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绩效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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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本章实证结论

本章对第5章单方程检验梳理出的公司绩效方程、股权结构方程和债务结构方程作了方程组的联立识别和检验,在此基础上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对联立方程作了总体样本的回归分析,并进一步把总体样本分成了四组,分别考察各组上市公司的公司绩效、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实证检验,得出如下结论:

(1)第4章构建的方程(4-1)至(4-4),除了公司内部治理方程(4-2)外,反映公司绩效、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的三个方程都通过了联立方程的识别和Hausman检验,显示三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反映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重要的“内生性”特征。

(2)总样本联立方程组的回归结果显示,在考虑了公司绩效、股权结构和财务杠杆的相互作用后,各参数估值都有显著的改善,尤其是在单方程检验时低估了第一大股东持股与公司价值的互动影响程度,进而低估了资本市场作为外部治理机制的作用。在联立方程检验下,国有第一大股东控制的公司价值下降幅度由4.81%提高到6.67%,显示单方程检验低估了国有第一大股东对于公司价值的负面效应。同时,第一大股东持股来自负债融资的约束也有显著提高,大股东股权融资偏好倾向显著降低。

(3)为了检验财务杠杆与公司绩效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本章利用总样本数据对备选方程组进行了估计,结果令人满意,财务杠杆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这一点修正了第5章的单方程检验结果(U型关系“假象”),也印证了相关理论文献的结论。不过,由于财务杠杆的绩效拐点较小(25%),致使大部分公司的负债率仍然与公司绩效存在负相关性。可见,在中国上市公司普遍的股权集中条件下,债权人采取了理性的非协同对策,而大股东的股权融资偏好使得这种现象更为严重。“一股独大”是造成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非对称性和债权治理功能缺失的症结所在。

(4)为了进一步探明大股东性质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本章对联立方程组进行了分组回归检验。结果显示,中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带来的公司价值溢价主要来源于国有第一大股东。由于在国有第一大股东的公司中,仍然存在着相当程度的“政企不分”,相对于其他公司,它们在市场短缺资源的获取、占用和调配方面处于优势地位,能够充分利用其政府职能的“垄断性”为企业谋取利益。而且国有第一大股东出于提高公司价值的目的,会以更高的股权集中度来获得这种“优势”,从而加大了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程度,不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质量的整体改善。

(5)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和债权治理功能缺失与公司国有股比重和第一大股东性质有关。在四组样本公司中,有三组样本公司的负债率与公司价值显著负相关,显示债权治理功能的缺失主要存在于国有大股东集中的上市公司;而对于那些国有股比重低但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由于缺少来自其他大股东的制衡作用,更易出现掘壕自守效应,股权融资偏好更为显著。

(6)一般法人作为第一大股东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在国有股比重低的上市公司中,一般法人第一大股东没有明显的股权融资偏好,公司负债与绩效之间不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其与债权人的利益关系更为协同,债权治理功能相对有效。因此,从公司治理视角看,较小的国有股比重和一般法人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具有效率最高的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