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在雨地里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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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经得起看

有一年去日本,我顺手拿了一本短篇小说集,放进行李箱里。短篇小说集不是别人的,是我自己的。在日本期间,我看不懂他们的电视和报纸。参加活动之余,一个人在房间里无事时,我就看自己的小说。在那样一个陌生的语言环境里,我看用我们的汉字写成的小说,像看到了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并像回到了家乡,亲切感油然而生。看着看着,我的双眼就有些湿。同行的一个朋友把我的小说集借去,看了几篇之后,不大想还给我,问我能不能把小说集送给她。说来我显得有些小气,我没舍得把小说集送给她,我说:对不起,我出来只带了这么一本,我自己还要看。

2009年春天去美国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国际写作计划,我带的书就多一些。除了王安忆的一部长篇小说,村上春树的一部长篇小说,《外国小说名篇选读》,我自己的书,我带了一本长篇小说《红煤》,和一本短篇小说集《红围巾》。我们住的地方是原始森林中的一栋别墅,与外界的信息联系几乎隔断。写作之余,我只能看我自己带去的书。过了一段时间,我把《红煤》送给了一位华人女翻译,《红围巾》却迟迟没有送人。远嫁美国的一位东北女士,到驻地给我们包饺子吃时,看到了《红围巾》。她把书翻了翻,看了几段,就表示喜欢,红着脸问我带的书多不多。她的意思我明白,是想让我把《红围巾》送给她。我说这样吧,等我临走的时候,把书给您留下。只是现在您还不能拿走,因为我自己还要看。她看着我,样子似有些不解,问:这书不是你自己写的吗?言外之意是,自己写的书自己为什么还要看呢?我说:不错,是我自己写的书。我这人有个毛病,爱看自己写的书。离开美国的前夕,那位女士请我们到她家做客,我才把《红围巾》作为礼物送给她。

你说我敝帚自珍也好,笑我不自量也好,反正我说的是实话。出门在外,带一本自己的书,对我来说已成了一种习惯。把书打开,不管翻到哪一篇,仿佛打开了一扇门,里面有个人把我轻轻一拉,我就进去了。语言是一个好向导,她把我带到这儿,带到那儿。里面的情景让我感到既熟悉,又陌生,还有些触景生情。常常是,泪水辣了我的眼,我只得中断阅读,把眼泪搌一搌,再接着看。看完一篇,我悄悄感叹:亏得自己会写点儿东西,这一辈子活得总算不亏。

在写一篇长一点的小说时,写之前我曾给自己定了四条标准:看了还想看;愿意带在路上看;愿意送给朋友看;不论从哪里看起,都得看得进去,并有所得。这四条标准不是什么硬标准,是软标准。不是外向的,是内向的。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第一个标准主要是对情感而言。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为了表达感情,都是以情感美为中心。我要求自己写的小说,情感一定要饱满,真挚,首先能够感动自己。第二个标准主要是对味道而言。那种味道是汉字的味道,中国的味道,民族的味道。汉字的味道有天生的成分,也需要后天的调配。只有调配得当,色香俱佳,味道才会深厚绵长。第三个标准主要是对语言而言。一篇小说是否拿得出手,要看它的质地如何。而它的质地是通过语言呈现出来的。我重视语言的灵感,认为赋予语言以灵感,语言就是个性化的语言,就是活的语言。没有灵感的语言是僵死的语言。第四个标准主要是对细节而言。看小说其实就是看细节,好的小说都是细节好。好的细节都是形象化的,审美化的,心灵化的,而且有着较高的密度。当然,每一个标准都不是孤立的,它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互相支持,才有望使小说耐看一些。

我像仰望星空一样,对经典心存敬畏。我从不敢把自己的小说与经典相联系,更不敢奢望把自己的小说写成经典小说。把小说写得经得起看,对我来说已经是很高的目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