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相障碍与抑郁障碍之间,除了一些重要区别外,还存在某种维度或者区分点。这里我们将要讨论三个维度:精神病性与神经症性(psychotic-neurotic),内源性与反应性(endogenous-reactive),早期发作与晚期发作(early-late onset)。
一、精神病性与神经症性
用严格的术语来讲,心理障碍可能会被描述为精神病性或者是神经症性的,这种区分在传统上是以对现实的接触状况而定的。正如我们所注意到的那样,神经症患者没有丧失以适度、有效的方式与其环境互动的能力;而精神病患者却非如此,因为他们的思维过程常为幻觉、错误的感知觉、妄想,或者被错误的信念所困扰。这种相同的神经症与精神病性的区分经常被用于抑郁症。在精神病性抑郁症里,幻想、妄想或者极端的退缩有效地切断了个人与环境之间的联系。躁狂发作同样有精神病性的特征。神经症水平的心境障碍同样会给人们的生活以严重损害,然而患有这些障碍的人仍然知道他们的周围发生了什么,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发挥某些功能。许多重性抑郁症和双相障碍的个案就处在这个水平上,恶劣心境障碍与循环性障碍也被定义为非精神病性障碍。
那么神经症性与精神病性水平的心境障碍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存在吗?传统的观点认为它们是相同的。例如,在克雷佩林最初的分类系统中,曾在“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的标题下面列出了所有使人丧失能力的心境障碍,他认为这是器官性疾病,它不同于我们现在称之为神经症的不太极端的心境障碍。许多理论家仍然坚持这个观点,而且有证据支持这种观点。精神病性抑郁症具有与非精神病性抑郁症不同的趋向,这不仅表现在与现实的接触方面,而且表现在精神运动症状、生物学征象、家族史以及对各种治疗的反应方面(Schatzberg&;Rothschild,1992)。
但另有理论家认为,神经症性抑郁症和精神病性抑郁症之间的区别是定量而非定性的。这种理论依据的是,抑郁似乎是日常忧伤的一种扩展形式的概念,如为人所熟知的连续假说(continuity hypothesis)。根据连续假说理论家的观点(Coyne,1994),精神病性抑郁症、神经症性抑郁症、恶劣心境和正常的“忧郁”仅仅是一个单一连续体上的不同的点而已。研究发现,恶劣心境与环形障碍患者具有患更严重心境障碍的风险,这一研究证据为连续假说提供了支持。DSM-Ⅳ在某些标准上也反映了这个观点。虽然人们期望诊断学家们注意某患者的行为是否为精神病性的,但是所有的心境障碍,无论是神经症性或是精神病性,都是聚合在一起的。
二、内源性与反应性
许多连续假设的支持者都相信所有的心境障碍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心因性的,而那些具有克雷佩林传统的人一般都相信,只有神经症性的形式才是心因性的,而精神病性的形式是生源性的。因而,第二个心境障碍的维度——内源性与反应性的维度就是以后者为基础的。最初,“内源性”和“反应性”这两个术语是指,抑郁症是否发生于某突发事件之前,诸如家人的死亡或失业。那些与突发事件相联系的抑郁症就被称为“反应性”的;而那些与突发性事件无关联的抑郁症则被称为“内源性”的(从字面上看是“来自于内部”)。根据克雷佩林追随者们的观点,神经症性抑郁症一般而言是反应性的,因而也是心因性的;同时,精神病性抑郁症一般而言是内源性的,因而也是生源性的。
但是,这种区分并不容易。欲确定抑郁症是否由一个特定事件引发常常是困难的。此外,即使有引发事件,这个因素也会随着障碍的发展而发生变化。重性抑郁障碍的第一次发作常常会有明显的突发事件,但在以后的发作则可能不会有突发事件。由于上述区分容易被人们混淆在一起,因而尽管内源性和反应性这两个术语在词典中具有特定意义,但目前它们已经不被用来表示是否存在突发事件的引发,而是被用来描述不同的症状类型。有些患者声称自己快感缺乏,并有更多的植物性的、躯体的症状(如早醒、体重减轻、精神运动的改变等);还有一些患者把他们的抑郁症描述为因爱情丧失而产生的不同感受。上述情况都被列为内源性分类,或者用DSM-Ⅳ术语被称为具有“忧郁症的特征”。那些心理异常主要属于情感或认知上的人被称为反应性的,或被称为非忧郁症特征。
以症状为基础的内源性与反应性的区分似乎表明了某种真正的不同。在睡眠模式上,内源性患者不同于反应性患者。他们可能比反应性患者呈现出更多的生物学异常,而且他们会对诸如电休克治疗之类的生物治疗产生反应(Rush&;Weissenburger,1994)。因此,有些研究者仍然怀疑,内源性的个案更多的是生源性的,目前这种观点尚未确定,而且具有一些不同的研究证据。例如,如果内源性抑郁症具有更多的生物化学基础,那么我们可以推测内源性患者比反应性患者更可能拥有抑郁症的家族史,但是大量研究表明事实并非如此。研究者们仍然在集中探索这个问题,而且这种研究已经部分地帮助研究者们收集了DSM所要求的对重性抑郁症的诊断群体,以详细说明存在或不存在忧郁症特征。
当某个明显的突发事件产生于抑郁症之前时,那个事件通常是一些无法控制的丧失,如失业或失去家园,尤其是人际交往的失败。“现存的事件”,如死亡、亲友的分离、离婚或者孩子离开家庭等,这些与抑郁症的发作相联系的应激源在排列等级上都很高(Paykel&;Cooper,1992)。同样,如果一个人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他就会得到他人信赖,那么他在面对压力性的生活事件时,就不大可能罹患抑郁症,因此可以用同样的原理来解释那些从抑郁症中恢复过来的人们。应激,尤其是与现存的事件及其他丧失相联系的应激,与抑郁症的恶化密切相关。反之,即使面对一个应激事件,给予社会支持,尤其是以信赖的形式给予社会支持,则与不断的康复相联系。
三、早期发作与晚期发作
在过去的几年里,一直都有稳定积累的证据说明抑郁发作的年龄构成了心境障碍的一个重要维度。对重性抑郁障碍、双相障碍和恶劣心境障碍患者的研究都表明,这种障碍发作得越早,患者越有可能存在心境障碍的家族病史,即其亲属越有可能已经患有,或将患有心境障碍。有关的一些研究相当引人注目。例如,一项对抑郁症患者的子女进行的研究发现,当父母的发作年龄在20岁以下时,其子女患重性抑郁症的终身风险几乎是那些父母的发作年龄在30岁以上的孩子的两倍——57.8%:32.4%,而且这个近乎2:1的比率在随后的研究中取得了同样的结果。另一项研究发现,当发作在40岁以后,与一般人口总体相比,亲属中就没有更大的患病风险。
早期发作似乎也预示了个人以及家族将来是否会出现其他的相关障碍。在一项对恶劣心境的研究中,早期发作群体中有94%逐渐发展为重性抑郁症,相比较,晚期发作的人群中则为55%,同样,大约是2:1的比率。在一项对环性抑郁症的研究中,不仅抑郁症而且酒精依赖也在那些年龄在20岁以下、属于早发者的亲属中具有引人注目的普遍性。
一般来说,发作越早,无论对个人或对亲属,道路都越艰难。这些发现提示,就心境障碍而言,早期发作的患者有一个较高的“遗传载荷”。抑郁症患者的亲属中较高的发病比率,可以被归因于环境的影响。在早期发作的个案中,其亲属要与抑郁症患者生活在一起,甚至要经历很长的时期,于是,患者对他们的亲属的行为与心境的影响就特别引人注目。尤其是那些父母为早期发作抑郁症的子女,他们可能有更多的机会从父母那里学到抑郁症的行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