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绿野仙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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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译序

《绿野仙踪》本名“奥兹国的神奇巫师”,它的作者弗兰克·鲍姆(1856—1919)是个沉迷于童话和幻想故事的人。他从事过很多职业,都失败了;但他在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给孩子们讲故事——这件事上取得了成功。他一直喜欢给孩子们讲故事,而孩子们同样喜欢听他讲故事,他们甚至在路上“拦截”他,非要他讲个故事才肯放他走。他一生写了近百本故事书,其中最有名的是“奥兹国”系列,这系列中最好的又是第一本:《绿野仙踪》。它也是“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美国童话”。

我是因为常听人提起这本书才翻译它,也许你也是因为听人说起它才读这本书。是的,它很有名。它自从问世以来,已经被翻译成二十几种文字,画成小人书,还拍成了电影。因为它确实有趣:呼,一阵龙卷风把你刮到云端,刮到一个神奇的国度,遇到许多不可思议的美妙事情,有时甚至有些惊险,但始终让人感到快乐,并且最后安然回到了故乡,见到亲人——我想,很多人都做过类似的白日梦,包括你和我。只不过弗兰克·鲍姆把它写出来了,而且写得特别清新、特别生动。

没有别的,它就是一个像美梦一样让人觉得很享受的故事,美丽而且快乐。但有人会觉得它有些肤浅,甚至作者自己在前言中也说,“只是为了愉悦今天的孩子们”。他似乎认为,那种含有寓意和道德教训的童话已经过时。

不,我不这样认为。也许作者自己没有感觉到,他的这个故事也是有寓意的。想想看,一个没有大脑的稻草人,一个失去了心脏的铁皮伐木人,一只胆小鬼狮子,在愉快的历险中各自得到了完善,这不就是寓意吗?每一个人都不是完美的,而我们的成长历程就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我们会逐渐拥有自己的思想,我们的心胸会逐渐变得善良和宽广,我们会逐渐得到面对这个世界的勇气,敢于做一个正直和自由的人……

这只是我的看法,并不见得会比你的看法更高明。如果你读完这本书有自己的看法想告诉我,我会非常高兴。

张炽恒

2013年5月于奉贤海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