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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我爱厨房

吉本芭娜娜的《厨房》开篇就写到,“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厨房了。不论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只要那里有可以做出食物的厨房,我就不会觉得那个地方令人无法忍受。

当然,那个厨房里最好有我用惯的厨具,几条干净的抹布和发亮的白瓷砖。就算天地间只剩下我一个人,只要有厨房与我为伴,我的心就可以得到平静”。

有很多女友,性格比较宅,她们喜欢业余时间窝在家里,把房间收拾得美美的,平日在微博和网站上都会关注一些美食账号,订阅一些教习烹饪的电子刊物,按照那些烘焙方子和私家小厨秘典做出美味可口的菜肴,摆在精心挑拣来的食具里,营造出美好家居的质感。参观她们的厨房,是很有趣的事,除了常见的电饭煲、微波炉之外,还有玲珑可爱的小家电:煮蛋器,咖啡壶,小烤箱,三明治机,打开小橱柜,里面收着各类香料和调味品。我有个朋友的家,活脱脱就是瑞丽家居的日式简约风格,给时尚类杂志采访过几次,去她家做客,确实感觉细节比较到位,配咖啡的是淡奶而不是植物末,吃的是黑糖而非白糖。

有一个网友,媒体工作者兼专栏作家,平时工作时间也非常自由,她是个可爱的小胖妞,精神气十足,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做饭,这个首先是得自家传,她父母都是此中高手。她一家家地逛淘宝店,精心比较各类食材,连出差都是得闲就逛当地菜市场,有时编辑们开选题会就直接到她家饭桌边,一边吃私家菜一边探讨。在写作这种清冷孤绝的工种里,因着吃喝而有了体温和烟火气。包括她的文字亦如此,非常的温暖,夯实,活色生香,生机勃勃,就像一个吃饱了饭的人一样有力气。

又有一个朋友,是因为出国,离家万里,一直读书读到博士都是吃大食堂的她,开始学做饭。一切的精神维度都虚化以后,饭菜变成了最真实的故土。周末她去教堂,因结束后可以吃到教会发的中国菜,交友聚会,大家交际的方式就是各自拿出拿手菜,厨房里剁鸡的砰砰声,拍姜的啪啪响,菜的魂魄在热油“刺啦”一声中被激活,人也是。这荒寒陌生,满耳外文的异乡,一口热乎乎滋味熟稔的家乡菜吞下去,舌头即刻踏上漫漫回乡路。就像阿连德《感官回忆录》里说的,“一切记忆都可以循着官能的路径回返”。——海外学子钻研厨艺的热情不下于求学,曾经见到一位高手,学生物学的,在啥原材料都难买的异乡,拿出专业知识加上实践精神,居然用干香菇自制了浓汤宝!

当然,也有很多的厨艺爱好者是后天造就的,婚姻和孩子改造了她们。我很多女友都是婚前婚后,判若两人,从“十指不沾阳春水”到“洗手做羹汤”——爱一个人,迁就他的口味,体贴他的饮食习惯,了解他的体质,想着法子变换花样,让他吃的舒服暖心,这里的下厨更是一种缠绵而贴体的爱意。我看某主妇作家写的种菜烹饪文,从早晨变化品种的自制果酱,到晚间日日不同的绿蔬,一份萝卜干都要制作好几种口味,以满足她那个爱好美食的老公之口腹,觉得这简直是最温柔的驯夫术,口味给伺候得这么求精,换了老婆可怎么适应。除了男女之爱,更有母爱,有女友为了给儿子做饭,天天坚持天明即起,变换花色,那个配菜图贴出来,把我们都吓住了。

不管在小说还是日常生活中,爱做饭的人,通常都很有生命热度,《挪威的森林》里,和冷感精神化的直子成对位关系的绿子,就是爱做料理,为了攒钱买个新锅,可以三个月穿一件文胸的活泼少女。而《蜗牛食堂》的作者则借女孩伦子之口道出:“我和这间蜗牛食堂,是一心同体。一旦进入壳中,这里就是安居之地。”耐心倾听食客的过往,为他人炮制出一款款疗伤料理。食堂原本用来独自隐遁,却成为受伤者的桃源。

爱做饭的人,往往也擅长营造生活情趣,利用手边食材,做点清供或是小摆设,在汪曾祺和蔡珠儿的写食书里,我都见过这类低成本制作的低碳小喜悦。比如汪曾祺笔下的“萝卜蒜”:“用大萝卜一个,削尾去头,中心挖空,在里面埋上蒜,蒜叶碧绿,萝卜缨泛红,冬日里看着赏心悦目,生机勃勃”。还有蔡珠儿的“丁香橙”——把一个橙子密密麻麻刺入丁香,风干后吊挂在衣橱或纱帐里,熏香兼驱虫。

写到这里,要说说我自己了。虽然深谙“抓住男人的胃,就是抓住男人的心”之理,但是我并不下厨,因为我嫁了一个热衷厨艺的男人。男性的厨房观是怎样的呢?我去问了老王同志,他说他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在厨房做饭煲汤,然后有我在他身边一边看书一边和他拉呱,他觉得做饭很有趣,比如不断尝试新鲜的配方,比例,改良成品,喂饱自己喜欢的人,是件很快乐的事。

男性做饭是粗线条的,老王同志烧鸡都是大斩八块,从不细切,恋爱时有次正逢情人节,他炖了锅鸡汤给我喝,是用青萝卜也就是俗称的水果萝卜做配料,炖出一锅色泽暧昧的汤,吃鸡时他一定等我吃完大腿和鸡翅,才把余下的骨架啃掉。比起很多女孩子收到的衣服和化妆品,那些穿肠而过的好吃好喝,是我对他的温暖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