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致我们正值的青春年华
8351000000074

第74章 女孩不再痴情

再次收到雄儿的来信,已是两年之后的一个夏季,你还相信我爱你吗?面对雄儿的那一如当初优美的诗句,我已无法感动了。

与雄儿相识,已有四年多了。记得当初,我们是很不错的好友,他常常会给我写来信的,刚刚来到陌生的大学校园里,异乡的我,很需要听到家乡的声音,解除内心的孤寂,我那时好天真,好可怜!让我最难忘的是一次放寒假,我下了火车,竟不知坐那一趟汽车回家了,于是,我给雄儿打了个电话,他毫没犹豫,就请了假来接我。那时的天下着濛濛细雨,他慌着接我,忘了带雨伞。在车上他总是问我冷不冷,甚至还把他那惟的一件毛衣给我穿。那个时候我一点都不感觉到冷,真的。也就是那个冬季,他把我留住了。让我刻骨铭心的是,就在那个冬季,我们都拥有了我们自己的初吻!他吻的好笨,咬得我好痛。从此,我对他就有了一种莫名的思念,总是想与他在一起。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我还是走了。因为家乡没有我的一片云彩。千辛万苦走到广州的路上,由于塞车,所以我把信纸和笔拿出来,给他写了好几页。到了打工的厂里以后,我很失望,因为我是经过劳动局介招来的,但是进到的却是一个破厂,在市郊的一个偏僻的郊区,没有公共汽车,甚至寄一封信都要穿过好多小巷子,刚刚到那里,天天加班,而我对那个厂子一点信心都没有,整天都在忙着与一些有限的朋友联系,欲跳出去,另觅高就。给他的信我没有寄出去,因为我不想向他诉太多的苦,我想到有所转机后再与他联系。我没多久就有了好的转机,到了一个大型的电子厂。当我再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万万没料到,他却是满心的怀疑,“你前些日子在广州做了一段时间,是吗?”他说话的口气,就像我在广州做“鸡”一样,他作为一个很有现代气息的大学生,竟然用如此的世俗眼光看待打工妹;我很失望,但我也并不相信他会因此而看不起我,就这样离开了我,对于初恋的女孩来说,失恋是多么地难以承受!从此以后,不管他会不会写信过来,我都会给他写信,或者是跑出一二里路给他打电话,而且我再次决定专程回家乡看他,尽管向厂方请一次假很不容易,我仍然坚持争取到5天假,一个人匆匆忙忙赶回去,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我如此地大胆和坚强。一下火车,我又在上次给他打电话的那个亭子里给他打电话。可他却说,正在开会,没有时间,那一刻我觉得我好荒唐,也许就在那一刻,我长大了。再返回广州,我的心中不再那么迷惘,但是我没办法那么快地摆脱对他的思念。那个冬天,我利用双休日的时间还为他织了我这一生第一次为男孩子织的毛衣。织这件毛衣,并不是出于对他的爱有多深,而是出自于内心的一种责任感,因为对于性格内向的他来说,我毕竟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最重要的是,他从小就没有了父母,我想也许他一定有很多年没有穿过女人用捧针织就的毛衣。寄去毛衣不久,终于等来他的回信,想不到他竟认为那是我对他的痴情的结果,并说他是不会穿的,他会将它压在箱底……

无论他将如何处置,我都是淡然一笑。

从此以后,我们便很少联系。他虽给我写过一两次信,但我因又转了其他厂工作,也没能全部收到。

好久以后,当再次收到他的一封冗冗的长信,我竞感到有些奇怪,因为他不仅写信给我,而且还一改往日的冷静与平淡,他真的是忘不了我吗?也许是他经历过一次失恋之后才有此种感觉的,对吗?他对打工妹的看法有了一些改变,真的,我为他有这种改变,更为所有打工妹而高兴。但是,我却只能深深地祝福他,希望他能珍惜他所拥有的一切,而我,作为一个打工妹,却不再痴情。现在的我,已经长大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