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维亚拉着弗利兹的左手一直往南跑,
“我们这是要去哪?”跑了大概一百米的距离,虽然很享受自己的左手和金维亚的右手亲密的接触。并且能细细的体会金维亚右手光滑细腻的皮肤和温暖的纤手。被这样拉着,很舒服。可是感受到路边行人的议论和好奇。以弗利兹依然薄嫩脸庞,还是很害臊的要松开手的!
行人甲肯定道“这肯定是那小子上了船不买票,被女孩的家人知道了。追杀那小子,女孩知道后拉着他逃离危险。我敢以我钱包里面那一枚铜币打赌,后面肯定还有一群人。”
行人乙一脸怀疑说道;“我看不像!你没看见那女的比男的高啊?那女的肯定是喜欢比自己矮的男人,不过那个女的长的也太漂亮了。老天啊!那男孩怎么不是我?就算她是传说的SM女王,喜爱用辣椒水、滴蜡烛、皮鞭、老虎凳?不过,就算用在我身上我都愿意...”
“什么都帮你给弄好了,当然回佣兵团内呢。啊!”听见弗利兹的话后,金维亚停下脚步转过身后道。说完后还发现自己的手还拉着弗利兹的手,惊呼了一声。急忙松开手。脸上也因害羞变得更加娇艳通红。
对于女孩子弗利兹从小都没有怎么接触过。要说最亲密的一次接触?弗利兹眼神远方,满怀伤感语气说道;‘也就一位富家小姐,因为自己在她面前捡垃圾,碍了她的视线,看脏了她的眼睛,而拳脚相加把自己暴打一顿而已。’看着金维亚双脸变得通红,还以为是刚才的奔跑所致。
“喔!”得到答案的弗利兹也只是轻轻地应了声。
“那我们快走吧!”因害羞避免和弗利兹视线接触的金维亚转过身后道。
“副团长!你回来了!”弗利兹在金维亚的身后跟着,不知道走了多久。一路上俩人并没有说什么话,走啊走啊走啊走。。。直到弗利兹发现第三次经过同一间宅院后。屋内走出了一位满头白发、慈眉善目背有些驼,但是异常有精神的老人看见金维亚后道。
“克达菲比爷爷!我哥呢?”一路上金维亚都在想着今天自己为什么会牵着弗利兹的手,自己可是从来都没有牵过异性的手也。想到这金维亚情不自禁的又脸红了。
金维亚心不在焉的带路,导致了小弗利兹重复的走了三圈,如果不是老人的声音叫醒了金维亚。可能这冤枉路还要继续的走下去。
因为金维亚对老人的恳求在佣兵团内,不要叫自己小姐,金维亚觉得这么叫好像自己又回到了父亲的光环之下,所以这丞相府的老管家,对金维亚是以副团长直呼。