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许别人提,自己也不提,它就成了一块心病。到了今天,我必须面对它,如果想把这一页揭过去,首先我得正视。看,把它说出来,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困难。”
含羞微笑:“好吧,是你自己要说的,我可没逼你,我会是个很好的倾听者。”
无争继续:“那个时候,对我来说,诱惑一个女子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离歌也不例外,像其她的女孩子一样,一见钟情。不过,我有个原则,从不跟黄花女子上床,不想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可没想到,那居然是离歌的第一次,我很不理解,问她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把自己给了陌生男子,她却笑着回答说她信任我。”
“她的回答让我良心不安了很久,之后的每天,我脑子里都在想着她,每次见到她,我都会心跳加速,然后我就知道,我被她迷住了。我很想知道,这样一个简单的姑娘,为什么笑容后会藏着杀气,她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我跟踪了她,才发现,她是个杀手,进宫献舞就是为了刺杀皇帝。”
“那天,她又一次意图行刺,被我及时制止。我劝她收手,她却说,如果我不杀她,那么她还会再次行刺皇帝。我居然鬼使神差放过了她。”
“那之后,我们两个一直没再见面,她总是躲着我,我也故意不去看她。我们都以为缘尽于此,以后再也不会继续。可是,半个月后,她突然找到我,一脸惊慌,我问了她好久,她才开口,说她的组织要她继续接近我,伺机杀了我,但她下不了手,可如果她不执行命令,就会被组织杀掉。于是那天晚上,我们两个做了一个决定——私奔。她背叛了她的组织,我放弃了天下城,打算天涯海角,再也不回到这个权势纷争的世上来。”
听到这儿,含羞忍不住插了一言:“你就不担心私奔的事儿是那个组织精心策划的阴谋,目的就是要你离开天下城,这样皇帝少了左右手,天下城少了顶梁柱,他们消灭天下城和皇帝就容易多了。”
无争苦笑:“你在京城那大半年还真没白过,一眼就看出这是个阴谋,可当时的我,自负聪明绝顶,却硬是没看出来。”
含羞目光痛痛地望着他:“因为你是真的喜欢上了她,爱一个人,就会无条件地相信她,把自己变成一个傻瓜。”她心里涩涩的,离歌让无争变成了傻瓜,而无争让她变成了傻瓜。
“是啊,其实后来在逃亡的路上,我也察觉到她有些举止不太对劲,可我总是告诉自己,是自己过那种相互倾轧杀戮的日子太久了,以至于疑心太重。她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有些行为也许只是习惯使然,下意识的动作,不会有其它目的。”
“随着逃亡的时日越久,离歌的心事越重,越不开心,我看在眼里,便打制那个银镂栀子花的新娘花冠,向她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