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教青少年为人处事的故事宝库:从故事中学会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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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戚继光责罚亲娘舅

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诸葛亮

明朝嘉靖年间,被称作“倭寇”的日本海盗勾结中国的土豪奸商经常侵扰山东和闽浙沿海,给当地群众带来很多灾难。为了保国安民,年仅26岁就升任山东都指挥佥事(相当于地方军区参谋长)的戚继光明确宣布“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发誓要担负起抗倭重任。

戚继光是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到职管事的。当时,明朝军队已很腐败。在山东各卫所,领饷发粮人人有份;调遣使用无人应声。军中将士懒散成风,纪律松松垮垮。显然,依靠这样一支缺乏战斗力的军队,是不能战胜倭寇的。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戚继光到职后办的头一件大事就是整顿军纪。

起初,尽管戚继光公布了各项纪律条规,但许多将士觉得他年纪轻轻,有些瞧不起的样子,所以违犯军纪的事情经常发生。后来,戚继光抓住几个典型狠狠地严办了一下,将士们才知道敬畏,不敢以身试法了。

但是,有个军官是戚继光的亲娘舅。他以长辈自居,并没有把整顿军纪放在心上。有一次,他私自出营喝酒,违犯军纪,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亲娘舅违犯军纪怎么办?军中将士当面缄口不言,可在背后却纷纷议论。

有人说:“戚将军执法严明,是不会袒护亲娘舅的。”

也有人说:“戚将军对咱们管得真叫严,对亲娘舅可不敢来硬的。”

还有的人说:“如果这一次戚将军不惩办他的娘舅,以后对咱们也不敢要求得太严格了。”

“……”

其实,戚继光这时心里也很矛盾。他想:娘舅违犯军纪,处分吧,别人会说自己目无长辈,无情无义;不处分吧,人心不服,这整顿军纪的事就进行不下去了。他经过再三考虑,觉得国事应当重于家事,军纪应当高于家规。先执行军纪,再补上家规,就可以公私兼顾,做到两全其美。

于是,戚继光立即召开军人大会,当着将士们的面,严厉地审问娘舅,根据有关的纪律条规,给了娘舅应有的处分。戚继光这个不徇私情的举动,赢得了将士们的衷心拥护。

当天晚上,戚继光又以外甥的身份把娘舅请到家里,恭恭敬敬地赔了礼,然后十分恳切地说:“您是我的亲娘舅,论辈分,我应该尊敬您,不能使您失面子;但您又是军人,是我的部下,您违犯了军纪如果不受处分,我就会号令不行,整顿军纪也会成为一句空话。您知道军队要打胜仗不能没有纪律。讲纪律就不能有私情。我的这番苦心,您老人家要谅解呀!”

听了戚继光的肺腑之言,娘舅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十分激动地说:“你执法不分亲疏,做得很对。请放心吧,我以后再不敢违犯军纪了。”

此后,戚继光在他领导的部队中建立了铁的纪律,令行禁止,从而大大增强了部队的战斗力,使这支称作“戚家军”的部队成了抗倭斗争中的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