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水浒人物品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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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潘金莲与潘银莲潘铜莲的命运孰优孰劣

读过《水浒传》,或者听过关于武松评书的人,或者看过武松戏的人,都会知道潘金莲这个人物,都会知道西门庆这个人物。说一句艺术创作方面的行话,无论是潘金莲还是西门庆,都是为了衬托武松这个人物而出场的。他们都是“绿叶”,都是为了托举武松这朵“红花”。再换句话说,武松之所以“高、大、全”,是因为他脚下有潘金莲这个反派女人与西门庆这个反派男人,这至少是一个原因,才使得武松形象更加伟岸起来。

潘金莲是个什么样人物?这谁都知道,她是谋害亲夫水性杨花的代名词。就是放在当今开放的社会里,这种女子也不能让人同情。就算你不爱武大郎了,就算你真喜欢西门庆这个有钱有势的小白脸儿了,你可以离婚嘛。离不了?那就分居。分居两年就构成离婚的条件了嘛。你们就真的等不及了?你们就真的容不下武大郎这个眼中钉了?那你们也不能把武大郎给谋害了啊。武大郎再窝囊,也是一条人命啊,说害你们就真给害了?潘金莲啊,你也太阴毒了点儿吧。让人不可理解的是,至今还有些“怜香惜玉”的男人,万分同情潘金莲,有道德学者还公然愤愤不平地写文章,认为潘金莲的行为可以理解,首要的理由,就是潘金莲不应该嫁给武大郎。问题在于,人家武大郎并没有追求你潘金莲啊,是你潘金莲的旧主子,把你许配给武大郎先生的。武大先生怎么了?他至少也是一个手艺人啊。人不可貌相,人家起码也是一个做小买卖的啊。用现在的话说,虽然买卖不大,可也算是工商界人士啊,怎么配不上你了?那潘金莲当时就不要同意嘛!也没有人拿着枪顶着你潘金莲的后腰吧?你要真是个贞节烈女,你就学学祝英台抗婚,也算出息一回,也算你贞节一回。可是你嫁了,嫁了就得尽妇道,就得遵守夫妻合同。就算你不尽妇道,不想过了,你也不能害死武先生吧。如此说,无论现在的道德学者如何为潘金莲辩护,潘金莲也是没有道理。就是再过一万年,潘金莲谋害亲夫也没有道理。哪位道德先生不同意这个意见,你最好也娶一个潘金莲来试试,你就不会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写到这里,想起了一件旧事,话说“文革”期间,谈歌在工厂上班儿,班儿上曾经有过一个女工友,真名真姓不提了吧,就姑且叫她潘银莲吧。潘银莲长得挺漂亮,几乎闭月羞花,近似沉鱼落雁。那一年她也就二十岁出头,是从农村来到城里的。那年月农业户口转城市户口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儿,可她就怎么进城了?还参加工作了?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市里有一个造反派干部(现在的年轻读者听不懂了,什么叫造反派干部啊?造反派干部就是当时由群众组织里提拔起来的干部),姓张,姑且叫他张造反吧。张造反下乡参加抗旱,到了潘银莲的村儿,路遇潘银莲,一眼相中,这女人小模样儿长得不错啊,想跟她搞对象。当时张造反还没有对象呢。可惜啊,潘银莲已经跟同村的一个男青年相识相恋,双方家长也已经吃了订婚酒,过几个月就要登记结婚了。可是张造反不管,我就是看上了,管你搞没搞对象呢?管你登记没登记呢。不行,我看上的人,就得跟我搞对象。写到这里,得说几句张造反,此人相貌有些欠缺,脸上有麻子,还有一只眼睛不好使。所以,张造反的婚姻一直没能解决。可是张造反了不起啊,经过“文革”的人都知道,那时的造反派,比现在的明星还厉害,走到哪儿都得捧着,掌声迎接着(那年代还不时兴鲜花),牛啊!张造反就找到了县革委会,直接提出了要与潘银莲谈恋爱。这不是欺侮人吗?谁跟你恋爱了?这跟明抢有什么区别啊?可是,县革委会也怕这位张造反啊,明星啊,咱们得巴结着点儿啊,于是,就去做潘银莲家里的工作,公社和乡里也都跟着一块儿去做工作,左说右劝,逼着老潘家把亲退了。当时明星一般的张造反红极一时啊,跟了他,可以进城,可以把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还可以到国有企业参加工作。这老潘一家人肯定也得琢磨琢磨啊。于是,潘银莲就跟张“明星”结婚了,就进城了,就当工人了,就有了铁饭碗了,潘银莲也就成了谈歌的工友了。跟谈歌工友了没半年,人家就又提拔了,调到总厂坐在办公室里办公去了,幸福啊!美好哇!可是幸福美好的日子也像流水一样,也不能永驻,很快就流过去了。没几年,“文革”结束了,张造反像一支垃圾股,再也没有人炒了,价位一落千丈。他先是被组织找了去,办了两个多月的学习班,哭哭啼啼地写了一大堆检查。幸亏他问题不大,虽然参加过武斗,可是没有闹出人命,总算过关了,可是也被免职了,到基层当工人去了。夫贵妻荣,是真理。夫不贵呢?妻也就不“荣”了,这也是真理。潘银莲在工厂的价位也威风扫地,也从办公室调(轰?)出来了,到基层干体力活去了。按说,事情到了这一步,也就没有事儿了。张造反不过是做了一场黄粱梦,潘银莲呢,虽然当了工人,可是也比你当农民强多了嘛。你至少是生活上进步了啊,应该知足了。可是,潘银莲能适应吗?

潘银莲开始不适应了。

写到这里,有一个道理要讲,知足者常乐,这话谁都会说,可是做到的少啊。潘银莲不知足,她觉得自己委屈了,凭什么?自己差一点儿就沉鱼落雁的容貌,却嫁给了一个工人啊?而且还是一个独眼龙的工人。早知道你这干部当不长久,我凭什么嫁给你啊?就像当年的潘金莲嫁给了武大郎,她开始不高兴了,不满意了,不痛快了,整天耷拉着一张脸,处处给张造反小气儿受。由此,张造反家里的日子就不大好过了。俗话讲,贫贱夫妻百事哀。这二位倒是不贫贱,可潘银莲就是感觉自己气儿不顺,就是觉得自己悲哀。她得补偿,她得另找精神寄托。这就出事儿了。漂亮的潘银莲过去是张造反的妻子啊,就算是大家的心中偶像,梦中的情人,可谁敢当面动心思啊?现在不同了,时过境迁,张造反属于掉了毛的凤凰不如鸡,一些好色之徒就开始勾引潘银莲。一个对潘银莲垂涎已久的家伙,抢先一步登场了。姑且把这个家伙叫做小西门庆吧,简称“小西”。小西,长得一表人才,是个大学生。“文革”结束了,社会上开始尊重知识了,小西的社会地位也逐步提高了,刚刚被提拔了科长。潘银莲一直是他心中的偶像,现在张造反不掌权了,潘银莲也没有了往日的傲慢,成了可怜人儿了,小西科长便乘虚而入。今天邀潘银莲看电影,明天邀潘银莲下馆子,遗憾那时候还没有歌舞厅,也没有卡拉OK,更没有钟点房。如果放到现在,小西与潘银莲的节目会更多一些。一来二去,小西成了潘银莲难舍难分的情人。终于有一天,二人爱到床上去了。如果按照俗理儿分析,这种事儿就应该到此为止。小西呢,你也尝到了与梦中情人相爱的滋味儿,也算达到目的了;潘银莲呢,红杏出墙,也算找到精神寄托了。可是,小西不愿意过这种露水夫妻的日子,他不仅要求曾经拥有,还渴望天长地久,就动员潘银莲回去跟张造反闹离婚。可是张造反哪里肯离呢,妈的,老子“革命”一场,白干了,胜利果实都没有了,就剩下这一个潘银莲了,还有人惦记着?坚决不离!一千个不离!一万个不离!潘银莲也急眼了,好,你不是不离嘛,有办法治你。她和小西一商量,干脆,把他弄死算了。两个人合谋,在稀饭里给张造反下了安眠药……案件很快侦破,潘银莲和小西都被逮捕正法了。

这件事给人的教训很多,至少有一条是老调重弹:婚姻凑合不得。还有一条,任何事情都是变化的,婚姻也不例外。你把老婆娶进门的时候,她是祝英台,谁知道明天是不是变成了潘金莲或者潘银莲呢?或者说,你嫁给他时,他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谁知道他明天是不是变化成了忘恩负义的李甲呢?变化嘛!你如果是当事人,你还真不能想不通。你真得往开里想,祝英台与潘金莲或者潘银莲,也就是一步之遥。

还是前边的话,无论是专家还是学者,都不能替潘金莲翻案,也不能替潘银莲翻案。这是铁案,翻不了!武大郎长得再不好看,再是三寸豆腐干儿,张造反再是独眼龙,也都是人命啊。不能说杀了就让你们杀了啊。这里边与怜香惜玉不惜玉的,根本搭不上界。

再讲一个当代的故事,这个女主角,不似潘金莲,也不像潘银莲。上边这两位都没有什么文化,基本属于法盲的水平,做出了不守法的事情来。下边这位女性呢,可是一位知识女性,姓名也隐去不提,姑且叫她潘铜莲吧。潘铜莲大学毕业,有文化;知识分子家庭出身,有教养;后来又在大学里当讲师,也算有品位吧。可是她也做出了杀夫的事情,这就让人感慨了。

话说潘铜莲,长得漂亮,再说句文词儿:她差一点儿就闭月羞花了。在大学里当然就是校花一级的人物,屁股后边总有一群追求她的粉丝,献花啊,送生日蛋糕啊,常有的事儿。可是潘铜莲不喜欢他们,潘铜莲有了“师生恋”,她爱上了一位副校长,这位副校长给潘铜莲上过课。也不知道潘铜莲是爱上副校长的身体,还是爱上了副校长的职位,她给副校长写了一封情书。这位副校长那年已经五十岁了,长得跟宋江似的,又黑又胖,接到了潘铜莲的情书,他可美坏了。老牛吃嫩草,千年等一回,机遇难求啊,他就赶紧回家闹离婚。哪儿容易离啊,他折腾了一年多,才算焦头烂额地离了。潘铜莲这时也毕业了,跟副校长欢天喜地结了婚。因为跟副校长的婚姻关系,潘铜莲就风风光光地留校了,很快就助教了,然后就讲师了。这位副校长也真是的,他就不掂量掂量,你什么岁数了?当人家爹的岁数,你就敢入洞房?就敢花烛夜?这种差距会有什么后果呢?俗话讲:人无千日好,大概就是指男女之间这种事情。还不到千日呢,也就是一年之后,四百多天儿吧,这桩婚姻后果的严重性就显现出来了。潘铜莲又爱上了一个小白脸儿。

这位小白脸儿也不简单,是刚刚毕业的博士后,被当人才引进到了这所大学的,据说就要当副校长。小白脸儿牛气烘烘的,就把潘铜莲迷住了,天啊,这才应该是我的白马王子呢。一来二去,不经副校长本人同意,就给副校长戴上了一顶绿帽子。可是露水夫妻不好做,这对男女的苟合之事,很快就事发了。随着这桩婚外恋情的曝光,小白脸儿的副校长美梦也告吹。

面对妻子红杏出墙,中国男人似乎自古就很笨拙,没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或者冲冠一怒,拔刀相向,闹出人命官司来;或者甘当缩头乌龟,忍气吞声,成了旁人的笑柄。这两者都很尴尬。我们似乎永远不会像西方男人那般大度,微笑着说声“拜拜”,拍拍屁股走人。中国人还是讲“打”离婚,“闹”离婚。俗话讲,不打不闹,那叫离婚吗?

于是,副校长跟潘铜莲打成了一锅粥。潘铜莲就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离婚。按说,到了这一步,事情也就差不多见着光亮儿了,小白脸儿和潘铜莲也就要熬出头儿了。可是,副校长坚决不肯离婚的态度惹恼了小白脸儿和潘铜莲。说起来,也真是惨剧,两个人竟在一个花好月圆的夜里,以潘铜莲认错为名,将副校长哄骗到树林里将其害死了。

结果就不用说了,潘铜莲与小白脸儿都被法办了。可是大学里竟然有了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说小白脸儿和潘铜莲太恶毒了,做下这等狠毒的事情,死上十回都应该。第二种观点,很是同情潘铜莲和小白脸儿,认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儿,副校长老牛吃嫩草,自找倒霉。这叫什么话?

写到这里,应该有了一个结论:无论如何,在婚姻问题上,男女应该是平等的。男人与女人,都不可以概念化,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男人里也有弱不禁风的白面书生,女人里也有河东狮吼的母老虎。潘金莲也罢,潘银莲潘铜莲也罢,是根本不值得同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