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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什么是咬合创伤?

牙齿在咬合时都会承受一定的力量,这种力量被称为牙合 力。正常情况下的牙合 力对牙周组织可以产生良性刺激,而异常的牙合 力则会造成牙周组织的病理性损伤。牙合 力异常包括大小和方向两方面含义。牙合 力大小、方向、频率和时间等因素均能影响牙周组织的变化,而牙周支持组织对牙合 力的变化有一定适应能力,其适应范围因人而异。

咬合创伤是指个别牙齿承担的咬合力量过大,超出了牙周支持组织的承受范围,造成牙周组织的损伤,以至于引起牙槽骨吸收、牙周膜间隙增宽,牙齿松动。

咬合创伤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咬合创伤是指牙周组织正常,但咬合力量过大或咬合方向异常,超过了正常牙周组织所能承受的负荷。继发性咬合创伤则是指由于牙周炎等原因导致牙周组织支持力量不足,即牙周组织承受牙合 力的能力减弱,在这种情况下正常或不正常的咬合均可导致咬合创伤。

咬合早接触是导致咬合创伤的常见原因,它是指咬合运动之初,只有个别牙或少数牙最先接触,而其他多数牙齿还未接触,这就使先接触的牙齿在咬合运动开始时便承担了全口牙齿的咬合力量,及至全口牙齿都有接触时则早接触的牙齿会承担更大的压力。这种超负荷的殆力会对牙周组织造成很大损伤。引起咬合早接触的情况可以有牙齿排列异常、咬合关系异常以及磨损或不良修复体造成的牙齿咬合面形态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