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笔记有诗云:
“三寸金莲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
不如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30年代初期,天津曾出版一本附有图片的书《采菲录》。书名取自《诗经》“采葑采菲,无以下体。”书名中暗隐的“下体”指的是脚。这是一本讲妇女缠足的书。似是文献集,有图,有照片,有诗,有文,实是歌颂小脚的腐朽著作。出版时大登广告,出版后无声无息。这正是在“九一八”和“七七”之间。
80年代中期,天津作家冯骥才发表了小说《三寸金莲》,引起纷纷议论。1987年9月,冯在《文艺报》发表了《我为什么写“三寸金莲”》,洋洋洒洒,说明主旨,并声明他的《怪世奇谈》的第三部将是《阴阳八卦》,配上前两部,《神鞭》(辫子)和《金莲》(小脚),而且还要写下去,不限于三部曲。
辫子(男)、小脚(女)、太监、八股、麻将、鸦片,这些东西是直到前一世纪末年还存在的,当时许多人习以为“常”,不以为“怪”。说奇怪是现在口气。本世纪初期,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这些才遭到知识界的猛烈攻击,变香为臭,变常为怪。八股文、男辫子和太监随清王朝的覆灭而终结。女小脚随妇女读书、做工并从事社会活动以及男子的审美观念变化而迅速消逝。麻将和鸦片却到1949年全国解放才销声匿迹,但麻将还有残余。
太监,罗马帝国有。男子留辫子不是为好看而是政治社会地位的标志。欧洲和印度都有过,不过小得多。欧洲人还曾戴假发,表示尊严。印度男子的小辫子至今也未绝迹。它指示着家庭出身和宗教地位的“高贵”,不论这个人是穷是富是官是民。鸦片是连强迫我们买的英国人自己也“吃”的,有著名文人“自白”的书为证。只有八股、小脚、麻将是中国特产,作为文化现象都值得研究,以了解历史传统。
冯骥才挑出辫子和小脚说是“怪世奇谈”,显然是从“常世常谈”而立论的。在“怪世”,这些“奇谈”都是“常谈”,可说是“见怪不怪”的。在清朝,像前面引的那首骂小脚的诗倒是引起“骇异”的“奇谈”。可是事实上,不但“旗人”不裹脚,南方下水田的妇女也不裹,许多少数民族同样不裹。应当说这是汉族人即所谓“炎黄子孙”的文化特征之一,不能算在全中国各族人民头上;而且主要只在明清两代的几百年,也不能贯串整个历史。
冯骥才的这篇小说,不需要他自己说明,一望而知写的不是古事,正和他用章回体说书一样,是“古为今用”,而又不是影射,用不着费事去“索隐”。他是把辫子和小脚作为一种文化符号,进行探索本原的工作的。他的小说是论文。引起议论的大概也不是小说而是题材,也就是论文题目。这题目,我赞成有人研究,但自己一听到、见到这四个字就忍不住一阵猛烈的恶心。这也许正是他把论文写成小说所要求的效果。但是他未必想到,这是在小脚灭亡之后由“怪世”入“常世”才有的情形。当时亲眼见惯了的并不会像乍见特高跟鞋、牛仔紧身裤、超短裙、“比基尼”时那样吃惊。身上佩戴什么徽章也无非是个标志,和项上挂十字架以及戴耳环一样,大家都这样,就不成为“奇谈”,也无所谓“怪世”了。这就是说,一个东西一旦被接受为一种文化符号,它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东西了,大家心照不宣,“忘其所以”,要找寻渊源也不那么容易了。
北有天津冯骥才,南有苏州陆文夫,还有许多我孤陋寡闻未曾一一拜读的小说和论文的作者,听说多少都在作“文化寻根”,想发现民族文化心态(冯说这就是从前所谓国民性),也因此有“向内转”、“向外转”种种说法。我见闻狭陋,对于当代我国文学,严肃的,通俗的,仅见一鳞半爪,几乎一无所知,只能道听途说,毫无发言权。但是门外汉提一点问题只怕还可以。提问题总是出于某种看法,所以也难免会带出一点意见。我对于当代中外文学理论的煌煌大著也极少寓目,所以意见也只是感想一类,不便多所征引并运用术语和公式,只算谈话。有些过去已经谈过,下面想稍微整理出三个问题:
一是文化“挖根”问题。二是文化符号问题。三是小说和论文问题,但不拟讨论文体学。
“寻根”一词仿佛是从外国小说《根》来的。那本是追溯美洲黑人来源,一路找寻。若照这种意义,我们的根无需找寻,就在自己住的这片大地上。若说寻的是“心态”,那本来藏在自己心里,何须外求?但是“文化寻根”并不是找寻一个人的根,所以“内省”不行,“外观”不够,明明就在眼前却不能一眼就看出来。我想这不是找寻的问题,而是深挖的问题。我们要把明知在那儿的根挖出来。所以我们的寻根实际是挖根。有的挖风土人情,有的挖隐蔽忌讳,有的挖丑、挖恶、挖暴、挖蠢、挖怪,有的挖这,有的挖那,其实大家心中都是挖的那一块地。挖来挖去,深的不多,远的不少。从目前挖到10年前,从10年前的10年、百年挖到清朝、明朝,甚至重挖周口店的“北京人”。这类小说和历史画卷小说以及心灵幻境小说不一样,和解决当前问题的小说也不是一回事。不过这类小说的作者和读者不一定都承认这是在挖根。
在不到10年里,单就小说而论,文学创作大大踏进了一步。尽管泥沙俱下,却也是波浪滔滔。这虽是作家出国观光以及开放引进的结果,也究竟是本身发展的要求。若本身不动,何来观光与引进?可是转来转去还转不出我们自己身边,还没有转出那10年。我们这里不会有台湾的三毛写撒哈拉大沙漠,也出不了香港的金庸写《天龙八部》。台湾的琼瑶只能使人想起60年以前的《小说世界》,而我们这里只有当时沈雁冰主编的《小说月报》。尽管这两种杂志都是商务印书馆同时出版的,但《小说月报》在改换主编以后就大变了。台湾、香港和海外华人作家及读者可以“寻根”,但不会像我们这样“挖根”。外国小说家另有“挖根”法。
我要问的是:根是什么?在哪里?从哪里挖?往哪里挖?
免不得引一种说法,那便是一个外国词:集体无意识。照我所知,这个“无”并不是“没有”而是确实存在的,也是“有”。说成“非”意识也不行。“潜”、“下”又各有另外意义。这是心理,却不是不可捉摸的精神,是有客观表现和物质依据的。它是态度,能指导行动,却又不等于价值观。若说是习惯势力,这又是说现象,不成为根。从前鲁迅不止一次提到过“示众”和看杀头。这里面有什么价值观吗?有美感吗?有快感吗?“看热闹”、“赶热闹”有什么“感”呢?外国有祭神大典和狂欢节,那是不是“围观”和“示众”呢?不论喊的是什么,打的是谁,总之是要一个“痛快”,“热闹”。这是怎么回事?电视屏幕上一再出现戴枷的犯人,好看吗?说得出道理来吗?挖根是不是要挖在这些下面藏着的东西?
由此引到第二个问题:文化符号,也就是从哪里挖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