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Introduction
2008年下半年开始,在中国市场还没有完全作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开始出现了迅速放缓的趋势。中央高层领导经过到沿海城市深入调研后,充分意识到当时中国出现的中小企业接连倒闭、农民工打道回府、外企资金撤离、银行业惜贷、政府税收明显滑落等现象,已不是一个暂时的现象,也不是一个像美国处理本国金融危机那样,仅仅靠降息等宽松货币政策手段就能够加以解决的问题。这是受美国引发的金融大海啸的牵连出现的十分严峻的出口和民间投资“双降”的问题,如果不及时采取比货币政策更为有效的办法,那么,中国经济很有可能会出现像邻国日本那样的经济硬着陆问题。而这又会反过来冲击到和企业与个人贷款紧密相关的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形成一个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互相拖累的恶性循环格局。
为了挽救中国经济的活力,提升中国大众的信心,中国政府毅然决定启动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和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并以这场“危机”为契机,将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出现的“发展失衡”的问题提到救市计划的“篮子”中,即以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和农村为投资的主战场,通过大规模的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家电下乡的农村消费扶持计划,把沿海城市表现出来的“过剩”的产能释放到为中西部地区和农村今后推进“城市化”所需要的投资环境的建设中。由于各级政府成了这一次挽救中国经济的主力军,银行找到了政府带来的这种“安全性”,所以,银行能够借助自己掌握的丰富的大众储蓄资源,向市场慷慨地投放出在金融危机中更显得宝贵的流动性资金。这和欧美金融体系直到今天还在拼命“去杠杆化”、大规模收回流动性的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正是由于这种政府主导的及时“输血”行为,才使得中国经济最快地摆脱了“经济硬着陆”的风险,才能让中国依然保持着世界经济舞台上增长最快的地位,并拿出了2009年经济增长率为8.7%的好成绩。这也让绝大多数经济处于负增长的国家再次意识到了中国经济的强大。
但是,我们也开始逐渐意识到上述这种政府主导的“输血”行为,如今也带来了一些值得我们密切关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首先,原来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民间企业“活力”,在如今欧美经济继续疲软、贸易摩擦日益升级的环境下,如何转向国内,尽快找到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其次,这一过程是继续靠政府的“政策安排”来完成呢,还是靠市场自身固有的“造血”能力和制度环境的完善来将它“激发”出来呢?再次,政府的大量财政支出是否能够替代企业自发的投资和个人安心的消费?总之,本书的第一部分回答的是,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才能让中国经济永远保持向上的活力,这一“结构调整”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本部分内容涵盖了笔者对金融危机爆发前中国政府已经在进行的和金融危机后更加深化的结构调整问题的一些认识。
第一篇题为《从“四大环节”再论〈反垄断法〉实施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的文章,向读者阐述了如今垄断势力及其行为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培育、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和创新能力的提升等方面,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活力所产生的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这一问题至关重要,尤其是在这轮政府救市行动之后,我们更要警惕新的垄断势力在不知不觉中形成和壮大。若任其发展下去,不在这方面进行“结构调整”,甚至还可能会危害到中国经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活力。
第二篇题为《“长三角先行”意义何在?》的文章,向读者介绍了中国经济在经受了金融危机冲击后,我们更注意到了自己在发展模式上的“软肋”问题。虽然结构调整的任务在目前中国的发展阶段很难全面快速推进,但是,经过30年改革开放所带来的高速经济增长,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转型和升级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条件。如果能先行一步尝试走出一条以“创新”为动力、以“平衡发展”为基础、以融入“全球化经济”改善中国形象的全新发展模式之路,那么,不仅会为全国树立良好的榜样,同时也会为相对落后的地区“腾”出发展的空间。
第三篇题为《靠市场还是靠政府》的文章,向读者阐明了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的立场:政府要为中小企业创造能真正起到“雪中送炭”作用的扶持机制,而不能仅仅提供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那种形式上的“锦上添花”的融资方法。这就需要政府创造条件、充分鼓励有专业化投资能力的民间资本去扶持融资困难但前景远大的中小企业的成长。同时,要给予这类做“慈善”事业的民间机构优惠的减税支持,及时为他们提供创业所需要的各种服务平台,并让他们能在适当的时候利用成熟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分享到这类有希望的中小企业所带来的可观的财富效应。
第四篇题为《“危机”当头中国更应该临危不乱!》的文章写于2008年年底,当时中国经济正在经历最残酷的寒冬时刻。面对各项经济指标同步恶化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冷静对待?笔者向读者阐明了处理好“内需”和“外需”、保增长和调结构、政府和市场之间平衡关系的重要性。因此,千万不能脱离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条件,好高骛远、好大喜功,否则,就会事倍功半、重复建设,治标不治本。即使现在经济指标做上去了,最终它会给中国经济未来活力的提升带来更大的障碍。
第五篇题为《努力打造中国在“低碳经济”社会中的有利地位》的文章,向读者指出根据中国经济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如果一下子接受“低碳经济”产业新标准,那么很有可能就会带来传统行业巨大的产能过剩问题,从而造成今后转型的成本急剧增大。但是,如果我们对世界经济发展新趋势无动于衷、我行我素,那么,今后不可抗拒的低碳经济一旦进入世界各国的生活之中,我们就要被自己所处的落后而被动的局面拴住发展的脚步。所以,为进入“低碳时代”的准备工作应该和今天的产业升级结合在一起,同步推动。
第六篇题为《扶持民间投资是提升中国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的文章,向读者阐述了民营资本在重振中国经济“市场活力”过程中将发挥的“四大”积极作用。具体而言,就是随着政府对民间资本扶持力度的加大,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人才团队建设的急迫感都会出现前所未有的改变。这样就有利于打破目前部分行业的垄断和低效率的落后格局,从而推动中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中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第七篇题为《无视“地方债”后患无穷》的文章,向读者介绍了当今世界经济跌宕起伏的原因和在2010年6月召开的二十国集团多伦多峰会上世界各国首脑都一致同意要加强公共财政赤字管理的动向。中国虽然没有规模庞大的中央财政赤字,但是,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透支问题,因为没有较强的外部约束力,虽然没有出现经济增长显著放慢的态势,但是因为没有明确地、合理地规定地方政府的“权利”和“义务”规则,没有意识到靠地产拍卖来维持财政收入的“不可持续性”,没有向老百姓说明过度投资的危害性,没有梳理好历史遗留下来的财政负担和发展民间资本来增强财政收入之间的关系,所以,与欧洲债务问题相比,可能会更加严峻、更加复杂。
第八篇题为《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在哪里?》的文章,向读者介绍了中国政府正在试图通过“区域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战略来探索后危机时代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笔者在肯定了这一战略对结构调整、发挥区域优势、打破地方本位主义所带来的“同质化”、低效率的经济发展格局等方面所发挥的不可小视的积极作用之后,也提出了各个地方政府无视自己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资源的约束条件,好高骛远、好大喜功的问题。如果不及时纠正这些倾向,只强调形式上的区域平衡发展,那么不仅会浪费国家宝贵的资源和纳税人的财富,而且可能还会导致另一种形式的“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的局面。
第九篇题为《财政制度改革不能操之过急》的文章,向读者阐述了税收制度改革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因为良好的税收制度能够平衡“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能够在此基础上增强一个国家整体的经济活力;反之,则会损害社会大众对国家作出贡献的积极性,甚至产生各个收入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为此,笔者强调税收制度的改革一定要透明化,以保证社会上下形成最大程度的“共识”。要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前提,并和其他改善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政策结合在一起使用,否则,改革的结果就会事倍功半、事与愿违。
下面,就让我们进入第一部分,共同思考打造中国经济的“活力”应该需要怎样的“结构调整”战略。
从“四大环节”再论《反垄断法》实施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历经14年打磨、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推出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关注。这里,笔者特别提出四大值得注意的实施环节,以期我们的《反垄断法》能够尽快发挥“保护竞争、提升国民经济活力”的功效。
一、加强对资本市场滥用支配权行为的监管。
《反垄断法》指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都是垄断的表现,应予制裁。微软公司在海外的扩张行为就受到了欧盟反垄断协会的起诉。金融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虽然一些垄断行为并不像制造业那样容易识别,但是,它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的危害不亚于消费者失去选择而为企业的垄断利润付出高昂的代价。比如,随着中国投资机构化的程度越来越深,各类基金对市场的控制力越来越强,他们可能会擅自“建立”行业的“潜规则”,通过联手单方向的资金运作,来左右大盘指数的走势。这种操控价格的行为会影响广大不知情的投资者,为了“明哲保身”,自然会出现散户被动跟风的羊群效应。这就会进一步放大价格操纵的效应,使得市场无法根据企业发展的基本面来选择股票,结果就会严重阻碍中国股市价值投资的发展取向。对于这类滥用市场地位的价格操纵行为,尽管取证的技术性要求较高,但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应该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这类垄断行为。
二、保护市场竞争的生态并不等于不能“做大做强”。
对于经营者集中的行为,不仅在《反垄断法》中作了明确的界定,而且,国务院还颁布了《反垄断法》的首个配套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确立了以经营者营业额为申报标准的方案。而目前值得注意的倾向是,在中国主要的核心产业中,外国企业控股的大公司比例迅猛增加,有些外资企业很明显地出现了在中国“一地”强化“经营者集中”的市场占有策略,在并购的力度上甚至超过了其本国。在目前中国企业品牌缺乏、管理不佳、技术劣势、市场不足的情况下,中资企业很明显地处于竞争的劣势。这种格局非但不能保证支撑中国内需的远大重任,而且,也会越来越影响中国企业产业价值链的升级战略。所以,商务部会加强对这方面垄断行为的合法监管,从而有效抑制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迅速扩张势头。
但是,《反垄断法》不能滥用,不能因为要保护自己弱势的企业群体,就拿它来当做“挡箭牌”。这样不仅会削弱竞争从而导致中国企业成为温室里的花朵,而且还会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被我们的经济伙伴看做是严重的“保护主义”行为,从而影响到中国企业今后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
三、行政性垄断行业要透明化、社会化和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