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深夜将至,别吃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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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饥饿(1)

难以置信的我,发疯似的跑了好几条街,却真的一家卖吃的店都没有,我就像走进了平行宇宙里的诡异城市,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街景,却被凭空剥夺掉所有提供饮食的店家。

那只圆圆胖胖的蓝色机器猫,在我的年代叫作小叮当,现在改名成哆啦A梦,它拥有来自二十二世纪各式各样神奇的道具,而在这之中,“如果电话亭”(もしもボックス)绝对是排名前三的佼佼者。

你只要走进电话亭、拿起听筒,说出你心目中的幻想世界,等待铃声响起,电话亭就会创造出你所希望的世界模样。

多么荒谬又梦幻啊。

【第一天】

我叫阿国,今年三十四岁,是一名单身的货车司机。

因为三十四岁,所以我的脸庞有些岁月的风霜,甚至额头发线有逐步后退的趋势。因为单身,所以总是寂寞空虚觉得冷,总是在上下高速公路交流道前的路旁流连,看那一家比一家清凉的槟榔摊,是不是又有年轻幼齿的新美眉登台,或是又推出了什么火辣的养眼服装。就像现在,我刚送完货,正开着漆成草绿色的大货车,准备从桃园忠义路接国道一号回台北。

但我的时速不到三十公里,因为我发现了极不寻常的事。

只见一路上冷冷清清,商家零零落落,竟然连一家槟榔摊、一位“槟榔西施”也没有。

我皱眉,放慢车速看着平日熟悉的街景,这条路我开了上百次,没有道理会认错路,更没有道理才几天的时间,整条路的槟榔摊就都收拾得一干二净、关门大吉,连个铁皮屋都没留下。

看不到热裤薄纱,我整个人都觉得心头烦闷,而且困惑,索性将货车停在路旁,走进7-11想喝瓶沙士[1]降降火气。

“你好,欢迎光临。”店员竟然站在门口鞠躬迎接我,整间便利店空荡荡的,没有其他客人,而我很快就发现原因,是一个诡异莫名的原因。

──7-11里头竟然没有卖食物。

没有啤酒、汽水、御饭团、思乐冰、面包、绿茶、口香糖、棒冰、茶叶蛋、大亨堡、关东煮、洋芋片、泡面、糖果、牛奶、果汁、巧克力……没有,除了各式各样的矿泉水以外,没有任何可以食用的东西。

偌大却没有食物的7-11里,堆满了书籍杂志、衣服帽子、内衣裤、纸尿裤、五金机油、玩具、佛具、文具、婴儿用品、情趣用品、手工艺品、3C产品等等,千奇百怪,像是一间定位不明的杂货店。

我满脸狐疑,但也无可奈何,只好随手拿了一瓶矿泉水到柜台结账,顺口向短卷发的女店员问道:“咦,你们店里真特别啊,怎么什么吃的都没有卖啊?”

“啊?”女店员脸色大变,手中接过的矿泉水砰一声掉到桌上。

“呃。”我皱眉,她大惊小怪的反应实在莫名其妙,“我是问,你们店里怎么没有卖面包啊、御饭团、关东煮之类的,万一客人肚子饿怎么办?”

“什么?你说我们没有卖什么?”她想再次确认而发出的声音,竟然该死的在颤抖,眼睛还汪汪地涌出泪水。

“面包!御饭团!关东煮!”我大声吼道,快受不了这个脑袋有洞的家伙。

“哇!”她彻底崩溃号啕大哭,蹲了下去躲在柜台旁,一边哭泣,一边疯狂地喃喃自语,“不要伤害我,拜托,不要伤害我,我只是来打工的……”

“呃,搞什么啊。”我傻眼,面对神经病,我也只能无奈摇摇头,径自放了二十元硬币在桌上,拿了矿泉水走出便利店。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也不过就是运气很背,进到一家莫名其妙的便利店,遇到一位更加莫名其妙的店员罢了,我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不过,等到我晚上七点多回到台北,停好货车,独自在街上溜达时,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

没有牛肉面、没有饮料店、没有麦当劳、没有卤味摊、没有自助餐、没有烧烤热炒和生啤酒,没有,什么都没有。难以置信的我,发疯似的跑了好几条街,却真的一家卖吃的店都没有,我就像走进了平行宇宙里的诡异城市,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街景,却被凭空剥夺掉所有提供饮食的店家。

更让人崩溃的是,送货搬运一整天,中午只随便吃了十颗水饺,我现在肚子饿坏了,而家里可是连一碗泡面都没有,所以前方不远处闪烁蓝色招牌的全联,是我最后的希望。

但我一走进店里,就知道希望彻底破灭了。

店里陈列的商品琳琅满目,却没有一样是可以吃喝的,我看着眼前摆满柜子的国中小参考书,彻底崩溃。

“你们这家店那么大,却什么吃的都不卖,这样对吗?”我不管柜台排队的其他顾客,径自粗鲁地冲着店员问道。

“啊?我们店里不卖那种东西。”戴着粗框眼镜的年轻男店员表情虽然讶异,但依旧冷静地回答我。

“那种东西?什么叫那种东西?”正在饿肚子,听到他这样无厘头却又一副理所当然的回答,满肚子火都起来了,用力地拍桌吼道,“你们肚子饿不用吃饭是不是啊?奇怪耶你!”

面对我的质问,这头壳坏去的家伙,竟然拿起桌底下的电话报警,其他顾客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而先前在监狱蹲过的我,天生对警察过敏,不想惹祸上身,只好摸摸鼻子闪人,留下店里众人侧目的怪异眼光。

回到家中,我翻箱倒柜,却连一包可乐果也找不到,只好胡乱灌了整瓶矿泉水,抱着咕噜咕噜叫的肚子入睡。

【第二天】

美好的休息日早晨,我在台北街头找不到早餐店。

公园里有老人在打太极拳,公车站有学生在等公交车,路旁有上班族在看报纸,但整座城市就是没有人在吃早餐。

我站在路口,看着原本最常去的麦当劳,现在变成了一座普通的商业大楼,那个大大的黄色“M”字,就这样人间蒸发掉了──突然一阵凉风吹过,我打了哆嗦之后,才完全清醒过来。

这不是梦,而是恐怖的真实。

我拨了通电话给死党大头,他是我最信任的朋友,也许他能告诉我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阿国喔?这么早干吗啦!”大头的声音听起来是被电话声挖起床的。

“约你出来玩啊!起床啦,懒猪!”我笑骂。

“约个头啦!是要去哪儿啦?我还想睡耶。”大头打着哈欠,勉为其难地接受我的邀约。

“先吃早餐再说啦,我肚子快饿坏了。”我再自然不过地说。

但电话那头却沉默了。

“喂,大头,有没有听到?”我以为是信号不好。

“阿国,我没在碰那种东西的。”他的语气突然严肃地正经八百,“是兄弟才跟你说,改掉这毛病,那会害死你的!”

“喂!”我还想追问清楚,电话却已经无情地挂断了。

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试图厘清我所身处的诡异处境。

首先,我找过不知多少家超市,不管哪里都没有卖吃的,应该是可以确定了,而人们竟然把吃东西这回事看成犯罪,他们不仅不吃东西,还严重歧视像我这样想吃东西的正常人。

那我该怎么办?他们不吃东西看起来似乎可以活得好好的,但我不停哀叫的肚子可受不了。

后来,我在街上闲晃了一天,当然依旧没有发现卖吃的的店家,越走只是越让自己消耗体力,而加倍饥饿罢了,天还没黑我就放弃了。回到家中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体内泉涌的饥饿感,不断地干扰我的思绪,我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但也只能坐视它,一筹莫展。

那晚我做了个梦,许多熟悉的美食在梦里和我相见欢,我大快朵颐好不开心,但真实世界只有半夜胃抽痛醒来的满身冷汗。

【第三天】

我很后悔一早起来就打电话回南投老家跟老妈说我很想念她炖的药膳排骨,因为电话那头的她泣不成声,苦苦哀求,希望我浪子回头,不要去碰那些吃的,要脚踏实地好好做人。

我想吃个药膳排骨就是十恶不赦,我也懒得再多做解释,直接将手机关机。

我很饿。

我已经超过四十小时没吃东西了,就算是参加“饥饿三十”[2]也不是这样搞的,于是我选择出门碰碰运气,事情也许还没到万劫不复的地步。

刚好让我遇见了他。

一个理平头的中年男子,看出蹲在学校围墙外、饿得快抬不起头的我样子有异,只见他鬼鬼祟祟地接近我,试探性地问道:

“饿吗?”

我听了差点没喷泪,总算遇到一个讲人话的,我连忙猛点头,饥饿的口水从舌底不断涌出,正想说些什么,来表示我的激动时──

“跟我走。”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四处张望后,才压低声音对我说。

我跟在他背后约莫两步的距离,越过斑马线穿过公园,我们走进老旧住宅区里,进入一条人烟稀少的小巷。

疑神疑鬼的他,探头确认没有被人跟踪后,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罐脏兮兮的罐头。

脏兮兮没关系,重点在于它是一个罐头,是我所熟悉怀念的、配饭下面的好朋友。黄色外包装的肉酱罐头,在我眼里,像正在闪闪散发光芒一般。

“三千元。”他伸手,神色紧张的他,焦急地跟我要钱。

“三千元?”惊讶的我不自觉地提高音量,这种要求我这辈子还真是没听过,一个肉酱罐头想跟我收三千元?

面对我的质疑,他虽然皱眉,却也没再多说,收起罐头就打算走人。

我后来还是买下了那个罐头,毕竟物以稀为贵,在这个看似没有食物的世界里,就算再多花十倍的钱,也不一定买得到,即便它是一个已经过期三个月的罐头。

回到家中,我迫不急待地拉开罐头拉环,肉酱香味瞬间溢了出来,像是将我从噩梦中唤醒,我贪婪地用汤匙一口口地挖食,肉块与油脂慢慢滑入我的食道,寸寸地抚慰我空虚的胃。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当我还沉浸在食物与饥饿的美妙对抗中时,屋外突然传来急躁而不耐烦的门铃声。

“谁啊?”左手拿着罐头,汤匙还含在嘴巴里,舍不得离开食物美妙滋味的我,打开了门。

──精确地说,门才刚刚打开一个小缝,我就跟门一起被一只粗鲁的大脚给踹开了。

我跌倒在地,疼痛而晃动的视角中,两名男子突然冲了进来,手上还拿着枪,森寒的枪口竟然指着我。

“警察!不要动!”

站得离我比较近、中等身材、嘴巴正下方有颗黑痣的中年男子,一手拿枪,一手拿着红色的刑警证大喝道。

“呃,这是什么状况?”一头雾水的我,只能从嘴里拿出汤匙,呆呆躺在地上看着他们。

而另一名留着利落平头、看起来短小精悍的年轻警察,毫不客气地一把夺走我的汤匙跟罐头,交给黑痣警察装进证物袋内,他自己则用流畅的动作将我铐上警铐。

“现在依食用有机物罪的现行犯逮捕你,请你跟我们回分局一趟。”平头警察将我提了起来,从后头压住我的肩膀,迫使我往门外走。

“喂!不对吧?我只是在家里吃个罐头耶?这犯什么罪?喂……警察打人啊!喂……”我大声嚷嚷,完全无法接受什么食用有机物这种听都没听过的鬼罪名,但两名警察充耳不闻,硬是把我押上了警车。

分局,侦查队。

由黑痣警察讯问我,平头警察则负责打笔录。

“你需要请律师吗?”

“不用,我只希望快点放我走。”

“你为什么要食用罐头?”

“因为我肚子饿。”我翻了翻白眼,这什么白烂问题。

“你的罐头从哪里取得?”

“跟一个男的买的,名字我不知道,我是在和平高中外面遇见他的。”

“你用多少代价取得?”

“三千元。”说完我不禁扑哧笑了出来,现在想想还真的很荒谬,竟然花了三千块买一个罐头。

“罐头里面装什么东西?”

“肉酱啊。”

“你用什么方式食用罐头?”

“用汤匙挖啊。”

“是扣案的这只汤匙吗?”黑痣警察提示证物袋里的汤匙。

“是啊。”我再度翻了翻白眼。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笔录做了快一个小时,然后警察还对我按指纹、拍照、采集尿液等有的没的,好不容易分局侦查队的程序都结束了,他们竟然还把我移送到“地检署”去。

我坐在警车上,只吃了半罐罐头的肠胃,又开始饥饿地哀鸣。

“地检署”,内勤侦查庭。

男检察官看起来四十出头年纪,戴着一副闪闪发亮的金框眼镜,面上表情严肃而紧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