但我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需到七岁时做手术,所以七岁前,家里严格限制我参加任何体育运动。我一直羡慕地看着别人玩耍、运动,想象自己也在尽情地挥洒汗水。后来,我长大了些,开始去上芭蕾舞课。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姑娘,终于实现了长久以来的夙愿——用身体表达感情。

然而,真正让我更深入地将优雅作为一门艺术来思考的,是并未上过芭蕾舞课的加里·格兰特。有一天,我看了1940年拍摄的电影《费城故事》(The Philadelphia Story),被主角加里·格兰特的表演天赋所吸引。他的一言一行干净利落,却又充满深度。表达复杂的感情时熟练敏捷、手到擒来。上一秒还是个巧言善辩的花花公子,下一秒就自然地说出让人无可辩驳的哲理。还有,他用充满活力而又轻松舒缓的方法,演活了电影中被人生精雕细琢、在社会染缸中浸润已久的角色。最引起我注意的,还是他行走坐卧的样子。

《费城故事》中,他扮演了那个著名的角色——仍然爱着前妻(凯瑟琳·赫本扮演)的前夫。他企图破坏前妻和另一个男人的婚姻,非常注重自己的外表和仪态,努力隐藏起自己复杂的感情。与赫本说话时,他尽量克制,显得满不在乎,但躯干的姿态却非常柔软。那场她再婚前夜他来到她家的戏中,格兰特大步流星地走向她,拉近了两人空间上的距离,表现出他想与之重修旧好的急切心态。嘴上没说出来的,身体语言却已展现无遗:他站在离她很近的地方,身子微微向她倾斜,整个人都是软的,仿佛一只投降的狼,在向对方袒露自己柔软的腹部。这一切,格兰特表现得轻而易举、游刃有余,我们几乎意识不到这是他在用身体表演,而是一种自然流露。就像有时候优美的舞蹈会将你带入浑然忘我的境地。

影视作品会带给我们一些超越自我的可能,所以,可以先去其中寻找优雅的理想状态。我们经常会发现,最有趣、最吸引人的演员们,都是那些举手投足姿态优雅的。想想葛丽泰·嘉宝(Greta Garbo)柔软的身段,优雅的举止和慵懒的步伐;索菲娅·罗兰(Sophia Loren)那种如被催眠般迷蒙摇晃的行走步姿;奥黛丽·赫本总是如舞者行云流水般的身姿;杰基·格黎森(Jackie Gleason),虽然身材高大,脚步却跳跃轻柔;还有丹泽尔·华盛顿(Denzel Washington),行走时如微风在滑行。

优雅是不会大张旗鼓地去引人瞩目的,而是“润物细无声”地去温暖和改变整个氛围。优雅的本质,就是一个平静而惬意的人,将自己的好感觉传达给周围的人们。这个优雅的人,就是我理想的自己。他们实现了我们的梦想,在这个世界存在着、栖居着。所以,优雅的人们才会深深地触动我们的心。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发自本能,是那样悠然自得,时刻都沉浸在宁静与祥和之中。而你我日常琐碎的生活,充满了笨拙而徒劳的努力,如上气不接下气地追赶公车、火车;总是脱口而出令自己后悔的话语。然而,看看嘉宝,永远像一片轻柔的云一般飘忽来去,没有锐利的边缘,像一块顺滑柔软的绸纱,感觉她在与宇宙深处的某种振动产生着和谐的共鸣。她在《大饭店》(Grand Hotel)里走过那金碧辉煌的大厅时那种通身的气派,本身就是宏伟壮丽的风景。也许我们永远也学不来这种美。但她的优雅还有着更宽泛的意义,那就是她的和平安宁、完全沉浸在自我中,这是最让人钦羡的状态。

光想想那些优雅的举动,我们的心中就会响起令人陶醉的乐曲,因为这就是我们最为渴望的画面:一切尽在掌握,却又全然不费力气。掌控当前的局势,掌控我们自己的身体、行为和情感。我们也许觉得自己是在生活的道路上跌跌撞撞、狼狈前行,但窥视一番优雅的举动和态度,能赋予我们梦想的灵感,去向往完美的和谐。

加里·格兰特便是优雅这座舞台上的明星。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曾经说他是“我一生中唯一爱过的演员”,虽然类似这样的高度评价不仅仅来自这位以严苛著称的导演,但他的话有着相当的分量。据说希区柯克认为演员是可以移动的道具。也许这是格兰特获得他青眼有加的原因之一。这位曾经的杂耍和轻歌舞剧演员从来不是个虚有其表的花瓶,他用身体语言进行表演的能力可谓独特非凡。在《休假日》(Holiday)中,他漂亮的后空翻轻而易举;《捉贼记》(To Catch a Thief)里,爬上屋顶也是小菜一碟;《育婴奇谭》(Bringing Up Baby)中,他拉着凯瑟琳·赫本在恐龙骨架上如履平地;到了《西北偏北》(North by Northwest),又毫不费力地将爱娃·玛丽·森特(Eva Marie Saint)拉上拉什莫尔山(Mount Rushmore)。后面两部电影里都是用的单手。如果让他评价这些表演,他大概会云淡风轻地说,这不过是原来耍杂技学的三脚猫功夫。

比这更有趣的,是加里·格兰特对举止的完美诠释。他深谙举手投足能传达的魅力,总是用准确而恰到好处的姿态,抓住观众的眼球,加深一场戏的情感基调。有些动作换任何别的人做出来就完全泯然众人,比如手指在方向盘上不停敲打,或者在正常时耸耸肩膀;他走过房间,迈着散漫摇晃的步伐,或者以专属的姿势,从椅子上站起来,靠在壁炉上。格兰特给这些看似寻常的动作,赋予了戏剧上的目的感和一个艺术家的微妙精巧。这就是格兰特表演的神秘之处,如同莫扎特的音乐一样变幻莫测。戏剧性的张力与游戏人间,自然而然地轻巧共存。而张力和轻巧都同时来自他对别人的言行做出的反应,他用自己的整个身体呈现了非常立体的表演。

然而,格兰特之所以成为优雅的典范,不仅仅是因为他在银幕上的表现。他还拥有一种内在的维度,也就是古希腊人所说的“kalokagathia”:灵魂的美与崇高。关于他绅士品质的故事数不胜数。他和我们所有人一样也有自己的弱点,也在现实生活中挣扎。比如经历了四次离婚。然而虽然情场失意,他在处理这些婚姻难题时仍然谨慎、不失风度。如果说他那种讲究礼节和远近闻名的完美主义没有让他成为一个很好相处的人,那这些品质则成就了他的事业。与他演对手戏的明星稍有诠释不到位之处,他就会故意把台词说得差一些,这样整场戏都需要重来,让对方既能重新来过,同时也保全了颜面。

即使是在很艰难的情况下,格兰特仍然不失善良这一宝贵的品质。女明星英格丽·褒曼(Ingrid Bergman)曾经深陷与导演罗伯托·罗西里尼(Roberto Rossellini)的桃色丑闻,这件事在国际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时整个社会摆出一副极度道貌岸然的伪善脸孔,从好莱坞到参议院,全都对这位女演员嗤之以鼻。英格丽·褒曼后来说,在为数不多为她发声的人中,第一个站出来的是加里·格兰特。

大约在同一时期,麦卡锡主义盛行,很多人上了政府的“黑名单”。格兰特也以优雅高贵的人格、舍我为他的精神,公开表达了他对查理·卓别林(Charlie Chaplin)的支持。这位和格兰特一样出生于英国的喜剧大师在这场反共狂潮中遭受怀疑,签证被取消。格兰特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宣布他告别银幕(那时他未到退休年龄)。在发布会的尾声,他出人意料地为卓别林辩护,并且发出一个清晰但比较低调的警告:

“我们不应该走极端。”

格兰特的优雅行为可谓习惯成自然,其中包括1940年,美国还未参加反法西斯战争、对抗纳粹时,他就把《费城故事》的所有片酬捐给了英国,资助其战事。

优雅存在于流畅和谐的动作中,也存在于谦和礼让的态度里。而这两者通常是并行共生的。那些姿态优雅的人会让你喜欢与之相处。他们的轻盈姿态来源于与自我的和解,这也是我们被其吸引的原因。如果有什么看得出来的技巧或者刻意追求的完美,我们反倒不会感兴趣。恰恰是那种流畅的仪态传达出来的天性和本质,让我们深深迷醉。优雅与五官长相或练达世故毫无关系,却与怜悯和勇气息息相关。比如,可以对一个遭受大家排斥的人表示欢迎。(想一想《飘》[4]中梅兰妮对郝思嘉那种平静而坚定不移的态度吧,她不在乎所有关于丑闻的谣言,面对那些饶舌的人勇敢地为郝思嘉发声。)我发现,最优雅的永远是那些谦和、含蓄却又直截了当的人。人们会觉得与之相处非常自然轻松,没有任何障碍。

优雅有着深厚的积淀与根源,可以追溯到几千几万,甚至几百万年以前。作为哺乳类动物,人类的大脑进化了,可以捕捉和认识到别人微妙的动作表情。早在很久以前,对流畅的欣赏就在我们神经中的“快感中枢”有了一席之地。我们运用流畅、连贯与和谐的动作在树梢生活,我们摇摆前行,我们攀爬奔跑,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样的能力在动物王国都称得上卓然超群。如杂技演员般的敏捷灵活,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和能力。

渴望自在地生活,渴望与世界平静地融合,也是人类最基本的遗产之一。这种渴望与我们所谓的“文明”难解难分。

请允许我介绍一个人,其名唤普塔霍特普(Ptahhotep),生活在约四千五百年前的古埃及。那个国度没有任何一座纪念他的金字塔,他只是一位官员,法老的智囊。但他为后人留下了无价之宝,就是这世界上最古老的书本。

你也许以为他那些象形文字记录的是战争中英雄的壮举、皇家贵族的墓葬所在,或者赋税收入的情况,就是那些我们所知在古时特别重要的事情。但普塔霍特普笔下所书的内容完全不同。他写给自己儿子的箴言录,被学者们描述为世界上第一部有关道德哲学或礼节的著作。但这些标签未必准确。普塔霍特普并非是在规定是非对错,他的书也并非仅仅关于礼貌言行。他当然用了很多笔墨来写对权威的尊重和敬拜,这是作为皇族内阁的必然(毕竟这还是写给儿子的教导)。但他也敦促我们,要“面目光辉”、慷慨大方与谦卑和善地与周围的普通人相处,显示对他们的尊敬,让他们觉得舒适自在,饱受重视。普塔霍特普写作箴言录的真正目的,是促进社会和谐。

在他看来,公元前25世纪的社会文明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孩子不遵从父母;贪婪与无礼甚嚣尘上;围坐桌前的人们总是埋头大吃特吃,毫无半点节制;抑或彼此争吵,从不耐心倾听;各个领袖也越发有专制主义的倾向。所以我们这位作家的鼻祖,写成了这部书,成为人类文明的原始文本,其巨细无遗,拼尽全力,致力于让一切回归到正确的轨道,请求人们多一些理解、关爱。

“善良乃人之丰碑。”他写道。在子孙后代的眼中,“温柔和善之醒目,胜于声色俱厉。”还有,“夫位高权重者,当以渊博知识及和善可亲流芳百世。”

换句话说,就是要从自以为是的沉迷中解脱出来,关注周遭的人与事。心里要装着他人。这个主题在普塔霍特普的箴言录中不断得到强调。他劝告天下的丈夫,要爱自己的妻子,生病时送水端药,平时满足其华服美食,还要给予爱的关注。他号召领袖们礼贤下士,耐心谦和,在他们说话时不要粗暴地打断,“他人恳谈之时,汝当和善静听。”(他一直强调在别人倾诉和抱怨的时候要安静地倾听,可以推断在他所处的古埃及第五王朝在朝者普遍比较暴躁、没有耐心,众人士气比较低落。)他认为当权者应该给后世留下悲悯与同情的品质,于是在书中写道:“莫因他人趋奉而扬扬自得;与圣贤论道,亦与白丁往来。”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人性所着重的品质并未有大的改变。经历茫茫岁月,其传播媒介从古埃及的莎草纸到羊皮纸,从书本到影像,普塔霍特普的箴言依然掷地有声。这个古埃及官员所倡导的社会敏感性被世世代代奉为真理,比如古雅典,比如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再比如殖民时代的弗吉尼亚。当时当地,十几岁的中学生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交出了出色的作业,他用硕大的花体字抄写了《礼貌行为准则》(Rules of Civility and Decent Behaviour in Company and Conversation)。书中写到的110条行为准则,华盛顿用了自己的余生去遵守和践行。《礼貌行为准则》是弗朗西斯·霍金斯(Francis Hawkins)[5]出版于1640年的《得体行为与言语》(Youths Behaviour,or,Decency in Conversation Amongst Men)的简化版本。这本书里的行为准则是霍金斯翻译自16世纪法国耶稣会教徒,而这些教徒搜集整理的准则,很有可能是借鉴了古典时代的宫廷传统习俗。这些习俗倡导人们为人处世时,要像古老的尼罗河一般,以博大胸怀给他人以滋养。

“不要刚愎顽固。”华盛顿手抄的第66条准则写道。刚愎顽固就是任性自负。这条准则继续写道:“要友好谦恭。”第70条准则写道:“对他人的缺憾,不要横加指责。”第105条写道:“与他人共处一桌,不管发生什么,莫要失态动怒。”

毫无疑问,普塔霍特普的观点根植于更早的时期。这些观点表达了人类存活于世的理想愿景:轻松自在地生活,避免摩擦和冲突。从最早的历史记载来看,人类对此渴望已久。这其中就蕴含着优雅的吸引力。优雅代表了一种协调和完满,即一个人最高贵的所有愿望和行为和谐地融为一体。

要寻找这种理想的和谐状态,不仅需要皇权贵胄,还需要上流社会与中产阶级在日常的私生活与公共场合做出努力。比如,在整部《费城故事》中,我们就不断听到这样的感召。其中的父亲角色像普塔霍特普那样教育自己的孩子。

“你有良好的思想,姣好的面容与听指挥的身体,”演员约翰·哈利戴(John Halliday)饰演的贤明家长对凯瑟琳·赫本饰演的尖酸刻薄的冷漠女儿说,“你拥有一切可爱女人的品质,唯独缺失了最重要的一项:一颗宽容理解的心。”

电影里,加里·格兰特的角色完美地从反面衬托了这个女儿。因为他身上具备一切可爱男人的品质:良好的思想、听从指挥的身体,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善解人意的心。无论是在遥远的古代,还是在那个好莱坞的黄金时代,抑或是我们所处的现在,这都是优雅的三个本质。

如果要给现在下个定义,我会说这是“优雅缺失”的时代。我们整日奔波劳碌,眼睛盯着屏幕,耳朵塞着耳机,思想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根本注意不到我们给别人留下的印象,无论是身体还是情感。我们这个社会啊,总是焦躁不安,支离破碎,你争我斗,在很多方面都与温柔、理解为敌。大众流行文化以羞辱和冲突为乐。“我对你的痛苦感同身受”变成一句陈词滥调和不真诚的谎言。近年来,研究者发现,年轻人越来越缺乏同情心,并随之越来越自我迷恋。2010年,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 of Michigan)的一项研究发现,与三十年前相比,现在的大学生同情心程度降低了40%。下滑得最厉害的时期是在21世纪之后。另一个系列的试验发现,上流社会的人们正面临着“同情心缺失”的危机。越富有的参与者,越难体察别人的情绪。想想这对于他们意味着什么吧,意味着他们不去关注别人的观点,不去超越自我表现的渴望,不去考虑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整体影响。

我们很容易把优雅与那些曲高和寡的所谓“上流生活”联系起来,比如皇家婚礼、国宴、歌剧院,等等。我们觉得那些举止永远正确的人是优雅的,比如总统夫人杰奎琳·肯尼迪(Jackie Kennedy Onassis),她的社会地位要求她留给大众的印象必须经过精心的设计。的确,我们也对其风度印象深刻,那优雅经过了打磨,泛着清冷的光辉,如同珍珠光洁的表面。

但这种刻意修饰过的优雅于我们普罗大众并无多少借鉴意义。

伟大的意大利画家卡拉瓦乔(Caravaggio)总是坚持自己画作的对象要“接地气”。他的画作总是充满活力,令人振奋。他画笔下的17世纪圣人们多姿多彩,真实生动。他们胡子拉碴,他们脚沾泥土。年轻的散发着某种迷人的魅力。他画圣母马利亚,会找认识的妓女做模特(他很有可能也深爱着这些女人)。这些人物的优雅是原始粗犷的、活生生的,有着真实的瑕疵,却来源于对生命张开双臂的拥抱和热爱。这种难得的优雅令我如痴如醉。而回望过去,细看今朝,也能发现这种充满生命张力的优雅,比如底特律为公民权利奔走呐喊的年代;比如今天为摇滚演唱会勇敢攀爬到高处悬挂彩灯的幕后工作者;比如网球场上挥洒的汗水;比如郊区街角流露的善意;比如为帕金森患者开设的舞蹈课。

这些事迹给我们之中自认为笨拙粗鄙的人带来优雅的希望。优雅是美好而普遍的。人人都有优雅的潜力。通过长期的践行,我们大家都能获得“优雅”这项技能。

然而,优雅也总是被忽略,即使被略微感知到,也很难被辨明。“优雅是美最崇高,也最难实现的形态,”颇具影响力的18世纪苏格兰哲学家托马斯·里德(Thomas Reid)如是说,“笔者认为优雅无法定义。”哲学家最擅长的事情就是给事物下定义,那么里德为何在写到优雅时词穷了呢?

我写这本书,就是想定位优雅,探讨优雅。发现别人的优雅能让我们自己也感受到一些他们的轻松自在,并且当我们感同身受而融入和谐之中时,就能享受一种更高级别的生命活力。尽管也许仅限于想象,那也能创造奇迹了。我们对优雅注目越多,我们自己也更有可能变得优雅起来。想象的第二步就是实践:对自己的举止进行自我管控,变成一个风度翩翩的人。也许,你很快就能拥有与葛丽泰·嘉宝如出一辙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

第三步是欣然面对世界,关注他人。

我所谈论的优雅,是日常生活中的优雅,比如诚实,比如放下戒备。这种优雅是要经受考验的。人生的起伏和挫折最能体现优雅,如一文不名时,这种优雅最为显见。我们最简单的举动中往往蕴含着优雅:关注他人,让微妙的变化、轻微的动作和突如其来的善解人意都变成真诚一刻。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寻找和实践。

开门见山地说,优雅在于“注视”。如果探索“注视”这个词的根源,意思其实是“彻底完全地占据”。你不仅仅看到某样事物,而且去占据它。你感受到它加于你身体上的重量;你将其作为甘泉佳酿一饮而尽;你像嗅闻婴儿柔软温暖的发丝一样去嗅闻它的芬芳。优雅的行为,是感知上的冲动与激情。

那么,让我们拥有一双注视的眼睛,去欣赏周围的优雅举止与优雅的人群。在将优雅作为人的艺术去探讨,并讲述岁月历史中优雅行为的传承之前;在观察名人的优雅,在踉跄挣扎与跌倒挫折中去发现优雅之前;在探索雕塑、绘画、舞蹈、运动、科学和神学中的优雅之前,我们先来讲讲这个男人。就是这个男人,让我完全体会到优雅的风味,胜过我观看的所有《天鹅湖》演出,以及其中所有的芭蕾舞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