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呀呀!史提夫爷爷,你就像是漆黑中的海航塔,为我指明方向。你就是那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火柴,让人倍感温馨。不过他们回来的有些突然,貌似我们当初花了五天时间的。现在我还没有准备好也!”弗利兹猛朝史提夫扔去马屁,随即很惶恐的想道。
“那是你自己的事,我就不帮你准备了。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史提夫一抖衣裳,扔下弗利兹,向外行去。
看着史提夫院长消失在视线内,弗利兹这才打了个激灵,想起如果招待不周,那后果真是非常恐怖的。
想到这,弗利兹后背冒出了冷汗,泛起一阵阵后怕。怎么招待?吃饭显得有些老套。喝酒?难道就不用吃饭了?逛街?与女孩子逛街,听说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学吟游诗人唱歌?貌似没有这个场所与能力。去逛窑子?当然如果没有金维亚海德伦,自己倒不会拒绝,反正自己又不是处男之身,基本算是残柳败地瓜叶了。还是买些贵重物品送给他们?不过以这些孩子,自己买的的贵重物品,在他们眼中只是一件普通平凡之物罢了。
想破头脑,弗利兹始终没能想出一件,既得体有大方,而且让人为之兴奋迎接方式。
一路思考,不知不觉,弗利兹回到了别墅。
“主人何事如此忧愁烦恼?”见到自己主人忧愁满面的回来,一脸疑惑不解的拉卡萨迎了上来问道。
“哎。。。去安格斯山脉找寻我的好友快回来了,可我却想不出什么方式迎接他们。”弗利兹叹了口气,对拉卡萨说道。
“主人要不叫兄弟们,都开动大脑想想,毕竟一个好汉一个帮嘛!”
最后拉卡萨纠集所有的兄弟,围坐在别墅内宽阔草地上。各思索想,发挥天马行空,不拘一格式想法。果然弗利兹一这么说,顿时底下乱成一片,几乎没有思考,就说出一大堆方式。不过乱糟糟的一片,弗利兹至然是听不清晰。指向曾经借着自己与拉卡萨切磋,猛赚一笔的扎猛。
“嘿嘿!我这想法,可以说是开阔古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思想新颖,即节约成本,又为打野战如此五星级的情趣,提高了机率。”扎猛站了起来,首先摸了摸头,憨厚嘿嘿直笑,随即自吹之雷道。
“日啊!你能不能快点说。”与弗利兹相处甚久的手下,果然学会了这句口头禅。其余兄弟一见,扎猛这斯把自己风头几乎抢光,非常愤然的催促道。
“哎。。。真是天妒英才,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揣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啊!”扎猛仿若被遗弃的行乞儿,卖火柴的小男孩一般,这斯竟然敢当众摸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