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你我依然在红楼:白坤峰串讲《红楼梦》冬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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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贾政为难:探春的婚姻、薛蟠的命

(第九十九回守官箴恶奴同破例阅邸报老舅自担惊)

探春是贾政与赵姨娘的女儿,有德有才又有貌,很可惜,贾政好像始终没有发现她的才干。倒是王夫人、王熙凤对探春有所敬、有所畏、也有所防。

贾母几乎是逢人就夸、逢事就夸,但从来没有表扬过探春的改革,甚至从来没有安慰过探春的辛苦;只在第七十六回中贾母强打精神过八月十五看到夜深之后只有探春一人相陪时,说了一句“只是三丫头……尚还等着”,这就是对探春的唯一一次淡淡体贴。相反,在第七十三回中,贾母还因晴雯谎称有人跳墙入园而对探春十分生气。(见拙文《晴雯:救了宝玉,毁了探春》)

虽然说贾府即使任用探春也未必改变大局,但贾府诸人是宁可倾塌也不愿提拔探春;当权者的个人地位比贾府未来更重要。

有一位名叫周琼的总督(其与贾府是金陵老乡),诚恳地为儿子求婚;此人眼力真好,探春到谁家谁家必定兴旺。

贾政无事,在书房中看书。签押上呈进一封书子(书信),外面官封,上开着“镇守海门(浙江萧山)等处/总制(总督)公文一角(一封),飞递/江西粮道衙门”。贾政拆封看时,只见上写道:

金陵契好(友好),桑梓zǐ(代故乡)情深。昨岁供职来都(京城),窃喜常依座右(身边。古人座次以左为尊);仰蒙雅爱,许结朱陈(徐州丰县的古村,见白居易诗,代指联姻),至今佩德勿谖xuān(大德不能忘记)。今幸棨qǐ戟遥临(大驾光临),快慰平生之愿。正申燕贺(登门拜望)……蒙(承蒙您)不弃卑寒(自谦官小家穷),希望茑niǎo萝之附(谦称联姻)。小儿已承青盼(我家儿子已承蒙你垂青厚爱),淑媛素仰芳仪(令女的美好仪态我一向仰慕)。如蒙践诺(答复),即遣冰人(媒人)。途路虽遥,一水可通……兹修寸幅(现在敬书此短信),恭贺升祺(平安),并求金允(您的尊贵许诺)。

临颖(面对毛笔,此为面对书信)不胜shēng待命之至(非常盼望你的回信)。世弟(世交小弟)周琼顿首(表客气)。

贾政看了,心想:“……门户却也相当,与探春倒也相配。但是我并未带家眷,只可写字(信)与他商议。”

贾政对这门亲事也算满意,为难的是离京城太远,没有办法与家里人商量,尤其不知贾母的意见,所以心中忐忑。

更为难的是,贾政亲眼看到了官方通报,要判外甥薛蟠死刑:

一日,在公馆闲坐,见桌上堆着许多邸报(官方公告性新闻)。贾政一一看去,见刑部一本(一篇奏折):”……金陵籍行商薛蟠……”贾政便吃惊道:“了不得,已经提本(上报奏折)了!”随用心看下去,是“薛蟠殴伤张三身死、串嘱尸证、捏供误杀/一案”:

据京营节度使(京城军区司令)/咨称:“缘薛蟠籍隶(籍贯隶属)金陵,行过太平县,在李家店歇宿……薛蟠令店主备酒邀请太平县民吴良(谐音“无良”)同饮,令当槽张三……换好酒……薛蟠实系泼酒失手,掷碗误伤张三身死,将薛蟠照‘过失杀人’……收赎。”

臣等(我等)细阅各犯证(案件双方证人)、尸亲(死者家属)前后供词不符,且查《斗杀律》……无争斗情形、邂xiè逅hòu(偶遇)身死,方可以‘过失杀人’定拟。应令该节度/审明实情、妥拟(正确拟定)具题(申报朝廷的题本)……张三之死实由薛蟠以酒碗砸伤深重致死,自应以薛蟠拟抵(准备让他以死抵罪),将薛蟠依《斗杀律》拟绞监候(定为绞刑让其在监狱等待执行)。吴良拟以杖徒(杖责并流放远方)。

别说这位大臣了,就是我们这些普通读者也早看到前后证词矛盾百出,但古代中国是权大于法,硬是定薛蟠为“过失杀人”。这位大臣据实上奏:薛蟠应该是死刑。

贾政当然想救外甥,当然不把死者张三(一介屁民)放在眼里,可是他手中没有这么大的权力,想救也救不了。但他听李十儿一说,才知道了薛蟠打死人的更多细节:

李十儿道:“……奴才在京的时候,听见薛大爷在店里叫了好些媳妇(女人。北方方言。此为妓女),都喝醉了生事,直把个当槽儿的活活儿打死了。奴才听见不但是托了知县,还求琏二爷去花了好些钱、各衙门打通了才提的。不知道怎么部里没有弄明白……”贾政道:“你们那(哪)里知道?只可惜那知县听了一个情(请托),把这个官都丢了……”

事情更明白了:薛蟠那次在太平县喝酒,还特地请了一批妓女。其酒后滋事,伙同手下人打死了张三。太平县里不太平,都是这些官二代、官N代搅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