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教青少年为人处事的故事宝库:从故事中学会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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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巴黎公社立法惩腐败

职权,对廉洁者是一根人生的拐杖;对贪婪者是一把自刎的利刃。

——民间谚语

巴黎公社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它为了防止公职人员像旧官吏那样攫取高薪,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取消高薪制。规定任何公职人员的年薪不得超过6000法郎,只相当于一个熟练工人的工资。这就使公职人员与普通劳动者处在了同等的经济地位,不能再靠升官去发财了。

在低薪制下,巴黎公社的绝大多数干部和平民百姓一样过着俭朴的生活。如公社财政委员瓦尔兰每天中午在小饭馆里吃午饭,只花25个法郎,能够吃个半饱;另一个公社委员茹尔德为了节省家庭开支,总是让妻子和平民妇女一起在塞纳河边洗全家人的衣服。有一次,国民自卫军的爱德将军在帝国服装店给自己定做了一套贵重的呢子衣服,并把账单送到军需部要求公家报销。主管干部审查后,马上把账单退回,理由是:“公社没有钱购买贵重的衣服。”

为了杜绝政府机关出现腐败现象,公社加强法制,严格纪律,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人给予了严厉的制裁。例如,有些公社的收税人贪污收缴的税款;有些军官虚报属下的士兵人数,侵吞军饷。这些事一经发现查实,就要被送上纪律法庭或军事法庭进行审判。对于确定有罪的罪犯一律要处以重刑。尤其是对那些为敌人诱降策反而行贿受贿的人,一律以叛国罪处以死刑。

公社的这些决定公布后,得到了严格的执行。1871年4月23日,原公社美术局局长皮洛泰尔因为有盗窃行为被撤职查办;5月初,军需主任古斯达夫·穆埃被控侵吞和贪污公款,也被公社立即解除职务并逮捕法办。

总之,巴黎公社通过立法惩治腐败,有效地制约了广大公职人员的言行举止,使他们不至于蜕化变质。在历史上,巴黎公社仅仅存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但是涌现出来的纯朴、忠诚、无私的典型比以往的任何时代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