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各自爱
8274400000015

第15章 素以养绚

去年冬北上,印象深的是“红果”——北方的柿子树印在蓝天上真美,且形状和一派浑圆憨傻相的南方柿子略有不同,多了一点小收腰(所以作品里写到吃柿子是“揭开盖子”);我们这里的平地木,晶莹粲然的一粒粒红玛瑙挂树上;满街可见的是炒红果,被包在纸袋里叫成雪球;火棘果是市井处处闻的一串串俚语,南天竹配腊梅是冬日小品。

热烈的红色,让人想起某种危险,灼热,易燃易爆的性格。

茨维塔耶娃曾自比花楸树:“像红色的流苏,花楸树在燃烧。树叶纷纷下坠,我则来到人间。”而阿赫玛托娃纪念她的诗里则称她为接骨木——这就是一个女诗人对另外一个女诗人的成像。我特地跑去谷歌了下接骨木的图,原来它是忍冬科,浆果成熟不是平稳结果而是爆炸式的,从平静的绿叶中突然爆发出一串串响亮的烈焰。那黑暗中的力量,正像女诗人那蹈险而来的诗行。而她本人则厌恶正常体温般的日常生活,一定要在激情中才有浓郁的存在感。

说说自己吧。平日穿的都偏素淡,有天心血来潮买了件枣红高领毛衣,那衣服是第三方店家在京东开卖场的,物流很慢,某日终于到了,我没什么惊艳感,但我妈!你知道,她那个时代的人特别热衷红色,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和我妈的审美区域重合了!我妈摸索着那件胸部为扭麻花针,腰部为上下针的毛衣,盛赞其美。为了让她高兴,我就一直穿那件衣服,我妈见一次就会赞叹一次。这么廉价的取悦,何乐而不为?此乃“彩衣孝亲”之当代版。

小时候没少为红衣服和我妈吵架,赌气,我特别厌恶高饱和度的颜色,喜欢冲淡调和的色感。觉得我妈那种审美简直是恶俗之极。有次我过生日,舅妈送了半斤红毛线给我,我妈不舍昼夜地帮我织了件毛衣,我不肯穿,那红彤彤的色调,还有那娃娃领泡泡袖的土气款式,我一见就生气!我妈妥协了,把袖子拆掉,让我当背心穿,我也不屈服。其实我妈那时眼底已经开始恶化,根本就不应该对着这么刺激的颜色劳作,她后来发作的眼底出血不知和这件衣服有没有关联,不敢想。

我妈他们那个年代,禁锢深重,对人性极度压制,女性都穿得很灰暗,能翻个红衣领出来就算是大胆时尚。到了风气解禁时,她们都老了,也穿不了花花绿绿,这是被碾压和残害的一代人。我妈到了很大年纪还穿大摆裙,看琼瑶电视剧流泪,这种与年纪不匹配的浪漫,其实是时代过度禁锢的一个反弹。这些,又怎是年幼的我所能理解的。那拼命反叛,走到另外一个对立面,只穿黑蓝衣服,看晦涩书,爱老男,讥讽她的幼稚爱情观的我啊,是多么的没心没肺——说起当年事,依旧泪如倾。

话说昨天我又订了两件衣服,一橘红一墨绿。本想买一件领口有两条细白线的,最终还是选了全无修饰的一色款。纯色衣服,如果版型好,材质好,才真是气质凸显,打败缤纷细节款。

虽然浅尝艳丽,但其实我的本色还是心仪“素”,不仅是色系的选择,更是生活方式:像胡桑写的辛波斯卡,“她过着朴素甚至近似苦行的生活,尤其是在她丈夫去世后的晚年。她喜欢抽烟,喜欢鲱鱼和伏特加。她不是一个热衷于在生活上历险的人。她身上并没有多少波希米亚气质。她的日常生活平淡无奇。”其实内米洛夫斯基也是。二十三岁结婚,丈夫上班时就写作,连打字机都没有,就是躺在沙发上摊开笔记本,身边一只猫,一朵郁金香,她大概是哮喘病,不能多放花草。平淡的生活更足以滋养笔底波澜。素以为绚,其实是素以养绚。

还有我喜欢的意大利画家莫兰迪,在创作历程中,他曾经一路走过绚丽斑斓的印象主义,技巧纷繁的立体主义,在缭乱的尝试之后,他归于平静——后期他一直使用调和后的中间灰色:灰绿、灰蓝、灰赭,穿插的淡紫红,灰白,以及微妙的蓝,这些不同色阶的灰色,素颜纷呈,折射出他内心找回自己道路的宁静和笃定:“我从来过的都是一种非常安静而隐退的生活……我唯一希望的东西是获得平和安静,以便工作。”正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