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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辛波斯卡:日常生活颂歌

有了皮之后,我离开了城郊的新建小区,带着孩子回到妈妈家住。那是一个效益不好的军工厂的老宿舍区,一开始我很不习惯它的卫生情况和配套,垃圾散落,夜市喧闹,更别提唱红歌和跳广场舞的老太太们。但是渐渐的,几年下来,我对它日渐生情。

我慢慢地爱上了某种老式的,未经规划的风味——红砖瓦的老房子,楼下随意种着紫楝,合欢,小叶女贞,玉兰,还有没人修剪,已经失去了树篱形状的七里香,而到了初夏,它们会依次开放,每天黄昏我都忍不住四处游逛,享受嗅觉之盛宴。而那些收入并不高的退休工人,会以一种散漫的方式去经营一点小小的生趣:装修新房时被人扔掉的破浴缸,被养了一丛月季;一个漏气的轮胎,也被放在角落填了土养着含笑;车棚的顶上挂下累累绿果子,不像葫芦,也不像黄瓜,我总是故意绕道去观望,看它会结出什么,有一天终于腆着脸问了,小院的主人哈哈大笑:“是无花果!”

前几天在火车上邂逅了辛波斯卡,突然就有这种回到老小区的感觉。在辛波斯卡笔下,万事万物皆可入诗,绝非精挑细选的唯美戓刺激性主题,她使用的材料,都是随手可得的,但却不失清鲜,那是私人记忆,但怎么就那么“天涯若比邻”呢?诗人中,我深爱曼德尔斯塔姆的散文,可他的诗,被陌生语种和主题隔着,我无法清晰解码,也不敢妄评,我的理解力根本不能稳定立住,但对着辛波斯卡,完全没有这种忧心,可以放心的做会心状,不怕表错情。我第一次在诗歌这种文体里,如此大面积的生出亲切感。

比如看到紫楝开花,我努力地踮脚,仔细看那簇工笔细描,紫白相间的小花,脚边就是垃圾箱和臭水河,那感觉真是“生活,你很美丽,你如此丰饶多产,这蚱蜢像草一样绿,这浆果成熟的就要爆裂,无人能像你一样制造松果,而后又造出它的复制品!”可是我也很清楚,这美是不据也不可恃的,“我紧拉着生活的叶缘,它是否愿意为我停留,哪怕一次?”生之美,生之凉,唇齿相依。什么是心灵鸡汤?辛波斯卡就是。鸡汤的本意应该是取材生鲜,口感美妙,营养价值高的滋补之物,而我们现在挂在嘴边的廉价励志,正确的说法应该叫味精水。

有次我在窗前望野眼,看见我的老街坊,且是我小学同学的某男,提着一盆水,洗他的新车,他老婆怀中七个月大的儿子,正在呢哝发声,这让我感到甜丝丝的。就像读到辛波斯卡写自己的家族和妹妹时,我也会笑起来,心里盛开着幸福感,真是太能体会了:“我妹妹不写诗,她像她妈妈——她不写诗,她像她爸爸——他也不写诗,在她家里我很安全,没有东西会触动她丈夫写诗。我妹妹练就了一种得体的白话散文,她全部的作品都在度假的明信片上,当她回来时,她将告诉我们每一样东西,每一样。”我是一个资深文青,每天读写的都是风雅之事,但我的内心,其实亲近没有文学气息,不附会于精美表达的老式平直的婚姻、生活和男人。这个不仅是安全感和美感调配,而是获力途径。

辛波斯卡给我的亲切感,就是关乎一种熟悉的获力方式,我的得力,也是从低到高,从具体到抽象的。所以辛波斯卡很容易触及我,因她不爱说教,没有雄辩滔滔,卸载了说理宣教的重负,而是以细节充沛的生活画面来动态叙事,或是三言两语,直抒胸臆,我一下就被导热了——辛波斯卡八岁时移居克拉科夫,去参加一个反酗酒宣传会,她对数字和图表都无动于衷,却记得警示的红灯,女同学不停在胸口划十字的样子。她本人就是一个吞吐具体场景的人,而我不是一个从抽象到抽象的读者,格言语录我不能直接吸收。辛波斯卡的抽象也是具体,比如谈及写诗的动机,她作出响亮的回答:“写作的喜悦,保存的力量,人类之手的复仇。”如此简单,清晰,又毫不躲闪。每个写字之人的野心,不就是为了拉住时间之箭,让瞬间凝固成微小的永恒么?

我昨天去复诊,在候诊病室里,拥堵着人流,这喧哗与骚动之中,生死其实极度逼近。我前面那个姑娘,医生让她去排查癌症,后面那个,喜滋滋地抱着她两岁的小女儿,肚子里刚怀了第二个。两个看起来同龄的姑娘,无论是就诊科室,生活,甚至生命,都可能从此走向不同的方向。我突然就想到辛波斯卡写她路遇的那只静悄悄死去的甲虫,“它们的死亡似乎比较肤浅,它们谦卑的灵魂不会出没于我们的梦境,它们保持距离,安分守己,看起来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而把重大事件留给了我们,留给我们的生和死。一个重要性被渲染的死。”——无论人类怎样把自己的附加值建设得富饶丰盛,他的底座仍然是一个有限生物体。

辛波斯卡那种淡然见深远的风格,有时会让我想起西西。西西写《手表》:“那我自己就是一个没上发条的手表,一旦停了就是永远停了。既然如此,一切浮动的是非功过,都不重要,生命本可以很朴素。”——这不动声色的平静陈述,总是比声势夸张,风雷滚滚的浓重表达更打动我。就好像房间里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你根本无心去听清歌词,只想找到电源赶紧关掉这噪音,而一首轻声缓语的抒情歌曲,一下就流入心河。

辛波斯卡是一个不喜欢把自己搞成文学明星的人,无论生死都安静低调。“她过着朴素甚至近似苦行的生活,尤其是在她丈夫去世后的晚年。她喜欢抽烟,喜欢鲱鱼和伏特加。她不是一个热衷于在生活上历险的人。她身上并没有多少波希米亚气质。”

晚年她干脆隐居在连电话都没有的山区,每天黄昏时在山道上漫步。对她来说,日常生活已经密布奇迹,任何一个闪烁而过的片段都不是平庸的,根本无需去制造明星气质和戏剧化峰值。我读她的诗,那生情的触点是多元的,她本人除了诗人之外,还是个编辑,写了很多年的书评,其中大多数的书籍都是非文学类的,这就对了,我清晰地感觉到这个人的兴趣是散点式的,眼镜猴和甲虫,星星和银河,荷兰和弗莱芒画派,那个注意力半径很大。

而我是多么欣喜于她笔下的日常爱情——同度一生风雨,知道爱情绝不止于一见钟情,而是一次又一次地爱上对方,被磨损和消化,最终纳入彼此肠胃的人,读到《金婚纪念日》时,怎能不被这诗行所打动:“这两人谁被复制了,谁消失了?谁用两种笑容微笑?谁的声音替两个声音发言?谁为两个头点头同意?谁的手势把茶匙举向唇边?”以负数表达来展现思考力,是很顺手的,比如抨击宣泄,诉说爱情的不可得不可信不可长久,而诉诸正数表达还能毫无味精味,那是真难。

再说如果某日有契机见到旧情人,那你的心里定会回响起《不期而遇》:“我们的老虎在啜饮牛奶,我们的野狼在打哈欠,而我们的人,相互却不会交谈。”往事如风,恩怨已歇,得失两心知,不必也不会多言,就是这样的,简直是我心里掏出来的话……天,原来人的心这么近啊。

与辛波斯卡同时,我在读托多罗夫写荷兰画派的书,我觉得两本书可以共用一个书名,就是《日常生活颂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